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一路上,程聿原本已经做好会面对家里四下一空的准备,但当他到家之后才发现,家里的布置与他离开之前并无不同。 沙发上的抱枕、冰箱里的营养剂、衣柜里的衬衫西装,一切的一切都仍保持原样,什么都没有少—— 路瑾言没来过。 程聿说不上现在自己是个什么心情,沉着脸给路瑾言发消息。 [CY:东西不来拿?] [CY:地址,寄给你。] 等了很久,路瑾言也没有回复。 程聿素来觉得,成年人的分别要体面,自然也没有拉黑人的习惯,更多的时候都是冷处理。可这一回的情况,显然有些许不同。 拖泥带水不符合程聿的行事,在等了半个小时依旧没收到路瑾言的回复后,他选择联系了路瑾言的助理Selina。 在某次帮路瑾言给公司请假的时候,他打过这个电话。多亏他过目不忘的记忆力,虽然只是看过一次,但是现如今还能想起这个号码。 “喂,您好。” “你好,我找路瑾言。” “您是?”Selina明显迟疑。 程聿提醒对方,“那天在酒店门口,我们见过。” Selina想了起来,说出的话却依旧为难,“啊…是您,但是路总他…” “他怎么了?” “路总他已经一周没来上班了,我也联系不上他……” 路瑾言不见了。 程聿花了点时间消化这个信息,搞不懂路瑾言这算怎么一回事。 吵架后心情不好直接消失?还是他出什么事了? 思绪乱得厉害,可还没等他理清思绪,电话先行响起—— “队长,出事了,S作案了。” 受害者为女性,cake,致命伤在后脑,由钝器敲击所致。 尸体是在电梯里被发现的,案发现场显然不是第一现场,没在电梯里留下什么血迹,以至于发现尸体的人最初还以为这位女士只是晕倒在了电梯里。 这次的尸体意外的完整,S没有取走任何一个部位。 听完下属的汇报程聿皱起眉,“既然如此,那是如何确定凶手就是S的?” 这个问题的答案在程聿见到尸体后轻易得出。 受害者的脸上被残忍地用刀划出了一个“S”,伤痕自额头起,到下颌止,大张旗鼓地告诉警方作案者是谁。 手段残忍、目无法纪且再三挑衅正是S的作案风格。 但还有个地方令程聿感到困惑。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案发现场所在的小区名字很熟悉。 锦华小区,是在哪里听过吗? 于森提醒他,“队长,上一次案件的受害者也是在锦华小区发现的。” 不对,应该还要更早一点。 在哪里呢? 在下属搜集现场物证时,程聿在密封袋里看到了一张机票,目的地是海市。 机场,海市。 程聿想起来了。 那次他从海市和路瑾言一同回来,他们顺道去了路瑾言家里取东西。等待路瑾言从楼上下来的空隙里,程聿瞟过一眼那小区的名字。 那金灿灿的四个大字分别是锦、华、小、区。
第106章 106同伙 = 一个此前从未想过的想法浮现在了程聿的心里:路瑾言是不是认识S? 又或者说,不只是认识。 分析案件的时候,程聿在会上也基于这一点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有没有可能,这次案件不是S做的?” “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张局圈线索的动作一顿,看向程聿。 “有没有可能是模仿作案?”程聿想了想,“毕竟从前这样的案子也不少,有些fork作案后会用模仿S犯罪的方式来混淆视线,避免被抓捕。” 程聿补充了更重要的原因,“况且这次的案件在我看来,有点太匆忙了,不符合S一贯缜密的作案行为。” 张局停下手中的动作,认真地听程聿继续说下去,“你觉得哪里匆忙?” “从杀人手法和最后没有取走任何东西来看,除了最后在脸上刻下的那个S,其实这次案件并不符合他的作案风格。”程聿将S从前作案的资料拿出来,为他接下来所说的话作为证据支撑,“过去我们分析过卡洛特·威廉这个人的心理,普遍认为他有变态型犯罪心理,作案的时候会享受杀掉受害者的过程。” “比如上一回的案件,受害者是在活着的时候被取下了眼球。” “cake对fork来说是食物,所以对卡洛特而言,每一次杀人都是他进食的过程。比起我们正常人每天都可以正常进食,吃到自己想吃的食物,fork这样的机会要少得多,所以每一次都要更为精心地对待才是。” 程聿将本次案件的照片推到张局的面前,“但是这一次受害者不仅尸首完整,而且连杀死对方的过程都很迅速。这说明卡洛特对这个cake并没有兴趣,从他的心理出发,或许是这次的食物根本没有达到让他满意的标准。” 这里指出了这个案件中很关键的一个部分,那就是S并没有食用这位已死的cake,而S在从前并未出现这种情况,单纯地杀害一只cake而非出于食用的目的。 “有没有可能是同伙作案?”张局捋了捋线索,提出了另一个想法,“因为如果是模仿作案,一般人会模仿得更像样一些,不可能只是这种在脸上刺字的程度。” “但如果是同伙作案,就会比较说得通。” “就像你刚刚说的,为什么S没有吃掉这只cake。