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余晓台前魂不守舍的样子,陶乐就没了耐心:“那你问他啊,问我干嘛?” 程一似是察觉到不对劲,问:“吵架了?” 陶乐将扯碎的草屑丢在地上:“没吵。”余晓那魂都丢了的样子还能想得起来跟我吵架才怪。 “那怎么了?” “没什么,挂了。”陶乐自知自己过激了,就是懒得和程一解释,他现在不想聊任何关于余晓的话题便忙着要挂电话,但刚要收线又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继续说:“对了,你如果要打电话给他,别跟他说我不高兴,就这样,我挂了。” “什么啊?”程一的声音断在手机的忙音中。 最终,余晓所在执方以5比4的微弱票数差距,进了前八强,他深深呼出一口气,没太把结果放在心上,注意力全在对面变化巨大的林麦身上,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绵延到心头,稀稀拉拉地胡思乱想着。 林麦长高了,或许能到他肩头那么高,林麦变得自信从容了,刚才的气势咄咄逼人,没一点过去的影子。 林麦以前每次做错题目,就会不好意思的笑。 他今天笑了吗? 应该是笑了的,自由辩环节被余晓的胡搅蛮缠惹笑了一次,今天的辩题全然立足假设的条件下,也使得余晓他们的打法非常流氓。 林麦一直在强调,人生不可能尽善尽美,即便重来也总有无法面面俱到的时候。余晓反驳他,对方辩友为何将我方一直置于完美主义者,并非此生的缺憾使人生裹足不前,而是有了可弥补的机会,使我们能有更多的可能性更好地拥抱未来。 余晓说完,林麦笑了下,是那种拿余晓无可奈何的笑容。 一场唇枪舌剑收尾,最终握手时,余晓握上林麦的手,朝他看去。 林麦的掌心出了些汗,今天第一次回避了余晓投向他的目光。 余晓总算在此时的林麦身上找到了一点过去的痕迹。 比赛后双方辩手聚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小饭馆吃晚饭。 这顿饭余晓吃得烦躁,他本该开心的——毕竟如今的林麦在众人的酒杯中怡然自得。 林麦从没这么开朗过,此时的林麦会拥有很多很多的朋友,不再是那个可有可无的人,不再是那个敏感的总是观察别人言行的人。 他可以大声的笑,他也可以自信地说出自己的想法,对事情的见解。 但好像事情转变得太快,缺席林麦人生的这几年,他有些话想问。 这几个问题憋在余晓心里,拖到了饭局散场的时候,还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其中几位“热情”的辩友还打算去KTV续场,林麦喝高了,脸红红的,耳朵根也红:“我就不去了,你们玩开心,我还有点儿事。” 一大伙人马上发出了扫兴的声音,林麦抢了话头:“余晓,你也是有事的,对吧?” 突然被点名的余晓盯着眼前陌生的林麦惶然点了点头。 众人只好兴致缺缺散了场,路边突然就剩下两个人。 几年没见,气氛甚至有些生疏了。 余晓正想说些什么,还是林麦抢了先,昏黄的路灯下,林麦的眼睛亮晶晶的:“还是第一次来你们学校,湖边的风吹起来好惬意啊,一起逛逛吧,这两年你怎么样?” “还行,你呢?” “挺好的。”林麦回得干脆。 这样的客套太潦草,余晓本来还想问问毕业之后你去了哪儿,变化挺大的,有交到好的朋友吗? 然而他不知为何一句都问不出来,一时间沉默下去。 “其实我想知道你几年前那天早上你说放学等你,是想和我说什么?”林麦走在前面,转头笑着说。 “最后那天吗?”余晓心里有些闷,即使知道林麦指的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那天还是确认了一遍。 “就是同学告诉老师我是同性恋,是变态那天。”
第53章 中篇-第五十二小 “就是同学告诉老师我是同性恋,是变态那天。” 余晓的心咯噔了一下,说:“林麦,其实同性恋的存在是合理的,同性恋不是变态。”余晓顿了顿,补充道:“那天,我是想和你说,虽然我不喜欢你,但是仍然愿意当你的朋友。” “谢谢你,我明白了。”林麦怔了怔,随即恢复自然淡淡笑道:“虽然表白的答复来得有点晚。” 两人陷入沉默,矮矮的绿化带的灯光让这一刻的寂静回到了高中学校旁的小凉亭。 沿湖走了一圈,林麦说酒都醒了大半,今天也不是好时候,太晚了,改天再约吧,接着要和余晓交换联系方式。 余晓拿出手机递过去,无意间看到林麦伸过手时,随着手臂的弯曲,被袖子遮住的手腕显露出来,是几条深深浅浅的疤痕。 余晓极为震惊地看向林麦,而林麦呼吸一窒后,很明显下意识回避了这个眼神。 “已经输进去了,回头联系。”林麦说。 余晓把他的手腕捏住展示在林麦眼前:“这是什么?” 林麦有些颤抖地用另一只手推着余晓,尝试把手腕抽出来,“……没什么。”他侧脸逃避着余晓的目光,刘海隐去他的晦暗不明的表情,开了口声音也是抖的,“真的没什么……” “这就是你说的挺好的?” 林麦静静地弯腰把脸伏在了余晓的手背上,任凭温热的眼泪打湿了捏着自己手腕的那只手。 “一直以来……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奢望过多的东西,我今天只是想看看你,你挺好的,我也……挺好的……这就够了。” “如果你真的好,会割腕吗?会自残吗?”余晓把林麦的袖子往上揽,强压着愤怒。 更多的深深浅浅的疤痕就这样随着余晓的话音更赤裸地展现在两人面前,林麦在他面前弓着腰,一整天强装的体面顷刻化为乌有,有无措有无助。 “我能怎么办?告诉你我不好,非常不好?告诉你我重度抑郁,每天都想死?!告诉你我就是同学眼中恶心的同性恋,我喜欢你,离开你的每一天都在想你!想得自己发疯了!觉得自己有病!”林麦压抑的情绪一时间爆发出来,“这样的我,还是离你远点好。”最后一句,带着哭腔。 突如其来的告白没有让余晓震惊,他将林麦拉起,想让对方冷静下来:“你很好,我没有觉得你恶心,也永远不会这么认为。” “因为,我和你是朋友啊。” 林麦恶狠狠道:“你凭什么认为我只想和你做朋友?!” “我给不了你回应。”余晓摇摇头看着他,从这一刻抽离出来:“林麦,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林麦怔怔地回望过去,恍惚了好大一会儿,手忙脚乱地把挂在脸上的泪擦了,“嗯,所以我还是离你远点好。今天就到这吧,胡言乱语让你见笑了,只当我喝多了。” 说完留给余晓一个决绝的背影。 余晓一口气憋在嗓子眼眼泪逼仄,可他什么都做不了。 他只是看着那个背影离他越来越远,无力感像是回到高中在办公室里,看到干瘦的林麦被家里人揪着肩,回过头看他的那一刻。 直到余晓依稀发现走远的林麦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倒在了地上,才抬起灌了铅似的腿追了过去。 他喘着气跪在林麦身旁,用力拍了拍林麦的脸,唤了几声他的名字,见林麦没有反应,立刻掏出手机拨120,才发现手机早就没电了。 他半蹲着将林麦拖到自己的背上,沿湖狂奔起来,黏腻的汗和他轰烈的心跳声混杂一起,是背上的重量提醒着他,林麦真的出现了,回来了。 以前的承诺还可以兑现。 他曾说,永远不会让林麦一个人。 但是他失约太久太久了。 陶乐在校门口的小吃店随便吃了碗面把晚饭应付了,他没跟余晓联系,因为自己现在就跟要喷发的火山一样,若是打电话过去,也不敢保证会说出什么难听的话来。 吃了饭回家,刚拉开门缝就看到neko扑上来,陶乐揉了一把傻狗的头,把玄关的灯按亮了。 瞧了眼墙上的挂钟,八点多,余晓还没回来。 陶乐弯腰换上拖鞋,空荡荡的房间只有自己的衣物摩擦声,他第一次发现自己原来已经这么习惯余晓的存在了,虽然最近半个月两人基本没在白天见过面,但大部分时候晚上是相拥而眠的。 他回来得晚,有时余晓开着台灯在画图,有时余晓已经熟睡,他洗漱好躺上床后,余晓总会习惯性将他捞进怀里搂着,继续沉睡。 想到这里陶乐的不快似乎被抚平了一些,他将换下的鞋放进鞋架,走到书桌前打开了电脑,又给自己接了杯水,喝着水开始查看邮件,除了程一发来的PPT,他还见到一个挺熟悉但许久未见的Email,是之前一起骑行川藏的阿雯。 在完成川藏线的骑行后,陶乐陆陆续续跟阿雯、小颖保持着联系,通常是每隔几个月会互发邮件,在得知陶乐和余晓在一起时阿雯特别兴奋地祝福了他们,甚至自夸自己是预言家,看人很准,一早就瞧出两人很像一对couple。 当时陶乐皱着眉好奇地回邮:你怎么看出来我们像一对couple的? 阿雯:眼神是不会骗人的,我就能从眼神中看出小颖爱不爱我。 那晚看到这封邮件,陶乐带着疑问和好奇强迫赶图的余晓与他对视了很久,但他一点儿没看出来充满爱意的眼神是什么样的。 非但没读懂眼神蕴含的爱意,还被余晓问了一句,你是不是想跟我比一比谁睁眼的时间长? 陶乐简直要被余晓的不解风情打败:“我有这么无聊吗?” 余晓联想到在姊妹湖的那次丢石头的比赛,以及很多时候陶乐不知从哪冒出的比赛瘾,郑重点了点头。 陶乐抄起手就给余晓的后脑勺来了一下,余晓揉着头笑着问他:“我有说错吗?你真的很爱比,还不让人说。” “闭嘴。” 想着这些事,陶乐弯起唇角,一切无所适从的情绪仿佛突然有了归处,他在电脑前捏了捏鼻梁根,自己明明什么都没看到,为什么不愿意等一等余晓的解释。 他撑着下巴继续看阿雯的邮件,之前四川地震之后她和小颖终止了环欧骑行的计划,回到灾区做志愿者,如今重新踏上了旅途,今晚发来的邮件po了一些她们在法国南部骑行的照片。 陶乐一张张阅览着小情侣阳光下的笑脸,心下动容,在末尾看到问候余晓,祝福自己和余晓长长久久那句话时,心情又莫名跌了下去。 他望向电脑的右下角,时间已经走到十点,余晓依旧没回来。 甚至没有打来任何电话。 他耐着性子给阿雯回复法国南部很漂亮,祝她们玩得开心,回完又点开了程一的PPT,陶乐本以为自己稍微平复了些,然而PPT上的字一个也看不进去,完全无法集中精力思考,在点了几页幻灯片后,索性关了电脑,找出牵狗的绳子,把neko叫到面前给它套上,然后牵着出了门。
89 首页 上一页 54 55 56 57 58 59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