“这不巧了么,我真会买。”闻人珄顺嘴问,“什么演奏会啊?” “小提琴。”闻人慕书说,“据说演奏者还挺有故事的呢。” 闻人慕书:“听说是一个农村孩子,因为喜欢小提琴,出来打工学琴,之前一直在地铁站、广场上拉琴,拉了很多年,五年前有幸受好心人资助,去国外留学,现在学有所成,回来开演奏会,说是要感谢金城的‘亲人’,当初听他拉琴,给他鼓励。” “还挺励志的。”闻人珄点点头。 “他现在名气很大,如果现场人太多的话,你自己小心点。”孟弘洲叮嘱闻人慕书。 闻人慕书皱眉:“是不是有点太夸张了?” “小心一些总是好的。演唱会之类的活动,有多次发生过事故。”孟弘洲说,“五年前广场对面的商场开业,举办活动暖场,当时人太多,就不幸出现了踩踏事故,一共死伤六十五人。” 闻人慕书愣了愣,没有想到。 孟弘洲点点头。 经孟弘洲这样一提,闻人珄也想起来——五年前广场那里的确发生了一起踩踏事故,算是当年金城的一件大事了。 闻人珄心底忽然一硌楞——他又想起来,林娜当年也去参加了商场的开业活动。她就是那六十五人中的一个,但有幸是轻伤。 孟弘洲自然也想到了林娜。 孟弘洲和闻人珄对上眼,两人眼中的情绪皆不可言说。 闻人珄上前一步,轻轻拍了下孟弘洲的肩。
第26章 二百一十八颗人头 郊区,一座无人的山头。 潮湿的泥土地上有横纵交错的浅沟,是被利器利落划出来的。一道道泥沟盘结成一张网,在这张网中,繁密洒落着血滴般的辰砂颗粒。 这里刚刚有过一场打斗。 夜静得很紧张,空气淹没在无声的死寂当中。呼吸间剑拔弩张。 张错腰背挺拔,一身黑衣几乎消失在夜里。他脸颊上沾了几星泥点,手中的短刀于月下泛出血光。 张错面色冰冷,一双眼中没有半分情绪,看向对面那个不知死活的孬种:“蝇营狗苟、的东西,你追来得、倒快。” “宋妄,我知道你、去过霁月酒店。你说,人是不是、你杀的?”虽然说得磕绊,但张错语气低沉,话中带有危险和压迫。他将手中的刀举起,刀尖正对对面。 对面那宋妄五官扁平,相貌奇丑,眼睛鼻子嘴儿几乎要在那张黄饼脸上揪成一颗小芝麻。 他穿一身破麻袋样的灰色长褂,头戴一顶大草帽,可惜了那草帽刚挨过张错一刀子,已经凄惨地裂开,呲儿起劣质毛边。 宋妄嘴角挂着浅淡的血色,他手掌压住胸口,气息不匀,但仍不肯示弱。 就听他冷哼一声,凉飕飕地说:“呸,你个死结巴。话都说不利索还在这恶心人。你以为别人都和你一样卑鄙无耻?” 宋妄:“我是去过霁月酒店,但人不是我杀的,和我没有半点关系。” 张错懒得和这混账骂口水,只是沉声警告:“最好、没关系,不然......” “不然如何?”宋妄忽然上前一步,抢断张错的话,“你要杀了我?你来啊!” 张错不置可否:“我劝你、最好离我、离先生、远一点,不然,我一定让你、如愿以偿。” 宋妄干笑一声,嘲讽道:“你这又是怎么了?装了七十年,终于兜不住了?” 宋妄:“狗急了要咬人?你真不愧是闻人家的看门狗!忠心耿耿,日月可鉴呐!” 他好一番气势汹汹的破口大骂,骂得喉管子生疼,扭过脸硬邦邦“呸”一声,呸出一口血唾沫。 张错望了眼头顶遮月的黑云。天已经越来越晚了。 张错终于有了表情。他皱起眉头,将刀子收回腰间刀鞘,颇有不耐:“我今天、没有时间、和你纠缠。你走吧。