他对这次的食物很可能不满意,这说明什么?” “说明这次的食物很有可能不是他自己挑选的,是别人为他找来的。” 同伙作案。 程聿皱着眉思考这四个字,路瑾言会是卡洛特的同伙吗? 他尽量控制自己不去这么想,案件发生在路瑾言的小区很有可能只是一个巧合,更何况路瑾言现在人都不知道在哪里。 等等,路瑾言人不见了。 程聿觉得自己好像抓住了什么,正打算给Selina去一个电话,问问路瑾言的家在哪里,就听于森那边突然说出了一句话来。 “同伙作案的话,有没有可能是这个人?”于森将自己翻出来的监控画面给众人看,那是一段电梯里的监控画面。 时隔多日,程聿又一次见到了路瑾言,尽管是以这样一种方式,隔着屏幕、在一段录像里见到对方。 路瑾言的头上罕见地戴了一顶鸭舌帽,将他本就生得小的脸遮去了一大半,只能看到唇。 似乎是因为太累,出电梯的时候,他的身形摇晃了一下,不得不扶了一把电梯门的边缘,这才站稳。 通过像素还算高清的监控画面可以看到,被触碰的那个地方留下了道带血的手指印。 “这是在发现受害者前最后一个使用过这部电梯的人。”于森解释道,“再往后的监控录像就没有了,应该是被凶手处理掉了。” “那个带血的手指印你们今天去的时候有采样吗?”程聿指了指画面中那带红的位置。 于森点点头,“采样了,已经送去鉴定科了。现在来看,监控画面里的这个人与S并不是同一个人,如果检验出来血液是受害者的,是不是说明这个人是S的同伙?或者本来就是他一个人作的案呢?” “单独留下这段监控录像也很可疑。”张局对此给出评价,“不过,这个人的身份还是要进一步去查一查。” “嗯,应该是小区的业主。”于森应下,“我已经在问小区的物业了。” “物业怎么说?”张局问。 他刚问完,于森正好收到了物业的回复,一看,愣了愣,“诶,还是个名人。” “明星?”张局皱了皱眉,如果是明星的话,那先前戴鸭舌帽的行为倒不算奇怪了。 于森摆摆手,“不是明星,但也是我们市的名人了。” 他快速地从浏览器搜索出资料,调给在座的人看,所有人便都能见到搜索出来的资料上写着:路瑾言,优秀企业家,路氏集团现任总经理。 可能是怕有些人不看财经新闻,于森补充了句,“就我们局对面那栋大厦的电子屏,最近放的那个广告就是路氏集团投的。” “叮——”程聿的手机突然响了一声,有新的短信。 张局看他一眼,淡淡地指责了句,“开会怎么不静音?” 短信是Selina发来的,“路总来上班了,要帮您转达什么吗?” 路瑾言去上班了。 程聿的手指在桌上轻轻地敲了两下,最后并没有回Selina的短信,而是对于森道,“既然是小区的业主,问问物业他住哪一户,以及调一下今天的监控录像。” “啊。”于森张了张唇,“监控录像不是都拿过来了么?” “之后的。”程聿的声音淡淡的,听不出情绪,“我们从锦华小区离开后的,看看这人在那之后有没有出门。” ---- 下一章见面咯
第107章 107嫌犯 = 血液的检测报告和监控录像是前后脚收到的。 DNA比对结果显示,那个由路瑾言留下的指印里携带的血液与受害者的DNA一致。 监控录像则显示在警方离开锦华小区后,路瑾言乘电梯下了地下车库,随后驱车离开小区。 “暂时将路瑾言列为嫌疑人,即便他不是凶手,应该也能在他身上找到一些突破口。”张局看完线索之后,面色明显凝重,吩咐于森,“你去确定一下路瑾言现在所在位置,准备提审。” 于森点点头,表示自己已经确认过,“刚刚我假装合作商给路氏集团打过一个电话,前台说路瑾言在公司,而且下午的工作安排得很满,短时间内应该不会离开公司。” 张局当机立断下了决定,“那便由你现在过去路氏集团,将人带过来审讯。” 于森应下,正准备去完成任务,就听方才一直沉默的程聿突然开口道,“让我去吧。” “你?”张局皱了皱眉,“这种小事还不用你去吧?” “我去会比较保险。”程聿从善如流地起身。 张局觉得也有些道理,于是松了口,“那行,动作快些。” 坐车去路氏集团的路上,程聿倒还真注意了一下于森先前提过一嘴的广告。 他平时从不在意这些,今天还是第一次注意到云市大大小小的电子屏都在放那一则广告,桃子牛奶味的淡粉色香水,Only For You。 程聿的睫毛微颤,脸上浮现出一丝怅然若失。 好似在这一刻,他才突然感受到一些路瑾言这个人曾经与自己有过某种亲密联结的实感。 方才在局里的几个小时里,他们说起的那个人太过陌生,谈论的内容也是他从前不曾设想过的,好似全然是另一个人。 Selina看到程聿来的时候,以为他是特意来找路瑾言的,小跑着过去跟对方说,“路总正在开会,您要不先去会客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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