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锋一个年过四十的糙汉子,想起少年时的伤心事,依旧是泪流满面,毫无形象地大哭。秦轩束手无策,门外的郁聪听得目瞪口呆,鸡蛋灌饼都掉在了地上。 神马情况?营阿姨居然是田锋大叔的妹妹!太爆炸了吧? “干爹,”秦轩站起来按住他:“干爹,镇定点!都过去了!” 田锋闻言一愣,还哭得一抽一抽的,但情绪已经缓和了些,扯张纸巾擦了擦泪,擤了把鼻涕,接着说:“小芳在纱厂上班的时候,我去接过她几次,当时就听到厂里的人说,一车间的营春英和田芳长得好像,跟姐妹一样。我见了春英,当时就呆了,我觉得她就是小英,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跟小芳说,就托秦仕兴帮我打探消息,得知春英确实是被人收养的,年龄也对得上,过了俩月天热起来,春英穿了短袖衫,秦仕兴跟我说,他看见春英手臂内侧有块红色的胎记,我就确定了,春英就是当年走丢的小英,是我妹妹。” 秦轩默默地坐回去,消化了一阵,点点头说:“我知道了,你不仅是我干爹,还是我舅舅,然后呢?” 田锋仰起头望着天花板,神情很难过:“小芳那件事,其实我也有错,要不是我让仕兴去接近春英,大概也不会……都怪我……” 秦轩面无表情:“现在说这些也晚了吧?” “是啊……”田锋怔怔道:“晚了啊,小芳走了,仕兴也走了……我有什么办法呢?小芳和小英都是我妹妹啊,手心肉,手背肉,出了那样的事……我该帮谁?我知道自己对不起小芳,但我也亏欠小英太多了……这么多年了,只要想起小英,我心里就跟刀割一样疼。那件事补救不了了,可是现在有件事还能补救,轩子,我得救小英,我是她亲哥,我给她捐骨髓的话,是不是就能治好她的病了?” 秦轩看着田锋,慢慢地睁大了眼睛。 探望田锋之后,秦轩和郁聪跟着郁爸爸又飞回了千川,各自回校上课。 三个月后,田锋凭着坚强的意志,加上快速康复治疗,已经可以借助手杖下床走路了。他的身体底子很好,但毕竟昏迷三年,现在还是有些虚弱。田家人已经知道了营春英的事,但田锋的父母都已去世,其他亲戚因时隔太久,几乎记不起当年走丢的小英了。田锋坚持捐骨髓救人的行为,除了田胜男因为担心父亲身体而有微词外,其他说得上话的都表示支持。可见田家亲戚总体还是不错的。 秦轩回千川后跟母亲说了这件事,营春英听得如堕梦中,手里的毛线都忘了织。回想幼时被拐的事,她居然还有些模糊的印象,记忆中有个不认识的大叔给她买了个面人,要带她走,她对那个花花绿绿的小面人儿印象还挺深,之后的事就记不清了。 “再后来的记忆就都是在周城镇的孤儿院了,估计人贩子拐走了我,又觉得小女孩卖不出去,就随便把我放在哪里了,后来九岁的时候,我爹妈到孤儿院把我领走,我不记得以前的事,就只记得自己叫小英,因为我姐叫营春荣,我爹就给我名字也加了个春字。” 郁聪听完她的话,觉得命运有些神奇,又有些遗憾,说:“如果是现在,走丢的孩子拍个照到网络上一报备,整个公安系统都能查,也就不会这么多年都找不到了。” “是呀,”营春英有些感慨:“我小的时候,什么都落后,据说那时候田家在村子里已经算最富的了,小孩丢了还是找不到,现在是好多了。” 秦轩转头望向窗外,一转眼几个月过去,已经是冬天了,外面下起了雪,棉絮一般纷纷扬扬。病房里暖气很足,热得他觉得乏,听着母亲和郁聪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渐渐觉得昏昏欲睡。 