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干脆戴上耳机,可总让他撞个正着的时候,有时候他们的谈话廉初也能听见,徐菁肯定是不想和他同处一个屋檐下,这些廉初也都可以理解。 还是得赶快找到工作,尽快搬离这里才是硬道理。 他其实已经想好了,先去找个地方随便的打上一份工,趁着空余时间再努力地读一读书,能在首都考上个研究生,估计他的工作就会好找许多。 他应聘了几个地方,原本打算去餐馆,后来又决定去台球厅,也不为别的,就是他突然想起之前朗路说起过他爱打台球,又依稀记得朗路的公司就在这附近。 是家进出口贸易公司,廉初贸然找过去当然不好,在这附近做事,或许还能有偶遇的机会。 在台球厅工作其实很简单,就是摆球和打扫,就这么做了一个月,老板发现他打球的水平还不错,又让他做了驻场,也可以说是陪练,工资会更高一些。 在廉若看来,酒吧,k厅,包括台球厅都是一些下三滥的工作场所,他这哥哥简直是在自甘堕落,明里暗里的不知道吵了几回。 后来吵到廉若和他的女朋友都分了手,估计是他女友也才看透廉若这阴晴不定的坏脾气,把人家给吓跑了。 他们兄弟二人重新陷入了僵局,廉初原本已经把房子给看好了,这又有些犹豫,毕竟他这弟弟行为偏激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怕他再因为失恋整出个你死我活。 只是这个朗路,廉初在这台球厅干了整整半年,也没有见到他一回。 后来还是决定辞职,找一个上班时常稍短的工作,一是为了安抚廉若,二是抽出时间好看书。 工作的最后一天,依旧是陪客人打球,这次是陪一个老板,先让他的手下来订场子试上两把,这老板挑人,要水平最高的,得过奖的。 廉初技术还不错,但就是业余,没参加过什么比赛,但是稍微专业一点的人士又是早就被人给订走了,这助理和廉初试过之后又觉得还行,便说让他老板先过来,不行再换。 廉初见的人多,陪的人也多,不管是什么样的老板在他看来都是一样,他在打球的时候就只是打球,不怎么讲废话。 这老板订了三个钟头,却是姗姗来迟,廉初也乐得清闲,直到听人告诉他这老板姓朗之后才有些许疑惑。 姓这个姓氏的人并不多,又是个老板,廉初也没来得及多想,因为这位姓朗的老板很快也就到了。 偏高的个子,金丝边的眼镜,乍一看是和煦的长相,仔细一看这和煦中又透着几分狠厉,廉初不禁在心中暗道一声,缘分这种东西还真是有点邪门。 朗路平时不来这家球厅,他嫌这家店设施各方面都差点意思,今天也算是突发奇想,不愿意往远了去,就想下班以后热两把手。 廉初这个小兄弟,他在出来之后还会时不时地想起来,只可惜音讯全无,这孩子也不来找他。 所以如今见到,也算是个惊喜。 廉初在监狱里的时候瘦到了皮包骨,虽然瘦,但也是个漂亮孩子,如今这快一年没见,廉初倒是长了些肉,还是瘦,但看起来匀称了许多。 也有头发了,这里对陪练的发型有要求,吹了偏分,漏出来颇具特色的眉眼,确实是一眼只能看得到他,看不到别人。 “廉初吗?”朗路试探着问了一句。 “路哥。”廉初倒是游刃有余。 “真巧。” 说巧也不巧,廉初笑了一下,沉默着帮朗路摆球,然后又说:“路哥,我们上班不让闲聊。” 朗路其实一会儿是约了人的,但他又看了一眼廉初,随即便把晚上的饭局给取消了,“那一会儿等你下班了聊。” “嗯,刚好你是我今天的最后一位客人。” 两人打了一会儿球,廉初这才知道朗路为什么一定要个高手,普通的水平确实很难打得过他,廉初自然也打不过。 后来干脆也不怎么打了,打一打歇一歇也就熬到了下班的时间,廉初让朗路等他换个衣服。 偏分的发型有点楞,廉初便把它给抓开了,穿得……也有些随意了,黑色的羽绒服袖口处都已经开了线。 朗路开的是豪车,有司机,廉初跟杜光时也没整过这样正式的,上车都还有司机帮忙开门。 车子周身都萦绕着一股淡淡的香水味,使得廉初多少有些不自在,窗外的夜景也像假的似的,美得不真实。 “吃饭了吗?”朗路主动问道。 “一般都是下班以后在路边随便吃点。” “那就先去吃饭。” 廉初点头答应,他只希望朗路不要带他去什么高大上的地方,以免闹了笑话,还好朗路足够善解人意,只去了一家环境清雅,做菜精巧的中餐馆。 不需要开车,也可以喝上一点,朗路难得地也有几分兴奋,“你真是,不如早点过来找我。” 廉初只是笑笑不讲话,他主动给朗路斟酒,酒过三巡,两人聊的话也要更多一些。 朗路甚至还告诉了廉初他究竟为何坐牢,还是为了他弟,当年有一个带头嘲笑他弟弟的小混混,可能也是因为他弟弟对这小混混有些好感,压死他弟弟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是因为这个罪魁祸首。 这混混恶有恶报,过得也不容易,在老家的小巷子内是个惯偷,朗路也想过要设个局直接搞死他,但最终还是想让他生不如死,找人剁了他的双手。 