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斥候还没回来,卫戈握紧他的手,温柔道:“你看刚才,我们像不像夫妻。” 他这人就是如此,偶尔蹦出一句话,天真得无可救药。林晗忽地抽回手,瞪他一眼:“大敌当前,还满脑子情爱。我看你是——” 卫戈适时地露出些忧愁无奈的神情。责怪的话到了嘴边,林晗硬生生咽下去,微弱地出声:“别让我守寡。” “怎会,”卫戈凑近了耳语,在他鬓边贴了贴,温热的语息搔得林晗耳根发痒,“不仅不会让你守寡,还要给你打天下。” 林晗一愣,睁大眼:“你……” 卫戈飞快退开。恰巧此时,查探敌军情报的亲兵回来,一下马便神情严峻地半跪在两人跟前。 亲兵拱手道:“世子,那路骑兵旗帜和苍麟军略有不同,不是梁人,始终在前方待命,恐怕有所图谋。” 卫戈道:“有多少人。” “……五百余众。” 卫戈挥手让他退下,对林晗道:“我去去就回。” 他们身旁连五十人都没有,对面五百,多过十倍。林晗的心悬起来,忙道:“我们绕路吧!” 卫戈笑着摸摸他的脸:“相信我,等我回来。” 初生牛犊不怕虎,林晗怕他玩火自焚,一时间提心吊胆,方想再劝,却见卫戈骑上白马,指挥麾下列阵行进。燕云骑兵分成两股,排成雁形阵队,好似一把锋锐的剪刀,割破无垠的荒原。 雁阵呈“人”字形,一头尖,一头分岔。尖的那头负责引领整队骑兵冲锋,非悍勇之人不可当。卫戈从随行中挑出一骑,和他一同领军冲杀,临行时朝林晗挥挥手,再指了指烈日炎炎的草地。 林晗读懂了他的唇语,还是那句“等我回来”。 白马行军神速,静默地飞驰而去。眨眼间,骑兵的身影就消失在起伏的草浪中。卫戈不让他乱跑,连马也没给他留。林晗心心念念地眺望着远方,眼睛被阳光刺得发痛,肌肤好似火烧。 他几乎瞬间就后悔了,拼命地跑出去,追着地面的马蹄印。他的冷静自持被汹涌而来的心潮击得粉碎,脑海中空茫而混乱。 先前还训斥卫戈,原来他也一样,满脑子私心情爱。 林晗不停地追赶,耳旁回荡的不再是风声,而是自己急促的喘息。干燥的风灌进口鼻,喉咙中逐渐泛出血腥味。烈日当头,他的影子随着太阳移转。不一会,大地上闷雷阵阵,四面八方涌起骇人的震颤。 风中弥漫着浓重的血气,林晗攀上一座突起的小山丘,矮身在草丛中,努力平复着呼吸,远眺前方的战场。 他来得不凑巧,战斗已近尾声,地上黑压压一片尸体,草地中蜿蜒出道道血河。尸堆后面,两方骑兵缠蛇一般呼啸回环,时而并行,时而交错,看似跑得杂乱无序,实则暗藏玄机。 林晗凝神盯着敌军中隐现的白马骑兵,可惜隔得太远,看不清他们是如何作战的。在他眼中,燕云军仿佛是牵着敌军兜圈子,一环紧跟着一环,不断绕至敌骑左后侧,然后如风般追击上去,看准时机挥刺长枪。 枪尖过处,敌骑立时被挑下马,竟毫无还手之力。五百轻骑渐渐被银蛇似的燕云军蚕食殆尽,谁输谁赢再明显不过。他们军心已散,斗志耗尽,此时慌不择路,只管逃命,卫戈却不打算放过,率军紧追不舍。 高远的天空中逐渐聚集起众多秃鹫,凄惨的鹰唳不绝于耳。旷野间兀地响起几声鸣钲,林晗立时站起身,朝着白马奔去。 卫戈身前几道溅洒的血迹,不经意望见熟悉的人影,立时领着铁骑回程。 “不是让你等我回来吗?”卫戈高声道。 