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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光

时间:2023-11-04 07:00:04  状态:完结  作者:南和北


程时洗完手关上水龙头后,便拿来剪刀修剪了花枝。然后顺手把向日葵放进了营养土中,这样,它就可以多活一阵子了。


趁着程母还在煲汤,程时借这个空闲上楼洗了澡。等他出来后就看到他姐在客厅里撸猫。


“回来了。”程鹿逗着沙发上的短腿小猫,不知想起什么又扭头对程时道,“我看校网上说北中的学草都在一个班......我去,你怎么变那么黑,你没涂我给你带的防晒霜吗?”


程鹿皱眉看着眼前头发吹得半干不干的少年,她怀里的猫叫了一声便跑开了,似乎在怪它的铲屎官分神。


“涂了涂了,”程时咕哝道,他只听说过校草,学草是个什么玩意。


程时随手把擦发的毛巾挂在脖颈,掏出手机给邓边扬发了条信。

【STAR:学草是什么玩意。】

【白杨:这届新生创的一个新词,学神加校草简称“学草。”】

【STAR:这也行?】

【白杨:你有所不知,这届新生一来,咱们校园贴吧的高楼就瞬间拔地而起。】


“欸,另一位学草怎么样。”程鹿胳膊肘碰了碰程时道。


她也是从北中毕业的,虽然毕业好几年了但也还保存着北中的校园贴吧。“我看妈手机上远哥发的照片还是那么糊。”


程鹿是刘远带的第一届毕业生,这么多年过去了,远哥的拍照技术倒是一点长进也没有。


啧。连她妈那么善于发现长处的人在看了半天后,愣是没斟酌出一个合适的词来说。


“人挺好,就是不爱说话。”程时从手机里翻出一张军训结束后斯教找其他教官帮忙合影的高清图片。


陆洺军姿挺拔的站在程时身旁,不知程时说了什么,他侧眸看去。


照片在这一瞬间定格,陆洺脸上不再是冰冷冷的表情,邓边扬的胳膊哥俩好的搭在露出虎牙的程时肩上,一只手朝镜头比耶。


“我们俩还是同桌。”


“长的挺俊俏啊,我总觉得在哪见过他。等等,他比你高欸。”程鹿一眼就注意到了迷彩服中最醒目的两个人。“让你多喝牛奶你不听。”

程时是不喜欢喝牛奶的,牛奶进入口腔的那种腥感让他莫名感到反胃。


“我不喜欢喝,再说我也不矮了。”

“还有,你怎么见个人就觉得眼熟啊。”

“欸,你小子是在质疑你姐我慧眼识人的能力吗?”


坐在沙发上的俩人就“眼熟”这个话题又拌起嘴来,最后还是程母出面来喊他们吃饭,斗嘴才告一段落。


吃完饭后,程时站起来,左脚朝厨房方向动了一下。他刚洗完碗,一扭头就和倚在门框旁的程鹿对视上了。


“洗好了?快出来,帮我把猫粮给黏黏弄好。”自从暑假程时做了一顿饭差点没把厨房炸了后,自此,家里人除了洗碗这种简单操作,其余蒸煮烹饪之类的,是一步都不许他踏进厨房。


尤其是他姐这个重度陶瓷碗具爱好者,没事就往厨房添新厨具的人,是一秒都不想让程时在厨房里呆着。


“哦。”程时吃完饭就变得懒叽叽的,趿拉着拖鞋给摊成饼的猫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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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记忆


晚上,程鹿提议一家人出去吃饭。宁海路到了晚上一向热闹极了,霓虹灯闪烁,路两侧的小吃店都开门迎客,香气扑鼻而来。卖糖葫芦的吆喝声不断。


“给你买一支?”程鹿看着不远处一群孩童围在卖糖葫芦的小贩周围,侧头问程时。


“不要,我不吃。”程时盯着那边看了一小会后摇头拒绝。


小时候的程时喜欢吃糖葫芦是楼上楼下的邻居都知道的事情,每回程母接他放学的时候,小区里的居民都会看见如小团子般的程时手里拿着一支糖葫芦,蹦蹦跳跳的回家。


但如今他长大了,最喜欢的东西反而不爱了。


他们在往街道里走的时候恰巧路过春归处,花店门口摆了许多种类的鲜花,一对情侣拿着包装好的玫瑰从店里出来。


程时下意识的停在店门口,看似不经意的朝里瞅了一眼。


店内,陆洺穿着一件黑色短袖,下面搭配的是同色系不加杂其他颜色的休闲裤。那人戴着黑色帽子侧身站在花台前修建花枝,少年脊背挺拔,腰间系着的粉色围裙倒与他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店内就他只身一人,他站在灯光下,程时站在喧闹繁华的街道里看着他。


“快快快,听说这家店店主儿子贼帅!”两个捂着嘴笑的女生从程时身旁一路小跑过,进了花店内。


她们站在离陆洺隔了一个花坛的地方选花,其中一个女生手里举着手机,趁陆洺修花的时候,连拍了好几张和他借位的合照。


“程时,走了。”程鹿在前面的摊铺等了她弟一会,还不见人跟上,便颇有女中豪杰的嚎了一嗓子。


她这一喊不要紧,陆洺握住剪刀的手顿了下。他闻声抬头,下一刻便和程时有些来不及躲闪的视线对上。


四目相对的那一刻,程时想也没想的就拔腿跑开了。他莫名的不想在此刻让陆洺看到,至少现在不想让他看见。


“你叫那么大声干什么,你淑女形象不要了?”他拉着程鹿的手腕,咬牙切齿的声音中夹杂着一丝狼狈。


“我只在你姐夫面前偶尔淑女一下,跟你在一起,淑女不起来。”程鹿滑动着手机屏幕,回着消息。


程鹿继承了程爸的高智商基因,在她本硕博连读后,直接被一所律师事务所聘用了。


后来又遇到在同单位上班的许裴,也就是现在程时的姐夫——用程时的话来说就是,他姐夫什么都好,就是人傻正直总是被他姐欺负。


“走了,爸妈他们在前面遇到蒋叔了,喊我们过去聚一聚。”程鹿手指在屏幕上滑动,接收着程母发来的共享定位。


“啊,那我现在回家还来得及么?”


