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他这段时间和小林相处之下的了解,他知道,这个人一旦打开话匣子,不会只是单纯说,而是习惯性拿手机翻找照片、视频、网页等等,边说,边拿出来给别人看,以充实自己的聊天内容。 “是啊,粉丝还挺多呢。” 如他所料,擦干手的小林拿出手机,找出了那个灯光师的微博页面,拿着给南乙看了一眼。 “喏,就是他,好像之前在其他大型节目也做过,挺有经验的。” “怪不得你们都得跟着改……” 门口传来摄影师的声音,催促他们快一点,打断了吃瓜对话,小林听见立刻“哦”了一声,收了手机,冲南乙吐了吐舌头。 “走吧。” 望着摄影助理迈出门的那一刻,跟在后头的南乙敛去了笑意。趁着摄影师和助理沟通的间隙,他打开手机,在微博上输入了刚刚看到的账号,再点开关注列表,在里面发现了诚弘娱乐的工作人员,也是陈韫私交很好的哥们儿。 果然。 在这一刻,南乙想的竟然是:陈韫也算是聪明了一回。 都已经到这种程度了,想想也知道他现在有多愤怒了。看着自己曾经踩在脚底的人一步步向上爬,站在一个可以被所有人看见的地方。掌声,鲜花,崇拜的高声尖叫,这些都快把他逼疯了吧。 这些还远远不够,真正能让他发疯的恐怕还是他那个反社会的爹,要想引起他的瞩目,南乙知道自己还差一点。 为此,无论是刺眼的灯光,还是脚下摇晃的钢索,他都可以忍受。 “南乙,准备好重新录制了吗?” 他关了手机,微笑点头:“好了。” 另一头,打从回到宿舍客厅,秦一隅就开始心不在焉,他握着啤酒瓶,仰躺在懒人沙发上,盯着天花板的黄色吊灯,盯到眼睛发酸,再闭上,然后想,南乙不舒服的时候就会这样吗? 客厅里挤满欢声笑语,话语和话语间的空白被音响里流淌出的音乐填满,是“盯鞋”摇滚乐里很广为人知的一首。 失真吉他嗡鸣,长久,反复,组成一堵看不见的音墙,主唱的声音很模糊,像梦呓。某个瞬间秦一隅仿佛回到舞台上,低着头,在眩晕的灯光里盯着自己的效果器。 吱呀。 推门声将幻想驱散,他睁开眼,视线从天花板与吊灯转移到宿舍的玄关。盯了太久的灯,视野里还浮着一层眩光,那个总是锋利的黑色身影此刻也显得柔和。 看到他换了鞋,抬起头,秦一隅忽然坐正了些。因为他发现南乙的脸上多了一枚单边眼罩,白色,遮住左眼,细细长长的固定带绕过他的鼻梁和眉骨,套在耳后。 这令他看上去和平时很不一样,是脆弱感吗?秦一隅皱了皱眉。 还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被吉他音墙包裹,记忆往更深处探去,秦一隅忍不住想,他是不是还见过谁,像这样戴着单只眼罩。 “小乙回来了?快来快来!” 大家都在关心南乙眼睛的状况,秦一隅反倒安静得格格不入,他独自埋怨着自己糟糕的记忆力,手里的酒已经快要见底。 “我们刚刚还说你什么时候回来。”礼音拿了两种不同的酒递给南乙,“你喝哪种?” 南乙原本是不想喝酒的,就像他原本不想让医生给他戴眼罩,因为担心会被秦一隅认出来。 毕竟他们的第一次见面,自己就是戴着这样的眼罩,只不过是黑色。 但在医生的要求下,他还是妥协了。仔细想也是,秦一隅是不可能记得的。当初他不过是随手帮了忙,这样的小事,这个人不知做过多少,从来不会放在心上。 最初他不就是吃准了这一点,才笃定自己一定能在他面前藏得很好吗? 为什么现在又觉得不舒服了。 南乙搞不懂,也懒得再想,看到秦一隅安静喝酒,于是又一次妥协,视线落到礼音手上的两瓶酒,随便选了其中一个,低下头,从地上捞起开瓶器。 砰。秦一隅的眼神瞟过去,看着南乙仰头喝酒,喉结上下滚着。 不是不喝酒吗? 秦一隅收回视线,心烦意乱,将空酒瓶递给正等着收集的阿迅,换了瓶新的。 绣眼喝得脸颊绯红,盯住穗穗的胸牌,越靠越近,人差点栽到穗穗怀里。 “你们的名字可真长……我经常看到有人搞错。” 穗穗看她头晕眼花,干脆把她捞入怀中,拍拍后背。 “哎呀……”李归长叹一口气,“都怪我们当时太草率了,就不应该乱起的。” “乱起?”严霁有些好奇,“尤利西斯不是一本小说吗?” “你也知道!”穗穗有些惊喜,搂着绣眼摇来晃去,“我们仨其实是同专业的同学,是在文学鉴赏的选修课认识的,那个课上需要分组阅读和鉴赏知名的外国小说,结果我们三个都没抢到自己喜欢的书,最后直接被分到去读《尤利西斯》。” 阿迅点头,慢半拍对严霁说:“……是意识流的代表作。” 李归接着道:“也就是因为这个分组,我们聊了起来,意外地发现大家居然都很喜欢音乐,也会弹琴写歌,干脆一起组了乐队。” “没错,我们觉得这是《尤利西斯》的指引,所以起了这个名字。” 迟之阳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 闽闽忽然想到什么,看向秦一隅:“那这不是跟无序角落差不多吗?” 此言一出,房间里静了两秒。 