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朗一直是我们家的朋友,也是我生意上的合伙人。当年在这个事件中,他给我们家提供了很多帮助,我们家一直非常感激他。我妹妹更是一直对他抱着愧疚之情……事情已经过去很多年,真凶也已经伏法。我妹妹好不容易从阴影里走出来,有了新的人生。希望大家能还我们家人一点宁静……” 杨景行的这番话,给整个事件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盛朗的形象因此得到升华,他无辜的遭遇,他的舍身救人,他为此遭受的苦难,都给他本就足够戏剧化的人生经历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盛朗的性取向是半公开的。 他并不在乎世人的议论,也更不在乎家里亲戚的指点。但是作为名人的伴侣,林知夏肯定会受到很多不必要的关注和骚扰。 所以两人认真商定了一番,决定暂时不公开关系。 名和利是需要牺牲一定的自由才能换取的。随着盛朗人气暴涨,他外出开始需要戴口罩了。许多公众的地方他都不方便去,尤其不能再和林知夏一道去。 只有在月澜湖,盛朗和林知夏还能无所顾忌地拉着手,沿着散步道漫步,在柳树下相拥着接一个缱绻的吻。 - 林知夏在窗外的鸟语中醒来,翻了个身,腰部的酸痛把他残留的睡意驱散得一干二净。 昨晚一进门,盛朗就把林知夏压在了玄关处的墙壁上,滚烫的吻烙得他头皮发麻。 等跌跌撞撞进了卧室,两人身上已经不剩什么了。 盛朗就像一头在月光下现出原形的狼妖,碧眼如火,亮着獠牙,一口把林知夏叼住,摁在爪子下,连皮带骨头吃得连渣都不剩。 每次久别重逢后,林知夏都会被这么狠狠地折腾一次,倒也有了心理准备。 他不大记得他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不过此刻身上十分干净,显然盛朗在他入睡后帮他仔细清理过。 盛朗已不在身边,被褥中只留着他的气息,被阳台一照,暖烘烘的。 林知夏深吸了一口,扶着腰爬下了床。
第75章 客厅里正放着蓝调摇滚,那轻快又带着点时代感的曲调衬着窗外的阳光和绿树,让整个空气都充满了鲜活的生气。 盛朗戴着蓝牙耳机,正在西厨里做着法式吐司,一边打着电话。 蘸满了蛋液的吐司片放进煎锅里,发出滋的一声。黄油和奶油受热后散发出来的浓香溢满整个厅堂。 盛朗在海外混了这么几年,学了点西餐手艺,最擅长做惠灵顿牛排和各类烧烤,还会调几款鸡尾酒。 他们俩过去都没钱,打牙祭也不过在食堂里多买一根鸡腿,或者攒了一段时间的零花钱后去学校门口吃一顿火锅。 现在财务自由了,盛朗却为了维持身材,常年只吃低碳水食物。 孙明珠描述他,就是“穿金戴银一身宝,赚着黄金吃着草。” 自己吃草就罢了,盛朗却是很乐意给林知夏做好吃的,想把他喂胖一点。 偏偏林知夏是吃了不认账的无赖的体质,大鱼大肉下了肚就跟进了异次元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林知夏穿着旧T恤和棉布睡裤走了过来,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坐在西厨外的吧台上。 宽大的衣裤衬得他身材清瘦修长,头发柔软地搭在额前,面孔白净清俊,还像一个大学生。 “知道啦。”盛朗对电话那头的人说着,一边将煎好的吐司推到林知夏面前,“她什么样的人我还不知道,不会上了她的套的。您好好打你的麻将,不用为这个事操心。” 林知夏朝盛朗做了个口型:“外婆?” 盛朗点了点头,对着手机嗯嗯哦哦地应付着,好一会儿才挂了电话。 “怎么啦?”林知夏往吐司上淋着枫糖浆。 “我妈呗。”盛朗说,“她最近和外联系了,打听房子拆迁赔偿的事,好像我爸那里又有点什么事。总之,外婆不信任我妈,怕她弄点什么幺蛾子,提醒我提防着点。” 做亲妈的提醒亲外孙提防自己亲女儿,这家人也怪有意思的。 林知夏问:“你家那小旅馆说起来应该是在你父母名下,算不到你头上的吧?” 盛朗点头:“我现在还稀罕那栋破房子吗?我妈要想要,全给她都行。只要她以后别三天两头来打搅外婆。” 永安拆迁这事就是一块巨大的香馍馍,小区里许多在外地打工的人都闻风回来了。盛朗他妈回来也是迟早的事。 说到盛朗他妈李素丽女士,也真是个很少见的人物。 李女士在盛朗两岁不到的时候就离家出走,去外地打工了。盛广全还没有犯事逃走前,她基本没有回来看过盛朗一眼,更别提寄点钱和衣服,好像全然没生过这么一个儿子。 盛朗升高中那年夏天,这位女士才终于回来了一趟,也不是为了看儿子,而是找盛朗外婆要钱。她在外面做生意,被男人骗了钱,被要债的追得没处去,才终于躲回了永安。 当时那情况,家里能有什么闲钱? 最后还是盛朗拿自己比赛的奖金把亲妈打发走的。 那之后,李女士又渺无音讯了好长一段时间,直到盛朗功成名就、财源滚滚而来,她和儿子的联络才又明显增多——都是李女士主动想方设法联系盛朗。 