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他想和陆青松好生过日子,那么,作为陆青松的夫郎,他就不能让陆青松为难。 再者说,从一开始,陆家人就对他不错,不让他做什么重活,做事也会循着他的意思来,便是不多和他言语的陆大虎,平日里,都会从镇上带些糕点给他吃。 陆家人确实是好相与的,对他,也很好,他就算是块石头,如今,也该捂热了。 只是,他虽不记恨了,但是,心底里到底有过刺,毕竟,欢欢喜喜出嫁,这是多少小哥儿梦寐以求的事儿,陆春禾他们的骗婚,毁了他对新婚的期盼,也毁了他的新婚夜。 那刺被他硬生生压在内心深处,如今陆春禾诚恳地道过歉了,仿佛,那根刺就霎时烟消云散了。 其实他要得也不多,就是他们诚心诚意的道歉而已,毕竟骗婚这事,本就是他们错了。 陆春禾又转身,冲着陆青松磕了个头,“大哥,我也对不起你,当初,不曾问过你的意思,就私自骗了婚,是我莽撞了。我知道,你一向对我好,有时候,是我狭隘了些。” 小时候,他会因为爹么对大哥好心里不痛快,也曾经因为阿么把给自己的地基给了大哥而心生不满。 但是,那些气都是一时的,过后,他又总会想起大哥的好来,自从大哥来了这个家,对他,真是没话说。 他的不快和不满是真的,但是,他心中对陆青松这个大哥的敬爱,也是真的! 陆青松走上前,和唐荞一起,扶着陆春禾站了起来,“起来吧。” 唐荞扶起陆青松,语重心长地说:“但是春禾,你有时说话、做事,的确有欠考量,以后须得注意些。” 陆春禾急忙应和,“哎,好好好,我以后会注意的。” 唐荞拍拍陆春禾的肩膀,笑道:“不过还好,你娶着一个好媳妇,以后有明月帮衬着你,你就偷着乐吧。” 唐荞看得出来,陆春禾能有今日这一遭,多半是姜明月的功劳。听说姜明月同他爹念过几年书,到底是有学识的人,眼前宽,他这妯娌啊,是个明事理的。 唐荞不禁想,也不知,她瞧中了陆春禾什么。 陆青松站在唐荞身边,补充道:“也不知这傻小子什么运气,娶着了明月。” 陆春禾闻言,傻笑着看向姜明月,姜明月一脸嫌弃,但是她眼里藏不住的笑意。 唐荞见着这一幕,嘴角微微扬起了几分,他心想:也许,傻人自有傻福吧。 四人坐在厢房,一边聊着天一边剥玉米粒,下晚,又一道吃了晚饭。 饭桌上,陆春禾和陆青松不断碰杯,俩人喝得那叫一个开心,照他们汉子的话来说,想说的都在酒里了。 送走了陆春禾,陆青松已经有些头昏了。 唐荞收拾着陆春禾夫妻带来的礼,里面有个精致的小木盒,唐荞打开一看,是只漂亮的素簪。虽样式简单,但毕竟是个银家伙,应该也是花了不少钱的。 “松哥,这...” 陆青松握住唐荞的手,把素簪攥在了他手心,“收下吧,春禾的心意。” 唐荞点了点头。 这时,陆青松突然抱住了唐荞。 “荞荞。” 陆青松没有言语,但是唐荞听得出来,他有些开心。 对于这个弟弟,陆青松复杂得很,一开始是讨好,后来,是真心把他当弟弟疼爱,如今见着他似乎懂事了些,陆青松十分欣喜。 唐荞回抱住陆青松,也跟着笑了起来。 其实,松哥也是被爱着的。 曾经他为陆青松抱不平,觉得陆家待陆青松没有真心,这才着急忙慌地搬来了新屋。 也许,他那时也是走了极端,觉得非黑即白了。陆家确实没有谁是以陆青松为中心的,但是,他们对陆青松的好,也不能否认。 他们收养了陆青松,好吃好喝地把他抚养大,即便是卖了来之不易的土地,也没有狠下心,让陆青松上战场。他们骗婚,一为陆春禾,二为陆青松。便是做事有欠思量的陆春禾,都会先带着陆青松去瞧一瞧他,知晓陆青松对他有意思,这才定下了这门亲。 也许,正是因为这些,当初的陆青松这才为难吧,既不愿辜负陆家人,又不想骗了他。 “松哥。” “嗯?” “没事,就想叫叫你。” 不管他们的真心几两重,总归,是有真心的,这就够了。至于中心,没关系的,他,是以陆青松为中心的。 “好,任你叫。” 陆青松笑笑,抱紧了他的夫郎,他的小神仙。 第44章、你少诬陷人家 “荞荞,走慢些。” 唐荞闻言,回过头,乐呵地朝陆青松招手,“松哥,你快点。” 陆青松失笑,温声道:“又没人和咱们抢,你这么急做什么。” “嘿嘿。” 唐荞傻笑一声,又转过身,扛着小锄头,斗志昂扬地往坡上冲,他似打了鸡血,浑身充斥着冲锋陷阵的热血。 这几日,王师傅同他家小哥儿去隔壁县走亲戚,寿材铺子放了假。 陆青松难得有空,正好家里的青菜快上薹了,趁着这空闲,夫夫两人一道上坡,挖些野蒜,一道剁了腌成酸腌菜。 唐荞乐呵,是因为他许久没能上坡放风了。 前段时间,他的脚伤了,半点走不了,待能走了,还得顾忌着腹中的孩子,不敢上坡,生怕孩子出点什么问题。不过如今好了,胎差不多坐稳了,他得了郎中的首肯,终于可以出来逛上几圈了。 