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耽美小说网
站内搜索: 如有淫秽信息或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邮箱举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玄幻灵异

伥鬼

时间:2023-08-28 07:00:23  状态:完结  作者:银渔

  青鸿依然沉睡不醒,面容安详,好似从前。南离站在他的面前,心里道:“……师兄,对不起。”

  我可能无法一直照管九阙了。但我发誓,只要我活着,就绝不会让九阙衰落。等你醒来,九阙只会比从前更好。我欠师兄的,永远也还不完了。可我亏欠他的更多。

  生而未养,断指可还,未生而养,百世难还。

  他绝不会将逄风带回九阙,尽管南离有能力保护好他。可他终归是舍不得让逄风做不能露面的阙主夫人。神魂交融中,南离也知晓了他母亲的死……他不可能让逄风去重蹈覆辙。

  逄风想做生意,他就去为他掌舵;逄风想隐居山村为人读信,他就做一条趴在他脚边的小犬。只要与逄风在一起,无论做什么,南离都甘之如饴。

  逄风神魂不稳的最后一日,昏暗的天空飘起了细密的雪花。他一直盯着窗外看,南离怕他冻着,起初没同意他出门。后来,他到底还是心软了,南离将自己的皮毛披在逄风身上,把他裹得严严实实,抱着他出了门。

  沁凉的雪片化在逄风的脸上,他眨了眨无神的眼,抬起脸望向天空。他口中很轻地呢喃着什么。南离听了好久,才听出来逄风在说:“小狗……冷……”

  是了。

  幼狼大概四五个月时,迎来了狼生的第一场雪。长夜国临近雪岭,雪落得很早。幼狼枕着自己的大尾巴,如往常般趴在软垫上睡了一大觉,而醒来时,却发现东宫那立着一排小兽的飞檐已经落满了洁白。

  幼狼正是好奇心旺盛的时候,对一切新奇事物都很有兴致,包括这和自己一样洁白,却冰冷绵软的东西。

  它欢快地跑出了殿门,将黑乎乎的鼻头插在雪地中,触感是冰冰凉凉的,吓了幼狼一跳。它炸开了脖子的毛,“蹭”地跳了起来。

  见没什么危险,狼又凑了过去,小心翼翼伸出舌头,舔了舔积雪。同样是冰凉的,顷刻就融化在舌尖,却没有味道。它的小脑袋瓜一时无法理解,有些发懵,就连尾巴都垂下去了。

  幼狼的天性终归是贪玩的,很快它便在雪地中打起滚来,又学着觅食的狐狸一跃而起,一头扎进雪堆中,只留下两条大尾巴在外面甩啊甩。

  它还试图用尾巴上的火焰去融化积雪,可是雪实在太厚了,小狼用尽了灵力,也就融出了一个大坑。它很快就累了,疲惫地趴在雪地里晃尾巴。雪越来越大,把它盖住了,雪白的狼与皑皑积雪融为一体,分不出彼此。

  ——然后它就被逄风揪着两条大尾巴,像拔萝卜一样从雪地里拔出来了。

  幼狼愤怒地在空中扭动挣扎,像条脱水的鱼扑腾不休,而逄风却只是将它按进热水里,残酷无情地打了皂角,洗了好几遍。

  狼不让其他人洗,只有逄风才能制得住它。它那时很幼稚,从不吃沾有逄风味道的东西,非得要把肉放到外面,让它自己寻到,它才会喜滋滋吃掉,以为是自己捕获的“猎物”。

  可那点肉是养活不了一头妖兽的,只是吃普通的肉,它一辈子也只是条野狼。它是喝逄风的血,才活下来的。

  幼狼虽然看起来圆滚滚,可这全是因为厚实的皮毛。沾了水后,毛湿淋淋贴着身子,就显得又瘦又小。惨兮兮的幼狼一边挣扎,一边不断地抖身上的水珠,心里愤恨极了,撕烂了逄风为它擦拭的毛巾。

  可逄风虽然动作及时,幼狼却也受凉了。它鼻头变得干燥,呼吸急促,小小的身子不断颤抖。浑浑噩噩间,它又嗅到了厌恶至极的旃檀味道,它的嘴被强行掰开了,有温热的液体滚入喉咙,可它发热太重,尝不出味道。

