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书杉捶了下腰,“都要躺坏咯,不想躺了。” 水声哗啦啦地响,简书杉看着她的后脑,似乎在哼一首很轻的调子,简燕听了一会儿,终于反应过来这是哪一首歌。 简燕不甘愿地咕哝道:“我的名字就因为这首歌才取的吗?” 这是一首儿歌,这个年代长大的孩子都耳熟能详,《小燕子》。 “你小时候可喜欢这首歌了,我一唱你就不哭了,安静地看着我。”简书杉:“但也不全是。” 简燕:“还有什么?” 简书杉笑了起来。 “因为你是小燕子送来的礼物呀,一睁眼,就出现在了我的怀里。” 这句话很轻,灌注着她独特的视角,轻飘飘的落不到地,却猝然砸中了简燕一直强装镇定的心绪。 “咚”的一声,又如同碎星般落了下来。 简燕睁着眼,一股热意顺着鼻腔上涌,汹涌地吞噬着她全部的克制力。她两只眼倏然发红,抿紧了唇。 简燕头埋得更里,低低地道:“……那我小时候一定很丑。” “不会。”简书杉道:“很可爱的,眼睛圆溜溜地看着我。小峋趴在摇篮边看你,都不敢摸你,生怕把你的手握坏了,我一手抱一个,他就缩在臂弯里盯着你。” 简燕:“……可我的腿很丑。” 简书杉:“不丑。” 简燕:“真的很丑。” “小燕……”简书杉察觉到不对,担心地道:“今天是不是有人说你了?” 简燕克制着发热的眼眶,鼻腔内呼吸不过来,连气息都浸着鼻音,委屈地道:“没有……只是我觉得挺丑的。” 简书杉皱起眉:“每个人出生的时候,多少都会有胎记,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你的腿就已经这么漂亮了。” 简书杉顿了下,摸了摸简燕的脑袋,“每只小燕子都是要穿花衣服的,你是里面最漂亮的小燕子。或许等到未来的某一天,你就会换另一套花衣服了。” 心脏急促跳动的声音“嗡嗡“的,钻入她的耳鼓,难以剥离。 简燕咬紧了唇,唇线哆嗦发抖,似乎在艰难地忍着什么,眼眶逐渐通红。 她无声地吸了几口气,裹着粘稠的鼻音,难过地道:“……可是别人都觉得我奇怪,怎么办?” 那么丑陋的痕迹,在一出生就伴随着她成长,每个看到的人都会露出或惊讶或嫌恶的表情,简燕骨子里自尊心太强,受不了这种眼神,索性一律长裤。 每个人心里都有无法面对的自己和想要成为的自己,放在别人身上很容易做到的事,在她身上却如同沟壑难过。在她的坏脾气下,那是不断隐藏甚至躲藏的自尊心,像只过街老鼠,被自己最讨厌的那一面追得无处可逃。 简书杉眉心动了动,似乎感觉到了女儿的情绪波动,眸中闪过一丝涟漪。她托着简燕将脸埋在自己的膝弯,膝上的布料不一会儿就湿得厉害。 简燕大口地呼吸着,偏又倔脾气的不想给她看到哭泣的模样,简书杉摩挲着她的发尾和后脑,“不会的,那是你的标记,是天使给独一无二的孩子的礼物。” 简燕气息停顿了一秒,喘得厉害,气息忍得断断续续,“……那你喜欢吗?” “很喜欢。”简书杉垂眸,温柔地道:“小燕是妈妈最喜欢的女儿,是妈妈的宝宝。” 在那个临近过年的大雪天,她第一次在门口捡到了襁褓里这个孩子,血染满了半个小被窝,被子黏在烧伤的腿上,稍微撕扯都疼得小孩嚎啕大哭。简书杉急得手忙脚乱,将简峋放到邻居家暂管,冒着雪便冲了出去。 她站在空荡荡的街头,广播里的声音喜气洋洋,她恳求着路过的每一辆车载她一下,好半天才搭上好心人的车去了医院。医生说这个烧伤不知是不是人为故意造成的,也可能是无意间弄翻了烤火盆,烧到了她。 医药费一大笔,几乎花光了简书杉手里所有的钱,她请求着能否先做手术,凑完了钱再补上。医生说这种烧伤程度,抢救也只有一半成功率,而且救回来还不一定能修复皮肤,孩子可能会痛苦一辈子。 ……而且,这个还是她捡到的,别人不要的孩子。 她被问愣住了。 医生先做紧急处理,简书杉出门晃了两分钟,却好像思考了一辈子那么久,最后赤着脚回来时,满身的雪。她说想保住这个孩子,不论什么代价,总是一条生命。 她总是这样,看起来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温柔又柔弱,却坚强地生下了简峋,又保住了简燕这个被遗弃的小生命。 术后恢复不错,简峋被她抱着来看简燕的时候,有些茫然。小孩因为换药的疼痛而在病床上哇哇地哭,简书杉晃了半天风铃都没吸引她的注意力,隔壁床刚好在放“小燕子”的广播,小孩哭得一顿,水汪汪的两只眼睁开,盯着那边发呆。 简书杉“扑哧”笑了,摸了摸她的头,轻轻地哼了起来。 “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我问燕子你为啥来,燕子说……这里的春天最美丽……” 小孩的视线慢悠悠地转了过来,盯着她的脸,像个可爱又鲜活的小生命,简书杉眼泪一下子下来了,用自己的额头贴着她的额头,听着她“咯咯”笑得声音,哼得断断续续。 