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长!真得劲啊!” “社长……” 温热的水汽蒙蒙,笼在四周,让人全身松弛舒缓,野田辉史垫了块毛巾在头顶,将鼻子以下的部位皆埋进去,他闭上眼,对这些欢呼雀跃充耳不闻。 滨城的事情已经成为过去式,由柏德文·道森带领的力挽狂澜之下,地狱岩古龙重新归于沉眠,而发达如滨城很快就投入到了重建的过程中,虽然一切没有按照他预料的发展,但也算有意外之喜。 那就是柏德文道森彻底跟当地的领导人撕破了脸,斯宾塞人露出了常年隐藏伪装的嗜血的一面。 虽然滨城市的市长碍于武力压迫不得不暂时对斯宾塞言听计从,但这也变相的佐证了他从前的谗言,若说他从前是捕风捉影的带节奏,那现在斯宾塞就是不打自招,境外许多国家联盟都极有反抗精神,联合起来对斯宾塞采取措施,斯宾塞雄厚的资金产业链受阻,大块油水就顺理成章的流向了他们无限集团,故而他们效仿斯宾塞上市多家金融公司,利滚利生财,他作为新锐企业家今天还受邀参加了秘鲁的金融峰会,他在那里见到了柏德文·道森。 今天白天经历的事情犹在眼前闪回,柏德文·道森的失态令他心情颇好,唇角止不住的上扬。 赫尔墨斯。 这个名字原来还能带给柏德文·道森这么大的冲击的吗? 他的赫尔墨斯,他完美的可怜的赫尔墨斯……即便是死了,也是让人难以忘怀的存在啊! “社长。”有人喝了酒,打着酒嗝发问,“你说你开赚钱的公司也就算了,成立这不赚钱的基金会做什么啊……” “就是说,有这个钱,再开一家能源公司不好么?赚大钱,添设备,我们去跟斯宾塞正面刚啊!让那群人瞧瞧我们的厉害!” “我懂,社长是要树立积极向上的公众形象,好拉来更多的投资,要我说,可以偷偷的挪用基金会的钱嘛,等过两年没人记得了就给基金会改个名儿,假装没有存在过——” 话未说完,坚硬的酒瓶子迎头砸来,那家伙当即被砸了个头破血流,倚在温泉壁上瑟瑟发抖。 野田辉史的暴怒来的突然。 “我的钱我想怎么支配就怎么支配,轮不到你们指手画脚!再敢打基金会的主意,把你们都杀了!” 鲜红的血液在水上丝丝缕缕漂开,野田辉史的咆哮震耳欲聋,那家伙狼狈的捂着头和衣袍上岸逃走,脚下直打滑,旁边众人看见野田辉史这般反常,当即不敢作声了。 “你们一个个是不是以为自己很厉害?”野田辉史冷笑道:“是不是觉得自己就欠缺一个和斯宾塞人面对面对决的机会不能大展身手?我告诉你们,恰恰是因为你们不配!你们这群冒牌货在正儿八经的继承者面前,站不住一分钟就会被撂倒!他们是天生的半神之子,你们呢!你们生来就只能大概卑劣的偷窃者!像你们这样的人,想要扬眉吐气,唯一的途径就是动脑子!” 他说着说着,喘了口气。 殚精竭虑的筹谋,利用手段和舆论将他们手中的东西都夺过来,无论是金钱,还是地位! 从前,他是那么的向往斯宾塞人拥有的金钱和地位,想到夜不能寐的地步。 但当他真正获得了这些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并没有预想的那么满足,他,还是很空虚。 只因为没有人来认同他了。 赫尔墨斯已经不在了。 这种空缺感像是宇宙里的黑洞,无限制的膨胀,膨胀到足以将他的一颗心都吞噬掉,他很难受,难受的想要哀嚎,但他没有办法。 赫尔墨斯死了,死在那年的秋季。 超能力有那么多,却没有哪一种能让人死而复生。 他成立了赫尔墨斯基金会,还花重金定制了一个赫尔墨斯的雕像。 他想往后余生,看着这雕像,就能想象着,死去的人透过这双眼睛凝视自己,看着自己成就如日中天。 要知道柏德文·道森有的东西他都有,柏德文·道森终有一日会被他彻底的踩在脚下! 那赫尔墨斯是不是……就不会像以前那样,眼中只有柏德文·道森却没有他。 他想着想着,上扬的唇角却如坠了千斤巨石般落下,滑稽的战栗。 他在温泉里泡的头发昏,还有些想吐,遂铁青着脸色起来。 踩着鹅卵石徒步走到露天的院子里,野田辉史迎着月光发了会儿呆,忽然听见手机震动了起来。 他心不在焉的看了一眼来电显示,瞳孔微凝。 来电显示是佘宝华。 野田辉史倏地觉得好笑。 距离上次他联系这个名字已经过去有一段时间了,他都快忘记还有这么一个人存在,一个人聪不聪明,有多大能耐和用处,其实早就能看出来,佘宝华这色厉内荏的草包立场摇摆不定,在他这里……已经被贴上了废子的标签。 他本以为以佘宝华的胆子是联系也不敢跟他联系的,今天却让他开了眼界,虽然不知道对方无缘无故的致电来有什么目的,但野田辉史觉得他眼下没什么可害怕的,还是接通了电话。 “喂?这里是野田。”他说。 “我有线报要透露给你,你要不要听?”佘宝华的声音压的很低,周遭也是一片寂静。 野田辉史没有立刻说话。 两边都整齐的沉寂了良久,野田辉史感觉对面的心理建设已经坍塌的差不多了,这才不急不缓道:“听啊,我们是老搭档不是吗?” 佘宝华似乎是长长的松了口气。 “我没有反水,一直都是你这边的。”他细声细气的强调。 “我懂。”野田辉史也不拆穿他:“你说就是了。” “今天中午柏德文校长和盛欢搭乘直升机出发,最终目的地似乎是阿布扎比。”