蒋哲,是他爸程宇的高中同学。俩人关系很好,一直都保持着联系。倒也不是程时不想参加家庭聚餐,也不是不想见小时候总爱缠着的蒋叔。


只是每回蒋哲一见到他,都爱拿儿时的事打趣,完了还不忘总结升华。就像唐僧念紧箍咒,程时见到蒋哲下意识的头疼想找机会离开。


“也就你跟爸妈见到蒋叔可以用畅聊这个词,一到我,就是挨训。”程时蔫了吧唧的踢着马路轧边的小石子,小声咕哝,“还是不长大好。”


“你可拉倒吧,蒋叔最疼你了。也不知道是谁,小时候一有事,就哭唧唧的连家也不回,拉着蒋叔的手就找对方评理。”程时小时候没搬家之前,蒋叔每回出差路过此地,都会特意开车到他们家。


程?小哭包?时,每回都不怕生的,玩累了就往人背上一趴,那时还是个三十出头的年轻小伙蒋哲背着还牵着气球不愿撒手的小程时走了一路。


“哦。”程时闷声道。他目光落到路两旁亮起的细闪的装饰灯,灯旁站着一位穿着黑色工作服,腰间围着某餐饮店字样的青年。


原本还双手插兜站在灯旁等人的青年,在看到一位头发有些花白的男人朝这边赶来后,啧了一声,嘟嘟囔囔的不知说了些什么,一脸嫌弃的模样,身体却很诚实的接过男人手中提的重物。


“爸,都说了,东西我来提就好了,不是让你在家歇着吗。”

“我来帮帮你,餐馆刚开业,我怕你忙,又顾不着吃饭。快,趁热吃。”男人和青年的声音渐渐远去......


虽然长大这个词写起来轻松简单,连个有难度的偏旁部首都没有。


不过程时勉勉强强的还能接受,至少小时候他拎不起来的行李箱,帮不上的忙,大人害怕受伤而不被允许做的事.......现在他都可以做了。


他可以帮父母拎重物,可以在他们疲倦的时候及时递来一杯牛奶。可以将自己的欢乐带给他们......


所以说,被晕染上神秘色彩的时光兜兜转转,即使绕了一大圈,终会回到最初。


无论如何,一切都会再次循环。大人终会变为孩童,而孩童终会长大。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守护并爱着彼此。


“行了,我们先去打个招呼,要不然蒋叔见不到你肯定也会失落。你要是想离开的话,等会我给你帮衬着点。”程鹿在少年脑袋上揉了一把,与程时一起往餐馆走去。


到餐馆后,程时他们随着服务员来到了一间包间。服务员叩响门后,手搭在木制门把上,微微用力,打开了门。


进门后,程时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圆桌右侧的蒋哲。


已经四十出头的蒋哲身上没有在校当老师的程宇那种沉稳内敛,较有威慑。他有的是由内而外散发的温文尔雅。只不过这种气质在碰到程时一家就变得很随意起来。


“阿听。”蒋哲手肘撑在桌面上,温润的笑着朝程时招手。他近视度数并不高,但总是会戴着镜片很薄的眼镜,美名其曰会增添客户对他的信任感。


不过,青丝色的镜框细细缠绕了一圈,倒真的平添了几分文艺气息。


“外面热吧,给你和鹿鹿点的冰饮。”


“谢谢蒋叔,外面热死了,马上都要把人烤化了.....”跟长辈打完招呼后,程时拉开座椅,坐在蒋哲左手边,拧开冰饮喝了几口。


在等饭菜上桌时,也不知是谁先开的头,大家的话茬子都成功被打开了,包间里热闹极了。


“阿听这是刚军训完吧,脸变得黑黝黝的,跟小时候那白里透红的脸蛋可不一样。” 兴许是刚下班,蒋哲身上还穿着深蓝色的西装服。


他解开西服的纽扣,将外套脱下随手搭在了椅子的靠背上,继续着刚才的话题。


“是吧,蒋叔。当初我见到这小子还以为是谁走错家了呢。”程鹿在一旁搭话。


“哪里黑了!我这叫男人的象征。”程时从米白色工装裤的口袋里掏出之前出门时抓的一把软糖,塞到了坐在他右手边的蒋哲的外套口袋里,“今天带的不多,下回给你多拿些。还有,军训的时候你都没来看我。”


军训的时候,不少家长隔着大门的栏杆给孩子加餐,说长道短的。但要巧不巧的是,那段时间蒋哲一直在倒时差的跨国出差。


收到糖的蒋哲眼里满是笑意的应了句,“我的错,我的错,小程同学,蒋叔给你保证,等你高中毕业和大学军训的时候我一定到场。”

“这还差不多。”


“对了,爸妈,蒋叔,您们看这个人有印象没。”程鹿向想起什么似的,掏出手机,点开保存到相册里的一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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