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祈安无奈扶额,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可你这样只会给我带来困扰,如果你还想和我当朋友,就不要这么做。” John不理解地摇摇头,他在英国,从小到大接受的多方面教育都告诉他,自己心里头想要什么,就要说出来做出来,他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妥。 孟祈安提着外套的衣领,大力抖了抖衣服上沾的灰尘,却没想到力道太大,口袋里滑落出一小瓶白色药瓶。 并不是昨天夜里医生给宁屹洵开的药。孟祈安心头一跳,慌忙把滚落的药瓶捡起来,转到正面看药品名称——利培酮片。 “不,我不想和你当朋友,孟。我想当你的男朋友,你明明知道我喜欢你。”John伤心至极,却不忘再次表达自己的心意。 “那个,抱歉,打扰你们叙旧了。”宁屹洵长眉微挑,懒懒倚在门边,颇有几分吊儿郎当的意味,他左手吊着消炎针,右手抬着吊瓶,在门口一字不落地把他们的对话都听进耳里。 怎么前任被表白都能被他撞上啊,真是衰死了。 孟祈安手腕一转,神不知鬼不觉将药瓶重新塞回外套口袋里。 “不是你想的那样。检查结果怎么样了?”孟祈安无奈。 “你们自己的事,与我无关。”宁屹洵踩着昨夜孟祈安临时给他买的白色毛绒棉拖走回床边,他人高腿长,稍稍抬手就把吊瓶挂到输液架上。 接着便无视在场的其他人,自顾自扯了张椅子在桌前坐下,若无其事从打包袋中掏出那两盒卷好的烤鸭卷饼,单手戳开筷子包装,开始温吞进食。 如果不是现在不方便,他可能会借剃竹刺故意把两根筷子磨得很大声。 “John,我暂时没有要谈恋爱的打算,谢谢你的喜欢。”孟祈安正色道。 “那你什么时候有打算?”John依旧不依不饶;“是我哪里不够好吗?我可以改的。” “不不,是我自己的问题。”孟祈安摆手,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拒绝才能让面前的白皮卷毛混血小伙死心。 John是孟祈安在某次进藏旅行时遇到的旅行伙伴,他是职业摄影师,孟祈安经常独自旅行,拍的东西也不少,因此多多少少会有一些共同话题。孟祈安旅行一般不跟团,都是独自出行,但他初次入藏没什么经验,冬日雪又大,他思来想去还是报了个团。 旅行团里年轻人居多,要么是成双成对的小情侣,要么就是背着吉他弹唱的热血沸腾的青年小伙。John这样的混血小伙自然引人注目一些,再加上他热情健谈,长得还惹眼。虽然中文说得不怎么利索,但依旧不影响他很快成为了人群的焦点。 孟祈安话少,路途中大多时候他都在看书,或是带着他的挂耳式降噪耳机听歌。除去必要的交流,他不会主动与人交谈。John注意到孟祈安的那天,他穿得很厚,把自己包成一只粽子。裹着围巾和毛绒帽子,只露出一双眼睛,手里捧着书,垂着眼,眼睫微动。 神秘的人和事物总会让人心向往之。更何况他的眼睛还那么漂亮,像透明的玻璃珠。 “Oh,你原来在看这本书,我也看过的!”那天在换乘的绿皮火车上,John坐在孟祈安身旁,给他抓了一小把独立包装的牧场奶片:“喏,分给你的,我给团里所有人都分了。” 孟祈安合起手上的书,把它平放在腿上,双手合并摊开掌心接过,一双眼亮晶晶:“谢谢你。” John微怔,没来由的,忽而望着他开口:“你像这本书里的小王子。” 孟祈安搁在腿上的那本书是法国作家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写的著名儿童文学《小王子》,深蓝色的书封,中间站着一个黄头发绿衣服的小人儿。 孟祈安被逗笑了,火车上很吵,为了让John听得清晰,他把遮住半张脸的围巾掖到下巴底下,说:“哪儿像?难道你见过小王子长什么样?” John羞赧挠挠头,一头栗色的卷毛刘海在他额前一撮一撮的打圈圈,衬得他脸皮肤更白。他扯着嘴角组织语言,思考该如何表达能让人更好理解,然而最终说的却是:“我不知道,但我觉得你像小王子,小王子应该也是像你这么……”他顿了一会儿,盯着孟祈安的脸,接着道:“呃,漂亮的。” 孟祈安轻而缓地摇了摇头,他垂眸,用指腹去反复搓书本的尖尖角。他倚在绿皮火车的车窗边,身侧是飞速掠过的茫茫雪景,雪挂在枝头凝成冰,一簇簇绽开花,冰晶的,靓丽的,是西藏独特的雾凇美景。 John举起相机按下快门,那是他给孟祈安拍的第一张照片,看似随意,实则有种难以言喻的意境。那时的孟祈安身上笼着一层说不清的独特气质,足以感染到身边人的情绪。 他白得像一张纸,John害怕他下一秒会变成一片雪花飘走。 所以后来John把照片洗出来了,一直夹在他的钱包里。 “可我没有狐狸,还把我的玫瑰给弄丢了。”孟祈安难过地自言自语。 John从他的眼底读出几分落寞,但他没能懂孟祈安话里的意思,中国人总是习惯把自己真正想表达的东西藏起来,反复加工八次十次兜了多少个圈子才肯说出来。John不是很能理解中国人在表达方面的隐晦含蓄,但听字面意思,孟祈安好像丢了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东西。 在徒步库拉岗日峰时,高原反应毫无意外把众人打倒一片。