佘宝华说。 “阿布扎比?”野田辉史轻轻吸气,喃声自语道:“阿布扎比会有什么呢……” “最近斯宾塞的金属资源短缺,我不确定他们此行是不是为了挖掘新的资源商。”佘宝华说。 野田辉史眯了眯眼,脑海里倏忽闪过一缕猜想。 他正愁找不到新的契机进一步拉柏德文·道森下马。 “我想我知道他们是去哪儿了。”他微微笑了起来,眼神冷冽,“你带来的消息很有价值。” “那你记得帮我的忙!”佘宝华突兀的拔高了音调,急声道。 “你想让我帮什么忙?”野田辉史悠悠道。 “让盛欢……一去不返。”佘宝华犹豫了一下,鼓足了勇气般的说道:“伪装成意外的样子,然后永远别在斯宾塞出现。” “你在斯宾塞过得不好么?”野田辉史明知故问,十分刻意。 “当然不好!”佘宝华叫出声来。 自从盛欢出现,自从他跟盛欢爆发了正面冲突之后,顾沨止就从他的生命里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叫符征的家伙在每天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动辄将他按住,不给他发脾气的机会,对他的态度也十分冷酷粗鲁,公事公办的模样。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周围的环境也跟着出现了潜移默化的改变,他本自诩为烈士后代,是宠儿,没人敢惹他,但后来越来越多的人不把他放在眼里,尤其是那个裴央鸣,似乎连冲突都懒得跟他起了,看见他时眼中就仿佛没有他这个人一样。 佘宝华不得不变得疑神疑鬼起来,他总怀疑是不是盛欢的出现揭开了当年的一些尘封着的秘密,他的伪装被撕破了,所以众人才变得如此蔑视他,那符征更是简直将他当犯人看待……他越这么想就越是惶恐,越是有被害妄想的感受,他担心有一天东窗事发,他会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厉审判。 野田辉史曾经递给他的橄榄枝,在这时就似乎成为了他的一条出路。 起初符征盯他盯的很紧,生怕他作妖,但最近他假装收敛乖觉,也不怎么跟人起冲突,符征大抵是被他迷惑住了,所以给了他这个机会。 他斗胆给野田辉史打来了电话。 “我记得你的嘱托了。”野田辉史也没有再追问,懒声道:“你回去等消息吧,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电话挂断,野田辉史深吸了一口气,感觉如获新生。 他垂眸,翻开通讯录,找到一个电话拨出去。 “喂?老朋友。”他微微笑道:“我这里有一条很重要的线报,与你有关,要不要听?” 电话那头,男人的声音清冷。 “有话就说,有屁快放,我跟你还没熟到那个份上。” “真是冷酷,如果赫尔墨斯还在,看见你变成了这么一个刁钻怪癖的性子,该有多难过呢。”野田辉史叹了口气说。 “别提他的名字。”对方说:“你不配。” “好,我不配,我知道在你们兄弟两个心里,只有柏德文·道森才是理想情人。”野田辉史也不生气,阴阳怪气的说道:“你跟他很久没见了吧?” “……” “听说他去了阿布扎比,阿布扎比有什么乐子可找呢?最近国际形势又那么乱,后来我想了下,他该不会是去黑市的谢赫扎伊德总部了吧?毕竟我听说斯宾塞最近损失了很多交易……” “你说他会去谢赫扎伊德总部?”对面的男人嗓音发紧,接着下沉,“他怎么敢的……” “是啊,你不是偶尔会参与黑市的活路么?”野田辉史茶里茶气的说:“我也不是故意要挑拨你们的关系,就是担心你和柏德文万一凑巧见面,彼此毫无心里预设,会不会闹得很尴尬呢?亲爱的阿提密斯。”
第127章 谢赫扎伊德清真寺是阿布扎比斥巨资打造的旅游胜地,不论晴雨天都是人满为患。那些拍照打卡的热闹旅客们从未注意到过,穿过庞大恢弘的寺庙长廊,会有一些人莫名的消失,不知去向。 旅客当中有一老一少,穿着同款的昂贵的深色西装,乍一看像是父子,老的一头银发,身材高阔,生的俊朗不羁,一边眼睛虽然被黑色的眼罩遮住,露出的另一边眼睛是璀璨的青碧色,叫人过目难忘;小的那个黑短发,腿长腰细,五官秀气精致,乍一看像个女孩儿,但鼻梁高而英挺,肤色白皙,站在一群白种人当中也是当仁不让。 俩人下车一路走来目不斜视,却是赚足了周围人的眼球,一些观念Open的女孩儿和少妇们大着胆子跟随,伺机上前搭讪,然而这“父子俩”在长廊拐角处一闪,人影就不翼而飞了,令众人大失所望。 然而那处,盛欢和柏德文·道森已经搭乘着华丽的扶梯一路向下,四周一块块浮夸堆垒的宝石镶嵌密集,宛若动物的鳞甲,倒映着来来往往的黑市顾客们的脸庞,很快,各式各样奇形怪状的店面就映入眼帘,军火、稀兽、禁?药,应有尽有,巨大的动态价目表倒映在天花板上,实时滚动着,乍一看与路面上的步行街并无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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