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遭嘈杂,可江旭还是不自觉放轻声音:“戎哥?” “嗯,没睡,手机没电了。”池戎睁开眼,起身仰头舒展脖颈,干等四十多分钟也并无不耐烦,“走吧。” 江旭觉得池戎像晒够了太阳懒洋洋的大型猫科动物,敛起锋芒时,就会令人觉得皮毛顺滑、爪垫柔软。 “愣什么?”池戎偏头问。 “没!”江旭赶紧跟上,“我先去给你扫个充电宝。” 池戎拒绝:“不用。” 江旭一顿:“……哦,好。” 江旭习惯主动为亲近的人做一些事,无论大事小事,没问过对方意见,总是自作主张想把自己认为对的、好的、需要的东西提供出来。 他不合时宜,在此刻想起乔洲。 他不清楚该把自己归类于讨好型还是自我感动型,可能或多或少都有,并且都该改改。 池戎看江旭突然出神,多解释一句:“还有三十的电,能付款就行,我开了车,回去路上可以充。” 江旭愣了愣,并不习惯“拒绝”后的“原因阐述环节”,一时没接上话:“哦!” 池戎轻笑:“傻什么呢?很久不见,跟我疏远了?” 江旭猛猛摇头:“怎么会!但确实没想到我们能在这儿遇见!你什么时候回国的?” “最近。”池戎左右张望,“吃饭有点早,我没来过这个商场,要不你找个喝水的地方,我们坐下聊。” “好!”江旭兴致勃勃,“我们去楼下书吧咖啡店吧!环境挺好的!而且他们……” 江旭戛然收住话音,回想起池戎已经喝过一杯咖啡,就改口:“我忘记你才喝了咖啡,还是去奶茶店吧。” “没事。”池戎耐心问,“——而且他们?” 江旭一讷,没想到池戎逐字认真听了他的话,小声说完:“……而且他们焦糖很好喝哦。” “你喜欢?”池戎点头,“好,就去那儿吧。” 江旭下意识想问池戎喜不喜欢,如果不喜欢也可以换其他地方,反正他是个“都可以”的人。 但或许是池戎年长于他、从前就时常迁就他的缘故,他最终只是小狗抖毛似的刨了刨头发,带池戎乘扶梯去了。 他不想让池戎也觉得他磨磨叽叽、很不干脆。 池戎喝了江旭推荐的咖啡:“焦糖挺香,还不错。” 江旭开心时笑容特别明亮:“是吧!” “嗯。”池戎话不太密,但他掏出电量不多的手机拍了照片。 不知是不是因为分手后情绪敏感,江旭觉得自己很矫情,池戎这种随意的举动于他而言是份回应,居然让他这么喜悦和满足。 江旭本以为和一个人几年不见面多少会生疏,可池戎举止自然,仍和他熟稔。那种熟稔随性、不客套,就让江旭也顺其自然认为——“我们关系还是很好的”。 “戎哥,”江旭委屈劲后知后觉漫上来,“好多年不见,我联系你,你都不理我,我连你换了微信都不知道……回国又没告诉我!” 池戎说:“很忙又有时差,再说我怎么没理你?看见的都回了。微信是回国后换了手机号,刚弄的。” 池戎三两句带过,没解释太多。 江旭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可没等他反应过来,池戎忽然抬眼问:“对了,你和那个……乔洲,你们还好吧。” 江旭猝不及防听见这个被他下定决心抛置在回忆里的名字,顿时不从容:“哦,是,呃,我和他分手三个月了。” “抱歉,我不知道。”池戎的表情其实不太“抱歉”,他漫不经心,“三个月?记这么清楚。” 江旭一时尴尬。 “没关系。”池戎脸上闪过轻描淡写的笑意,“总会有记不得的时候。” 江旭被池戎的话戳了心口。 他数月来恍惚、闪念、辗转,无不想起乔洲,可他最企盼的,是将来淡忘乔洲的那一天。 “干嘛一脸失落。”池戎却说,“我记得你小时候憋不住事,训练被罚,回家路上会一直跟我念叨,当然主要目的是让我给你买冰棍儿吃。” 江旭脸红:“戎哥!” 池戎轻哂,说:“和乔洲为什么分手、分手之后你过得怎么样——你如果还想念叨,我也可以听。” 江旭怔然。 其实刚和乔洲在一起时,江旭有满满的倾诉欲。 追到人的兴奋、第一次牵手亲吻的悸动,他都想与人分享,但大多数人并不想成为情侣play的一环,江旭从不讨别人的嫌,只忍不住对池戎泄露只言片语——“嘿嘿,我和他在一起了”“他准我和他牵手了”,诸如这些傻话,也并不深聊。 后来,他与乔洲吵架、和好,又吵架、又和好,那些从胸口里膨胀出来的倾诉欲一点点泄气,时至今日已经快烟消云散了。 一开始,他会把起争执的来龙去脉和心里的愤懑委屈一股脑倒给他最为依赖的哥哥池戎,可当他渐渐在感情里成长,终于发现有些矛盾不能通过向旁人倾诉来解决,而应与当事人对话沟通。 再加上那时池戎突然出国,总是隔着时差回消息,他滚烫的情绪在收到池戎回信时已然冷却,久而久之,他一边习惯于被那些沉重而负累的疲惫感打磨成契合乔洲的形状,一边学着成为不再咋咋唬唬的、沉稳可靠的男人。 和乔洲分开以后,他期望有那样一个“某天”,自己能以平常心态对旁人提及乔洲,笼统地用“过往”来代替乔洲的名字。 