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脸面不值二十万,你要是想要钱,去找脸面值钱的人吧。”我捡起传单,走到垃圾桶旁边,一张一张把传单撕碎,丢进垃圾桶里。 杜秋山在当天中午就知道了这件事,他向我道歉,并且承诺他一定会把这件事情处理好。此后的好多年,我没有再见过杜秋山的姑姑。 杜秋山他总能把我身边的事情处理得很妥当,他像一个哆啦A梦,每次我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找他解决。我很喜欢他。 所以当我得知他还在暗中翻阅何洛的微博,并且为了何洛学习攀岩,还表现得特别开心时,我就很不自在。 就像是鸡蛋劈腿坏蛋,鸳鸯爱上烤鸭,包子里灌满了豆腐,总之就是心里特别难受的感觉。 后来杜秋山告诉我,他是因为我才去学的攀岩,他之所以在那天翻阅何洛的微博,是因为他提前一天翻看过我的手机记录,发现我翻看过何洛的微博,他根本就没有意识到何洛有在攀岩馆拍照。 而我之所以提前翻阅何洛的微博,是因为我关注的博主有@何洛,我起初并不知道那是何洛的微博主页,直到点进去看完介绍和图片,才知道那是何洛的微博。 杜秋山告诉我:“我很不喜欢做dyno,因为我会很害怕,害怕自己在做dyno的时候失手,掉下来,或者出现什么意外。我总是要让自己熟练掌握做dyno的技巧后才敢在你面前展示,我展示给你看的每一个动作,我都做过许多遍。岁岁,你不可以怀疑我对你的真心。” 为了让我自己更加明白杜秋山是真实存在的,我每天都要让自己出去散步半个小时。 走在路上,我会回过头来看他,杜秋山总是和我保持几步的距离。一旦我回过头,杜秋山就会走上前来,问我是不是要回去。 我摇摇头,继续走,走到自己累得喘气了,不得不大口呼吸新鲜空气。我真的很累,累到身体像海绵一样,空气就是让我的身体变得充盈的水分。 我开始需求规律的睡眠,开始命令自己学会做一个正常人。我的幻觉变得更加可控,尽管我的食指上经常出现木棉花,尽管我仍旧会在晚上听见钟声的咔哒咔哒声。 我会努力让自己不再惧怕黑暗。 因为我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杜秋山回来了,我不用再患得患失,我可以努力地活下去,我可以变得更好,我可以不用再在房间里一个人带着过去的记忆待着。 “岁岁,你的心跳得好快。” 今天睡前,杜秋山靠着我的胸膛,听了一会儿我的心跳声。 我吃了治疗睡眠的药物,今天没有听到咔哒咔哒的钟声,我把书放下,和杜秋山靠得很近。 心跳是在加快。 但并没有出现呼吸过速和胸闷的感觉,至少不像发病时那样严重。 我握着杜秋山的手掌,贴在自己的左胸膛上,我告诉他:“这里暖暖的,不疼,不是病,是因为我想你了,所以心跳才加快。” “岁岁。” “嗯。” “我不在的时候,你是怎么过的?” “一个人,在家里,听以前你拍的我和你在一起的视频,哭一会儿,就躲进被子里睡觉,装作所有的事情都没有发生。在晚上八点之前打开灯等你回家,八点后关灯,在卧室里睁眼到天明。后来发现是生病后,去拿了药,没有做专业的心理治疗,只是让自己睡着,药物的镇静效果很好,我睡得很沉,我做了很多梦,梦里出现许多不认识的人,但从来没有你。” “听起来很可怜。” “不可怜,是我让我自己变成了这样,如果我稍微坚强一点,就不会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 “我回来了,岁岁不用坚强,我会继续陪着你。” 我呆了一会儿,抓着杜秋山的手。他的手是暖和的,很温暖,我感觉到心里很踏实。 “要的。”我小声地说。 “什么?” “要坚强的,没有人会永远陪着谁,终究有一天我们会分开,我没有你也能过得很好,只是你上回离开得太突然,没有给我时间演戏和做准备,所以我才会因此生病。我太在乎你,在乎到我失去了自我,下一回,我不会这样了。”我说。 我的话音刚落,就感觉到左手无名指上被套了一个凉凉的东西,是戒指。 “如果是这样呢?我可不可以永远地陪着你?我希望你永远都不要做好离开我的准备,我会用我的一辈子来证明,我爱你,我会永远地陪着你。”——我有一个专属的心跳检测器,他叫杜秋山,我喜欢他对别人的绅士,喜欢他对我的浪漫,喜欢他总是喊我岁岁,喜欢他总是板着脸教训我,然后又特别无奈地向我妥协。 我时常分不清楚我的心跳过速究竟来自于对杜秋山的心动,还是抑郁症发作。后来,我就让自己的情绪来主导自己对于心跳过速的判断,如果我感到开心,那就是因为心动,如果我感觉到难过,那就是因为抑郁症发作。 我的食指不再开花,左手的无名指却长出了戒指。 我想要陪着杜秋山,直到永远的永远。 -《心跳监测》完- 【作者有话说】 好困,但完全睡不着,觉得头好疼 《他不爱我》 ◇ 第139章 《他不爱我》1 实验室菌属性的金色葡萄球菌攻X活得像野生菌的人类受1.我和我男朋友是相亲认识的,我和他相亲时只有二十岁。因为我读高中的时候成绩不好,我高三毕业就出去打工了,我做过许多工作,比如咖啡店的店员、卖花卖保健品之类的。 