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天后。 沈君书双目无神,宛若一具死尸。 身上除了脸已经没有一处能看的地方,从脖子到脚踝,尽是斑驳青紫的暧昧痕迹,他连动一下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 林鹤言将地上的狼藉收拾干净,没事人一样,下巴处止咬器勒出的痕迹还没有消下去,身上也有青青红红的痕迹,只是和沈君书的比起来,那点几乎可以算是忽略不计。 沈君书心里叫苦不迭,但当alpha转过身背对他穿衣服时,他突然就欣慰很多了。 与此同时,林鹤言穿衣服的动作一顿,轻微地倒抽了一口气,他往镜子前一站,侧身看自己后背,当即眉心狠狠一跳—— 蜿蜒交错的红痕,有咬的也有抓的,蔓延整个后背,仿佛一幅抽象派巨作。 不等林鹤言发作,沈君书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他清了清嗓子,尽管开口时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又缓了好久才发出对方能听到的声音大小:“你答应我的愿望。” 林鹤言闭了闭眼,妥协道:“说吧。” “放开我,我要出去工作。” “……” “你不会想把我锁在这里一辈子吧,我朋友再见不到我真的要报警了。” “……” 飘窗上的仙人球花洁白而干净,顶端独一朵随风微微摇摆,而旁边的玻璃缸里两只小乌龟也探出头,盯着长满刺又弱不禁风的绿东西看了许久。 一番拉扯后,双方达成一致:沈君书得以从这间房间逃离,生活一如之前,只是每天晚上八点之前必须要回到家。 至此,他在客卧不见天日的锁链终于光明正大从脚踝卸下。 李黎隔壁床的大爷喜欢拉人聊家常。 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一个白发苍苍的孤寡老人,住在同一间病房,时间久了,自然而然成了“爷孙”。王大爷向他抱怨子女不在身边,孙子忙毕业实习找工作,一大家子往医院丢一笔钱就什么都不管了。 李黎则不遗余力吐槽学校作业考试接连不断,就算是住着院也要补进度,而唯一一个哥哥也是往医院汇了笔钱,失踪了好长一段时间,要不是委托朋友来告诉他他还以为沈君书为了医药费去打黑工,吓得差点报警。 两人不打不相识,聊起来居然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哎呀,小小年纪怎么就得到了胃癌啊,平时垃圾食品吃多了吧!” 李黎说:“不是的,我妈我姥姥都有胃病。” 胃癌这个东西,他家里人遗传了三代,说来也是个奇迹。 不过,也和他的生活方式有关系的。家里太穷了,沈君书的工资不仅要付房租、水电费,还要养活他,日常生活开支已经达到最小,才勉强能吃饱肚子,在济城这个寸土寸金物价高得离谱的地方,能存下钱来才怪。 王大爷静了一会儿,又问他:“小黎,你喜不喜欢喝旺仔牛奶?” 李黎疑惑怎么话题突然从病情转到牛奶上了,但还是老实回答:“喜欢,但是旺仔太贵了,一罐旺仔的钱能买八九个馒头呢,一天就能吃饱了……” “我孙子也喜欢喝,喝了长得高,他大你四岁,比你高一个多头呢!”王大爷一边说一边比划着,“咱打个赌怎么样?” “赌什么?”李黎看向他,半信半疑道:“我可什么都没有。” “就赌一箱旺仔牛奶,看咱爷孙俩谁先出院,谁就赢一箱。” 话音刚落,身侧的手机突然响起来,李黎瞥了一眼来电人,眼睛瞬间亮了,嘴角咧开一个笑接起来喊道:“哥!” 王大爷听见也从自己床上下来凑近,好奇这个传说中的哥到底是个什么样。 挂掉电话,李黎看向窗外,树叶已经葱郁,阳光正好,接下来的日子会更加难熬,不过没关系,他有哥哥,有哥哥就够了。 **** 沈君书在一方客卧里待了近六个月,进去时气温凛冽,时隔半年再出来时蝉鸣声聒噪,他抬手挡了挡刺眼的阳光,苍白的皮肤被晒得微红,喘息声渐重,沈君书不得已在路边长椅上坐了一会儿才继续往公司走。 林鹤言安排的倒是妥当,他来时原来的职位还保留着,那个故意引他进错包厢的关系户早已不见踪影,公司的人也不过多过问,他花了半天时间做好所有交接手续,恢复到了打工人朝九晚五的生活。 唯一不同的是赚钱的目的更加强烈,每天下班后没了再多时间闲逛,要赶时间在八点之前到家。 这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沈君书没在林鹤言口中再听到关于贺道和贺宇星的任何消息,仿佛他们又回到从前,他的小箱子跟着他从客卧搬到主卧,依旧藏在床底下,林鹤言还是没有发现这个秘密,他很庆幸。 院子里的植物渐渐长出了形状,小苗也好种子也好,总归不再是一片单一的绿色。 沈君书撂下林鹤言的书,朝向窗外指了指,黑亮的眸子带着笑说:“看,那是棵山楂树呢!” 【作者有话说】:回忆部分到此结束,追妻剧情加载ing——