可在这段枯竭干涸的感情里,他还剩一段孤独旅程没有走完——那是亲密关系行至尽头时,只剩下自己一人的穷途末路。 他暂未将自己的青春漂亮收尾,所以仍会反复梦到乔洲,在梦里也费尽力气去把那些缺憾都弥补圆满,又在梦醒时睡意全无。 他迫切想要走出这截孤途,却茫茫然不知“某天”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降临。 可是,池戎现在却对他说,他如果想念叨就可以念叨,那个“某天”便好像被池戎迫使着,一瞬提前到了当下似的。 “好久……不跟人说这些,”江旭手指不自觉抠着餐巾,“我想想从哪儿开始。” “不急,想到哪里说哪里。”池戎看向江旭,眼里意味不明,“我还有很多时间。” 其实江旭和乔洲的恋爱非常普通,即使花费时间去回想,脑海里也只能闪过几个姑且能称为“特别”的瞬间—— 江旭最早认识乔洲,是在高中。江旭高三那年,乔洲作为新生入学,比江旭小两岁。 那时候江旭已经考到了国家二级,读大学能多一条单招的路,所以即使升入高三后狂补文化课令他头痛,他心理上也还是要比同期备考的其他人更加松弛。 同学一般称呼他为“没心没肺的体育生”,朋友一般说他是“脱缰野狗”。 高三,副科几乎没了,唯有体育课,学校明确要求必须保留,不堪复习折磨没精打采的江旭会在每堂体育课上满血复活。 江旭抓住机会“换口味”,自由活动时不打羽毛球,哪儿少人他就去哪儿凑热闹,管他篮球还是排球都打得不亦乐乎。 他身体素质好,飞身跳跃时仿佛连校服衣摆都跟着飞扬,哪怕别的项目技术动作不一定标准,他在绿茵场上也是极其惹眼的,常年运动塑造出的漂亮肌肉线条被很多人偷偷留存进相册里。 高一学妹在跑道上绕圈圈,眼睛就没离开过江旭,只有同班女同学已经免疫了,天天管他叫“旭狗”。 或许是因为班号相同课表一样,江旭每周三堂体育课的时间和乔洲他们班都重合。 这天上课,高一那边男生突然振臂呼喊:“有没有想踢球的哥儿们啊!我们差人!” 江旭正琢磨今天玩儿什么呢,干脆就朝他们招招手,带了个朋友一起加入。 犹如脱缰野狗一般的学长高低也是学长,大多高一生都对江旭二人比较客气,互通姓名后打成一片,哥长哥短叫上了——只有那个最高的、长得最好看的学弟,点头就算打招呼,一本正经冒出一句:“你们踢什么位置,抓紧时间定吧,再磨蹭下课了。” 江旭不会挑剔别人的措辞,男生么,总是直来直往,江旭就摆摆手:“都行,你们先挑,我们补位。” 好看的学弟当仁不让要踢前锋,进攻意识极强。 扬言随意给人补位的江旭,补到最后补成了门将。 江旭:“……” 另外半边操场有别的班上课,正好他们也凑不出两支完整队伍,就踢一半场地,射一个门,可把江旭累坏了。 但是江旭很有成就感。 那位很拽的前锋射门,起码一半都让他给扑住。 踢完之后,学弟们高抬手臂争相来搂江旭的肩膀:“旭哥你很牛啊!我们小乔儿其实挺厉害的!” 江旭一乐:“下回给我发个1号背心吧,仪式感得有。” 学弟还沉浸在江旭矫健的飞扑中无法自拔,朋友趁此机会替江旭吹牛:“我们旭狗也厉害啊,人家二级运动员,那身法!那速度!那力量!那数学成绩!无一不诉说着他在体育上的造诣啊!” 江旭一脚踹在朋友屁股上,笑骂:“提个屁的数学成绩!” 大家哄笑成一团,刚才还有点闷闷不乐的好看学弟突然来了兴趣,主动问江旭:“你是二级?练什么的?” 江旭说羽毛球。 学弟点点头,轻一扬眉:“后天你们是不是也上体育,我们打羽毛球?” 江旭心里好笑,这学弟,身高比他不够,自尊心来凑。 江旭的攻击力一般不详遇强则强:“可以陪你打,小乔儿。” “我叫乔洲。”乔洲啧声回敬江旭,“旭狗。”
第3章 追啊 乔洲这个人和别的男生不同,身上带着莫名其妙的包袱,江旭从未见过他放声大笑或者做浮夸的肢体动作。 江旭的朋友评价乔洲:“长得帅呗,从小到大都有女生追,走哪儿都注意形象、维持高冷——切。” 班上相熟的女生平常虽然对江旭“狗来狗去”,但一到这种投票环节,就非常护犊子:“男的啊,一旦知道自己帅,那就是他不帅的开始!还是我们旭狗好,多天然!蠢帅蠢帅的!” “你多损!”江旭笑笑,反倒认为“注意形象”就是乔洲的形象,总以体面示人也没什么不好,而且江旭就喜欢看乔洲注意不了形象、克制不住泄露出不服气的样子。 逗着特好玩儿。 乔洲要打羽毛球,江旭就真的陪他打。 旭狗在不熟的人面前也是一只骄傲小狗,处在爱炫技的年纪,喜欢征服不服他的人,所以每每和乔洲单打时,他都拉吊突击劈大斜线,主打一个快、变、骗,让回合制竞技失去游戏体验——单方面授命乔洲为人型智能捡球机。 乔洲憋了好大一口气,终于在某天被江旭一个反手跳杀打得目瞪口呆,彻底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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