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叫子正的男孩说:“我娘说村口的李大爷杀了一头牛,给了她几斤,你们都来我家吃吧。” “你真大方,你娘不打你不骂你,还给你肉吃,真想跟你换一个娘。”宽脸羡慕道。 子正笑起来眉眼弯弯,竟有几分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慈祥:“我才不换嘞!” 银沥自然地跟在几个小孩身后,走进了鹿城。 鹿城其实不算小,从城门进去,可以看见宽敞繁华的大街,街上商贩众多,酒楼生意兴旺,行人车马络绎不绝,俨然一派祥和喜乐的景象。 银沥从这些幻象人影中穿行,虽然这些人的生活不是非常富裕,但是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难以想象被屠城的时候他们的痛苦情状。 银沥猜想,现在这个阶段是鹿城被屠城的前夕。 但是鹿城到底为什么会被屠城呢? 鹿城最后又是因为什么变成一座阴气无法消弭的尸场? 这些夜浮光都没有对银沥说过。 曾经银沥以为师父不解释的都是些无足轻重的小事,但是直到今天,活生生的人命摆在银沥面前,他才明白夜浮光先前不说实话的原因——生灵涂炭,百年老城一夜之间血流成河,哪是能一两句话就能说明白的。 “娘!我回来啦!”子正走在最前面,率先推开院子的大门,跑了进去。 银沥长得高,看得远,小院子的木房子里走出一个身材清瘦的女人,她捧着一个竹编簸箕,将上面的草药摊开来晾晒。 “子正回来啦,今天去哪里玩了?弄得那么脏。”女人扇了扇儿子身上的灰,语气温和。 “我和小顺他们去放风筝了,娘,我还把他们带回家了!他们没吃过肉,能不能给他们也尝尝?” “当然可以啊,我们子正交朋友了啊!”说完,女人抬头冲银沥所在的方向招手,有一瞬间银沥以为她能看见自己。 “都进来吧。”女人对银沥旁边的几个小朋友说。 子正也热情地招呼所有朋友:“我娘是医娘,你们都进来吧,她很好的!” “好耶!来咯来咯!”几个小孩一哄而上,差点挤破小院门。 银沥刚欲抬步进去看个究竟,却猛地止住了脚步。 走得最慢的那个手受伤的男孩,褴褛的衣衫底下,露出了一角黄纸。 ---- 久违了,实在抱歉!上个月我从生活了七年的城市搬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城市、离职、考驾照、独自旅行、找工作、搬家、处理人际关系、入职、找房子、再搬家,实在实在是有太多事情要做啦!回想一下,与我人生相关的许多重大决定我几乎没有经历很长的犹豫时间,基本都是在数日之内办结上一件事,立刻开展下一步计划。但是一连串的事件堆积在一起,我也应接不暇。不想状态不好草率码字,断更对小说和角色来说反而是一件负责任的事情。但是对等待的读者朋友真的十分抱歉!以后争取少加班,多码字吧!但是写小说无法养活我自己,这只是我每日疲劳地回到小小的房间闭门捏造出的一个能够治愈自己世界罢了。嘛!那就祝大家看文愉快!
第61章 嫁祸2 · 午夜子时,韩拾一、小孟如约出现在学校的后山。 等韩拾一翻过高墙,对面的阴阳阵中央,阎王已经等候多时。 小孟早就知道今晚要见领导,规规矩矩的换了死神专用黑色长袍出现,而韩拾一则穿着和平时一样的T恤长裤,紧致的肌肉线条在他抬手间隐约可见。他今晚多背了一个背包,里面放着两件长款外套,是专门为银沥准备的。 上次进入阴阳路,银沥衣服被法力震碎,狼狈得无衣可穿,韩拾一可不想再次发生这种情况。 他自己的身体被人瞧见事小,银沥的身体要是被人看见他恨不得把人家眼睛挖出来烧掉。 “带那么多东西,你当是去旅游吗?”阎王抬眉猫了一眼韩拾一,呵呵冷笑。 “谁去旅游了?这都是必需品!”韩拾一揣紧自己的书包带,没再看他一眼。 阎王已经变回了自己的真身,五官变化不大,但是脸型和身体都比先前少年模样成熟了不少,加之又换了一身酒红色丝绒西装,浑身散发着一股风骚气息,使得原本就看他不顺眼的韩拾一看他更加不顺眼了,多看一眼都恨不得拿消毒水洗眼睛。 “必需品?你进去自己有衣服穿就不错了,还带换洗衣物?我告诉你你要是没把银沥带回来,你也别给我出来了,死在里面算我账上。” ——他的“账上”指的是阎王的生死薄。 韩拾一丝毫不给阎王这个妖孽面子,直接怼了回去:“我才不会死在里面!倒是你这个在外面的,好好做好你的鼎!” “哎哟?要不是你俩法力都不足以开启阴阳阵,我犯得着在外面作鼎让你俩进去?臭小子别得了便宜还卖乖,在神界没你说话的份,别以为长得跟夜浮光一样就真的是他,你别跟夜浮光比,你跟我比都差几万年的距离,你拿什么追赶我?居然还在我面前摆谱,是不是昨天没打够还想打一架?”说完,阎王就开始撸西装袖子,奈何他的红丝绒袖子带着一个精致的宝石纽扣,以至于他撸袖子的动作从粗鲁变得小心翼翼,样子十分搞笑。 韩拾一觉得好笑:“来啊,怎么不来了?别怂!” “来就来!