第28章 一错便是十二年 除夕夜,新年伊始,林鹤言在空旷漆黑的客厅坐到天亮。 他盯着那串十八籽手串,仿佛周围的一切都是虚幻,整个世界只能看到斑驳的珠子、听到烈火燃烧东西的噼啪声,刺鼻的烟雾、天竺葵与玫瑰…… 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当时烟雾呛鼻几欲无法呼吸,他趴在一个人的背上,闻到了清新好闻的香味,是一个omega的信息素,不过分甜腻,令人放松舒心。等他再醒来时已经在医院了,父母和大哥守在旁边,他开口问道:“那个人呢?” 林群当时说,等他赶到时,消防员怀里抱着两个孩子,一个是他,另一个是贺家的孩子。 贺宇星的信息素是玫瑰,本来两种气味便有些相似,加上大火中烟雾的干扰,他当时混沌的脑子便理所当然地认为是贺宇星把他救出来了,而此后贺宇星的白血病一直不见好,他也以为是那场火灾留下的创伤。 可是,一个本就体弱多病的omega怎么可能背着比他重那么多的alpha还能从烈火中跑出来呢?他太傻了,这份真相迟来十二年。 一错便是十二年。 手机叮咚响了好几条,他终于放下手串去接,开口时嗓子哑的发不出声音。 “老板,沈先生乘坐的车次信息查到了。” 林鹤言空茫的眼神终于凝出一丝焦距:“哪里?” 手机对面静了两秒,回答:“沈先生是在安城车站下的车,但是……” “但是什么?” “但是下车之后的行踪查不到。” 丹凤眸中的光亮黯淡些许,他抹了把脸,声线都在发抖:“继续查。李黎呢,他难道没有住院信息么?” 对面又陷入沉寂,察觉到老板的怒意,小心翼翼斟酌说辞:“我们尽力……” “嘟——”林鹤言挂掉了电话。 聊天界面一个顶着黑黢黢小狗头像的联系人,聊天框一片绿色,而每条绿色前面又带着醒目鲜红的感叹号。 【在哪?】 【什么时候回家?】 【新买的狗窝到了,你不是要养呆瓜么,看看哪款狗粮好一点。】 【我知道了当年的事情,你回来我们谈谈好么?】 ………… 从小到大,他从未体会过这种酸楚,他不懂得如何与人相处也不懂得爱人,公司的人惧怕他是老板,身边的人谄媚从他身上谋求合作的利益,父母只是希望他在商界更成功…… 这么多年,他一直都是一个人,直到沈君书出现,像一团温暖的火焰,给他阴冷荆棘的世界带来一丝暖意。 可现在,他把这团火弄丢了。 **** “哥……我不想去医院了。” 李黎扒着红棕色的铁门,怀里抱着睡得正熟的小黑狗,任由沈君书怎么拉都不肯起来。 “听话,”沈君书头疼不已,连哄带骗,恩威并施讲得嘴唇都要干裂冒火了:“只是去做个检查,复查完了就办转学手续,以后在安城继续上学。” “那我们回来的时候去吃火锅!” 眼看沈君书又要皱眉,李黎连忙补充妥协内容,说:“番茄和菌汤的,我吃青菜,不挑食!” 沈君书看着李黎的眼睛,又看了一眼时间,车还有两分钟到达,无奈之下他叹了口气点头,说道:“仅此一次。” “好耶!” 呆瓜被放到地上,从睡梦中惊醒,哼唧几声后跑到了爷爷奶奶脚边,奶奶弯下腰将狗抱起来,在院子门口挥手嘱咐:“路上小心啊!吃完就赶紧回来,别在外面待太晚。” “知道了!外面冷快回去吧!”沈君书给李黎裹上一圈大红围巾,回头应道。 “我们又不是小孩子了,奶奶还是那么啰嗦……”李黎扬起下巴把脸从围巾里面露出来,喘匀了气,小声嘟囔。 “好了,也是为我们好,等你上大学了工作了不常回家,说不定想听还听不到呢。” 医院里人不多,大年初一,凡是不必须住院的,大抵都回家和家人团聚了,冷白的墙冷清的氛围,与外面张灯结彩的一片大红形成了鲜明对比,沈君书按照顺序,领着李黎穿梭于各个科室,李黎对这套流程再熟悉不过,之前在济城的医院自己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因此两人很快便到了最后要检查的内科。、 两个电梯一上一下,相隔一秒先后打开,沈君书和李黎要上楼,恰好是快一秒的那个。 电梯打开,沈君书先一步迈进去,李黎低头玩手机,进去时沈君书已经按下了楼层。 “少玩手机,对眼睛不好,刚才医生说你有点近视了,等会儿回家配副眼镜。” “知道了,我说最近怎么看远处的东西总是看不清楚呢。” “叮——” 随着他们乘坐的电梯关上,另一侧的下行电梯打开,笔挺的西装裤包裹修长的腿大步跨出,林鹤言耳边举着手机,在与别人通话。 “没有的话我也不知道了,这是安城最好的医院,按理来说应该会在这里,不过兴许今天是大年初一的原因,人家不来也正常……” 林鹤言出来后盯着旁边刚刚关上的上行电梯看了一会儿,有些出神。 “喂,你在听吗?我说林二公子,人家在的时候你对人家爱答不理,现在人家走了,你倒是孩子长大了知道奶了……” “好我知道了,你再帮我留意一下周边的医院,有消息告诉我。挂了。” “哎我说你……” 对面话未说完林鹤言就挂断了通话,他在原地静立了一会儿,才复抬脚往医院大厅走。眼下的乌青浓重,眉眼间尽是疲惫之态,一看就是连夜从济城赶到的安城,身上还带着外面冰冷的气压。 可就算是这样,前台正在值班的小护士还是暗戳戳打量了好久,挺拔的身姿,无可挑剔的容貌,这是多少omega的理想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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