朗路微笑着把这些事说完,廉初还是小小地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你来我往,他也把自己的那些事分享给朗路听,隐去了一些,只把从小的悲惨经历和郝斌做过的那些破事说了出来。 他是适当地博取同情,这一招也还算管用,朗路主动地给他倒了酒,并问他,“怎么想起来到B市发展?” “郝斌是地头蛇,我怕他再找我麻烦。”廉初苦笑一声,“想来首都碰碰运气,说不定还能见到路哥。” “你应该直接过来找我的。”朗路又重复着说了一遍。 他打量廉初,“你说你学的是英语专业?” “对。” “普通的书面翻译能做吗?” 廉初最近一直有在准备着考研的内容,专业方面的东西也多多少少地拓展和巩固了一遍,但他也不敢打包票,“毕竟我学的不是商务英语,但是一般的程度应该都还可以应付。” “口语呢?” “口语还可以。” 朗路简单思考了一下,“我用人一般不走后门,但我可以为你破个例,我身边还缺个秘书,工资好商量,你要是考虑好了可以随时过来上班。”
第23章 我就想一个人好好过 廉初正式去给朗路做了秘书。 工作还可以应付得来,算是贴身秘书,端茶倒水,偶尔帮忙处理一下文件,都是廉初可以处理得来的程度。 只是有一点比较麻烦,朗路应酬多,廉初需要时时陪着,他家离公司远,有时候应酬完了连地铁都已经赶不上了。 还没到可以买车的程度,廉初打算先买辆电动车过渡一下,朗路却不同意,可能是怕他这个秘书丢了老板的脸面。 除此之外,朗路是个过分大方的老板,廉初身为秘书,报酬却很丰厚,老板对他也很仁厚,即便是很晚下班,也会尽量让司机先把廉初送回去。 这天,依旧是很晚,应酬到了凌晨,廉初不愿意麻烦朗路,他打算自己打车,朗路却拉住了他,“别麻烦了,去我那里住吧。” 廉初一愣,朗路又说:“我那里常年都是一个人,空房间很多,以前也有过秘书跟我一起住的情况,” 廉初还是笑一笑,“不用了,我打车。” 深夜打车花了他上百元,很心疼,第二天又要起早赶地铁,所以就避免不了地挂了两只黑眼圈。 他正常上班,老板不需要他也不会主动地凑到跟前去,中午应酬少,大多是各吃各的,廉初正在吃盒饭,又被朗路叫了进去。 朗路吃的要精致许多,是廉初提前帮他点好的外卖,他邀请廉初一起吃上一点。 当年一起吃的是牢饭,现在一起吃的却是佳肴,朗路给他夹了菜,又提起了头天晚上说过的事,“搬过来和我一起住吧,就当是跟我做个伴。” 廉初回家也想了,按理说他们两个是完全坦诚相处过的,甚至每天都还要光着屁股一起洗澡,老板肯给他提供住处他当然也应该感恩戴德,可是只有一点,如果朗路是直的就好了。 廉初也是跟他在一起工作之后才知道的,这位监狱里的老大哥人到中年却无妻无子,并不是他没有欲望,而是他跟他那弟弟一样,对异性不感兴趣。 他也不是完全的没有需求,偶尔也会去一些特殊场合找些年轻小帅哥解闷,这也是廉初最近才知道的。 虽然并没有把这个主意打到廉初身上,但他却是知道廉初的过往,总归是别扭。 “你不用想太多。”朗路看出了廉初的顾虑,“我早就跟你说过,我是拿你当弟弟一样的,看你辛苦,我也不忍心,这两年出了狱,虽然生意是照常做,但是身边孤独,可以说知心话的人少。” 廉初猛地一抬眼睛,朗路默默地欣赏,他很喜欢廉初这过于厚重的睫毛,眼神也很有意思,一半是阴翳,一半是倔强。 “我没有强迫你的意思。”朗路又说:“除了这点私心,再有就是为了工作方便,平时工作结束早了你完全还可以回到你那里去。” 廉初低着头扒完碗里的最后几颗饭,又是想了一下,然后安静着放下了筷子,“好的朗总,等我收拾一下,明天搬过来。” “我说过,下班期间还喊我哥就行。” 廉初笑着点了点头。 . 他当天晚上就开始收拾行李,因为是夏天,东西不多,只收拾出一个简单的小包裹。 在廉若这里住的时间也不算短了,将近一年,从一开始每天硬说上几句话到现在又是无话可说,廉若难得问上一句,“你这是干嘛?” “换个地方,公司包住宿。” “以前都不包,现在突然包了?” 廉若这话说得阴阳怪气,廉初也懒得理会他,只说:“老板大方。” “是真够大方的……”廉若一边挖西瓜一边嘴依旧是不停,“那老头儿恨不得每天送你送到楼下,你是老板还是他是老板?” “他是我狱友,一起患过难的。” 廉若突然就不吭声了,勺子在瓜皮里打转,“哥,你就没想过找个女朋友什么的吗?” “不打算找,也不打算结婚。”廉初把这小包裹随手丢到客厅,抢过廉若手中的西瓜,“到时候就等着喝你的喜酒了。” “你不会真是?” “什么都不是。”廉初尝了一口西瓜,齁甜,便又丢还给廉若,“谈恋爱没什么意思,我不需要,我就想一个人好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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