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呢?”孟祈安声音柔和,努力稳住起伏的思绪。眺望远处时眼前朦胧一片,不知是不是浓厚的白雾压下来让他看不清晰,还是眼眶里的东西模糊了一线。他伸出手接过飞回来的无人机,垂下头盯着地面的草坪。 冯可回忆起来依旧感伤,即便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你知道的,我们做音乐的,要长期用耳。监听、审Demo、MV、做曲子听曲子哪个不是要磨耳朵的。虽然老大表面不说,但连我们都替他难过,他肯定更难过。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我身上,我做不到像他那样坚强淡定。” “唉,对了,孟老师,你可千万别和老大说是我告诉你的,他不喜欢我们说这些。”冯可从片刻失神中恢复过来,才意识到自己又把老大家底给往外掏了。 孟祈安朝他温柔一笑,点头:“好。我和他是朋友,昨晚他的情况,是让我有些吓到了,所以想多了解一些他的事。” “嗷,其实我还发现老大有个变化。”冯可头顶亮起电灯泡,突然提高音量。 孟祈安疑惑:“嗯?” 冯可欲哭无泪:“他好像比以前凶了……自从他重心转到音乐制作人和统筹上,六边形战士的属性越来越明显了,工作上抓得越来越狠!天啊!我好想念我从前的阳光开朗的老大啊!” - 病房内的宁屹洵打了个喷嚏,搁在腿上的笔记本电脑差点一个没稳住朝床边滑走。 不知道谁又偷偷在他背后说他坏话了。 隔壁床的混血小伙一大早就回病房了,弄得病房里噼里啪啦的跟搬家似的。宁屹洵的听力虽然减弱,但他不是聋子。 混血小伙顶着一头栗棕色的卷毛,进门后一双湖蓝色的眼睛快要贴到宁屹洵脸上,对新来的病友表示关怀。 宁屹洵有起床气,眼睛还没睁开,看到有人贴上来,他手里的拳头就要抡过去了。 “Hi!Mr. Ning!我看了你的病号卡,你是新来的朋友吗!你长得真帅,比我拍过的所有男模特都好看,我能给你来一张吗!”混血小伙极其自来熟,举起手里的单反相机,对准宁屹洵的脸开始对焦放大。 虽然没睡醒,但敏感的职业习惯让宁屹洵在他按下快门的那一刹那坐直身子,抬手盖住了镜头。 “不能。”他疲懒地掀开眼皮,不悦道,身体醒了,灵魂意识还未完全清醒。 “噢好吧,不能也没关系。”混血小伙惋惜地放下相机,丝毫没感觉自己的行为冒犯到了别人,他用他带有明显外国口音的中文笑着朝宁屹洵说话。 “Mr. Ning,很高兴认识你!”混血小伙向宁屹洵伸出手:“我爸爸是英国人,妈妈是中国人,我的英文名叫John,中文名叫李保国,我来中国有四年了。” 宁屹洵喝了几口热水强制自我开机,听到混血小伙的中文名,一下子差点没把水喷出来,水倒流进气管,把他呛得他直咳嗽,咳出生理泪水,忽然又感觉右耳好像听得更清晰一些了,估计是昨晚睡前吃的药起效果了。 等他缓过来一些,才勉强礼貌性回握John的手:“你好,我叫宁屹洵。” John热情得不行,拉了张椅子坐到他旁边就开始闲聊起来,问他耳朵怎么了,又说自己真倒霉啊,前些日子跑到山洞里给一群cos盗什么笔记的几个年轻小伙子拍摄,不巧就遇到了山洞塌陷,跑出来后就感觉耳朵被轰得听什么都是忽大忽小的,这才住进了医院,现在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如果放在平时,宁屹洵肯定能跟他扯到天南海北话题都不重样的,但是他今天焦虑又烦躁,制作组其他人都在工作,他这个企划制作人却在躺着,所以实在没什么闲心和混血小伙瞎扯淡。 他突然想到孟祈安,脑海中又浮现他的脸。想到他面对滔滔不绝的外向陌生人时大抵也是这种心情,想逃但逃不掉。 怎么又想到他?! 宁屹洵时不时接着John的话嗯几声,心不在焉拿过笔记本电脑打开,发现通知栏上微博提示已关注人的更新消息。 在知道孟祈安就是栖照之后,宁屹洵注册了个三无小号关注了他,还把他以前发的微博一条不漏地看了一遍。 孟祈安的微博很少分享除了文字工作以外的生活内容,除了偶尔有几张记录的风景图,配的文案都是简略得不能再简略的,例如“初雪”“熹微”“晨光”几个字。 但宁屹洵发现,他似乎能从孟祈安发的随笔或短诗中揣摩出他当天的心情,浏览完他发布的所有内容,宁屹洵才惊觉,自己又一次把自己推进一个无法逃离的怪圈。 他为什么要在意孟祈安过去怎么样?没有他在的五年,孟祈安过得风生水起。他工作稳定,名声渐起。而自己却因为他的离开黯然神伤、身心俱疲,这很不公平。 但人是情感动物,宁屹洵甚至不确定,他的情感是否能完全由自己的主观意识来操控。他可以肯定在他长达二十七年的人生中,大多数时候都是绝对理性的,他对任何事情都有清晰的规划且不允许出差错。 唯独在感情上,他很不确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人脑中有形如杏仁的神经细胞核团,位于边缘系统圈的底部,脑干的上端。神经细胞核团共有两个,分列在脑的两侧,称其为杏仁核,它专于情绪事务,如果将杏仁核与脑的联系割裂,则出现“情感盲”。 宁屹洵觉得自己当下可能属于“情感盲”的状态。 