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碧一愣,多么熟悉的一句话啊,如今从别人嘴里说出,听在自己耳朵里,心中一时不知该作何滋味。 柔软的缎料从少年指间抽走,珠碧转身离开,头也不回。 一声声凄厉的嘶鸣惨叫从身后紧闭的门内不断传出来,远方西沉的夕阳犹如一滴妖妍的鲜血,滴落在天幕中,红得异常刺眼。 南馆头牌珠碧,其人生得美艳动人以极,腰肢柔软纤细比女子更胜几分,尤其那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让人摸上便不愿离开,直欲把他剥个精光,狠狠揉捏抚弄,要揉进自己的身体里去才罢休。 这样一个妙人,可谓是荆都风月场中的传奇。 只肖勾唇一笑双腿一张,流入绮罗帐中的金银珠宝便是普通人家一辈子不能企及的数目。 男人爱疯了他, 女人恶心透了他。 因其一夜的渡夜资高到离谱,荆都的王孙贵胄,富甲豪绅若是聚会时谈及珠碧的身段风情,床上功夫,没当过珠碧入幕之宾之人拿不出谈资,甚至会被看不起。 珠碧虽是男妓,但却更像一张进入上层社会的通行证。 因而许多富贵之人本不好男色,但为了证明自己财力,挤进名流圈,他们也都会去点珠碧的牌子,发生些甚么。 古来男妓最遭人不齿,甚至女妓都能够羞辱他们一翻,堂堂男儿涂脂抹粉,不男不女矫揉造作之态令人作呕,虽然他是上层社会人人竞相争之后快的珍宝,但说到底,不过还是一个玩物罢了。 天底下最肮脏,最下贱,最令人不齿的营生,莫过如此。 珠碧红透荆都,除自身相貌和绝顶高超的侍人手段之外,离不开另一个人的全力扶持,那人权势滔天,是先帝同父异母的弟弟,当今天子的亲皇叔——诚王萧启。 虽说大了当今年轻的天子一个辈分,然而年纪却大不了他多少,今年也不过而立。 其人性情阴晴不定,手段狠辣歹毒,任你长着个二郎神的通天眼,也休想看清他内心所想。 哪怕珠碧生着一副七窍玲珑琉璃心,成天与他肉贴肉嘴对嘴地,也看不穿他一毫,这样的人,实在太可怕。 心情好时你是稀世珍宝,心情不好时你与犬彘毫无二致,任他打骂折磨羞辱,与珠碧而言都是常事。 珠碧怕他,世上所有人都怕他。 可珠碧却不敢怠慢,从头发丝到趾甲盖都洗的干干净净,抹上散发着清香的精油,生怕被王爷闻出一丝血腥或其他甚么气味。 今日下午,王府着人送来一套松绿色的暗纹素袍男服,那名小厮珠碧认得,小厮低语告知,说王爷有令,今晚的场子,须着这一身赴宴。 珠碧收下那套男服,仔细翻看,从内到外的中衣、亵裤、贴里衬袍、宫绦玉钩一应齐全。珠碧指尖触到一样柔软冰凉的物事,展开一看,竟是一双雪白的绢丝云袜,不由得苦笑一声,笑平日里翻云覆雨的王爷竟也如妇人一样细心,也笑自己身为男子,沦落风尘十余年,穿正经衣服的次数却寥寥可数。 是了,他还从未曾穿过这样制式的衣裳,柔嫩的指尖划过名贵的料子,衣物上身后幽幽透出一股优雅的香,十分熟悉,却到底记不起来是何时何地曾闻到过。 珠碧心中虽不知诚王又有甚么新鲜把戏,手下却是不敢怠慢。妥帖地穿戴整齐,雪白的中衣包裹着修长的脖颈,一丝不苟,浑身上下都是正经读书人的打扮。 只那一头散落的乌发除外。 