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到吃饭,只要能够熬到吃饭时间,让一件全新的事件打断现在的一切,他就可以撑到明天早上! 可是…… 所有的心理活动都是无声的。 在反复的挣扎中,林辞终于等来了狱卒口中的晚饭时间。 虽然吃饭的时候,他也不会被放出笼子。但这样的变化却可以让他不至于精神失常。 有人向这间牢房走来了。 敌人的脚步声此时却仿若天籁,林辞急促的喘息着:他撑下来了,他没有疯,也没有自杀。 史密斯不想他死得太痛快,所以在每天都会喂足他早中晚整整三顿饭——吃不上的,会被狱卒硬塞进嘴里,强迫他吃下去。 当然,那些人通常都会先将食物丢到铁笼前的地面上,糟蹋一通,再塞进他的嘴里。 咔哒! 因趴跪的姿势,林辞无法看到送饭的守卫,他愣了愣:来人打开了铁笼? 林辞想要抬头,却根本指使不动自己僵硬的颈骨。 “让他站起来!” 有狱卒上前,将他架了起来。 浑身上下的每一块骨头都发出了抗议般的“咔咔”声,是抽筋断骨的疼,但林辞没有叫出声。 他看到了一双干净雪白的高档牛皮靴。 是专属于向导的装扮。 这是林辞被抓后,史密斯第一次出现在他的面前。 被人狠狠地拽着头发,林辞不得不抬起脸来,与史密斯对视。 大腹便便的男人身后依然跟着他的哨兵,但脸上早已不复之前的悲伤,更多的是不屑与愤怒。 倒也正常,林辞想,就算是“最疼爱”的小儿子,也只是众多儿子中的一个罢了,还是个普通的Mute。 “硬骨头。”史密斯眯着眼,审视林辞后,嘲讽道。 林辞眨了眨干涩的双眼,修长脖颈上的喉结上下滚动。 史密斯:“那天晚上,动手的人是你?” 林辞微微皱眉,没有回答。 抓着他发尾的狱卒见他不吭声,手下用力,扯得林辞猛地后仰了一下,头皮阵阵发麻。 史密斯并没有指望能从林辞这里得到回答,他满脸嫌弃地环顾漆黑的牢房,然后沉下脸,又问道:“你是怎么混进来的?” 怎么混进来的? 是想知道是谁在背后帮了他? 哈!哈哈! 林辞忍不住在心中大笑起来。 原来这才是史密斯肯屈尊降贵找上自己的原因。 他儿子已经死了,自己又落在了他手里,想要报仇,这位尊贵的向导大人根本不需要施舍给自己半个眼神,只要打个招呼,监狱里的这帮恶吏就会用层出不穷的手段整死他! 还当是个多么父慈子孝的故事呢。原来,死了儿子的怒气刚一消退,就开始玩权力斗争那一套…… 林辞明明浑身都在疼,嘴角却噙着一抹嘲笑:和这些沽名钓誉,一切向钱权看齐的家伙比起来,他还是个人,至少,他对出卖“前女友”一点兴趣也没有。 史密斯看着那个被迫仰头的贫民区垃圾,明明狼狈不堪,却用俯视般的姿态,嘲讽地蔑着他,心头怒气更甚。 他冷哼一声:“知道为什么把你关在这吗?” 知道,当然知道。 看清了史密斯的真实目的,林辞有了底气——只要他不说出“背后的大人物”,史密斯就会留着他的命,他就一定有机会逃走。 那么现在,他也就没有必要为了不触怒这个人渣而忍气吞声了。 “不就、是你儿子,死在这儿了嘛。”林辞受凉的肺破风箱似的,呼哧呼哧,发出粗粝的杂音,他艰难地断续道:“怎么?你难道,还信这世界上有、鬼怪冤魂,会在半夜来找我索命吗?” 史密斯的脸黑得仿佛要和牢房里最浓重的阴影融为一体。 “呸!”林辞将一口干巴巴的唾沫吐到了向导衣襟上:“要索命,也是你先被贫民区那些枉死的人拽下地狱!” 史密斯被林辞的举动吓得后退半步。 “好,好,好!”史密斯被气得喘起粗气,一双阴鸷的眼睛恶狠狠地瞪着林辞,过了半晌忽然道:“不是你。杀人的不是你,是那个被你救走的小孩,我没说错吧?” 林辞的身体瞬间变得僵硬,他不敢置信地看向男人:史密斯怎么会知道?! “你给我等着!我说过,会让你生不如死。”向导看到林辞震颤的瞳孔,满意地裂开嘴角:“这还没开始呢!” 丢下一句威胁,史密斯在林辞疯狂的挣扎声中,大步走出了阴湿的牢房。
第146章 开始 史密斯离去后,原本钝刀子割肉的折磨变成了真正的暴力。 拳打脚踢成了日常,林辞身上再也找不到一块好肉。 但他始终没有死——史密斯不允许他死亡,所以,狱卒们疯狂地殴打他,却没有致命伤。 同时,每当他被打的昏死过去,或者出现意外情况的时候,还会有军医出现,为他治疗。 只为确保他“好好”地活着。 暴力与伤痛并不可怕,大不了就是一死。 林辞比任何人都想活下去,但在他选择跳下仓库阁楼的那个瞬间,他也已经做好了迎接死亡的准备。 恐惧从未战胜过他留存于心底的勇气。 但,自从那天的针锋相对之后。每天深夜,无人之时,林辞却又会害怕得浑身发抖。 史密斯怎么知道杀人的是本?难道从一开始,他抓自己回来,就只是为了“寻找政敌”?…… 还有他说的那句“还没开始”……又是什么意思? 