孟祈安落在队尾艰难行走,几尽缺氧,他蹲下身从登山包里摸出最后一瓶氧气瓶续命才得以缓和。 旅行团的其他人往前走了一大段才感觉实在撑不住,纷纷停下脚步掏氧气瓶吸氧。队首却突然爆出一声尖叫:“Oh!Shit!我的氧气瓶,刚刚装帐篷的时候落在山下了!” 众人心惊肉跳望去,发现John正抓耳挠腮地捂着胸口团团转:“你们谁有多余的氧气瓶可以借我?” 鸦雀无声,所有人都捂紧了怀里的包安静吸氧,互为情侣的都搂住对方,把包夹在两人之间,生怕被别人抢了去。 就算有多余的,谁又愿意借呢?多留一瓶总是保险的,往下走情况如何谁都说不准。 John无助地看着平日和他洽谈甚欢的人,此时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出手借他氧气瓶。 都说雪山是神灵的居所,在这种时刻,会不会有从天而降的神灵来拯救他。 最后还是孟祈安上前把自己手里的氧气瓶递给他,两人轮流续命,或许是孟祈安前半段路上吸空两瓶,到了后面反而没怎么缺氧了,几乎都是John在用。 直到普莫雍措湖边,大部队才得以喘息。 John后来跟孟祈安表白,说自己喜欢他时,孟祈安只是很平静地告诉他,他那不是真的喜欢。 “你怎么知道不是?孟,我是真心喜欢你。”John瞪着眼,十分不解。 “John,你对我生出的好感,只是由于受到吊桥效应的影响。有好感不等于喜欢也不等于爱。” “什么是吊桥效应?”他眉头紧皱。 “吊桥效应是当一个人提心吊胆的经过吊桥时,会不由自主的心跳加快。恰巧在这时,如果碰见一位异性,那么这名走吊桥的人便会错把目前处境的心跳加快理解为对异性的心动,产生生理反应。John,你在命悬一线时遇到任何一个人,都会对他产生这种感情,因为在雪山上只有我把氧气瓶给了你,所以你才会对我产生这种依赖和好感。就算不是我,换成别人,你也会这样的。” 是吗?John反复思索他对孟祈安的感情是否归咎于吊桥效应,但他后来想了好久,都还是觉得不对。他好像在火车上,看到孟祈安掖下围巾的那一眼,就喜欢上他了。 ---- 我保证!!我发誓!!下章一定甜!!!
第15章 Chapter15抱抱 原定的出差时长为半月,因为突发情况,制作组最终在西岭拖了整整二十一天才基本结束了初期工作。 彼时孟祈安的微博专栏已经发布了《魂铃引》的两章内容,网络上的反响不错,粉丝都在催他赶快更新。 宁屹洵的电脑在被砸坏的第十天就很走运地被妙手回春的修理大师给修好了。也不能说全好,毕竟显示屏伤亡惨重,怕是神仙来了都救不了,但至少能开机了,鼠标操作也有反应。 孟祈安一手抱着早就买好的新电脑,在师傅身旁听他教学怎么让失灵的电脑恢复如常,真心伸出大拇指赞叹他技术高超,顺带拜托他把帮忙旧数据转移到新电脑上。 “全部1:1转移么?我看你C盘存这么多东西,D盘空了一百多G。要不要把一些文件移到D盘啊,要不然C盘很容易爆的。”师傅捏着他的粗边黑框眼睛,不可思议地伸直脖子贴近破碎的电脑屏幕,试图看清楚点。 “是么?我看看?”孟祈安把电脑屏幕转向自己,指尖划动触控板查看储存分布。 毕竟不是自己的电脑,孟祈安怕随意调动宁屹洵工作文件的顺序会影响他的使用习惯。宁屹洵这人有强迫症,以前住一起的时候,连孟祈安哪双袜子放在哪个柜子的哪层哪格都能记得清清楚楚,找不到东西问他,一问一个准。 D盘内只有两个文件夹,其中一个文件夹的名称是“回收旧音”,另一个文件夹的名称为“存”。 回收旧音?是废弃demo的意思么?孟祈安想到宁屹洵那天说的,D盘里“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没了就没了吧。” 既然是可以扔进回收站的废弃物,那他看一眼也没关系吧…… 点开的那一刻,他目光收紧,脸色瞬间变得古怪,贴在触控板上的指尖微微颤抖。 文件夹里三十多首音频,都是他曾经帮宁屹洵试唱的歌曲片段。 创作者的灵感大多是突如其来的,宁屹洵也不例外。他在家里搭了间小型录音室,装了隔音墙,基本可以算作他的家庭工作台。如果灵感出现时他恰好在家,即便很晚了他也会跑到工作台上弹midi键盘做编曲,他的效率很高,一般曲子做完就会立马想听到试唱效果。 但大半夜的,去摇哪个歌手给他唱都显得他不太礼貌,于是他就把主意打到了孟祈安身上。 不同风格的曲子需要的歌手声线也不同,孟祈安是标准的清澈少年音,干净无杂质,和他本人一样。 可孟祈安不会唱歌。 “我真的不会唱歌,宁屹洵……” “你都没唱过,怎么就说不会?”宁屹洵把孟祈安抱到自己腿上,下巴抵在他肩窝上孟吸他身上的气味,他刚洗完澡,身上乳木果的香气很浓。 孟祈安怕痒,缩着头躲开不让宁屹洵凑近,他抬手揉着宁屹洵发顶把他推开,因为动作太大,来来回回的,孟祈安人都要从他腿上滑下去了。 宁屹洵手上倒是没闲着,单手锁住孟祈安的细腰,拖回来锁住不让他跑走,另一只手还掰着他的手指玩。 孟祈安觉得宁屹洵简直是在和他开玩笑,让他在陌生人面前说话,对他来说都有些困难,更别说唱歌这种展示自我的行为了,他根本没想过自己会在任何人面前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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