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定居 出了雁来镇,林以风便没再绑着白银枫了,说是信任白银枫。 白银枫自然不会当真,林以风愿意放松警惕,多半是因为现在和上次游湖时一样,荒郊野外,他一个瞎子无路可走而已。 他心里暗暗冷笑,但对于林以风的态度并没有轻慢。 最近他的身体依旧在一天天地恢复,可见这种变化和爱晚楼那个地方没有任何关系,应该是恢复的时机到了。 这也让他稍稍安心了些,这意味着他以后没必要再回爱晚楼长住了,最多探望探望小金子姐姐。 虽然他在林以风面前表现得很喜欢在爱晚楼做琴师的样子,但他向往的是自由自在的生活,少年时被软禁在白家后院的日子已经受够了,又在爱晚楼这种憋闷的地方待了一整年,他可不想再回到那个糟心的地方去。 好不容易再次出了远门,陪伴的又是一个能花钱,会花钱的纨绔子弟,白银枫觉得还是挺开心的。 林以风带着他一路走一路玩,每到一个地方就停下来小住,把当地的美食都品尝了个遍。 只是中原地区地方相近,食物也多有相似,单是火烧,白银枫就吃了好几次,只是每个地方的口味都有些不一样。他初时狼吞虎咽,只知道好吃,吃不出区别。吃得多了,再对比林以风的品鉴,白银枫也就逐渐有了自己的偏好。 不过林以风的品鉴也不是都能听,他的口味偏辣,每次都给白银枫推荐加了许多辣椒的菜。 白银枫也不是吃不了辣,只是目不能视以后,曾经被人恶作剧,在饭碗里丢了许多很辣的辣椒,再加上他潜意识里想跟林以风对着干,便声称自己不喜欢吃辣。 林以风语重心长地道:“我是蜀人,你是我的妾室,怎么能不喜欢吃辣呢?要学起来呀!” “五爷不是说,我不用回祖宅么?” “只是近期不用回而已,时间长了,总要带你回去一趟的。”他顿了一顿,又道,“实话跟你说了吧,林以风其实是假身份,实际上没有这个人,我呢,其实姓唐。” 姓唐? 白银枫的手微微一颤,还没来得及反应,已听得林以风继续道,“真名叫做唐以风,蜀中唐门的子弟,排行也不是第五,而是十三,唐门的掌门人是我的伯父。你应该听过蜀中唐门的大名吧?” 白银枫听他这么一说,心里的疑惑终于有了答案,难怪唐以风时而胡言乱语,时而有条有理,行事多有怪异之举,且又力大无穷。他一直觉得这个人不普通,现在终于知道了。 “唐门大名鼎鼎,怎么可能没听过?”白银枫缓缓地道,心里却是在想:原来是这个唐,不是那个唐。 唐门以暗器出名,所有弟子都姓唐,不但有亲属关系,还几乎都互相认识,这可冒充不了,所以唐以风这个身份,自然是真的了。 唐以风拉着他的手道:“小美人,你切莫怪我瞒着你,从去年开始,京城就对武林中人十分警惕,带着刀剑的连城门都难进,我只不过是来打探消息的,不想平白招惹上麻烦。如果被皇城司的人发现了身份,我可能早就被赶出京城,就不能和小美人快活了。” “皇城司的人……是真的很难缠。”白银枫想到去年随便叫个骡车,都能遇到皇城司的统领,不禁心有戚戚焉。 从去年开始就京城戒严,那大概就是因为他兄弟唐晓雾了,毕竟连三山观都没了。 也不知道唐晓雾到底怎么招惹到皇帝,但白银枫觉得,自家兄弟必定是没什么大错的,无奈的是伴君如伴虎,君心难测。 可是时间都那么长了,就算皇帝的气没消,也不应该再迁怒到所有江湖中人身上吧。 白银枫想破了脑袋也想不明白,于是问唐以风:“为什么京城会戒严?大内不是应该有很多武林高手么,皇帝还会担心自己安危?” “不知道啊!我就是来打探消息的,顺便来京城玩玩。”唐以风道,“大内的高手其实没几个,据说有个姓王的太监武功极高,但是好像在去年被三山观的人害了。所以皇帝很生气,把三山观抄了。” 姓王的太监?白银枫愣了一下,原来京城戒严这口锅自己得分一半。 “离京城好远啦,不讨论这个了。安德这地方不错,我看你也挺习惯的,咱们就在这长住吧。不然整天跑来跑去的,让你受这奔波之苦,我很是舍不得。” “长住?不再四处走了?”白银枫有些失望,他还挺喜欢坐骡车出行的,虽然有些摇晃,但是可以去不同地方,见不同的人,那他遇到唐晓雾的几率就大了。 “对啊,我一个习武之人,江湖上跑惯了,但你一个普通人,还是要休息的。你要是喜欢跑江湖,过段时间咱们再出来转转也行。” 白银枫听他这么一说,虽然失望,也只得答应。 随后唐以风带着白银枫去了牙行,很快就敲定了一座三进的大宅子,又找了几个仆役,给他们做饭洗衣,打扫院子。 这些仆役是打的短工,白天做完活计,晚上便会自己家。唐以风让他们叫自己做大爷,叫白银枫做二爷。 他对仆役说话时,白银枫就站在旁边,心里有些异样,但没说什么。 他想起幼年时和唐晓雾一起流浪,互相照顾,在别人面前都是抢着做哥哥。唐以风年纪比他大那么多,自称为兄长也是情理之中。只是他一直以为唐以风只当他是个小玩意儿,没想到在外人面前愿意和他兄弟相称。 