  当时南离只以为是什么药汤。后来想想,哪有那么好的药?大妖幼时,甚至比凡兽还要脆弱,若不是逄风,这场风寒极有可能夺取他的性命。那只有可能是他的血。

  凡间没有比逄风的血更好的灵药了。而这药,狼足足喝了十年多。甚至逄风就算神魂不稳,第一反应也是放血喂他。

  ……而囚禁逄风的那段日子,南离又喝下了许多他的血。那时南离总觉得他的血很甜很香。狼撕开猎物的喉咙,品尝过无数飞禽走兽的血,可没有一种比得上逄风的血。

  他一边与逄风交缠,一边撕咬他的皮肉、吮吸他的血,这一切都让狼餍足又刺激。甚至直到现在,南离兽性的一面依然在渴他的血。那种毒药似的美味,几乎没有一头妖能拒绝。

  ……但他绝不会让逄风再痛一分了。

  南离只让逄风赏了一小会雪,就把他抱回去了。像逄风曾经对幼狼的那般,他仔仔细细为逄风用热水洗了身子,擦拭他湿漉漉的墨发。

  可这一夜的逄风却还是不让人省心,子夜,他体内阴气又发作了,人冻得直发抖。南离不得不爬起来解他衣衫,逄风被他压在身下,倒也没反抗,任他摆布,可半睡半醒间却在喊小狗。

  南离只得哄他,宝贝,等你看得见了,就带你去找小狗。不过你现在还得将阳气吃下去,才能好起来对不对?”

  于是神魂不稳的逄风迷迷糊糊应了,他不知道他朝思暮想的小狗已经长大了,此刻就在他眼前,甚至还在攥着他的脚踝,侵占着他。

  那串火红的珊瑚珠闪了几下,终归是停留在他的脚腕上,不再消隐不见。


第146章 征服

  逄风一向很让人有征服欲。

  首先,他身居高位,手腕毒辣。

  其次,他很会气人,却从不说不雅词句,礼仪无可挑剔,用词端正客套,但就偏偏能把人气得半死。逄风顶着那张好看的脸,从你面前走过,可你就是得不到他。虽然总是一副病恹恹的模样,只要他愿意,半个仙门的人也不够他杀。

  最气人的是,他还是太阴之体,俗称炉鼎。太阴之体修为每前进半分,骤涨的阴气就会刺得骨缝如同针扎,只得靠双修缓解。

  但逄风根本不会受到这影响,他血液中的阴气浓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直到南离和他昏天暗地才淡了些。

  也因为这些积蓄多年的阴气,南离修为一路暴涨,甚至灵力已经隐隐超过全盛时期的他了。只不过在灵力与术法的精妙运用上,他无论如何也比不上逄风的。

  然而这可望不可即的美人,到底是被一头蛮狼以老牛嚼牡丹的架势吞吃入腹了。

  狼根本没法对他的主人无动于衷,他是一团燥热的火焰,而逄风是薪柴,火只要触碰到就会炽盛就会炸裂。他想去征服他,想去占有他,这是刻在骨子里的。

  第三日,逄风的魂魄总算稳定下来,他清醒过来了,只是依然没有记忆。手指抚上腿上的淤青,又触到脚腕的红珊瑚,逄风短暂地沉默了。

  在他眼里,这倒是像极了南离趁人之危。

  南离想说些什么,最后还是老老实实闭上嘴,让他先适应适应身子。

  逄风试图摘下那串火红的珊瑚珠,可惜它已经缠绕在魂魄上了,他摘不下来,指尖搭在圆润的珠子上,望上去竟有些无措。

  但不得不说,那串珠子的确很配他。南离那时虽然是狼,眼光却格外好。火红的珊瑚缠在踝骨上,衬得他脚腕格外白皙,被攥住的时候,血珠子在细脚腕上晃个不停,又显出几分旖旎。

  南明焰在砂锅下翻滚着,气孔冒出的白雾缈缈,热气顶着晃悠悠的砂锅盖咚咚响。亮晶晶的冰糖在红枣粥中融化,和着各种豆子煮得烂熟。满屋都是令犬类感到惬意的家的气息。

  逄风拖着两条动弹不得的腿,试图挪动身子爬起来,小腿却屈了一下。南离托住他的腿弯,把他抱到木车上:“膝盖好些了?”