谁怕谁!” “今天必须把你牙打碎!” “给你下半身打瘸!” …… “有道是情敌见面分外眼红,简直是小学鸡打架嘛……”夹在两人中间的小孟不经意间便将自己的心里话说了出来,当她意识到自己不小心同时惹到两个不好惹的人时,气氛已经冷了。 韩拾一和阎王同时沉默,朝小孟狠狠剐了一眼。 “咳咳……那个我不是那个意思哈……其实……哎呀阎王大人我真不是那个意思哈……小凡人我……”反正小孟自己现在左右不是人,她干脆转移话题催促他俩赶紧开始施法救人:“子时剩下时间不多了,还要不要救银沥上神啊?” “开始吧。”阎王后退几步,走到法阵的中央弯下腰去,他施法划破手掌,待鲜血染红整个掌印时,他单手触地快速结印,嘴里念念有词:“冥界阎王在此立鼎,以吾之鲜血祭阵,保阴祟不外泄,保阳界不受侵,保连通阴阳两界之人平安归来!阴阳阵,启!” 霎时间,黑咕隆咚的土地再次亮起璀璨的蓝色亮光! “走!” 小孟提拎起韩拾一的肩膀,毫不费力地将韩拾一带往半空,两人就这样开启的阴阳阵中央飞了进去。 “早去早回!” 目送两人进阵,阎王收回鲜血淋漓的手掌,合上手心。他闭上双目,盘腿端坐在阴阳阵中央,就地造了个结界,开始为阴阳阵作鼎。 开启阴阳阵需要消耗大量法力,通常开启后很快便会关上,以防阴气外溢人间。所谓的“鼎”就相当于架于阴阳阵门之间的一块石头,防止阵门关上,阎王以自身作鼎,更是能防止阴祟之物从阵内溢出,为祸人间。 阎王忽然想起一向恪守本分的自己在韩拾一面前竟然有失言行,就气不打一出来,须得重新运法才将颤动的阵法安定下来。 但是一想到银沥和这个凡人有可能来真的,他就越发后槽牙发痒。 咬了咬后槽牙,成为“鼎”的阎王短暂陷入了无意识状态之中, 大约五万年前,刚飞升成神的他还不是阎王,当时所有人还会叫他的名字:药风。有一天,神尊夜浮光从人间游历归来,带回一个襁褓里的婴儿,他向神界宣布,这个孩子是天生的神。 忽然这个婴儿恸哭不止,一瞬间整个天地都能听到他的哭声。 这是何等强大的神力,药风非常惊讶。 他原以为世间所有神都和他一样,须得苦心修炼,感悟天道,才有机会飞升成神,他怎么都没想到,世界上竟然有人天生神骨,一出生就是神,少走几百年弯路。这个孩子的出现,足以震撼神界。天生神骨,又是多么让人羡慕。 旁人不知道,至少药风一开始嫉妒他嫉妒得快要发疯了。 毫无意外的,这个天生神骨的孩子在众神的祝福和期待中长大。 他天赋异禀,领悟超强,修炼任何法术都快人一步。哪怕他还是小萝卜头大小的时候,法力都已经甩药风好几条街了。 换句人间的话来说,有些人一出生就在罗马。 银沥一出生就能倾听万物之声,这种与生俱来的本领,是药风无论怎么努力都追赶不上的。 可是药风还是毅然开始了这场漫长的追赶。 一开始是不服气。 药风向来自命不凡,根本就不甘心被一个小孩超越自己,于是他到避世阁拜学,求夜浮光收他为徒,但是夜浮光拒绝了,说,他与他并无师徒之缘,便将他指给了云来仙祖。 那天药风记得很清楚,一个小萝卜头拿着一串糖葫芦躲在夜浮光的衣摆后,扑闪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看他,无甚情绪。 后来药风在云来仙祖处学法,依然时不时就借仙祖托付之由来避世阁拜会夜浮光,一开始他是想来看看这个“天生的神”修行得怎么样,到底有没有进步,想法子与他切磋切磋,看看他有没有比自己更强一些。 但是,银沥的成长出乎所有人意料。药风每一次来,他都长得比上一次高一个个头。用不了多少次,这个怀着神骨的孩子便已经成了一个意气风发,惊才艳绝的翩翩少年, 后来,他来避世阁只是想看看这个天生的神。 再后来,夜浮光在神墓自毁神魂与肉身,药风得知银沥一把火烧了神墓,被新任的神尊强加了四道缚神锁贬为死神,发落到无妄海受罚。 于是药风便三拜仙祖,离开云来仙山,向神尊自荐担任下一任阎王。 阎王代神尊统管冥界,负责维护冥界地府、阴阳两界秩序的所有事务,权力之高在冥界无人可及。 但是阎王却是一个被限制了自由的神职——成为阎王后,没有神尊的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冥界。 不过这对药风没有太大影响,是他甘愿留在冥界驻守的。 八百年过去了,药风凭借自己八面玲珑的交际能力,在冥界混得风生水起。 银沥从无妄海出来后,又在药风管辖的冥界地府大牢里待了很长一段时间。现任神尊弥胥君下令阎王,要银沥在地府大牢里把戾气养没了才能放他出来。 于是药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知给给银沥擦了多少次屁股,他瞒着神界,写了不少文采斐然的小作文递送到弥胥君座下,大夸特夸银沥劳改表现佳,戾气全消,积极参与冥界公益活动——比如收留流浪的小动物、给老人让座、扶老奶奶过马路等等……最后也不知到底是药风的作文太优秀,还是弥胥君实在是看烦了,一道神令下达,让银沥从冥界地府的牢房里释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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