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对这些证据一一进行核实,检方同时申请潘谨言作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潘谨言走到证人席时先带着歉意看了眼柏非瑾,柏非瑾只是神色温和并无怪罪。 “请证人陈述身份。”审判长道。 “谢谢审判长,尊敬的法庭,我是本案的专案组组长潘谨言,现任市局刑侦二队队长,此次案件的调查取证阶段我有全程参与,特此作证。”潘谨言道。 “请证人做出陈述。” 潘谨言详细叙述了警方的办案过程,所有物证、人证的来源,案件审理期间所有相关的问询与走访结果。 “所以……”审判长看着台下神色不明,“结案报告不是你提交的?” “不是。”潘谨言说的很实在,“专案组由我和省厅的林放警官、于仲谦督察牵头,结案报告是林放警官所书,但我们三人皆未正式提交。” “为什么不提交?” “因为案件还有疑点,我们一致认为尚需进一步调查,不应该草率结案。”潘谨言直截了当地道。 观众席上魏征眉头一跳,他一直以为潘谨言是稳重保守的性子,最近莫非是跟沈潜打交道打多了,现在也开始语出惊人了。林放和于仲谦也是微讶,两人相视一笑,都觉出几分解气。 这话说的,检方两人脸色顿时都不好看了。他们自然与潘谨言做过庭前沟通,也是觉得他比林放好说话才选了他当警方证人,没想到他这是憋着劲儿就等着上法庭一吐为快。 “证人请注意自己的措辞。”审判长淡淡警告一句,没再往下问这一点,而是转而道,“被告律师可以向检方证人提问。” “谢谢审判长。”阮泽起身走到庭中,“潘队长您好,我想请问您,您觉得案件中还有什么疑点呢?” 潘谨言看着阮泽:“我认为依旧缺乏关键性直接证据。” 阮泽继续问道:“这么多证据您还认为不行吗?” “证据基本都是物证,而且都需要进行推理得到最终事实,在嫌疑人从始至终坚持无罪辩护的情况下,我认为需要更加严谨调查后再做结论。”潘谨言道。 这情景有些奇怪,辩方律师在给检方找场子,而检方证人则在为被告开脱。 果然下一秒阮泽就转身向上位欠身道:“请法庭注意,警方证人也认为缺乏关键性证据。” “反对!”检方道,“物证效力本就大于人证,且所有证据皆已经法庭证实有效。” “反对有效,我也认为证据已经充分。”审判长道。 阮泽顿了一下,他脑子里瞬间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或许审判长也得到了上级指示要求尽快宣判。 “请法庭注意,”潘谨言出声道,“该案涉及的其他人员,柏钧时的助理与其在车祸中去世,律师出国后意外身亡,司机在出狱后同样是意外身亡,造成真正参与过计划的人除了仅通过电话联系的‘挑子’之外无一人活到现在。” 审判长等了等,提醒道:“证人是想证明什么?” “我不是证明什么,我只是想摆出一个问题。”潘谨言抿下唇后才道,“这些意外身亡真的是‘意外’吗?我们有去调查司机的死因,但他当时的病历诊断被人恶意损毁了。” 林放轻轻挑眉,司机的病历诊断的确是缺失,但还没办法证明是被“恶意损毁”的,潘谨言这是铁了心要搅浑水了。 “证人请注意自己的身份,未经证实的东西不应作为证词。”审判长蹙眉。 “抱歉。”潘谨言微垂下眼睛。 “辩方律师请继续提问。” “谢谢审判长。”阮泽接着道,“我想向证人确认一下物证信息。” 潘谨言点头道:“您问。” “请问证人,计划书上的签名是否为电子签名?” “是。” “在我方当事人未成年且明显受制于尹梓章的情况下,其电子签名是否存在尹梓章盗用的可能?” “反对!”检方道,“诱导性提问。” “反对有效,请辩方重新提问。”审判长道。 阮泽并不在意,重新问道:“请证人阐述电子签名的可靠性。” 潘谨言停顿了一下:“‘黑匣子’中的电子签名经鉴定具有时效性,符合作为物证。但在当时情况下,不排除被告在被迫或在不知情情况下……” “反对!无关陈述!”检方算是彻底明白过来,潘谨言这个证人找的太失败了,完全就是向着被告的。 检方竟然打断自方证人陈述……潘谨言虽然还没说完,但大家都明白他的意思。 审判长也意味深长地看了潘谨言一眼:“……反对有效。证人,我最后提醒一次,在法庭上不要将猜测当作证词。” “请问证人,”阮泽道,“我方当事人与‘挑子’的通话录音是否无法辨别真实身份?” “是。有一方声音进行了处理,无法技术恢复。”潘谨言道。 “我方当事人与其他涉案人员的通话记录,是否只能证明有人使用我方当事人名下的电话卡进行通话?” “是……” “反对!诱导性提问!”检方再次抗议。 “反对有效,请辩护律师注意自己的提问方法。”审判长道。 阮泽转而问道:“我注意到关于裴依楠死因的音频被列入了证据,请问证人,您是否认为我方当事人是报复杀丶人?” “反对!诱导性提问!” “反对有效,请辩方律师修改提问。” 