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乐筝拿回自己的银行卡,耳边的起哄声变得无比嘈杂,让他更加头晕目眩。 管不了陆温乔现在在哪里,见过这一面后还能不能再见,真的连两句真心的问候都不能再有吗,他已经不在乎了。他只是迫切地想要离开这个地方,去呼吸新鲜的空气,于是不管不顾,拔腿就往外走,跌跌撞撞冲出去时仿佛还撞到了人。 这是一顿糟糕的晚饭。 人生中最失败的一场同学聚会。也会是陈乐筝这辈子唯一参加的一场同学聚会了。 陈乐筝觉得自己的神志其实挺清醒的,他走出酒店的时候还认得路,用最快的速度找到了路边的报刊亭,买回一瓶水,然后直直奔向垃圾桶,脑袋里便是一阵天昏地暗。 他很想吐,撕心裂肺地干咳半天,最后只逼出了半拉眼泪。 吨吨灌了两口水之后,陈乐筝抹了抹眼睛和脸颊,扶着马路牙子边的石墩,一屁股坐在了灌木丛下的草地里。 旁边就是从酒店地下车库驶出来的出口,不停有车经过,灯光在眼前闪一圈,又很快消失。 陈乐筝被草尖刺和灌木枝条扎着皮肤,无声无息地坐在原处。 每闪过一道重影的光圈,他就数一个数,以确保自己还没糊涂。 “十三……四,十四——” 陈乐筝眯起眼。 这光怎么还不消失,反而越来越亮了。 ——一辆轿车从地库驶了出来,轮胎滚啊滚,眼看就要左转进入路口开走了,最后竟然越开越慢,直接停了下来。 “哪个不长眼的!把车停在这里,晃我的眼睛……”陈乐筝口齿不清,嚷嚷了一声,迟钝地拿手挡住刺眼的车灯,然后侧过头,像鸵鸟一样埋了下去。 仿佛要安详地睡在花坛里,当一夜醉酒的流浪汉了。 但他确实还没那么神志不清。 车灯早已熄灭。有人朝这边走了过来,黢黑的影子笼罩下来。 可能是晚上散步的路人或环卫工,发现了花坛草丛里的异样,好心地过来查看情况,可能下一秒就要报警了。 陈乐筝自己缓缓地坐了起来,先一步笑笑,摆手解释道:“我没事,我就是在这里休息一下,马上就走,马上就走……谢谢啊……” 他刚说完话,把头仰起来看人,仰得很高,红扑扑的脸上挂着人畜无害的笑容,圆而黑的眼睛充满醉态,头发丝上还挂着两片枯树叶。 他却没赶紧站起来,而是灵魂出离一般,彻底地呆住了。 黑西裤,灰衬衫,以及一张不敢想象的英俊的脸。 陆温乔手里拎着车钥匙,低头看着他,开口说道:“需要叫人先扶你回酒店休息一下吗?” 陈乐筝撑起手臂,踉踉跄跄地站起来,甚至没忘记拿上掉在旁边的矿泉水瓶,他什么也没回答,好像没有认出陆温乔。 “陈乐筝。” 陆温乔叫了他的名字,很平淡随和。 见陈乐筝停了下来,陆温乔礼貌伸手,轻轻地扶了他一把。 陈乐筝很清楚,自己现在这样的情况,连路过的路人和环卫工都会伸手帮忙,又何况陆温乔呢。 他低声说:“我真的没事,能自己回去。” 陆温乔不以为意,并不认真地说:“这么多年没见,连人都不会叫了。” 陈乐筝一下子扁了扁嘴,转头看向陆温乔,眼睛也红红的,里面的两点光亮让瞳孔显得有些透明。 “哦,那——”他忽然咧嘴笑起来,就差往陆温乔身上扑去,然后大声地说,“你好啊!陆温乔!” 谁也不该跟一个撒酒疯的人较真。 陆温乔被那股重力拉拽得微微倾身,只好一把扶稳陈乐筝。 陈乐筝刚刚仿佛是在壮胆,此刻反而变得更放肆起来,想直接抽手出来往前跑。 路边就是疾驰而过的汽车。 陆温乔不想在第二天的都市报上看见陈乐筝,他握着陈乐筝的手臂没有放松力气,说道:“我们顺路,要不要送你一下?” 陈乐筝试了几次都挣脱不开,跑不了,闻言又安静下来,含糊地说:“我们顺路?不会吧。” “今天我要回以前的房子看看。”陆温乔微微拧眉,见他没拒绝,于是拉着他往自己的车那边走。 陈乐筝总算有点安分下来。 来到车前,他四处扭头看看,又趁间隙找到自由活动的机会,自顾自绕着车头转了一圈,认真地说:“原来是这辆车的车灯在照我。” 他大大地叹了口气,腿一软,就倒下去,直接躺在了车盖上。 陆温乔站在车门边,看着这一幕,一时间被逗笑了,可摊上这么一个人和这么无厘头又麻烦的事,他又不太想笑。 陆温乔对待醉鬼也一视同仁,很不体贴地说道:“陈乐筝,我没有送你回去的义务,如果还不上车,我就去叫酒店的保安带你走了。” 和做梦一样,陈乐筝半睁着眼睛看向天空,再短路的脑子大概也听懂了不少。 他扶着车头盖,好像碰到了个什么硌人的东西,手上一用力,沉沉翻了个身,一屁股坐稳然后站起来—— 只听咔擦,哗啦,哐当,一声儿接着一声儿,一个银光闪闪的东西飞速地坠落了。 陈乐筝不能不有所察觉。 他面对陆温乔的方向直直站着,不知为何后背发凉。 他动作笨重迟钝地弯腰去看。看到已经躺在自己脚边的那个金属圈时,他捡了起来:“这是谁的奔驰……” 陈乐筝把陆温乔的奔驰车头给坐坏了。 三星叉立标从中断裂,直接掉了下来。 陆温乔额角一跳,气笑了般抿抿嘴角,大步走过去,然后将陈乐筝拽出来塞进了车里。 【作者有话说】 存稿已无 从今天起隔日更(/ω\) 注:攻和受以前在学校不同班,没有孤立过受,他和沈跃也是在美国的时候才成为的普通朋友。钱后面都会给回来。