田家派人送来的田锋的血样已经和营春英的做了比对,HLA全相合,这是最好的结果,血液科主任眉开眼笑,主治医生手舞足蹈,都表示如果不出意外,移植成功率将会很高。营春英的家人更是打心里高兴,营家大姐每天变着样做好吃的给妹妹送来,姐妹俩整天叽咕叽咕地商量着要怎么感谢田家大哥,最后一致决定给他织一套纯羊绒的毛衣毛裤;秦轩表面淡定,该吃吃该睡睡,实际上心里也是一块石头落了地,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郁聪更是欢乐得天天在微信群里发红包。 秦轩在郁聪的游说下,将外祖母的那串玫瑰念珠挂在了母亲的病床头。秦母觉得那东西太贵重,一时惶恐,怕弄丢了弄坏了,郁聪却毫不在意,他觉得这东西要真能泽被苍生,让身患重病的人重获健康,外祖母在天有灵还不知会多高兴呢。 不知道圣物的护佑是不是还带辐射范围的,几天之后又有好消息,和营阿姨同病房的小刘哥居然在骨髓库里找到了相合的无亲缘骨髓血,也可以接受移植手术了。小刘哥的妈妈喜极而泣,煮了一百多个红鸡蛋带到医院见人就发,郁聪被她塞了满口袋的鸡蛋,盛情难却,只好剥了一个当面吃掉了,其实他从小就不爱吃煮鸡蛋,剩下的七八个趁人不注意一股脑儿全塞进秦轩的书包里。 于是这天,秦轩去学校参加数学竞赛的赛前辅导时,被邓巡看见了书包里的红鸡蛋,眼疾手快掏走两个,啧啧啧道:“恭喜啊,大喜事啊,媳妇儿生了?还挺快的,男孩女孩?”(北方风俗通常是生了小孩给亲戚朋友邻居送红鸡蛋,其实别的喜事有时候也会送,图个吉利而已) 秦轩:“……我的能力还足以于让一个男人怀孕,谢谢。” “那就是别人给的了?谁这么厉害?”邓巡往韩瑾桌上放了一个:“来,吃一个,沾沾喜气,说不定过段时间咱们也有了。” 韩瑾停下做卷子的笔,悲痛扶额:“为什么我男神变成了个蛇精病?为什么……” 有书则长,无书则短。一月底正值农历春节,大年初五这天,田锋在家人的搀扶下来到了千川,次日住进医院,开始做骨髓移植手术的前期准备。 田锋见到营春英,一时感慨万千,他记忆中扎着两个羊角辫,总是跟在他身后的小妹,如今鬓边已有了几丝白发,其实算起来这个小妹今年才37岁。当年在纱厂重逢时,她还是个二十出头青春靓丽的姑娘,看来这几年她过得并不好。 营春英看见田锋,先是有些诧异,反应过来后,有点不确定地叫了一声:“田哥?” 田锋一瞬间热泪盈眶,蹒跚地走过去,坐在床边看着她。 营春英心里五味杂陈,哽咽了半天,就说出来一句话―― “哥,你咋瘦成这样了?” 田锋再也忍不住了,拉住营春英的手大哭:“小英!!妹啊……” 阔别多年终于相认的兄妹俩抱头痛哭。 【作者有话说:田锋这种情况其实理论上是醒不过来的,以其昏迷三年的身体状况估计也捐不了骨髓,此处肯定有文学作品的夸张成分,不然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写,就当是个奇迹好了,大家不要太较真哈。】
第29章 情人节前一天,营春英将秦轩叫到床边,神秘兮兮地交给他一个小纸箱。 秦轩一脸疑惑:“妈,这是?” 营春英笑得很慈祥:“这里面有两件毛衣,是我亲手织的,也不敢累着,断断续续织了好几个月。” “哦……”秦轩想起表姐过年时穿了件桃红色的新毛衣,兴奋地炫耀说是小姨给她织的,朋友都说超好看,他还疑惑母亲之前说给他也织了的,哪去了?原来在这等着呢。 营春英有点小得意地笑着说:“藏青色那件是你的,奶白色那件,是给郁聪的。” 秦轩一愣,下意识地打开箱子看,里面确实有毛衣,但是他第一眼看到的,是一个样式古朴的小木盒。 秦轩对这个盒子印象很深,他还记得今天春天,母亲住院的时候,他想把这件传家宝变卖了给她治病,母亲却说什么都不肯,还跟他吵了一架,说:“这东西不是你的,是我未来儿媳妇的,你不许动!” 