他就像刚放出牛圈的小牛犊,满山坡的撒着欢。 陆青松背着背篓,亦步亦趋地跟在夫郎身后,他眼里满是笑意,看着夫郎四处撒野。 唐荞站在小山坡上,呼吸着山间新鲜的空气,他打开双臂,和山间清爽的风热情拥抱,“哇,舒服!” 他贪婪地呼吸着山里的空气,待吸了个心满意足,又兴致勃勃地跑回山坳坳里,挥舞着小锄头挖野蒜。 山坳坳里尽是唐荞的回音,挖着个头大的野蒜时,唐荞忍不住朝着陆青松惊呼,“哇,松哥,这颗野蒜好大,你看你看!” 唐荞拎着一颗雪白的野蒜脑袋,立在风中,笑弯了眼。 片刻后,他又朝着陆青松招招手,他大喊道:“松哥,你快下来啊,这里的野蒜长得好好,秧苗似的,你快来,来这里挖。” 陆青松笑着摇了摇头,向着夫郎走去。他家的夫郎果真是个小麻雀,瞧瞧,满山坡都是他的回音。 唐荞挖了一会儿,胳膊有些泛酸,他坐在石头上歇息,皱着眉,一脸可惜地说道:“松哥,我跟你讲,咱们就应该多背一个背篓来的,你看看,这秧苗似的野蒜,一个背篓哪装得下。” 今年桃李村雨水充足,遍野的野蒜,长势喜人。 望着这随风飘摇的翠绿,唐荞那叫一个眼馋,他很不得把家里装东西的筐啊背篓的全都挪过来,把这些野蒜都挖回去。 陆青松低头挖着夫郎挑剩下的野蒜,他温声说:“咱们就俩人,也吃不了这么多。” 唐荞闻言,点点头:“也是哈。” 他说完这话,又乐呵地挖了起来。一边挖一边碎碎念,“松哥,你有没有觉得,这野蒜挖起来会上瘾啊。” 陆青松熟知夫郎的秉性,“嗯”了声,然后侧耳,继续听着夫郎接下来的话。 果然,唐荞立刻接话,他继续絮叨起来,乐呵道:“你也觉得吧,真的,我觉得我越挖越开心,越挖越不想走。 哎呀,挖这野蒜真的会上瘾,越挖越想挖,主要是,这儿的野蒜太争气了,每一颗个头都大得不得了。” 唐荞说完,把野蒜放到鼻尖,深呼吸闻了闻,之后他笑着补充道:“还特别香。” 唐家湾都是些山地,没有这样成群的野蒜,都是东一簇,西一窝的,因此,唐荞见着这漫山的野蒜,那叫一个高兴。 陆青松挖着野蒜,抬头看向他家小麻雀,说道:“咱们挖上一背,记住这地儿,吃完又来挖。” 唐荞乐哈哈点头,“嗯。” 他嗯完又说道:“嘿嘿,一会儿背篓压实点,咱们多装一些,给阿么他们送一些过去,还有月娥嫂子那,黎哥儿爱吃野蒜炒腊肉,多给他带点。” 陆青松点头应和:“好。” “松哥,我跟你讲,一会儿黎哥儿见着这野蒜,准要笑得牙不见眼。” 唐荞说完这话,笑着摸了摸自己的小腹,“嘿嘿,也不知道咱家的小家伙喜不喜欢吃野蒜。” “喜欢的,他阿么都喜欢,他肯定也喜欢。” 唐荞笑道:“谁说的?” 陆青松一脸正经,道:“我说的。” 唐荞都陆青松逗乐了,他哈哈大笑,“你说的不算。” “算。” “不算。” 俩人笑闹着,没一会儿就把背篓装满了。 两人坐在石头上歇息,唐荞刚脱了鞋,准备拍去鞋上裹着的厚泥,就瞧见陆青松朝他伸出了手,唐荞笑弯了眼,把沾满了泥土的鞋子递了过去。 唐荞双脚踩在石头上,看着陆青松为他撬去鞋底的泥巴。 陆青松接过鞋,背对着唐荞,在石头上敲打两下,拍掉了厚泥之后,他拿起捡来的树枝,撬去其余的泥土。 鞋子处理干净之后,他握起唐荞的脚,一点点给唐荞穿上了鞋。 “松哥。” “嗯?” 唐荞歪着脑袋,看向陆青松的眼,“嘿嘿,你怎么把我当毛娃娃养啊?” 陆青松对他照料得精细,这细心程度,养娃娃也不过如此了。 陆青松笑着给他穿鞋,回道:“孩子他阿么喜欢呗。” 唐荞确实很喜欢,但他嘴上不肯承认,他低声嘟囔着:“我哪里喜欢了。” 陆青松但笑不语,继续低头,给自己的鞋和锄头撬去裹着的泥土。 他都处理干净了,这才来牵唐荞的手,“走了,毛娃娃。” 唐荞瞪着陆青松,撇嘴反驳道:“哼,我才不是毛娃娃。” 他说是这么说,却还是老老实实地伸出了自己的手,被陆青松拉着站了起来。 两人起身,陆青松把背篓背了起来,又把锄头扛在肩头。 唐荞见状,急忙去抢陆青松肩头的小锄头,“松哥,我来拿。” 陆青松没让唐荞拿,他拉起唐荞的手,领着夫郎往前走,一边走还一边说话打趣唐荞 ,“走吧,不牵着我家毛娃娃,他摔了这么办?” 唐荞无语死了,“松哥,你差不多得了!” 陆青松就爱看唐荞生气,唐荞一生气,脸都气呼呼地鼓起来,可爱死了。他在风里笑出了声,“呵呵。” 片刻后他道:“走吧,就两把小锄头,没多重。” 两把小锄头,确实没什么重量,唐荞就没和陆青松争,他握紧了陆青松的手,被陆青松牵着,一道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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