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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遗落

时间:2024-06-04 16:00:02  状态:完结  作者:问君几许

  而就在这时,场馆内的灯光忽地全部暗下去,两人的声音便也戛然而止,默契地看向舞台的方向。

  几秒后,全部的灯光打到舞台中央,黑狐乐队的四名成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出现在舞台上,全场在这一刻沸腾起来,听众席上此起彼伏地响起尖叫声。

  “台下的所有朋友们,你们好,我是吉他手蔡蔡。”

  “我是贝斯手宋岳。”

  “我是鼓手小智。”

  “我是主唱Young。”

  “我们是——黑狐乐队——”

  黑狐乐队通常只有最简单的一句“大家好,我们是黑狐乐队”,今晚是因为什么原因而这样郑重地做了自我介绍,在场的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原本炸裂的气氛突然冷却下去,林钦舟右手旁的那个女生从蔡蔡开始说第一句的时候就哽咽了,这时候更是伏在男朋友肩上哭得停不下来。

  “在这场演出的开始,我代表黑狐,先和所有的朋友们唠五毛钱的,希望大家不要嫌我烦。”

  灯光聚集在主唱Young身上,Young人如其名,个子不算高,长了张可爱的娃娃脸,眼睛大、皮肤白,如果不说年龄,谁都不会相信他居然是乐队当中年纪最长的那一个,今年已经35岁。

  更想不到他小小的身体里藏着那么强大的爆发力。

  “十三年前,我是个郁郁不得志的大学毕业生,刚炒了老板鱿鱼,正是迷茫不知所措的时候,用身上最后一百块,在路边烧烤摊上豪点了一整桌,然后……喝大了,大着舌头吼beyond的光辉岁月。唱没唱跑调我不知道,因为那时候真喝多了。”

  回忆窘事,Young笑起来,乐队成员和台下的歌迷们也跟着笑。

  “就在那时候,突然有个黄毛跑过来问我,说,哥,我觉得你唱歌挺好听的,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乐队。我记得我好像朝他翻了个白眼,”他看着贝斯手宋岳问,“有没有?”

  宋岳笑:“嗯,有。”

  Young就笑得更大声:“我当时心想,哪来的小骗子,什么狗屁乐队,我他爹的还影帝呢。但我那时怎么说呢,可能还是因为酒精上头,又很无聊,所以居然真就跟那个小黄毛一块儿走了。”

  “之后的记忆有点模糊,反正醒来之后发现旁边蹲了三个傻x,一个昨晚见过的黄毛,另外两个不认识,但也傻x。”

  “我估计他们仨是同个理发店烫出来的,黄毛、红毛、白毛,几个家伙盯珍惜动物一样盯着我,把我盯得心里直发毛,感觉下一秒他们可能就要给我一刀、卖我的肾了。”

  听到这里,林钦舟也忍不住笑起来,侧眸望向身旁的人,发现他哥也在笑。睫毛一颤一颤的,真的漂亮得不像话。

  “不过好在他们不要我的肾,他们要我这个人,但是开玩笑,老子一个高材生,和几个洗剪吹组乐队,说出去还要不要脸了?不干、坚决不干。”

  “但这群傻x就是强盗啊,我不干他们就不放我走,我和他们仨打了一架,打得脑子犯混了,说,干就干,干他爹的!老子不打工了,老子搞乐队去!……”

  垂在腿上的手掌被人轻轻捏了捏,林钦舟侧过脸,迎上秦越的视线。

  “你之前……真的是和那个酒鬼打的架?”

  林钦舟没想到他还记着这个,一瞬间差点没反应过来,心脏莫名跳了下。

  “是、是啊,为什么突然这样问,哥你不相信我啊?”

  秦越摇摇头:“没什么。”视线落回舞台上,胳膊也跟着收回去,好像真的只是随口那么一问。

  “哥。”胳膊却被林钦舟截住,掌心一寸寸向下,扣成了个十指相交的姿势。

  秦越像是又往他这边扫了眼,但没动,两只手就那么一直牵着。


第123章

  “……我们第一次接到正式的演出邀请,是在十三年前的夏天,在漂亮的珊瑚屿,那天之后,我们乐队慢慢被大家所了解,所以我们就将那个日子当成了乐队的周年日。”

  “不过那时候我们谁也没想过有一天能走到这里,能让那么多人知道我们黑狐,知道我们的音乐。这一路,我们玩的很开心,唱的很开心,感谢音乐和你们,始终陪伴。”

  “今年是我们的十三周年,但老宋却因为伤痛要回家休息啦,这点非常遗憾,我知道大家跟我们都是同样的心情。”

  “不过没关系,只要我们乐队还在,只要我们剩下几个还在唱,不管他是回家奶孩子,还是养老,哪怕到了他七十岁,八十岁,就永远还是我们黑狐的一份子!”

  场馆内已经有不少人哭起来,贝斯手也频频抹眼睛。旁边的鼓手用力拥抱了他一下。

  “按理说这番话应该放到这场演唱会的最后说,但我们几个商量了下,最终还是决定放在最前面,因为我们希望大家最后记住的是我们带给大家的音乐,是音乐本身带来的震撼和感动,是此刻正陪在你身边的那个人,而不是离别。”

  “离别是常态,是在所难免的,所以请别为我们哭泣,请为我们尖叫和呐喊。不管在场的各位,此刻的生活是如意还是艰辛,是快乐还是痛苦,但只要有口气在,就让我们尽情去唱、去跑、去爱,别犹豫、别后悔!”

  “也别怕受伤,别惧流言蜚语,谁都是独一无二,谁都只来着世上一次,活得够本,玩得够本,才不枉这一遭!至于其他的,爱咋咋地!”