一向有些脱线的闽闽,浑然不知自己触到了雷区,还继续说:“我之前有买过无序角落的首专,里面写了你们起乐队名的经过,我还记得是因为你们都因为犯了错被老师抓典型,在教学楼的一个角落里罚站,结果认识了彼此。所以叫无序角落。” 秦一隅靠在懒人沙发上笑,“闽闽你记性真好,怪不得记得住那么多塔罗牌啊。” 南乙一言不发。的确,无序角落和尤引一样,都是校园乐队出身,那时候,同在一所中学的他亲眼见证了这一切的发生,却都与他无关。 后来因为打架斗殴,南乙同样也被罚去那个角落站着,当时的他就在想,这里的太阳真毒,秦一隅究竟是怎么能一直嬉皮笑脸地杵着,甚至还轻而易举地招募了一支乐队。 站在同样的位置,错位的时间点,他根本笑不出来。 过去他从不会想无序角落的事,觉得那与自己根本不相干,但这段时间,他越来越多地想到他们,想到秦一隅的第一次排练,第一次live演出,第一次录制专辑…… 那些都不属于自己。 “说到乐队名,我一直特好奇,”迟之阳询问闽闽,“你们的乐队名是什么意思啊?有什么说法吗?” 闽闽和礼音都看向绣眼,示意让她说,于是绣眼迷迷糊糊从穗穗怀里坐起来,慢吞吞解释道:“我外婆是唱京剧的……刺杀旦嘛,其实是传统戏曲的一类行当,要么,是一些阴毒狠辣的恶女,要么,就是报仇雪恨刺杀仇人的烈女……” 迟之阳挑了挑眉:“好酷啊。” “是啊。”闽闽把吸管重新插到玻璃杯里,里面是她用可乐和红酒混合的饮料,“无论哪一种,都和传统意义上被规训出来的女孩儿形象完全不同,当时绣眼一提出来,我们就觉得太合适了,马上就定下来了。” 这倒是挺有意思,南乙不知不觉喝完一瓶,将酒瓶推到阿迅面前,又开了新的:“你们的音乐风格和这个名字也很配。” “是吧?”绣眼傻乎乎笑了起来,“歪打正着了。” “我以前上学的时候,因为性格开朗,人缘好,也被一些人在背后说是不务正业,心思野,总之不是好女孩儿该有的样子。”礼音无所谓地笑了一声,“那干脆就当恶女好了,就算是花旦,也要做花旦里最不守规矩的。” 秦一隅欣赏这种态度,懒洋洋鼓了掌。 “你小时候居然也会被人欺负?”李归看着礼音,“完全想不到。” “什么样的人都有可能被霸凌。”礼音声音很轻,却一语中的。 李归沉吟片刻,忽然间笑了一下,再开口时,声音很沉:“你们知道我为什么会留这么长的头发吗?” 迟之阳猜不到,反正总不会和自己一个理由。 “打鼓的时候甩起来比较帅?” 李归被逗笑了,但摇摇头:“是因为我的一个好朋友。我们是初中同学。从小因为我长得像女孩儿,经常被班上的男生说是娘炮……他是我唯一的朋友。” 他陷入回忆,抽丝剥茧般叙述着过往:“他身体不好,经常生病,爸妈在外面打工,只有他爷爷照顾他。他爷爷有点迷信,听算命的说他的八字很弱,经常剪头发会短命,就让他留着……” 说着,李归笑了,“其实我和他都觉得那个算命的是骗钱的,但是他爷爷很信,为了不让爷爷担心,他也确实留着,老师让剪,他爷爷就会打电话给老师。后来因为他和我关系好,那帮爱开我玩笑的男生就把矛头指向了他,骂他留长发,也是个娘炮,还经常把他堵在厕所,问他怎么不干脆穿女生校服来上学。” 这些话语太过真实,房间里的呼吸都变得很沉,音响里传来的音乐是唯一的桥梁,连接着所有静静聆听的心。 而隔着东倒西歪的人和酒瓶,秦一隅始终望着南乙。 他想知道南乙现在在想什么,会不会因为这些话触景生情。 失真吉他的音墙筑起一个坚固的安全区,话语在酒精的作用下,从身体里窜出来,如同弹力球一般,在房间里撞来撞去,从这个人的身上,转移到另一个人的身上,荡起层层涟漪 “后来呢?”严霁询问李归。 “后来……”李归长长地舒出一口气,脸有些红,“他还是病了,去城里的医院检查完回来,告诉我,是尿毒症,当时班上还举办了募捐……我以为那几个嘲笑过他的人会后悔。” “不会的。”南乙忽然开口。 李归看向他,怔怔地盯了几秒,然后点头,“对,他们没有,他们到最后都还在笑。” 他顿了顿,继续说:“他没捱过中考就走了。我很难过,因为这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从他走的那天起,我就开始留长发了……后来也有人议论我,但我不在乎了。有时候我甚至觉得,他一直没有走,他还陪着我,就像我的头发一样……” 说到这里,他笑了:“是不是有点儿瘆得慌,又吓到你们了吧。” 大家彼此望着,没有说话。迟之阳有些眼酸,拎着酒瓶靠过去,用力地抱了抱他。 “我帮你编辫子吧!” 这句有些莫名其妙的话,突然间将过于悲伤的气氛破开,大家也都笑了。找秦一隅要了一堆发圈,迟之阳、穗穗、闽闽、礼音和绣眼,五个人将李归围住,给他编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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