林晗捂着胸口站定,喘个不停:“万一你回不来呢?” 卫戈大笑两声,纵着马,倏忽间到他跟前,轻声道:“可不许咒夫君。” “来,”他朝林晗伸出手,眉眼温柔,“上马,我们回宛康。” 林晗盯着他襟前护甲,喃喃道:“都是血。” 卫戈瞅了瞅伸出的手,在那白马颈上擦去鲜血,惹得马儿一声长鸣。 “走吧,在外不便清洗,只能委屈含宁一会了。” 林晗失笑,后知后觉地摇摇头,想告诉他会错了意,他高兴都来不及,怎会嫌弃他身上的血。 想当初他在灵州,曾经就许过要把卫戈培植成大将军的愿。哪成想卫戈给了他个天大的惊喜,让他这么快就如愿遂心。 卫戈还这么年轻,就展现出如此卓越的才能,不是一句天赋异禀就能概括的。能在他的年纪反杀十倍敌军的,后来哪个没有名垂青史。 这真真是前途无量。而卫戈却对名利不甚在意,他好像什么都不想要,顶多就是……太喜欢他了点,面对他的时候老像个小孩,满脑子含宁,还爱叫他媳妇,说几百次都不听。
第133章 蜜糖酥山 他覆上卫戈的手,借力上马,二人同乘一骑,骏马飞驰过草原。 日头正烈,茂盛的野草好似翻滚的铜水,随着太阳西斜,逐渐镀上层晃眼的胭脂红。 到最后,月出山川,潮涌荒原,驰骋的骑兵掠过草原,踏上烟沙浮动的戈壁,尘屑宛如飘逸的银粉,几列战马在月下显得漆黑。 巍峨的宛康城遥遥在望,城阙后是苍茫静默的山峦。将近立夏,边塞天气炎热,到了夜晚,暑气仍不见消退。燕云军落宿在官驿,世子的人马还没到城门,便有官员领着属下相迎。 宛康富庶,驿站也跟别处大不相同,修葺得宽广豪奢。塞外城池没有宵禁,街衢里坊灯火通明,人声鼎沸。林晗在马上望了望驿馆的门楣,只见四个鎏金大字,一看便知是新近换上的。 馆驿巡官俯首一拜,将一众燕云军请进下榻处。卫戈手执缰绳,顿首与他见礼。林晗翻身跃下马,问道:“公主在何处?” 卫戈:“公主住在城中新月居,派了专人护卫。” 林晗点点头。新月居是永熙公主出嫁前修建的别馆,永熙公主和亲后,那地方空置了几十年,终于等到下一位居客。 馆驿早就准备好了居室。林晗走进屋子,屋里燃着蜡烛,两个仆婢正搬来食案摆饭。房间屏风后烟雾缭绕,想是备好了洗澡水。 他在外许久,逐渐习惯亲力亲为,便把人都屏退。案上荤食烹煮简单,大块的肉,滋味淡薄,热气腾腾。林晗坐下吃了两口,热得满头大汗,想着颠簸一路,先前又欢爱几回,身上难免黏糊糊的,就起身关门,先去沐浴。 洗到一半,他隐约听见房门被人打开,卫戈叫他两声。林晗没应,他便在烛火下站了会,转身走了。 林晗收拾齐整,换了身干净的薄衫,浑身被水汽蒸得温暖无力。他这会腹中饥饿,回到案前用饭,低头一瞧,漆木桌案上空空荡荡,哪还有饭食的影子,全被卫戈拿走了。林晗无奈,出门找人,迎面碰上两个燕云军,还没等他开口询问,两个将士便笑呵呵地和他打招呼。 “公子在找世子?” 林晗问:“他人呢?” 其中一个军士俯首拜道:“世子出门去了,已走了有一会。” 林晗怔怔地转身,朝房门迈出两步,又转头道:“那饭呢?” 两个将士面面相觑,迷瞪瞪的。林晗一撩袍摆,便打算外出看看,顺道买些吃食。燕云军却不放他走,非让他回屋等着卫戈回来。 林晗饥肠辘辘,靠在卧榻上翻书。馆驿书柜里摆了本《灵素咏真集》,不知是哪位文人所撰,记述了崇庆年间到显历年间百余首诗歌。