阮泽抬手推了推眼镜,他知道这样不好,但他也是真的被逼无奈了:“请问证人,您根据调查判断我方当事人有何作案动机?” 潘谨言听出了阮泽的意思:“我认为有多方面因素,被告母亲的死是成因之一,其二还有柏钧时当时触及到了‘狼群’的利益,故而尹梓章容不下他。” 这话说的有技巧,不动声色就将主责推给了尹梓章。 而检方意料之外的对此竟然没提出反对。 “好的,我的提问结束,谢谢法庭。”阮泽欠身道。 “检方可以补充提问。”审判长道。 两位公诉人相互对视一眼,谢绝了审判长的提议。开玩笑,他们可不敢再让潘谨言说出什么了…… 审判长也不意外,待潘谨言离庭后才道:“下面请辩方律师进行辩护。” “谢谢审判长。”阮泽重新起身道,“首先,我需要再次向法庭申明,我方当事人自始至终进行的都是无罪辩护。” 审判长带着探究看向柏非瑾,柏非瑾不卑不亢地回视,目光相触时还习惯性略微颔首。
第233章 涅槃重生(61) “其次,请法庭注意,案发当时我方当事人尚属未成年,且身处于高压、特殊环境中,生命安全和人身自由都得不到保障,不具备完全自主行动能力。”阮泽说着列出了多份口供,其中有胡云的陈述,也有从杨局那得到的“狼群”成员的口供,“在当时环境下,所谓的‘狼王’尹梓章具有绝对操控权,他掌管着‘狼群’内所有信息。” 在口供之外,阮泽道:“刚刚检方提供的‘黑匣子’证据只有一部分,若是综合其他信息其实不难看出尹梓章可以控制所有成员明面上的电话卡、银行卡。也就是说,检方所列的通话、转账记录等都只能证明有人利用我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了这些行为,刚刚证人也承认,已有证据并不能完全证明是本人操作。” “反对!”检方本能否认,停顿半秒后才道,“……混淆条件。” 审判长略一摇头:“反对无效,请辩护律师继续陈述。” “谢谢审判长。”阮泽礼貌颔首,“我方当事人在案发前的十七年人生中,没有任何个人消费记录和通话记录,涉案银行卡与电话卡都是在案发前临时办理,且除案件相关用途外再无其他使用记录。可以看出,我方当事人长期处于受控状态,无法保证自己的基本信息不被盗用,此案便是有人利用这一点诬陷我方当事人。” “针对这一观点,请辩方提供更有效的证据。”审判长并不满意阮泽的口头论证。 阮泽推了下眼镜:“我无法提供。” “原因?” “因为无权查看‘黑匣子’其他内容。”阮泽冷静道。 审判长难得一哽:“涉密证据应该提前向法庭申请。” “警方调查被终止后我向检方提出了申请,但被驳回了。” “检方,是否有这件事?” “警方结案后,在被告无法提供翻案关键证据的情况下,我们有权拒绝重启调查。”检方公诉人说着也摊下手,“更何况,我们也无权调看‘黑匣子’全部内容。” “狼群”的案子在外界看来还是扑朔迷离的,但业内人都清楚这是个多大的局。审判长也清楚可能是涉密权限问题,只是找检方确认一下。 但这样就面临一个无解的问题:辩方提出要查阅“黑匣子”的其他内容作为关键证据,但检方要求辩方先给出关键证据才能重启调查申请“黑匣子”权限,而辩方则坚持关键证据就在“黑匣子”里…… “……如果要继续论证,还请辩方提供更多直接证据。”审判长最终道。 说到底,检方都是按规章办事,这个僵局理应由辩方来破。 阮泽暗咬了下后槽牙,但并不意外,他们吃亏就吃亏在缺乏证据,他再怎么说出朵花来,也抵不过检方的“铁证如山”。 “检方给出的证据中有裴依楠的死因,但我方当事人与裴依楠其实并无交集,裴依楠生前从未与我方当事人共同生活过,这一点柏家当年的佣人可以作证。”阮泽展示了另一份证词,“所谓‘报复杀丶人’并不能成立。” “反对!混淆条件,动机只是作案的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且我方从未声明被告是报复杀丶人。”检方反应很快。 “反对有效。”审判长也道。 至此,阮泽已经基本完成了他的任务,他很清楚自己今天没办法空口无凭地扭转局面,所以从一开始他就只是不断抛出问题,最好是能令法庭产生怀疑而延迟判决。 “下面请我方证人。”阮泽转身道。 侧门开,沈潜从外走入,甫一进场就撞上了爱人的目光。 柏非瑾眸子微弯,沈潜也是眼中一软。 沈潜难得穿着套利落的黑色西装,配酒红色条纹领带,款式与柏非瑾身上的别无两样,此时同样笔直站在被告席侧方的证人席上,两人比肩而站,长身玉立,让人脑中一时除了“天作之合”四个字都想不出其他比喻。 “证人请陈述自己的身份。”审判长道。 “沈潜,现任南口刑侦一队副队长。”沈潜开口道。 审判长对辩方选择他出庭其实有些意外:“请证人阐述与被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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