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经是被宫嫔宫妃乃至比自己品阶高的太监肆意打骂,也被上一任皇帝糟蹋过进而受万人唾骂过的宦官,因为曾经卑贱到泥里,所以他冷眼看尽了世人百态,落在他身上鞭子板子,嫌弃看不起的痛骂与眼神,没有人帮他。他太了解人性,也太了解每一个阶层的人那种靠欺辱霸凌比自己地位更低的人来获取快感的心态,因此他也更清楚,若想要为身处最底层的人发声,试图对他们伸出援手,将会遇到多大的阻力。 一层又一层,所有比他们地位高的人,都将会反对,因为他们都认为,自己的权威与颜面受损,自己的地位也会因此而被动摇,没有人能忍受自己的权益被更低贱的人破坏。 气氛尴尬而沉重,在司渊渟的话之后,三人皆是无言,竟是不知该说什么才合适。 最后,是阮邢干巴巴地挤出一句:“司大人,你已不再是太监,往后不会再有人对司大人不敬。” 这样的一句话,并没能缓和气氛,司渊渟冷眼扫过去,黑不见底的眼眸眸光冰冷如利刃:“众人如何看待司某,阮大人心知肚明。司某也并非自怨自弃,无论是落下残疾还是沦为太监,皆错不在司某,为何却要司某自轻自贱。” 面上不说,不代表心中所想。 但世间怪谈却有明明错不在受到欺辱之人,那恶果与污名却皆要受辱之人承受。 司渊渟回身看一眼王忠,已经在一旁等候许久的掌印太监立马便入内通传,然后再出来请殿外的几位大臣进养心殿。 进殿的时候,司渊渟落在了最后。 他并不是反对变法,而是他太清楚会出现怎样的局面和反对声浪,所以要慎重其事。 楚岳峙可以雷厉风行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而他在后面就必须保证即便结果不能尽如人愿,大蘅国也不会因为改革失败而土崩瓦解,楚岳峙也不会因此而被视作庸君。 要走在世人前方,很难,因为走在最前面的人往往都不为世人所理解接受。 所以才更需要有人去保护这些在前方走得太快的人。 养心殿内,楚岳峙坐在御案后方,他知道司渊渟在殿外跟三位大臣说了些话,只是他也没有刻意凝神去听。尽管司渊渟没有很赞同他要变法的决定,但他知道司渊渟并非真的反对这件事,只是因对这件事有太多顾虑,所以才没有给他一个明确的态度。 大是大非上,他相信司渊渟与他是一致的,因为他的三观与理想最初就是源自司渊渟。 “三位爱卿,想必也已经大概知道,朕是为何事召你们入宫觐见。”楚岳峙在三人向他行过礼后便放下了手中的奏折,在烛火的映照下他的脸色依旧有些苍白,可那双桃花眼却目光如炬,“朕有意,在正月大典之后,对大蘅国的律例进行修改。” 王壬与何敬文以及阮邢交换了眼色,道:“不知陛下,是想要针对哪方面进行修改?” “三位爱卿在审理女子拐卖案时,想必为了能给出合适的刑罚而困扰许久,大蘅国律例虽对人*有重罚,却过于笼统。因此朕打算,不仅拐卖妇女、子孙的相关律例要进行修改,同时还要再为女子立下相关的保护律例。”楚岳峙边说边审视三位朝臣的面色变化,他在御座上坐着,不等三人开口,已经堵死了他们的反对之言:“朕知道,古往今来都没有为女子立法的先例,朕并不介意,从朕这一朝开创先例。” 历朝历代的律法,有如何治女子罪的刑罚,也确实有针对女犯的特殊减刑,然而若细究这些刑法律例,便能发现,其实从来就没有过明确保护女子性命与人身的律例。 因为女子,是物,是财产,却不曾被视为人。 “凡对女子犯下奸污、虐待、施暴乃至杀人等罪行者,一律重判;其中十三省及十三省之外,溺死女婴之恶盛行,此举也将纳入杀人罪,以家族连坐重判。对受害女子进行羞辱迫害者,也应当加以重罚。”楚岳峙双手撑在御案上站起身,一字一句,掷地有声地质问道:“三位爱卿都是熟读刑法律例之人,想必很清楚,大蘅国现有的每一条律例,都是埋葬了无数受害百姓的性命与血泪方得以正式确立,朕想问一问,三位爱卿认为,到底还应让多少无辜女子受害,才能确立一条明确保护女子的律例?” 他想要立下一条律例,仅仅是一条,而这一条律例的背后,已是过往无数女子的尸骨堆积而成的枯坟。 ———— 作者有话说: 历朝历代都有针对人*的判刑,秦汉时期,对待拐卖妇女的人*皆处以极刑。知情而买的人“与同罪”,处以磔刑;不知情收买及转卖的,毁容后男犯从事筑城、女犯从事舂米苦役。 唐朝法律《唐疏议》规定:贩卖人口的主犯,无论多少,处于绞刑,当众吊死;知情不报者,流放三千里;就连邻居也会被处以一百杖刑!将连坐进行到底,一人犯罪,全家株连。 但到了现在,倒是越判越轻了,其实挺想问问,到底是进步还是倒退。