第16章 十多年过去了,路还是原来的路。 陆温乔关掉导航,凭着记忆和眼前不变的空间格局把车开进了小区。 他没想到陈乐筝如今还住在这里,以陈乐筝想在同学聚会上显示的财力来看,也不应该还住在这里。但陆温乔在看见陈乐筝的直播背景和那张自拍照,看到墙壁上的涂鸦时,就确认了房间的所在地。 一路过去,狭窄的路旁都已经停满了私家车。 他只能暂时在陈乐筝家楼下的空地里停下。 躺在副驾驶座里的陈乐筝,因为酒醉醺醺加上容易晕车,在上车不久之后就睡着了。 不管陆温乔会把他带去哪里,做任何好事还是坏事,他竟然都无知无觉。 陆温乔解开身上的安全带,目光自然而然地直视出去,看见光秃秃的车头中央,觉得有些碍眼,然后才转头看向旁边沉睡着的陈乐筝。 陈乐筝穿的是那天直播时特地“给大家”看的那套衣服。 黄色的薄背心上沾着枯草,已经皱皱巴巴,衬衣衣袖也被撸到了手肘之上。自拍照里截去了脖子以上的部分,此时再看,面目可憎的小丑主播却有一张温顺的脸,他看起来非常安静,还有些可怜。 陆温乔伸手碰到陈乐筝的手臂,触感很凉。 他推了两下陈乐筝的肩膀,最后拍了拍陈乐筝的脸,陈乐筝才倏然转醒。 他转动眼珠,傻傻地和陆温乔对视了。 银行卡里瞬间痛失好几万块的失落和悲伤,让陈乐筝接受了眼前这个美梦的馈赠。 钱并不是全白花了。 小时候,用仅有的五毛零花钱,可以维系一小阵子和同学的塑料友谊。 用一瓶很贵的果粒多饮料,则可以和陆温乔学长产生更多的联系。 从此,检查日的清早进校园时,陈乐筝故意把红领巾藏在衣领里面的行为,总会让陆温乔第一个逮住他。 全校集体参加秋游时,晕车晕成菜鸡一只的陈乐筝在回到校门口后脸色惨白,老师问谁能帮忙送他回家,最后是顺路的陆温乔接受了指派。 快快乐乐放暑假时,陈乐筝在小区附近乱窜,遇上和蔼可亲的陆奶奶,还能被邀请到陆温乔的家里吃上一支冰棍。他总是大大方方四处张望,又像个贼一样四处偷窥陆温乔的生活痕迹。 尽管陆温乔逮住他之后只会让他登记签名,送他到家之后朝大人说明完情况就会离开,暑假时也永远不在家里,不会和他一样顶着烈日在外面瞎玩和无所事事。 直到陈乐筝都快小学毕业了,那个比较特殊的一天才真正来临。 寒潮来袭,凉风骤起,秋季校运会举办在即,陈乐筝却在为另一件事情犯愁。 他是个不太记得过生日的人,因为生日那天不会有蛋糕,只有他已经吃腻了的两个鸡蛋和一顿家常大餐。 虽然这样也很开心了,但和同学嘴里所说的“过生日”,好像依然差了一大截。 同学们过生日的时候会互送礼物。 陈乐筝不知道该给自己的朋友送什么,于是花一下午做了个手工的小花篮。可他送完了花篮,同学过完了生日,他的“好朋友”却借着准备运动会,对他越来越爱搭不理了。 陈乐筝对和自己无关的运动会毫无兴趣。 除了同班同学,他认识的其他人——唯一的陆温乔学长早已毕业,这运动会就更没有什么可看的了。 等班长和老师点完两遍名,他拎上书包就溜出了学校。 他打算拿零花钱去买一瓶果粒多,然后回来送给要参加长跑比赛的好朋友。 可他最后坐在了社区花园里的假山上,那瓶果粒多就放在他脚边的书包上。 陈乐筝看着太阳落山,夕阳把远处的房屋、近处的假山和他都涂抹成了泛橘的金色,汽车像甲壳虫一样从路的这头挪向那头。 如果没有把果粒多送人,那么可以拿来给自己喝的。可是为什么干坐了这么久,都没有想过打开喝一口呢?他明明特别喜欢这个味道。 陈乐筝嘴唇干燥,呆滞地在假山上一动不动时,很突然的,他看见放学回来的陆温乔从那个路口走了出来。 陆温乔也冒着泛橘的金光,离陈乐筝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一时间有些晃人眼睛。 假山上的小石子咕噜往下滚去。 “学长!”陈乐筝拿上东西,有些着急地跳下假山,边拍屁股灰边站稳,刚一转身,陆温乔已经从花坛旁边走了过去。 “陆温乔……”他默默改了称呼,但其实不知道该怎么叫陆温乔,他先追了上去,“你今天怎么走的这条路……” 陆温乔停下来,看了看他:“你逃课了?” 陈乐筝立即摇头:“我没逃课,今天学校开运动会,所以我……哈哈。” “我知道你现在在附中读书,我也好想去,”陈乐筝的话很密,“可好像特别难,除了乞求上苍,一点办法也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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