每次亲妈找上门,只要提的数目不过分,盛朗都直接掏钱给她。 “我这么努力赚钱,不就是为了能拿钱砸人吗?”亲妈把自己当提款机,可盛朗还是挺看得开的,“她能要多少走?能用钱打发的人,都不是什么值得在意的人。” 林知夏还担心盛朗会因为得不到母爱失落难过,可盛朗压根儿就不想和亲妈多接触,连面都不见,直接派助理去应付李女士。 “早就不对她抱什么幻想了。”盛朗说,“拍戏的时候碰到个大师,那大师一看我,就说我是父母缘很薄的人,和孤儿差不多。不过……” 盛朗把一双胳膊撑在吧台上,笑嘻嘻地朝林知夏凑了过去。 “大师说,我是个有福气的人。虽然得不到父母的慈爱,但是老天爷会在别处给我找补回来。我当时就说大师您真是活神仙呀,我媳妇儿人特别好,特别爱我!” “去!”林知夏软软地笑嗔,叉了一块桃子喂进盛朗的嘴里,然后凑过去,在他沾着果汁的唇上亲了亲。 盛朗笑眯了眼,呼呼地摇着尾巴。 “外婆还好吗?”林知夏又问。 “挺好的。”盛朗说,“我买的保健品和衣服,她和姨婆都收到了,她们俩刚在村里的老年活动中心显摆完。最近又养了一窝小鸡仔,说等过年的时候杀了吃正好。” 这些年,盛朗外婆一直住在乡下妹妹家,每天养鸡打牌,在村头遛弯,日子过得挺自在的。 盛朗每个月会给姨婆家一笔丰厚的钱,家里的亲戚也挺负责的,将老太太照顾得很好,生病了也会把屎把尿地伺候。 盛朗回国发展后,考虑过把外婆接进城里来住。 可是外婆进新城转了一圈便直摇头,还是宁愿住在乡下,和乡邻亲戚们在一起。 “和我爸一样,不适应新的环境了。”林知夏说,“永安上一辈的老人很多都这样。” “落叶归根,外婆住在乡下最舒服自在。随她开心就好。”盛朗说,“对了,外婆还叫我回去一趟。阿康,就是我姨婆家老幺下个月初结婚。” “你这个小表弟满二十了吗?”林知夏笑道:“屁大点小孩儿结什么婚呀?” “乡下先摆酒再领证的多的是。”盛朗说,“他女朋友肚子都大了,耽搁不起。” 说着,将切好的水果端了过来,说:“外婆也叫你和我一道去。” 林知夏被喉咙里的食物哽了一下,忙喝了一口牛奶:“我?” “阿康上大专的事,你不是帮忙给找了关系吗?姨婆记着这人情,想请你去喝喜酒。”盛朗的目光里带着安抚,“你别想多了,他们都不知道我们的事。昨天晚上在酒桌上,我们俩不也应对得挺好的吗?” 林知夏笑了笑,拿叉子拨着盘子里的吐司,忽而问:“委屈吗?” “什么?” “在你那边,我能作为你男朋友被介绍给你的同事和员工。可是在我这里,你只能是我的老同学。”林知夏的眼里流露出愧疚,“打从高中开始,你就没有避讳过什么,倒是我遮遮掩掩,像个伪君子。” 盛朗不屑一笑,握住了林知夏的手。 “我们俩这么努力,就是为了能过舒服宁静的日子的。我们现在这样的生活,就是我想要的。你过得幸福,我们俩就幸福。再说了,我们现在这样偷偷摸摸的,我还觉得挺带劲儿的呢。偷情多香呀!每次想到要偷你,我就可来劲儿了。” 林知夏被盛朗逗得啼笑皆非。 他拉起了盛朗的手,低头在手背上亲了亲。 “傻狼,偷不偷,我都是你的。” - 盛朗回来,带回了生活中缺失的那一半,林知夏重新感觉到了踏实。 不论小别重逢再激情刺激,他们俩期盼着的还是形影不离的长相厮守。 学校给年轻未婚的教师都分了一间小宿舍。盛朗回来了后,林知夏便不住宿舍了。除了回永安看望父亲,林知夏每天都回月澜湖这边住。 月澜湖离D大并不近,也没有直达的公交,通勤并不方便。盛朗开着车库里最低调的一辆黑色奔驰,每天接送林知夏上班。 车开到离D大最近的一个地铁口,然后林知夏步行去学校。每天下班,盛朗也会准时在这个路口等着林知夏,接他回家。 “小林最近有什么好事?”同事大姐打趣,“你最近下班准时多了,也不在食堂吃饭了,人也红光满面的。女朋友出差回来了?” 盛朗在林知夏的口中,是他交往很多年的“对象”,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出差,一走就是十天半个月。 同事们不会想太多,只当这对象是个女生,还觉得他们俩聚少离多,怪不容易的。 “是啊,”林知夏从善如流,“所以要早点回去陪媳妇儿。” “你们谈了有七八年了吧?感情还是这么好。”许玲羡慕道,“我和我老公结婚六年,现在整天两看相厌,除了柴米油盐和孩子,也没什么可聊的了。” “我们也没什么特别的。”林知夏腼腆地笑着,“这年头找到一个合得来的不容易,所以我们俩都特别珍惜对方吧。” 地铁站边人流湍急,暮春暖金色的夕阳中,路边的黑色的轿车在热闹的都市中一点都不起眼,可是望着它,心中便有一股暖流在涌动。 那是一种旅人看到归宿的感觉。 林知夏走了过去,敲了敲驾驶座的车窗。 车窗摇下,盛朗把鼻梁上的墨镜推到了头顶,碧绿的眼睛柔情脉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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