在我二十岁那年,身边发生了几件重塑我三观的事情,我一直认为做人要勤勤恳恳,一步一个脚印,才能够走上人生巅峰。 但我二十岁那年,我身边有三个朋友因为脱单结婚而暴富。 朋友1原本比我还混得不咋地,初中毕业的文凭,做过一段时间的野模,后来跟一个男人相亲,结婚了,过上了富家公子的生活,每天都在几百平的大平层醒过来,过着买买买的生活,老攻还特别温柔体贴。 朋友2比我大了十岁,今年三十多了,跟我是打工认识的,他之前还跟我借了三千二百多块钱,一直拖着不还,最近也还我钱了。 他是三十多岁后,决定不找老婆了,因为他这经济能力,他觉得自己找不到老婆,加上他自己也挺颓丧的,就干脆去和男人相亲,结果恰好遇到一个年轻的富家公子哥就喜欢大叔型的,跟他看对了眼。 富家公子哥为了和他结婚,又是绝食又是闹自杀的,终于把他娶进了家门。结果他暴富了,就把自己欠的债都还了。 朋友3也是因为相亲结婚暴富的,具体工作职位和年纪,我不记得了,因为我实在和他不熟悉,只是在朋友圈里看到他以为结婚而买了鸽子蛋那么大的钻戒。 我当然不是为了宣传结婚才这么说,而是确有其事。360行,行行出状元,谁说结婚不算360行的? 结婚的目的是为了离婚,我不是为了奔赴爱河,而是单纯想要多收集几本离婚证。 我这也不算是骗婚吧? 我只是想要给每一个傻fufu的富家少爷一个家,顺便让他们的财产也搬个家。 在决定相亲前,我住在地下室里,每个月交五百块钱的房租。 被债主催债到门口,我妈打电话说她要从乡下来看我,我为了不让她看见门口墙上的“欠债还钱”油漆,只能连夜买了白漆来刷干净。 我欠债是因为我爸前些年欠的债,我爸是包工头,他欠了不少工程款,老板不给他钱,他给不了农民工钱,就自己去贷了高利贷还农民工的钱。 结果农民工的钱还上了,那房子的行情又因为房地产市场震荡,行情不断缩水,导致我爸没有赚多少钱。高利贷还不上。我爸就跑了。 债就落到了我身上。 我妈带了鸡鸭来看我,晚上我们喝完她煲的鸡汤后,我就让她睡卧室的床,我在地板上打地铺。第二天送她走后,我就决定去相亲。 反正富家少爷人傻钱多,我骗一点解决了燃眉之急再说吧。 大不了多给他草几次,就当付费了。至于骗婚……那我轻轻地骗,我多疼爱他一点,对他好一点,他应该不至于报警抓我吧。 再说了,我又暂时没想着离婚,我在外面工作也是做牛马,做了牛马还没几个钱,还不如给富家少爷做牛马,钱多还能解决生理需求。 360行里,结婚怎么就不能算一行? 但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我的相亲对象是一只实验室菌属性的金黄色葡萄球菌。他身高一米九,长相魁梧,家世很好,却具有实验室菌类的通病,只要我一旦冷落了他一点,他就随机选择一个理由开始自闭。 而他之所以选择和我结婚的理由很简单,他觉得我生活得那么艰难了,居然还想要活下去,简直是个奇葩。 他想要看看我有多奇葩,所以就和我结婚试试看…… 【作者有话说】 这一章有点短,赶一下榜单字数,我以为完成了,没想到还差500字,来啦~受没有骗婚,不离婚,钱也是自己还的。 ◇ 第140章 《他不爱我》2 2.结婚第一天,我们要请双方父母吃饭。因为我的老爸不知所踪,母亲又在乡下,她不知道我要嫁给男人,我也不敢跟她说她儿子嫁给男人了,于是在傅苹问我爸妈能不能到场和他爸妈见个面时,我说:“我爸妈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就死了。” 傅苹震惊了一下,他瞪大了双眼:“你们人类也是通过有丝分裂进行繁殖的吗?还是说你们人类通过孢子繁殖?好神奇!” 我差点忘记了,这个家伙是个细菌。他没有听出我话里的破绽。 如果他听出来了,我就告诉他我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再顺便把孙猴子的经典故事给他讲一遍。 我摸着自己的掌心,脊梁都是虚的软的,只能硬着头皮承认下来:“没错,我们人类也可以通过有丝分裂进行繁殖,只有很小一部分优质的人类才会通过有丝分裂进行繁殖,他们一生下来就没有父母,所以自己需要更加坚强。这种人类就是类似野生菌一样,我们通常称呼他们为猴子菌。” 傅苹点点头,认同了我的话,他握着我的手,用一种观看博物馆里展览品的眼神看着我,好像非常崇拜我一样:“你们野生菌能够活下来,真是不易。” 我只能哈哈着干笑了两声。 野生菌活下来容不容易我不知道,但是野生的猴子活下来着实不容易,野生猴子为了活下来,现在已经开始卖身了。比如我。 傅苹作为一只实验室产出的金色葡萄球菌,他一生下来就被看管着,培养他的都是实验室的研究人员。 他名义上的父母是实验室负责培养他的研究员,傅苹从小就被精心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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