  “音乐不死摇滚不死,来吧朋友们,矫情话今晚说了太多了,下面就让我们听到你们的尖叫声——”

  十三年前的夏天,珊瑚屿首次举办音乐节,林钦舟和秦越一起去看了,但那时候他喜欢的是风筝乐队,对那支叫黑狐的新乐队并没有多少关注,所以已经完全想不起来黑狐当时唱了什么,只是模糊地记得挺好听的。

  后来飞筝因为成员间的观念不合走向了解散,而音乐节上那支名不见经传的小乐队开始崭露头角,走到台前。

  十三年后,黑狐乐队再次回到珊瑚屿演出,林钦舟也和同一个人去看了他们的演出。

  而今晚,是第三次。

  三次都是和同一个人,却次次都是不同的心境。

  十三年,四千多个日夜,黑狐走向巅峰、走向分别,而他这艘小舟,兜兜转转绕了很大一圈,越过高山、越过海洋,越过上万公里,终于又在那座岛上,找回了他遗落的月光。

  命运和时间,有时候真是非常神奇的东西。

  台上,乐队在尽情地唱。

  台下,歌迷们用力挥动着手中的荧光棒。呐喊。尖叫。

  而林钦舟就在这炸裂的歌声和呐喊声中,深深吻住了他的月光……

  演唱会结束已经超过12点,灯光落幕,场馆内的粉丝也陆陆续续都走了,林钦舟和秦越落在最后。

  一会儿后,贝斯手宋岳从后台走出来,一个人站在舞台下面,亲吻着手中的乐器。

  这一刻,林钦舟感觉自己很能理解对方的心情,他用力地握紧了秦越的手。后者疑惑地看向他,换来林钦舟一个很浅的吻。

  “哥,演出开始前,你最后说了什么,我没听清。”

  我不会画狐狸,所以给你——给你什么。

  林钦舟想了很久、想了很多个可能,却不敢确定。

  而秦越很小气,不肯再告诉他:“没什么。”

  “那我就自己乱猜了。”林钦舟笑道。

  秦越反问他:“猜到了什么?”

  “我也不告诉你。”

  他们到的不算早,车子停在很远的地方,夜里风很大,秦越只穿了件卫衣,头发被风吹起来,扫在脸上,他眯了眯眼,将手腕上的发圈取下来,松松扎了把头发。

  “哥你冷不冷?怪我,没想到半夜会降温。”

  “不冷。”

  几个女生说笑着从他们旁边走过,手腕上还戴着荧光棒,一看就是和他们一样,刚看完演出。

  林钦舟却盯上了她们手里的关东煮。

  “哥,你等一下。”他匆匆交代了一句,便追了上去, 朝那几个女生打听,“抱歉,我想问一下,这个关东煮是哪里买的?”

  其中一个女生看着林钦舟,不确定地问:“您、您是不是林老师?”

  林钦舟没想到看个演出、问个路还能碰到学生,有点惊讶。但眼前的女生看着挺陌生,不像自己班上的。

  ?

  “我是。不过抱歉,我好像——”

  “林老师您别误会,我是东音的学生,不过不是您班上的,您不认识我很正常!”那女生满脸通红,“您刚刚是不是问关东煮,就在前面,看到那个小木屋没有,就在那。”

  他们刚刚也是从那儿经过的,只不过光线昏暗,林钦舟也没特别留意,还真没发现那儿有卖东西。

  “好的,谢谢。很晚了,大家早点回去。”

  赶在小店关门前买到了两碗关东煮,撒了葱和香菜。关东煮还是滚烫的,一口下去驱散了夜里的寒凉。

  林钦舟从他哥那里偷走一颗小油豆腐,还回去一只香菇:“哥,你还记不记得以前抢我关东煮的事情?”

  秦越把那只香菇丢回去:“记得。”

  如果没有那碗关东煮,他们大概就不会认识,后来也不至于发生那么多事。

  “如果时间重来,你还会来抢吗?”林钦舟问他。

  秦越几乎没有犹豫:“会。”

  “为什么,因为饿吗?”林钦舟又问。他心跳没来由地加速,扑通扑通的,在寂静的夜里格外的清晰。

  秦越摇摇头,眼眸始终垂着,长长的眼睫在远处微弱的光线下在他脸上落下一小片阴影。他说:“不是。”

  心跳再一次加速,林钦舟有些艰涩地追问:“那是为什么?”

  话音落下 手里的木签子伸了过去,想抢他哥碗里的那只小油豆腐,秦越却先他一步,将其咬进了嘴里,林钦舟捞了个空,表情哀怨地看着他哥。

  然后听他哥说:“因为我想认识你。”

  “哥,你说……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因为我想认识你。”秦越如他所愿,很深地凝视着他的眼睛,“林钦舟,我想认识你。尽管理智告诉我要是没有我的话你可能会过得更好,姥姥也会更好,可我还是很想认识你,林钦舟。”

  这太直球了,林钦舟有点招架不住,这导致他一路上精神都极度亢奋,原本一个半小时的路程被他硬生生减少了一半。

  “林钦舟,你开慢点。”

  “不行哥,你现在不要跟我说话,我怕我等不到回家。”他握了下秦越的手,皮肤上的温度高得不正常,像是整个人都被点着了。

  房子买在19楼,以前没觉得有多高,但电梯一路缓慢上行的几分钟里,林钦舟第一次觉得这段路居然有那么长,以至于他神经病似的想把电梯里那个摄像头给砸了。

  “哥……”摁完密码锁,鞋子来不及换下,林钦舟就急切地蹲下来,用力地吻了过去,“哥,我们.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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