  耳朵之后,最先恢复的竟不是双眼,而是他的腿。虽然只是恢复些知觉,依然动不了,却也让南离喜悦得不行。

  逄风哑声道:“……有知觉了。”

  不太想与他搭话的模样。

  南离也没去解释什么,只是端着木勺为他盛粥,咸鸭蛋是他从集市上买的,有些咸了。他担心逄风的嗓子,便用干净的筷子挖出流油的蛋黄,送到他的碗中。

  逄风默不作声地吃掉了。

  即便逄风依然没有恢复记忆,南离也发现了些端倪——神魂稳定下来后,他不再抗拒自己的好意了。

  ……或许可以再进一步。

  昨晚弄了一夜,他照例为逄风揉腰。在小屋中无人看见,南离便主动化出耳朵和尾巴,尾巴四处作乱,晃来晃去,被逄风捉在手里。

  他知道逄风很喜欢自己的尾巴。但今日的逄风抿唇不语,似乎不想同他说什么。

  中午,南离照例做了几个清淡的菜,又熬了参汤。逄风几次欲言又止,在南离为他舀了一勺汤后,终于意有所指道:“参汤虽然补身子,但多饮亦会虚不受补,火气旺盛。”

  南离一开始没理解他的话中之意——逄风体内阴气旺盛,又怎能上火?可细想片刻,又恍然大悟——这人说话藏一半露一半,话里有话。这根本不是在说人参,是在说他自己。

  逄风的太阴之体可不比千年人参还补?与他双修,若是过了头,筋脉寸断、灵力逆行也不是没可能。他这是在委婉提醒自己不要纵欲过度。

  南离升出了分怪异的感受——一方面逄风关心他了,他心底发热;另一方面逄风担心他不行,虽然是出自好心,但男人是不能被说不行这两个字的。

  他说:“无妨,我毕竟是妖,肉体强健,喝个几十碗都不成问题。”

  逄风:“……”

  这头狼真是无可救药。

  他便不再理南离,从案上取了本书,摸索着读了起来。此刻入了冬,车马不便,驿人很少来了。逄风倒也清闲,只是他读着读着,忽感膝上一沉,什么毛茸茸的东西跃上了膝头。

  是南离,只不过与先前的白色小犬不同。这次他并没有化去那两根雪白的大尾巴,两条尾巴铺在逄风膝盖上,绵软又暖和。

  只看这两条蓬松的长尾巴,狼很有可能被认成狐狸。事实上,南离从前也经常被认错成狐狸。长夜太子将错就错,与人说这不是狐狸,是条狗。狼不给他留面子,便龇牙咧嘴去咬他的手,再被一剑鞘抽倒,周而复始。

  他就连抽自己的时候也很好看,从前怎么没注意到?狼趴在他膝盖上,又开始想入非非。

  逄风的骨缝总是刺痛,这尾巴比皮子的护膝更管用。他没赶它下去,就这样让狼趴在膝盖上,静静地读着。

  他正专注着,脖颈上却忽然传来绵软湿润的触感——怀里的雪白小犬舔了他。

  他的脖颈曾经有过一道青黑的勒痕,如今已经消散了。狼的舌头蹭过他脖颈的大动脉,甜香的血液正在其中潺潺流动。逄风不知道,他已经将最脆弱的脖颈暴露给了这条狼。

  这是相当危险的行为。

  从前长夜太子也是这般,甚至放任狼去舔吻他的脖颈,只是他总能在狼的牙齿刺入血管前将它撂倒在地。而如今的他肉体凡胎,反抗不了南离,可狼却只是饱含情意地舔了舔。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推荐资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自愿赞赏网站

自愿捐助网站

网站无广告收入,非盈利,捐助用于服务器开支

您的支持和鼓励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赞赏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