开始?开始什么?开始让他生不如死吗? 那现在这样是开始了吗? 还是会有更…… 林辞狠咬下唇,不敢继续深想。就好像只要不想,一切就不会发生一样。 夜浓得令人窒息。 浑身冰冷的年轻人只能在未知的无尽恐慌中一遍遍后悔,一遍遍责骂自己。 是他做错了,他为什么要因一时意气而去刺激史密斯?去刺激一个手握生杀大权的进化人向导?! 他怎么会做出这么愚蠢的行为! 但是没有用,他只是个生于贫民区的Mute,是个无力的阶下囚。 …… 又是一天傍晚,林辞被打的头破血流,神志不清。 在军医简单的检查包扎后,他被人丢回阴暗潮湿的牢房。 多年后回想,林辞已经完全记不清自己当时究竟是先闻到了血的味道,还是先听到了那个哨兵沉闷的脚步声。 昏暗通道的尽头,散漫的灯光被高大的人影遮蔽。 那个未说过一句话的哨兵就像是一片无法驱散的阴云,盘桓在林辞的眼前、心间,一年,两年,三年……或许,一辈子都无法消散。 林辞牢房的铁门被打开了一道缝隙。 一颗浑圆的头颅,淋漓着新鲜的血液,滚了进来。 是本。 完成任务的哨兵悄无声息的消失在铁门关闭的声音中。 林辞看着男孩鲜血直流的双眼,像是只记得吸气,而忘了呼气,他抽搐着,几乎要因窒息而昏厥。 死不瞑目,他的弟弟,死不瞑目。 林辞强忍着太阳穴瞬间炸裂的疼痛,想要爬起来,将那个孩子——他的弟弟,他的亲人,抱进怀中。 但他爬不起来。多日暴力殴打的副作用在此时反噬,林辞剧痛的手臂只够他支撑起前半身的重量。 像一只行将就木的蚯蚓,林辞靠着不知从何而来的执念,向他的弟弟缓慢地蠕动爬行。 那结满了干涸血迹的牢房地面,便慢慢地又被铺上了一层满含悲伤的血痕。 直到将本抱紧,用脏污的手掌,足足合了三次,才给那孩子合上双眼,林辞才真正意识到,史密斯所说的“还没开始”是什么。 这一天,就是他生不如死的开始。 第一个是本。 史密斯的哨兵每天都会在同一个时间,将尸体的部分残块丢进林辞的牢房。 先是头,然后是躯干、四肢,以及两只被单独砍下的手掌——本就是用这双被板铐铐住的手,砸死了史密斯的小儿子。 林辞用了整整七天的时间,才将本完整的拼凑起来。 因为时间有点久,部分尸体已经开始腐败发臭。 但林辞就像是闻不到一样,沉默地与一具破碎的尸体共同生活了三日。 没有新的尸体被送来,但史密斯也没有来。 没有人来这个牢房。 自从哨兵开始将男孩的遗体丢给林辞,他所在的牢房里就再也没有人进入。狱卒们也不再将他拖出去殴打折磨。除了送饭,甚至没有人愿意经过这间牢房。 没有一个人来这里拷打询问、甚至杀死林辞。 终于,他开始疯狂的打砸房间,失心疯一般地大喊着,说出了自己是怎么进入富人区、怎么混进监狱的,他交代了“幕后黑手”,他供出了“前女友”的名字。 牢房里却仍是一片死寂,无人回应。 两天后。 林辞收到了戴娜的半张脸。 曾经耳畔别着一朵艳红玫瑰的美丽女孩,如今只有鲜血相伴。 那是林辞唯一一个不敢触碰的尸体,因为他不配。 …… 史密斯没用戴娜的遗体再玩一出“分尸”的戏码折磨人。 这就是最后了吧? 林辞颓唐地一日日挨着时间。 他在等,等那个哨兵领命,杀死自己的那刻。 咚、咚、咚。 沉闷的脚步声响起。 是那个哨兵来了。 木头人般靠坐在腐烂尸体旁的林辞难得地抬起了头,看向牢门。 门开了。 却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又一块新鲜的残尸。 …… 一天,一天,又一天。 每天一块。 或是一只六指的手掌,或是一块带着疤痕的腹部残片,又或是一个带着七八个耳骨钉的耳朵…… 不需要第二眼,林辞认得出他们。 布兰迪、利昂、汪简…… 克丽丝、拉尔、蒂尼…… 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 是火焰帮的孩子和他的同伴们。 残缺的体块边缘,有的整齐光滑,是被锋利的刀具生生切下;有的焦黑翻卷,是被爆炸炙烤而成;还有的,则清晰地带有野兽撕咬的痕迹…… 从最初痛哭、仇恨,疯狂地想要报仇;到被人用手铐脚镣固定了四肢,栓在床上,一动都不能动,只能看着同伴的尸体被哨兵丢进房间,却无法为他们收敛;再到后来,慢慢的沉默下去,知道了自己的无力,不再挣扎,不再反抗,于是又被放下来,无声无息地为他们收整尸体。 林辞麻木的将同伴们认真地摆放在一起。 臭气熏天的牢房里满是豆大的苍蝇和白花花的蛆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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