好自为之,莫要、得寸进尺。” “好自为之?得寸进尺?”宋妄听张错这一说,更加恼怒。 他重复这八个字,像重复一个天大的笑话:“张错,你可真够不要脸的!” 宋妄忽然快速蹲下身,他一口狠狠咬破自己手掌,将糊满血的手心往地上用力一拍:“我告诉你张错,我赶尸一族与闻人听行不共戴天!不仅你等了七十年,我们也等了七十年!” “七十年前鸣沙山下二百一十八颗人头,这笔帐必须算!我今天就先宰了你,再去杀了你的好先生!” 宋妄说罢,口中一声大喝,随即碎碎低念咒语。 顷时片刻,大地一阵微微颤动,就见那地面泥土松动,地皮下仿佛藏着一只正在被敲打的大鼓,震得泥星离地,崩起十来公分高下。 下一秒,“噗”得一声,从地下飞快蹿出一只人头来! 称作“人头”,那是客套话。 这颗倒霉脑袋面目全非,两只眼眶都没有眼睛,像两个漆黑的创洞,从里头汩汩淌出腥臭的黑脓。左边头皮掀掉,露出森森煞白的头骨,右边颧骨处一大片皮肤被烧焦,下嘴唇也被剜掉了大半肉。 张错一眼看过去,心头猛得打突—— 宋妄这个白痴包儿!竟然召出了一只五百年的鬼尸! 赶尸族赶尸,也擅驭尸,但能驭的尸少见。首先必是横死的凶尸,再者必是无依无靠,无处埋骨的孤煞之辈,满足这两点后,还要心怀憎恨,死后不肯投胎转世,企图为祸人间的。 这当中抛去一系列不为道的天理伦常,又需要赶尸族的高手来训化鞭挞,铸香台,烧纸符,与阎王殿商议,从十八层地狱里扣来三魂一魄,机缘巧合,天时地利,才能驭成一只鬼尸傀儡。 鬼尸傀儡难得,驭一只就是赶尸族的宝贝,这只五百年的大傀更是稀罕,也不知怎么竟让宋妄这呆头王八给叫来了! 那“人头”出来,然后是脖子,胳膊,最后整只鬼尸傀儡像一支箭一样钻地而出! 她是一只女鬼尸。那黑洞洞的两只眼窟窿瞪向张错,令张错浑身一震,感到一阵恶寒。 “含羞,杀了他!”宋妄大喝一声,忽然膝盖一软,“扑通”跪倒在地,他双手撑地,眼前大片金花银花,天旋地转,宋妄一张嘴,呕出一大口血。 操纵鬼尸傀儡需要赶尸人极高的本领,更是耗费赶尸人的气血性命。宋妄年纪尚轻,能耐不到家,根本扛不住,想来这鬼尸傀儡,没准儿是他偷出来的! 宋妄这招企图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但无论如何,这鬼尸傀儡是召出来了! “含羞!杀了他!”宋妄满嘴鲜血,再大喝一声。 那叫“含羞”的鬼尸傀儡一点不羞......她仰起头,脖子发出“咯咯”声响。她嘴里的喊叫声异常奇怪,像是某种鸟,又好像是即将坏掉的变调警报,尖细又粗糙,刺剌得张错耳朵生痛。 张错心道不好,正要再次将腰间的短刀拔出,但瞬间,含羞突然一跃而起!她像根弹簧一样迅速飞了起来! 这一蹦,含羞直接蹦到了张错肩上!含羞的双腿皮开肉绽,左侧膝盖骨都露出在外,但她是鬼尸,再残破的身体,也不妨碍她的力气。 她双腿快速缠住张错的脖子,上半身水平横支起来,腰部腾空拧过好几圈,整只鬼像一条恐怖的大麻花! 随着上身的扭转,她绞张错的双腿越发用力,张错感到窒息,脸色变成青紫,视线也开始模糊。但张错终于拔出了腰间的短刀。 短刀在张错手中飞快转过半圈,他没留情面,往含羞那本就伤痕累累的腿上用力扎了一刀! 