我朝自古来便有规定,凡是男儿皆须束发,若大街上看见哪个男人披头散发,做那放浪形骸之姿,那人若非疯子也必定是娼妓。 而男娼堂而皇之走在大街上,那无疑是自取其辱,被石头砸被臭鸡蛋扔那都是小事。 因为包括南馆在内的所有勾栏妓院等养汉之所,都是严禁妓子束发的。 一是客人喜好慵懒之风、二是要他们时刻明白自己的身份。 珠碧揽镜自观,将一头乌发拢在手中缠绕,虚虚地顶在头顶,珠碧一笑,这样就真像个清清白白的读书人了。 对镜自乐的时间终归太短,珠碧还来不及多瞧几眼,珠碧随身的小童小九不由催促:“相公,已是掌灯时候了,王爷想必都快到了,您还磨蹭甚么!” 珠碧自嘲着松开了手,满头青丝散落了下来,扯过一根与袍子颜色相同的发带,虚虚地束着,便拿起妆笔,对镜描画起来。 今日并不过多修饰,是以寻常风骚撩人的金箔帖花妆也没有画,只是扑了粉后将原本过于疏淡的双眉补一补,唇峰点一点口脂晕开,只此而已。 小九取来皓白色的宫绦替他系在腰上,为通裁式的衣裳做个点缀,这是时下读书人很流行的穿法。 “相公,这套衣服真雅致,您穿上可真像个读书人了。” 珠碧站在落地的铜镜前,镜中人广袖清风,如一杆翠竹,这副打扮确是光风霁月俊朗无双,不画那妖媚勾人的金箔贴花妆,眉眼间倒真有几分读书人的味道。 珠碧却呵一声:“再像又如何?到底还不是任人作践,穿得这样假正经,出门去不得被讥笑死。” 小九吐了个舌头,也不敢多言。 一切准备完毕,天已黑透了。 馆里陆续点上了灯,四处角门开门接客,熏风荡漾,春色无边。 属于夜晚的快活,才正式开始。 萃月轩乃珠碧的居所,虽离前院有一段脚程,却已经能听到前院隐隐约约传来的客人和妓子的调笑声。 临走前尚不放心,前后上下又把自己打量了一番,拉过小九就问:“真的闻不着其他味道了?” 小九头唉了一声把头凑上去,小野猪似的拱上去用力地嗅,随后将头摇得像只拨浪鼓:“真闻不见了,您快别磨叽了,王爷要是先到一步,我看您的屁股得两开花!” 珠碧呿一声,终于出门去了。 作者有话说: 斯哈斯哈
第2章 雷霆王恩 穿过花影重叠的转廊,前方又是另一处居所,霁月轩。 疏影摇斜之下,一道纤细人影从月洞门走了出来,伴随细碎铃铛声,正好与珠碧打个照面。 来人的皮肤较寻常人黑了许多,几乎要与夜色融为一体,他纤细的手臂与腰间缠绕的金色铃铛在月光下泛着金芒,像敦煌壁画中描绘的栩栩如生的飞天神女,仰着高傲的脖颈,一双湛蓝双眸容不下外物,自然,也不把珠碧放在眼里。 见珠碧今日这副打扮,少不得要出口嘲讽几句。 “珠碧相公,今日实在不一般。” 珠碧停下了脚步,那人便道:“卖皮肉的,假正经扮甚么读书人,不伦不类地,也不怕被人笑么?” 珠碧道:“锦画相公操的心还真多,您有这么多闲工夫,还是多操心操心自己罢,想着怎样趁着年轻多得些恩宠才是正经。都是深陷泥淖的人了,还管旁人怎样看我们做甚么?” 珠碧偏头看他,唇角带笑:“若锦画相公下头有上面的嘴半分伶俐,也不至于总是被我压一头了,你说呢?” 锦画冷笑:“锦画的本事不在伺候人上,自然不能与珠碧相公比。” 珠碧不愿再听他说话,便道:“已经到点了,锦画相公还不去大堂准备,怕是许久没尝过板子的滋味,迫不及待想尝尝。” 