秦轩拿起木盒子看了看,轻轻地打开,里面是一枚样式古朴的金镶玉锁。 “明天你把那件毛衣,还有这个锁,一块交给郁聪吧。” 秦轩猛地抬头,注视着母亲,眼神中感动多于惊异。 “妈看得出来,你喜欢他,他也喜欢你,”秦母声音温柔:“你最近啊,性子柔了很多,也比以前爱笑了,妈知道,是郁聪把你变过来的。他是个好孩子,妈喜欢他。” 秦轩眼角不自觉地有点湿,合上箱子,问:“妈,你……真不嫌弃他是男的?” 秦母摇摇头:“刚发现的时候,妈是有点震惊,心说轩子怎么喜欢会男孩子啊,以后要遭人笑话的,但后来躺在床上想,我自己反正也活不了多久了,但你还有一辈子,妈不想看到你为了我哄高兴委屈自己。” 秦轩吸了吸鼻子,在母亲床边坐下来,拉起她的手,声音有些哽咽:“妈……” 明天母亲就要接受骨髓移植手术了,她挑这个时机说这些,像在交代身后事一样。 母亲一定抱着必死的心情活过,秦轩这样一想,便觉得心疼不已。 秦母回握住儿子的手,晃了晃:“哭什么,明天是个好日子,不哭。” “嗯。”秦轩用袖子擦了一下眼睛:“妈,明天的手术一定会顺利的,你一定会健健康康,长命百岁……” 秦母有点懵:“啥长命百岁?我的意思是,明天不是情人节吗?你把这个当礼物送给郁聪。我的手术有啥好担心的?现在医学这么发达……” 秦轩:“……” 不是,妈,搞了半天我白感动了?而且您什么时候这么潮了,还记得情人节?我都忘了。 秦母将秦轩手边的箱子放到床脚,然后坐直了身子,正色道:“行了,不说这个了,轩子,接下来妈要告诉你一件事,是关于你身世的。妈只希望,你听了之后,不要太埋怨我。” 秦轩心头一凛,隐隐地有些不好的预感。 其实这些日子,他已经猜到了一些,现在,最终宣判来了。 秦轩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吐出,镇定了一下精神,说:“妈,无论怎样,您都是我这辈子最亲、最敬的人。” 营春英的手术很成功,预后也很好。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和休养,在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母子俩喜气洋洋地办理了出院手续。 治病花掉了不少钱,母亲做完手术后,秦轩的户头上只剩五位数。但秦轩很开心,毕竟钱没了还能赚回来,人没了就真的没了。几十万块钱换回母亲的命,他觉得值。 郁聪的御用跟班孙佳雁家里是做房地产的,通过她的介绍,和郁聪以及营、田两家的帮衬,秦轩在二中附近的一个中档小区租了一套挺宽敞的公寓,让母亲搬过来休养。嬴氏肉夹馍暂时交给秦轩的表姐打理,她最近交到了男朋友,是个自主创业开奶茶店的大学生,思路广点子多,想把奶茶、肉夹馍和米皮合成一个店,将产品制式化,将来可以开连锁店,小情侣二人跑来游说秦轩,让他技术入股,教他们肉夹馍和米皮的秘制方法。秦轩问了母亲的意思,母亲觉得没什么问题,就把腊汁肉的卤料秘方给了他。以前秦轩都是直接把母亲配好的料包扔到锅里卤肉,这下也掌握了核心技术,但他还是留了个心眼,未来姐夫问他料包配方,他还装模作样地打开一袋往桌上倒:“你看,都能看到,这是八角、桂皮、香叶、卤的时候加生抽、料酒……”反正就是不说配比,狡猾狡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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