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碗汤对于吹了一夜冷风的古原来说简直太合适了。一碗下肚,他额头都冒了汗。喝得实在舒服,忍不住又盛一碗。 胡缨笑问:“怎么样,我们老板手艺不错吧?因为想蹭饭而续住的客人可不少呢。” 古原也难得开了句玩笑:“没有想以身相许的吗?” 胡缨哈哈大笑起来,并不回答。 这时,古原想起自己只订了一周,也该续住了。目前他还不想走,一是没有精力折腾,二是这里住得的确舒服。尤其像昨晚那样的夜,他太喜欢了。 于是他说:“正好,一会儿吃完饭您再帮我续一个月吧。” 胡缨答应得爽快:“行啊弟弟,姐给你打折,打五折。” 胡缨自作主张,陆长淮得知后当然头疼得更厉害了,他捏着眉心说:“不然我出去住吧。” “不至于吧?这弟弟长得帅、性格好,安安静静地又不给你添麻烦,多住一段不是挺好?” 陆长淮不阴不阳地笑了一声:“他下雨天不打伞在湖边坐着叫性格好?” 胡缨很不在意地说:“又没念着咒语往里跳。” 陆长淮又说:“他昨晚院儿里睡的叫不给我添麻烦?” 胡缨很无语地翻个白眼:“又没趴你窗户上睡。” 陆长淮被噎了个半死,不过他到了也没说古原还是带着伤来的。他拿起桌上的杯子喝了口水缓解头疼,杯子放下时忽然反应过来,疑惑地看了胡缨一眼,问:“你不会是……” 没等他说完胡缨就跳起来:“我是什么我是?弟弟虽然长得帅但不是我的菜啊,我更爱往湖里跳那一款的。” 其实陆长淮想问:“你不会是怕我这段时间太难熬吧?”可他此时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不必再问。于是他就着胡缨的话,阴阳怪气地笑了笑,说了声:“噢”。 “你噢什么噢,我什么人你不知道吗?姐一个人活得这么精彩干吗要谈恋爱?我烟抽多了抽坏了脑子还是你年纪大了想往老古董那头靠靠啊?” 陆长淮笑了一声没说话。 胡缨懒得理他,说了句:“反正续都续了,你有本事把他赶走吧”,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陆长淮看着胡缨出了院子,拐进了隔壁。 隔壁院儿里,杜师傅正在忙活。古原凑在旁边,不知在说些什么。大概昨晚被蚊子叮得够呛,这会儿他边说话还边挠着脖子。 “倒是有点儿活人样儿了”,陆长淮看着他想。 行吧,住就住吧,不就一个月吗?哪怕是为了让胡缨有个心理安慰呢?陆长淮这么想着,也到院儿里浇花去了。 他那些菊花开得实在不算好,叶子总是无缘无故就枯了。好不容易开朵花,往往也是开不了几天就又变成褐色,脾气大得很。 前两天趁着他出门,胡缨做贼一样叫了杜师傅过来帮他修剪了一下,又把救不回来的那些都挖掉重新补种上新的。他回来的时候还以为那些菊花被他锻炼皮实了,其实早就换了一批。胡缨背地里吐槽他——老眼昏花了。 陆长淮种花主打一个“溺爱”。每天浇水是必须的,隔上几天还要施一次花花绿绿的肥。杜师傅看不下去,一开始还教教他怎么养,后来发现这人实属“孺子不可教也”,便干脆不到他院儿里去了。眼不见为净。 好在陆长淮只祸害菊花,别的花一概不感兴趣。 此时,他浇着花,听到隔壁院儿里杜师傅正在吐槽他:“很多花不用天天浇水,水浇多了容易烂根,根烂了叶子和花就更没好。陆老板就天天浇,养个花跟养儿子似的,就差在院儿里盖个温室了。” 古原听着好笑。他这会儿凑过来是想跟杜师傅学学怎么养花。毕竟还要住一段日子,他想帮忙照顾这些花,也让自己有点事儿干。说实话,看陆老板浇花他其实还挺羡慕的。 今天他睡醒回屋的时候,忽然发现有几个花坛边一夜之间开出了好多花。他记得这几个花坛是因为昨天路过的时候还在想,这花坛边怎么种了这么多韭菜?大概“韭菜”听了很生气,今天就开了粉嫩可爱的小花为自己正名。 杜师傅说这些花叫“风雨兰”,喜欢在风雨过后的晴天忽然开花,因此而得名。 古原听了忽然笑起来:“那陆老板适合养这个。花哪能分得清真下雨还是假下雨,每天都浇水的话它说不定以为每天都在下雨,也许每天都能开花呢。” 杜师傅摆摆手,一脸嫌弃:“这花是皮实,但他那么造迟早也得死。” 在一旁听着的胡缨笑得前仰后合。隔壁院儿的陆老板气得牙根痒,默默把水关了回屋去了。 作者有话说: 宝宝们,我们这儿下雪了,天儿好冷,你们多多评论帮我暖暖评论区呀~嘿