他有些诧异,想了想,觉得唐以风应该不是真的那么在意他,想必也是和他换姓一般,只是为了掩人耳目,两个年青男人住在一起,没有任何女眷,终归是让人起疑的。齐鲁毕竟不像闽地,结契的风气极盛,若是被人传出闲话来,名声不好听。 唐以风让他们打扫房子,该修葺的修葺一番,便带着白银枫出门闲逛了。 这座宅邸空出来不久,他们逛到晚上,想必主屋就已经布置好了,晚上就能住进去,其他的以后再打理也不迟。 “十三爷,我们……”白银枫只觉得唐以风牵着他走出宅子,又找了一辆骡车,载他们去最大的酒楼,有些过于麻烦,不如就在附近凑合一顿就行。 他刚一开口,唐以风已道:“现在还叫我十三爷么?说好了要叫我好哥哥的呀!你叫我十三爷,在别人面前岂不露馅?” 果然是为了掩人耳目,白银枫心中了然,说道:“便是亲兄弟,在人前也不是叫好哥哥的吧?” “不叫好哥哥,叫哥哥也行。”唐以风原是将他的手握在手中,此时轻轻的捏了捏。 “就在附近吃吧?不必这么破费。” “乔迁大喜,怎么能不好好吃一顿?” 白银枫干咳一声,“你们唐门的武功都是以暗器为主的吧?你的暗器藏在何处 ?” “暗器就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怎能轻易让人知晓?不过,我引以为傲的暗器你早就见识过了。” “是什么?我怎么不知道?”白银枫呆了呆。 唐以风笑道:“装傻!不就是我下面的这一根直捣黄龙棍吗?你既然忘了,晚上就让你好好回忆回忆!” 白银枫不由得面上一热,轻咳道:“我是说能杀人的那种。” “你不是经常被捅得叫‘快死了’吗?怎么就不能杀人?” 白银枫尴尬地闭上了嘴。这话他肯定没说过,显然又是唐以风胡扯。 好在酒楼很快就到了。 唐以风包了一个雅间,点了一桌子菜,主菜点了一道红烧大乌参,非常名贵,汁香味浓,十分下饭。 白银枫以前在白家时也曾吃过海参,只是食材过于昂贵,白家只在嫁娶之日才做,切得碎碎的,和鸡、鸭、肘子一起炖,称之为“一品锅”。白银枫不能上席,晚上溜去厨房偷偷吃的,觉得海参很小一点,还嚼不烂,一点都不好吃,有钱人真是可怜,花钱受罪。 现在吃到真正好吃的海参,他才知道以前觉得不好吃,是因为白家舍不得钱,用的是陈年小海参,厨房还不会做,没发好就拿来炖了。 白银枫默默吃着,唐以风为他介绍菜式,他虽然不说话,却暗自记在心里。等他有了钱,逃走以后又寻到了唐晓雾,可以带着兄弟一起过来吃。 吃完饭后,唐以风陪着他坐了一会儿,又在附近的街道走了走,消消食,才坐了骡车回去。到家时,屋子都打扫好了,仆役们等着东家回来。 待众人走后,白银枫叹了一口气:“出门一趟这么难,要不以后还是让孙婶子帮我们随便做点吧。” 孙婶子正是帮他们做饭的一个仆妇。 坐骡车也就罢了,这宅子也是极大,他们住的主屋又在最里间,如果每天都要出门,那他一天有许多时间都得花在路上,腿脚复原的秘密肯定会隐藏不了多久。 现在知道唐以风是习武之人,他就越发警惕了。 幸好之前没有贸然逃跑,但凡一个武功稍微高点的,都会听风辨位,何况唐以风出自名门?只怕他没走出三步远,估计就被发现了。到时他被唐以风拖回来,还不知道要遭受什么折腾。 唐以风柔声道:“平日里让他们帮做些也行,若是他们回去了,你想吃什么,我去买回来。” 白银枫忍不住道:“这么大的宅子, 为什么不让别人住?就我们两个人住,多可惜。” 唐以风笑着搂着他:“当然是因为你晚上叫的声音太勾人了,我怕其他人听了受不了。” 白银枫气得拍开他的手:“我在跟你说正事!” “什么正事?”唐以风大惑不解,“大宅子住着不好么?还是你胆子小,害怕?” “别怕,我武功高,等闲宵小之辈闯入,不在话下。”
第65章 莫名 这些天他们每晚欢爱,折腾到半夜,次日唐以风若是有事,便早早出门,若是无事,便与他一起睡到艳阳高照才起床。 仆妇们早已准备好饭菜,他们若是晚起,仆妇便将菜都撤下,重新加热送上来。 今天唐以风离去前,是让他继续睡的,但他既醒了,便不愿再睡,用过早饭在院子里走一走。 仆妇们没有阻止他出门,只是问他一声是否需要人陪伴,在他拒绝后,恭恭敬敬地退了下去。 他的眼睛恢复了大半,只是不大清晰。能看到唐以风给他夹菜时手上果然戴着明晃晃的赤金戒指,但看不清戴了几个,看得到唐以风穿的袍子是雪白锦缎,但看不清上面绣的什么花,看得到院子里池塘的游鱼,天上的飞鸟,但看不清是什么种类…… 眼睛离完全康复没差多远了,腿脚更是灵便自如,和没受伤前一样,只有武功恢复得慢一些,或许是丹田附近的经脉比眼睛更复杂,现在只恢复了六七成。 白银枫让人不要打扰,不要靠近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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