一刀下去,刀子半截没入大腿,张错的手腕又狠狠一转,刀刃削刮骨头的声音叫人头皮发麻! 含羞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痛叫,绞住张错脖颈的双腿失力松开。 张错抓住时机,快速矮下上身,伸长胳膊拽住含羞仅剩的半截头发,恶狠狠把她从背上薅了下来! 电光火石间,张错一脚正踢,赏给含羞的鬼脸,含羞被他远远踹出几米外,“砰”一声倒在宋妄身边。 但鬼尸不是这么容易收拾的。含羞挨了这一下,几乎没有停顿,立刻从地上重新弹起来。她挡在宋妄身前,又用漆黑的眼窟窿瞪向张错。 张错按了按脖子,脖颈上皮肤火辣辣地疼。 喉咙涌上一阵腥涩,张错喉结滚动,不自主咳嗽几声,感到心口血气翻动。 张错彻底沉下脸。月光冰冷,渡在他脸上,显得他分外不通人情。 “我说过,我今天、没有时间。”张错目光阴鸷地盯着含羞和宋妄,满嘴血气,字字顿顿地说,“敬酒不吃,吃罚酒。找死。” …… 。 后来闻人珄又在闻人慕书家聊了会儿,等被司机送回自己家,已经十点半多。 在楼下就看见家里灯点着,窗子亮堂堂的。闻人珄下意识想起自己走前,张错对他说的一句话:“我等你、回家。” 结结巴巴的。啧。 不过这种有人在家等他回来的滋味还挺新奇。闻人珄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了。 上楼,用钥匙打开门。 推门,家里的安静扑过来,将闻人珄浑身被风吹出的凉意包裹,慢慢温暖。 家里太安静了,这让闻人珄不自觉放轻了脚步。 他跨进门槛,第一眼看见的是蹲在脚尖前的狗。看门不愧是狗的天性,这新来的玩意不待人教,已经找好了职业岗位,老实蹲守门边。 见来人是闻人珄,小东西没叫咬,欢快地摇晃尾巴,哼唧唧凑来闻人珄脚踝要贴贴。 闻人珄换鞋的当儿顺手摸了它两把。弯腰起身的时候,闻人珄忽然微微一愣。 鞋柜一旁立了个衣架,用来挂近期常穿的外衣,进出用比较方便。 现在除了闻人珄的两件外套,张错那唯一的一件黑色外套也挂在上头。闻人珄发现,在这件外套的正下方,地上有一片粉色花瓣。 粉色花瓣? 闻人珄定睛看了会儿,一步迈出去,将这片花瓣捡起来。他又盯着它看过片刻,然后放到鼻尖闻了闻。 “这粉色花瓣......”闻人珄眯起眼睛,想起霁月酒店门前栽了两棵粉嫩嫩的花树。 他驱车路过时,一阵风过,落英飞舞,不啻一道缤纷美景。 闻人珄把视线转到张错的黑色外套上。他没用手动这件外衣,只是仔细地看它,那目光似乎拥有某种穿透力,就像X光线——在查询什么,看透什么。 看了十几秒,闻人珄走进客厅,反手把捏着的花瓣撇进墙边的垃圾桶里。 一抬眼,闻人珄看见张错躺在沙发上。 张错没有要睡觉,因为被子还方方正正叠在一边。应该是想休息一会儿,却不小心睡着了。 白娘子则趴在沙发下,听见闻人珄回来了,支楞起脑袋,又摇摇晃晃,软绵绵地爬过来。 它磨来闻人珄脚边,闻人珄正往前走想回屋换衣服,一个没留神儿,寸了脚,踩上白娘子娇气的毛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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