三岁多的小简峋靠在她的怀里,学着她哼起了稚嫩的童声,“小燕子……穿花衣……” “……妹妹。”他将脑袋埋进了简书杉的怀里,嗫嚅地道:“……小燕子,妹妹。” 从此,简书杉过得再艰难,彻底放弃了跳舞去做工,也这么一针一线地养大了两个孩子。 甚至养得很好,看到了的都说这是两个好孩子。 . “哇……” 哭声逐渐大了起来,简燕哭得泣不成声,在她的怀里抖得不停。 简书杉低下头亲了亲简燕的脑袋,轻声哄道。 “小燕即使老了,走不动路了,也是妈妈眼里的宝贝。” 她从来没后悔过这件事。 屋外漆黑一片,只有光透着未合上的门缝钻出,映在人的脸上,好似泛着微光。 两人靠在门框边,池琅听简峋和着屋里的哼唱声,很轻地哼着那首曲子,眨巴眨眼着,小声道:“……简哥,你唱歌还挺好听的。” 简峋沉默了,看向他。 “啊,话说开了总是好的。”池琅岔开话题道:“说起来,这小丫头之前离家出走过?” 简峋先前三言两语跟他提了一嘴,池琅不知为什么来了兴趣,追问道:“最后那大叔收钱了吗?” 简峋:“小燕半夜坐车在郊区兜了很久,司机察觉到不对,只收了一半的钱,就把她送回来了。” 池琅点点头,“那他人挺好的。” 下一秒,他蹙起眉头,“等下,我好像在哪里……” 【“离家出走是吧?我之前也接过,害得大半夜在郊区晃了两小时,临下车还没钱付,我看一个小姑娘怪可怜的,就收了她一半钱。”】 “……” 池琅看向简峋,微妙无比。 “简哥,我可能……在没来你家前,就听说过这丫头了。” 简燕是二月生的水瓶座。 伏笔想不起来,指路05章。
第70章 “我就感觉好耳熟,原来还真是巧合。”池琅“嘶”了一声,“不对啊,为什么司机对我这样,他性别歧视吧!” 简峋用棉签清理着他伤口旁边的灰和血痂,池琅在外面晃悠了这么久不觉得疼,现在“哎哟哎哟”地叫唤个不停,龇牙咧嘴的。简峋看了他一眼,“下次早点说。” 池琅:“……这不是忙忘了嘛。” 情绪上头跟顾桂芳一通怼,他完全忘记自己跟人打架也负了伤,后脖颈靠近耳朵的位置红了一块,伤口细小,渗出了点血,在他的热血沸腾下不一会儿就风干了。现在一静下来,少爷病发作,后知后觉地痛了起来。 简峋扶着他的面颊,指腹搭在他的耳背皮肤,垂眸帮他消毒上药,池琅越闻越心猿意马,连消毒水味儿都不觉得难闻了,只恨不得简峋凑近一点,再凑近一点。那人身上有股干净的皂角气息,不知是不是因为洗净了手,摸着他的皮肤凉凉的。 简峋碰一下,他就不受控地缩起脖子,痒得指尖蜷曲。 “疼?”简峋道。 池琅喉咙里溢出小声的哼唧,“……不疼。” 简峋:“我轻点。” 池琅:“……” 这段正常对话听得人莫名其妙脸热,池琅偷摸做坏事地吸了吸气,强行按住躁动的心绪,“哦”了一声,“简哥你轻点。” 简峋摸了摸他的耳骨,有点红,“这里也疼?” 指腹的硬茧摸得少爷一哆嗦,他脊背猛然缩紧,“……这里不疼!” 简峋:“嗯。” 池琅舔了舔干燥的唇,含含糊糊地道:“你再往上摸点……那里疼。” 要人呼呼,最好再亲一亲可这话他死活不敢说,怕说了会被当成流氓打出去,只能口头上占点小便宜。简峋看着他一片雪白的耳背皮肤,指腹滑过那颗细小的红痣,轻轻地摸了摸。 “嗯……”那里是池琅的敏感地带,他两腿悄悄地夹紧,试图装得像个正人君子,小小池却有点不听使唤。不知简峋在想什么,眸光淡淡地盯着他的耳背看,池琅转不了头,隐约觉得他好像一直在研究哪里,弄得自己心里痒得跟猫抓一样。 红色的小痣是娘胎里带出来的,因为长得比较隐秘,所以很少有人知道。也或许因为没什么人碰过这里,稍微一碰就红得更盛,像坠入雪地的小红点,漂亮得很,衬得少爷姣好的下颚曲线愈发柔和。 池琅长得很像妈妈,俊俏的眉眼中藏着一丝明媚,笑嘻嘻的时候像只狡黠的小狐狸,半睡半醒时两只眼水蒙蒙的,看起来毫无防备,几乎叫人完全看不出来骨子里嚣张跋扈、肆意妄为的富少作派。简峋的呼吸落在他的耳后,池琅痒得不行,口干舌燥地道:“简哥,那,那里也破了吗?” 简峋沉默了两秒,收回手,“没有。” 受伤的地方已经被清理好了,池琅意犹未尽,“你今晚在哪睡?” 简峋收拾完药盒,看向他。 池琅坐在床上,抬起头看他,“沙发太硬了,你个子高还得蜷着睡,不如回屋吧,睡床多舒服啊。” 简峋安静地和他对视着,池琅抿了抿唇,像只渴望主人抱上床的小宠物,伸脚蹭了蹭他的膝盖,脚掌温度软软的。 以往是挑衅或戏耍的感觉,这次纯粹是讨好,池琅眼巴巴地道:“简哥,你以后生气直接跟我说,我不闹了。” 要不是下午简燕这事打了个岔,估计简峋现在还在跟他生气,哪里会好声好气地给他上药。池琅忽然觉得福兮祸所依,打架受伤了还真是个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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