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天大雪里,只有她在尾随。那个中国女人,小镇上唯一的东方面孔。 她哭喊你的名字,“天佑”,没人听懂这两个字的含义,在中国人的语境里,等同于“主与你同在”。 你不知道自己将被驱逐到哪里,也不知道自己可以去哪里。他们只负责将你带往出镇的必经之路的路口,以及,你离开了就不能再回头。 你想念普鲁士中学食堂的奶酪糖糕,想念威尔逊教授的地中海头,想念母亲教你讲中国话,想念从前喝气泡水的盛夏。 你是小镇上第一户喝上气泡水的小富之家,一瓶产自美国的橘子味气泡水,只要五芬尼。 五芬尼可能是其他同龄人眼中的巨款,却是你信手一挥就可以得到的零花钱。 你跪在雪中,对着女人追来的方向,郑重其事地磕了三个响头。 这种只存在于古老中国的行礼方式,是母亲曾教过你,最高层次的礼数。 在中国,男人只能对父母、君王行叩拜大礼。 上不跪天,下不跪地,郎儿膝下,百尺黄金。 这也是你十六岁小脑瓜里,能想到的,最深重、庄严地表达愧疚的方式。 男人站在不远处的土坡上,墨绿色的戎装与那十三枚功勋氤氲着寒光。 他的眼睛,一如既往地锐利。隔着数十英尺,仍炯炯藏锋。 他就这样站着,用目光审视着你,像一座石塑。 你蜷在雪地中,接受审视,不敢正眼看他。 看,天下雪了。 少年落泪了。 【作者有话说】 阅读须知:楔子用了第二人称,正文是克里斯视角,第一人称。 作者卑微社畜,写文全凭个人喜好,尽量一周三更。 关于人称:思量了很久,中途写写改改多次,最后还是决定用第一人称。知道很多人对这个忌讳,所以在这里索性讲清楚,不喜慎入。
第2章 红拂 ◎我只想做一只快乐鸟。◎ 事实上,我对李红拂的第一印象并不大深。 那时的我受父亲所托,在他一位老战友------父亲让我喊他麦德逊舅舅的引荐下,踏上了一列开往旧金山的火车。 抵达旧金山是个深夜,城中巴士停运,我和麦德逊舅舅决定在城中逗留一晚。当晚宿在平安街东角一家菲律宾人开的小旅馆中,平安街是旧金山最大的一条华人街。 夜幕降临时,能看到许多东南亚妓.女斜挂在街口,像被风干的彩色腊肉。她们是这条街上最鲜艳的存在,一排排不规则状地站好,露大腿的露大腿,抽香烟的抽香烟,不时会有男人握着打火机来“点火”。 这是行话,点“火”越多的妓.女,意味着生意越“火”。 你看,中国汉字往往蕴藏无穷奥义。 麦德逊舅舅半夜出去了一次,回来时红光满面。他给我带回一条长棍面包和一小本残破的《圣经》。 他告诉我,他已经知道我在普鲁士中学的种种罪孽,他希望上帝能将我感召,要我每日睡前朗诵赎恶经,并说那是母亲的意思。 果然,她还是记挂我的。 还记得我被教会驱逐出镇子的那天,她跟在我身后,走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路。 我拖着链锁,一步一哽呜,脚背全是被风刮出的血口子。 母亲用有限的精力替我备好了行囊,里面有一罐银元,几件棉袄,一盒苏打饼干,还有一枚极别致的鸟儿发卡。 母亲曾说,这在中国,叫“簪”。古中国的女人用它妆点发髻,轻易并不外赠。 她大婚时,赤条条地嫁给了我父亲,全身最值钱的只有这支簪。 那时她在旧金山港口一带做杂耍女郎,一天的小费够买好几十瓶费列罗牌香槟。麦德逊舅舅形容年轻时的她,“神秘且招数繁多的东方奇女子”,是的,她总在客人面前表演奇技淫巧。 例如吞剑,喷火,倒挂金枝,当然,最厉害的就是“十三盏”。 所谓十三盏,就是在头上顶十三个大碗,里头盛满洋酒。她喝一碗,就翻一个跟头,起身前将碗扔出,人落地时,确保碗一丝不乱地叠在头上。 母亲最多时能叠十三个,那十三个大碗为她带来了金钱与声誉,也吸引来了父亲。 提到我的父亲.......罢了,我不大喜欢他,等我哪天心情好些时再说他吧。 说回那支簪,我也是在李红拂口中才知道,那支簪上的鸟儿不是寻常鸟,叫“凤”。 他告诉我,凤,古代中国的百鸟之首,雄为凤,雌为凰,凤是堂堂正正的帝王象征。 我问他,什么是帝王。 他低头,“唔”了很久。 他总是这样,思考时发出“唔”的声音,尾音拖得很长。 “帝王,”他告诉我,“就是King.就是国王。在我们那儿,遥远的东方,有唐明王,有秦皇,他们掌控一切。” 他缩着肩,比拟小鸟展翅的样子,扑棱道:“凤,就是鸟儿里的King.唔.......老大.......鸟儿里的老大。” 我比划着,告诉他我听不懂King,我在普鲁士只上德语课和波斯语课,英文只懂一点点。 李红拂告诉我,他一直以为,只要是灰眼睛金头发的外国人,就一定听得懂英文。 虽然他的英文也很烂。从始至终只会“Hello”/“bye”/“beautiful”。 还有King. 