第8章 尤其是汤,特别好喝 古原好像越来越能放得开了,胡缨感受很明显。 刚来的那几天他总是无声无息的,像没这个人一样。后来好歹到餐厅吃个饭,一天也算能见着两回了。自打续住之后,他好像才真正开始享受这里的生活。 这几天,胡缨碰到他,他脸上总是带着笑的,对话也不再仅仅止于礼,偶尔还能开几句玩笑。 不过他们之间的交往大概率也就止步于此了。避世森林的惯例是不问过往,不问将来。可能也正因如此,客人们在这儿才真正觉得轻松自在。 不过,古原到底还是个有些内向且慢热的人,也就只有善谈的胡缨能跟他熟悉起来。古原跟周年都还不算熟。周年碰到古原总是点个头就算打招呼,古原张张嘴也不知道该不该问候一句:“您吃了没?” 跟陆长淮就更不熟了,两人甚至连照面都还没打过一个。他俩的时间总是错开的。陆长淮习惯早起,古原夜里总睡不着,起床的时间陆长淮连午饭都吃过了。等到他再去吃晚饭,陆长淮也总是不见踪影,胡缨说他习惯了不吃晚饭。 陆长淮觉得这样相安无事挺好,他乐得自在,全当隔壁没人。古原倒是觉得有些可惜,毕竟他对陆老板这位正常人还是有那么一些好奇心的。 可惜归可惜,古原最近的生活倒是挺充实,也没空坐到窗前再去当那个“偷窥者”。 最近,胡缨给了他不少“情报”。比如小别墅里的影音室设备相当好,视听效果非常震撼;比如餐厅侧方其实还有个小酒吧,调酒师技术一流,独创的几款酒风味相当独特;再比如,山林里藏着很多小兔子和小刺猬,运气好的时候还能碰到那几只圆滚滚的大花猫。 所以他有意地让自己忙活起来。起床后像陆老板一样看看院儿里的花,拔拔草、浇浇水。午饭后去山林那边走一走。下午钻到影音室看两部电影。晚饭后或跑到小酒吧喝上两杯酒,或躺在凉亭里看上会儿夜景,这一天就算过去了。 除了身上的包越来越多之外,其他都挺好。古原整个人前所未有地放松,甚至觉得前面二十多年的所有不美好都在慢慢离他远去。 大概是太放松了,胆子也越来越大。前几天他去山林那边都不敢走太远,知道自己方向感不好,怕迷路。那天他中午吃太饱,想多走一会儿消消食,于是绕着山脚往更远的地方去了。 从陆老板那栋别墅沿着鹅卵石路往西走,可以看到路的南侧有一片迷你小“森林”。树荫下有几组石桌石凳,周边种着各色绿植。那里就是避世森林的客人们经常活动的地方。 经过“小森林”,再或往南或往北或往西走,都是没有被开发过的荒郊野岭。入住那天,胡缨特意嘱咐过,如果没有人带着,尽量别往那些地方去。 古原自小就听话,所以那天胡缨告诉他山林里有很多小动物的时候,他问:“那些地方不是不建议去吗?”谁知胡缨笑着摆摆手说:“吓唬你们的,怕出事。山脚下有人住的,很安全,只要你不自己上山,山脚下那些地方姐都熟,就算你钻地底下去姐都能给你薅回来。” 见古原点了点头,若有所思的样子,胡缨又开玩笑说:“但是崴个脚、摔个跤什么的我们可不负责噢。” 从那之后,古原每天都往那边去散步。有时候往南,有时候往北,有时候干脆走直线,一直往西走到山脚。 这么走过几天,周边也算熟悉了,所以他今天才敢多走一段。 越往远处走树越多、林越密,古原也就越平静。 他喜欢这种好像已经逃离人间的感觉。脚下是覆着落叶的土地,头顶有阳光穿过树冠,周围的一切声响都来自于大自然,目之所及的所有景色都没有经过人工雕琢。 在这里,他会想起他上大学的那几年,纯粹地跟音乐相处的那几年。 那时候,音乐就只是音乐,与商业价值无关、与表演效果无关,甚至与旁人的好恶也无关。那时候的音乐纯粹到像孕育于大自然,就像此时古原站在这林中耳朵里听到的所有声音一样美妙。他忽然想,他碎了的小提琴或许应该埋在这里。 脑子里忽然冒出了这个想法,他没有犹豫,立刻转身往回走。 是的,应该埋在这里。即便它如今七零八落,也该把它还给大地。这里朝阳起,迟暮落,花草树木野蛮生长。这里风会来,雨会至,不论是昆虫兔子还是蘑菇野草都有自己的生命轨迹。 这或许是他能给那把琴和过去的自己的最好归宿。 可是回去的路走得太急切匆忙,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又层出不穷,古原走着走着,茫然四顾,忽然觉得天旋地转,失了方向。 这几天熟悉起来的路找不到了,目之所及的所有草木都长得太像了。那一刻他忽然像是回到了过去,感觉自己像个小丑一样站在舞台中央。周围全是黑暗的,暗处有无数双眼睛死死盯着他。 只是这一次,他手里连琴都没有。 古原不信鬼神,但那一刻他后背起了一层冷汗,忽然打了个寒颤。 摸摸裤兜,没有手机。 他闭了闭眼,抬头去看太阳,以此辨别方向。 脑袋已经空了,只是在机械般运转。他尽量回忆、尽量做标记,兜兜转转大半个下午,终于在太阳即将落山之际,看到了熟悉的小森林。 疲累的感觉在那一刻忽然而至,不只是身体上的。 从想要埋那把琴开始,往回走的每一步都让他觉得疲累。好像走过了过去所有的隐忍和委屈、愤怒和屈辱、不甘和无奈。脑子里过电影一般,扎人的字眼喷泉似的往外冒。 “有什么拉不了的?我看你就是懒!” “装得跟圣人一样,还不是整天都在恰烂钱?” “神童?就他?快拉倒吧,也就骗骗门外汉。” “你看他那个样子,天天戴着口罩帽子,真把自己当明星了,谁认识啊?” “那把琴落他手里简直白瞎了,我要是制琴师我都得气昏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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