锦画妖媚一笑,身上铃铛叮铃铃地响:“珠碧相公可要保重了,再像上回那样浑身是血被扛回来,我又该高兴了。” 珠碧沉声道:“你便尽管高兴罢,你不会高兴太久的。” 两人谁也看不惯谁,见面必互损,相互给了彼此一个不善的眼刀,便分道扬镳了。 在南馆之中,敢与珠碧针锋相对的,除了锦画再无第二个人。 他并不是完全的中原人,父亲是波斯人,与汉人母亲生下他后不知去向,后来流落南馆,凭借超凡的舞技闻名风月场。 是风月场中唯一一个不用挂牌接客还能撑起半个南馆的清倌,才不过小半年光景,风头直逼珠碧,珠碧当然忌惮他。 自古不论男女皆已肤白为美,可自从锦画成名后,荆都城竟几度风靡起了以黑为美的热潮,就连平素里最讨厌南馆的女人们也不例外,纷纷寻来乌叶根,捣出汁后涂于肌肤之上,以此来获得丈夫的欢心。 锦画闲时倚着花窗,望着街上拙劣地模仿他肤色的女人,嘲讽地笑着,这荆都城不会有人知道,这一身黑皮里,浸了他多少血泪。 那段让他一夜成名的龟兹舞,让锦画这个名字自此稳坐风月场榜眼。 可他风头再盛,终归还是个下贱的男妓而已。 男妓注定只能是权贵手中的玩物。 他的日子过的不算好,做清倌的日子更是一年都不到。 在欢场这样阴暗的地方,没有谁会心甘情愿地让别人踩在自己头上,何况是心高气傲,号称南馆第一的珠碧呢。 即使锦画屈居第二,可是清倌不与肉倌相提并论,锦画难免瞧不起他。 既然如此,珠碧如何容得下这根眼中钉肉中刺?这根刺扎在身上,恨极恶极,不除不快。 欢场如官场,不进则退。而退,则意味着死亡。 锦画看来的每一个眼神都带着鄙夷与不屑,珠碧实在忍无可忍。 当年那一夜大雨瓢泼,洇开的血液像地狱里破土而出的彼岸花,妖冶狰狞,漫过他的脚,像是要把他直接拖下地狱,永不超生。沦落风尘这么多年,珠碧实在是看得太明白了。 所以,珠碧费劲了心机,千方百计地把锦画拉下神坛,自此,清倌锦画与“清”之一字,再无瓜葛了。 那一天,锦画的身体血肉模糊,珠碧看着他,开心地笑了很久很久。 手指戳进那鲜血淋漓的皮肉,染满了猩红的血,换来一声痛极的惨呼,珠碧笑得愈发香艳,“你不是清高么?从今往后,你拿甚么笑我?” 半糊涂半清醒间,是锦画心如死灰的声音:“珠碧,你真是恶心透了。” 清白身已失,南馆自此多了一枚朱红的头牌,悬挂在提着金色“珠碧”二字的正下方。 没有从小经过系统调教的锦画,不论是哪方面的技艺都与珠碧相去甚远,不再是清白之身的他,也再没有了瞧不起珠碧的本钱。 而鹬蚌相争的结果,无非是两败俱伤。 诚王把珠碧召来,当着锦画的面将他活活折磨到脱了形,不用任何床笫器具,只仗着南馆伤药药效极好,用三指粗的马鞭打在他细嫩的肌肤之上,任珠碧如何翻滚嚎叫,也不停手。直打到脱力为止,那浑身渔网般纵横交错的伤口没有一块好皮肉,贴在冰冷的青砖地上好似一团烂肉。 诚王亲掉锦画脸颊上泪珠,笑意盈盈问:“这下够解气了么?” 那一次珠碧躺了一个月才能堪堪下地,三个月尚才恢复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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