第126章 根深蒂固 最先回答楚岳峙问话的人,是王壬。 他显然是不赞成为女子而变法的,眉头紧皱地说道:“陛下,臣以为大蘅国的律例,免除女子兵役,且婚姻方面也有‘三不去’的条例,已经是明确保护女子的律例。” 男子娶妻有“七出”的条例,女子嫁后便有“三不去”。 所谓的“三不去”,一为只要在成亲后女子尽到对公婆赡养送终的义务,并切实守孝三年,丈夫就不能休妻,且妻子死后理应被葬入祖坟;二为男子若在贫困时娶妻,妻子在之后陪他一起度过苦日子,即使将来男子发家致富也不能休妻;三为若妻子娘家已无人可依甚至娘家已不复存在,那么丈夫也不能休妻。 “陛下,大蘅国律例,对奸污女子此罪行定罪是为轻者杖责,重者流放。臣以为,此律例已然足够了。”何敬文任刑部尚书多年,经手案件甚多,在他看来,将奸污、虐待、施暴等罪与杀人罪同处,实在过于不妥。 “足够?何尚书从何处可证,已是足够?在礼法约束女子,甚至再三强调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有多少女子因非自愿的失节而自尽或是遭到家人进一步的伤害?”楚岳峙面色冷然,他撑在御案上的手缓缓握成拳,道:“朕的皇后,是自愿入的教坊司?朕在成亲之初,每回带皇后出行,多少人对皇后指指点点;当着朕的面不敢明目张胆地议论,背后却肆无忌惮,真当朕不知么?然而,皇后何错之有,为何就要承受那些流言蜚语?所有无辜的受害女子,她们无罪却多被舆论逼至绝路,而加害者杖责与流放,就已经足够?” 额角有青筋微微凸起,楚岳峙心中有怒火升腾,面上则越发霜冷,他看向王壬,继续说道:“免除女子兵役是保护?难道不是傲慢不是对女子的蔑视,认为女子肩不能扛手不能挑,只会拖后腿?你们不是已经知道,朕要下旨令皇甫良钰继承武将封号并戍守边疆,朕的旨意还没下,反对的折子就已经递到了朕的案头。这算什么保护?” 他从不反对让皇甫良钰继承武将封号,之所以要对皇甫良钰进行考验,是因她想戍守边疆,他早早就已经从卫云霄处得知了皇甫良钰的想法,所以才提前安排好了考验。边疆不容丝毫有失,他无论如何都断不会把一个未曾真正杀过人的女子送上战场。这不是轻视也不是傲慢,而是因为他经历过,第一次上战场之后他内心受到的冲击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他给皇甫良钰的既是考验也是洗礼,事实上,即便皇甫良钰最终没能将那三十名俘虏杀尽,单凭她在练武场的车轮战,他也已经决定会让她以女将身份入军营,让她再多经历一点磨练后再让她去边疆。 但底下的那些大臣,在收到风声后,是如何反应的?一个个急着递折子,内容大同小异,无非就是说什么于礼不合,言语间皆是指他应给皇甫良钰择一良婿,区区一女子绝不可入军营坏了规矩,更不能去边疆,甚至还有直言让皇甫良钰去边疆只会让军心涣散,让敌国异族认为大蘅国软弱可欺。 简直可笑! “还有所谓的‘三不去’,朕倒是挺好奇,何以盗窃、嫉妒、恶疾都能成为休妻的理由,不能休妻的条例却只有三条?盗窃为何会是休妻的理由?还有嫉妒,朕与皇后成亲之后,断不能忍旁人对皇后有半分肖想,可反过来皇后却必须要容忍朕日后朝三暮四后宫佳丽三千?若是皇后重病,朕身为人夫竟然能以此为由休妻,可一旦情况反转,皇后不仅不能和离还要亲侍汤药不离不弃,这到底是何道理?”楚岳峙几乎可说是咄咄逼人地质问王壬,末了,还冷笑着反问道:“王都御史,不如就由你来告诉朕,为何男子能休妻,女子却不能休夫只能和离?” 王壬大约也没想到,自己简单的一句劝谏,竟会惹来楚岳峙如此不留情的驳诘,然而,在楚岳峙最后的那句反问出来时,王壬还是忍不住梗着脖子回答道:“陛下!女子应遵三从四德,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此乃五经《礼记》所载,是天下所有女子都应遵从的礼法,又岂能容许有休夫如此荒谬的事发生!” “你们成天只知用礼法来劝诫朕,这礼法说到底也是前人所立,千年传承固有可取之处,可你们凭何就认定礼法不可改,礼法之规绝无错处?”楚岳峙只觉脑后的神经都在乱跳,一切都是礼法,礼法不把女子视为人也没有任何错,因为所有这些能站上朝堂的,实际上都是礼法约束下的既得利益者,就连他也一样。 “陛下,‘礼法’关乎德行与风教,也关乎于体制。《史书·礼法》有记:君臣朝廷尊卑贵贱之序,下及黎庶车舆衣服宫室饮食嫁娶丧祭之分,事有宜适,物有节文。礼可修身,可齐家,可治国,法在礼之后,正是因为礼为道德,为纲常,为文明。而法家,陛下,秦国终于二世,商鞅变法以失败告终,足可见法家急功近利,若以酷法治国即便能奏一时之效,也绝非久长之计。”阮邢在楚岳峙饱含怒气的目光下开口,他很清楚虽楚岳峙看起来仍十分冷静,但实际上楚岳峙已然动怒,倘若他为自己的仕途着想,此时就该保持沉默,然礼、法于他绝不可破,他信奉自己多年所学所遵,因此他也必须直言不讳,“陛下,为区区女子而变法,并非就只是立一条律例那么简单,于礼法,此乃动摇国之根本!” 楚岳峙仍在御案前站着,他没有再看下面的三位大臣,只是微微低头将过往背过的《周礼》、《仪礼》和《礼记》在脑中飞快地过着。然而还未过完,他又想起自己在外征战的所见所闻。 他是为什么,会认为礼法对女子不公呢? 大抵,是从明白自己母妃为何总是郁郁寡欢时开始,从看到十三省外那些得不到保护的女子会受到怎样的迫害开始,从周楫将自己亡母的悲剧告诉他开始,也从司竹溪告知他在教坊司的年月开始。
152 首页 上一页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