其中有首他瞧来眼熟,仔细一读,果然是出自裴信之手。 那时裴信还没做官,奉诏侍宴芙蓉池,在宫宴上当着诸多王公大臣,挥毫写成一篇千字长赋。皇帝阅后赞赏至极,再出五个考题,要他写诗。 前四个题目裴信援笔立就,唯独最后一题,他思索了很久,最终踟蹰地落笔。 那题名为“国士”,孝哀皇帝看后颇为不解,便问裴信:“诗中并无典故,爱卿写的是哪朝国士?” 裴信不卑不亢地答:“臣写的是我朝中人。此人正在芙蓉池畔与陛下答问。” 皇帝抚掌大笑,对着一旁的燕国公道:“你这个小儿子可了不得。将来必是人中龙凤。” 皇帝高兴,众人纷纷喝彩。热闹的宴席上,唯独裴信神色平静,沉稳到了麻木的地步。 林晗幼时就读过裴信写的诗文,其中有一句至今记忆犹新。 临云摘北斗,万里策长风。 翩翩少年,胸怀凌云壮志,手握星辰为鞭,驱驰长风作驾,踏破万里江山。 无论他是何出身,如此豪迈的气度,怎能不引人倾慕。 林晗默默地想,怎能不引人倾慕。 他陡然一阵烦乱,攥紧书册,起身塞进柜中。门扉吱呀一动,室内响起轻健的脚步。他探头一看,卫戈捧着食盒回来,垂着眼睛,心事重重的。 林晗一见他,胸中块垒便烟消云散,只觉得饿,忙道:“快,给我口吃的。” 他夺过食盒,把一只只髹漆小碗碟摆开,里头装的都是精致饭食。热腾腾的透花糍,里层用红豆沙填成式样各异的花,外层糯米晶莹软绵。一碗莼菜鲈鱼羹,色如白雪,香味扑鼻。最后配上菰米饭,馋得林晗急不可耐。 林晗夹了口饭,喂进嘴里是甜的,原来淋了蔗浆。卫戈看着他吃饭,眉间阴云一扫而空,从食盒底部取出些冰,端出一碗酥山。 林晗盯着冰碗里丝丝寒气,疑道:“哪来的?” “冰井。” 他说的冰井是宛康都护府在城中建的冰井台。自然,普通人家没条件贮冰。 林晗握着筷子,失笑道:“难不成你到都护府弄来的好饭?” “时间仓促,上酒楼买的,知道你嗜甜。” 卫戈指了指酥山:“这个是我做的。回来的路上,见你热得打蔫。过会儿再吃,免得伤胃。” 林晗喜滋滋地动着碗筷,暗自数着日子。 “再过一段日子,就能吃樱桃毕罗了。” “给你买。”卫戈道,“吃我做的也成。” 林晗拿起勺子喂他吃鱼羹。卫戈迟疑一瞬,张嘴咽下。两人并排坐着,林晗吃饭,他便看书,许久才翻动一页。 林晗瞅了他半晌,叹道:“心不在焉的,谁把你魂勾走了不成?” 卫戈合上书本,皱眉道:“回来时顺带拿了信。不出意外,两天后达戎使者就到宛康了。” “也好。把平都交给达戎人,你就能扔掉这块烫手山芋了。” 卫戈摇摇头:“这姻缘结不成。新月居传了信,我离开这些时日,公主整日以泪洗面,不肯梳妆,人消瘦了许多。再这样下去,只怕会生病。” 林晗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朝廷让平都去和亲,本就是件匪夷所思的事。 他拈起一块点心便往卫戈嘴里塞,笑道:“我听说那帮老头子为和亲的事吵得不可开交,两派各执一词。你叔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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