栖照的微博发布了文字专栏《魂铃引》,发布时间是12:00,现在才12:03分,专栏的点击量就已经过了八千。 John还在他耳边滔滔不绝地当背景音,宁屹洵却已经自动屏蔽了他的发言,抱着电脑点开微博网页,看起了名为《摄魂铃》的第一章 。 大陈十三年,天下割据,江湖分派。 武林之中,唯华山、武当、昆仑、峨眉、丐帮五派鼎立,相互制衡。传闻江湖有一宝物,名为摄魂铃,铃为银身,是第一任武林盟承仙师羽化登仙时所留之物,可控人心,吸远魄,净化恶人。 但武林盟主却在挽澜之战中失踪,生死未卜,下落不明。 一时间江湖之中无主稳局,各门派暗斗明争,四下派人搜寻摄魂铃的下落。 各门派皆知,若是谁寻到摄魂铃,便能带领门派一跃而起,成为五派之首,江湖新主。 武林盟主膝下无子,门下弟子几乎四散各地,皆为游历所收。但唯有一人,名为应允川,是他在雪山脚下救回的婴孩,自小便养在身边。 人有三魂七魄,三魂为天魂、地魂、人魂,七魄乃喜、怒、哀、惧,爱、恶、欲,应允川有三魂,七魄却少一魄,他丢了爱。 虽说与常人无异,但他却依然想找回丢失的那一魄。因此当盟主在大战前将摄魂铃交但他手上时,他无疑是兴奋的。 可他未曾想到,盟主这一去竟杳无音信。应允川如晴天霹雳,不知该当如何。各门派对摄魂铃虎视眈眈,他既要护住摄魂铃,试图用铃唤来师父的魂魄,寻找失踪的师父,又要借助摄魂铃找回自己丢失的那一魄。 但问题来了,他不知道摄魂铃该怎么用,盟主从没教过他。 故事在这戛然而止,病房的门被敲响,打断了John的单口相声。 宁屹洵抬起头从故事中抽离,发现是孟祈安推开门走了进来。 “Oh!!!孟!Honey baby!怎么是你?!”John激动得语言系统混乱,他站起身,目瞪口呆地盯着孟祈安,张开双臂扑了上去。 他按住孟祈安双臂,把他搂在怀里,短而促地,在他因室内外温差过大而白里透红的右脸颊上轻轻亲了一口。 ---- 宁屹洵怒气加载倒计时60% 是否助力(☑️)(❌)
第14章 Chapter14吊桥效应 孟祈安被John突如其来的亲吻礼吓得连连后退,嫌弃地从口袋里抽了几张纸擦脸。 John双手捏住他肩头,整个人的重量几乎倒在瘦弱的孟祈安身上,像一尊无法撼动的大佛。 孟祈安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抬手猛地推开他,自己却因为力的反作用,后腰撞到宁屹洵放在床边没拿稳的电脑,电脑连带着床头柜那半杯水一同摔落。 电脑哐当一声砸在地上,显示屏率先落地,液体灌入,滋滋的电流声烧着电路板,流动的声音仿佛被装了扩音器般在人耳旁无限放大。 显示屏闪烁着五彩的光,2/3是黑屏,剩下的1/3充斥着蓝、红、黄色以及其它数不过来的颜色,如同被人浸入五颜六色的大染缸,具体是什么颜色难以辨认。 病房彻底安静了,聒噪的John都闭上了嘴。 孟祈安手僵在半空,用两秒钟做好了心理准备,长吁了口气,才蹲下身去捡地上的电脑,沉默地抽纸擦干。 宁屹洵身上穿着蓝白条纹的病号服,神色如常,平静地靠在床头。他看起来像一个置身事外的路人,刚刚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无关,摔坏的也并不是他的电脑。他的反应正常得不能再正常,除了手背爆起的青筋。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孟祈安把抱在怀里的电脑合起,小心翼翼放到床头柜上,心虚得没敢直视宁屹洵,他声音又弱又颤:“等会我把电脑送去检修,再赔个新的电脑给你。你电脑里的东西都有备份么?” 如果没有备份……那还是把他杀了赔罪吧。 “没事,不用,正好我也想换新的,电脑用久了太卡。”宁屹洵语气淡淡,比西岭十二月的天都渗人。 他伸手拿过电脑,开屏检查了一下伤势,显示屏角折了,屏幕上有多条摔坏的裂纹。 “C盘的备过了,D盘……”他按了按触控板和键盘键,发现电脑确实已经没有任何反应了,才说:“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没了就没了吧。” “3212宁屹洵,过来做个检查。”护士手里拿着小本,推开门进了病房,朝宁屹洵扬了扬下巴。 孟祈安心里犯堵,等宁屹洵走了之后才把刚刚手里打包好的卷饼烤鸭搁在床头柜上。烤鸭是他跑到城郊那家有名的连锁店买的,宁屹洵不爱吃洋葱,孟祈安包卷饼的时候特地没放洋葱条。 John像做错事的孩子,一言不发地跟在孟祈安身后,孟祈安要去诊台借个纸袋装电脑他也跟着,去洗手间洗手也跟着。 “孟,对不起,我错了,你别不理我。”John站在他身后可怜巴巴低下头,手指戳了戳他后背,带着哭腔用他不怎么标准的中文道歉。 孟祈安蹲下身捡病房里宁屹洵不知怎么掉到地上的黑色外套,直起腰把外套挂在自己手臂上,敛了敛神,才对他说:“John,我说过很多次,不要对我用亲吻礼,这里不是英国,我也不喜欢这样。” “我知道。但我忍不住,我每次看到你都忍不住亲吻你。”John的眼珠像两颗无杂质的湖蓝色玻璃球,眨眼时长长的睫毛覆下,他比孟祈安高一点,但此刻低下头认错的模样像极了被家长训话的小孩。
46 首页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