当然,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次日出城的路崎岖难行,我跟随一群老兵被麦德逊舅舅塞进了一辆军用吉普里。上车前他交给我一封信,让我去橡树庄修道院找哈吉上校。 他是一位退役上校,为祭奠死去的女儿,开办了一所孤童修道院,专门收容和我一样犯了“不可饶恕之罪”的孩子。 一个接一个老兵钻进吉普的车篷里,促狭的空间堆满了人。粘着过夜汗的军服混着烟草气和陈年烈酒的地窖味,随着车厢颠簸,不时发出弹匣与钢制皮带扣碰撞的声响。 出发前,麦德逊舅舅站在路口,扬着他的牛仔帽,对我说:“小心橡树庄的黄皮老鼠!那群小崽子们各个圆滑,小心被他们扒光了皮,啃得连骨头都不剩!” 我揣紧包袱里的银元,假意没有听到,顺手将昨晚没吃完的半条长棍面包掰成六小节,藏在冬袄的夹层里。 哦对了,还有那本《圣经》。我没告诉我的傻舅舅,我将它一张张、一页页咬碎、撕烂,扔到了床底,并没把它带出旅店。 我想,请求上帝饶恕的事就让大人去做吧,我只想做一只快乐鸟,一只快乐的凤,快乐的King. 车子抖抖地开,没多久,橡树庄就到了,开车的白胡子老头倒灌两口白兰地,问有没有要下车的。 我透过木板,塞给他一个银元,他笑得合不拢嘴,绕到车尾巴上,将我抱下了车。 “德国崽,”白胡子说,“我认识你父亲,那时他是我长官。” 我不太愿意提及父亲,更不愿听到别人口中说起父亲,故没有搭话。 白胡子又说,“车上还有葡萄干和榛子仁,你需要的话,一个银元卖给你。” 我没说话,抱紧包袱,拔腿便往修道院跑去。 加利福利亚的雪如浪似絮,落在毛线帽上,怎么掸也掸不走。我呼着热气,跄踉着走向数十米外的修道院。 它被包裹在一片乳白色的雾里,外墙冷灰,加固着三层铁丝网,远远看去,像座惨暗的坟包。 风雪中飘起唱诗班的歌,夜莺般的童声浸染大地------是《圣母颂》烛火透过霜雪,仿佛一盏济世神灯,引领我通向诺亚方舟。 我站立在门前,有人在门前扫雪。 “我来找......”我把信递上去。 那人没等我把话说完,把头一抬,冲我笑,“找哈吉上校是不是?” “对......”我的汉文尽管蹩脚,但起码能听。 他说你等一会儿,接着扔下扫帚,跑进门去。 过了一小会,里面跟着出来一位穿着修士袍的中年男人。 那人重新回到门前,拿起扫帚,一下一下清扫着门前的雪。 “这位就是哈吉上校。”那人说,这时我才认清他的脸,黄灿灿一片。 上校很快地看完了麦德逊舅舅的信,打量了我许久,问:“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我看了眼身后的木匾,用德语回答:“橡树庄修道院。” 他说不,这是收留撒旦的王国。上校说,欢迎你,欢迎你来到,撒旦的王国。 上校领我进门,抵达主教厅前还要走长长一段回廊。我抱紧包袱,环顾四周,发现左右两侧的玻璃窗上,张望着十数双眼睛。 “晨醒在六点半,晚饭前必须做弥撒。每礼拜三有一节钢琴课,每月月底最后一天,是自由日。” “什么是自由日?”我问上校,探头看向那些眼睛,眼睛们意识到我的闯入,纷纷躲回帘后。 哈吉上校说:“自由日就是自由日,在自由日,你可以做任何你自己想做的事。” “包括晚饭前不做弥撒吗?”我答。 上校皱着眉:“不要第一天就给我出难题。” 我缩回脑袋,将视线移回到身前。帘后的那些眼睛又冒了出来。 “记住,不要和这里的任何人做朋友。”上校指着那些窗,声色俱厉,“他们和你一样,都是撒旦!在涤清各自身上的罪恶前,撒旦相互亲密,只会引发更无穷的灾祸。” 我怯怯点头。 “你将与他们同吃同住,共同学习,直到主真正饶恕了你。”哈吉上校站定身,对着庭前的圣母像行了一记修士礼。 之后他将我带去一个小房间里,叫我签下几份协议,按完红指印后,交给我一串钥匙,然后命那个扫地的男孩领我去宿舍房。 他走在我前面,身形比我高半个头,体格也比我健壮。他像极我在旧金山码头见过的中国工人,孔武有力、气质蓬勃,拥有黄土一般的肤色和黑蜈蚣一样粗大的眉。 我小心地跟在他身后,走进那十多双眼睛所在的木头房子里。 出廊桥时,院落的雪上多出一团荆棘。 一位年轻修士揪着一个小女孩的头发,将她从旁边的小房子里拖回到太阳下。 她被打得满身是伤,像条被鞭尸的鱼,艳汪汪地横在台阶上。 修士将她拽下阶去,命令她光脚踩到荆棘上。 我望见那双脚,我这辈子看过的最惨烈的脚,足有数十多个大小不一的血洞,正淙淙向外突着血。 那女孩抱着肩,咬牙踩上去,意识到有人在偷看,方侧起脸,露出一对醒目的腮红。 眼里悬挂着两颗硕大的泪,欲坠不坠。 她像是才学化妆不久,各种颜色凝在三庭五眼,整张脸像被打翻颜料的水彩盘,乱七八糟里生出几分怪诞的美感。 一身红色裙束分外刺目,红进骨缝里,红进血肉里,仿佛长在她身上一样。
51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