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珩略略拂下身子,拉起楚燃的手:“上来,哥哥带着你!”而后引着楚燃上马,坐在自己的前面,玉珩将楚燃抱在怀里。马场宽广、天地辽阔,苍茫大地两位少年尽情而恣意,大风起,云飞扬,金鞍美少年,苍茫云海间。 -- “不怕,哥哥就在你身边,自己先慢慢骑两圈。”玉珩自己骑了匹白色的骏马,就跟在楚燃的左右。 “哪能我一直带着你呢?要自己学不怕的,哥哥在跟前,护的住你……” 什么也不能一天学成,骑马也是。 “没关系,你记得哥哥说的要点,千万不要惊着马,不能夹马腹太紧、你初学还是不要用马鞭……” “一定抓紧缰绳,实在惊了马,一定小心摔马。先就是松缰,不能一直拽着,尽量滚落在地,一侧身体或者背部先着地,不要伤了胳膊、腿……” 玉珩这会算是明白,父皇当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叮嘱了,就是关心怕摔坏了马上的少年郎,真心是觉得今天一天说的话,比他打一场仗说的都多。 此后,经常带着楚燃来马场,有悟性的孩子还是好教的。 ----
第18章 种田文的开始 大魏政通人和、国内一片祥和,本以为该国泰民安了吧!可惜并没有连续三年大灾,大旱、蝗灾,好像战争、天灾就是和这边土地过不去似的,难是吧?就让你更难才好? 国内大面积受到侵害,粮食产量极低,很多地方颗粒无收,人民再一次吃不到饭,但是这次却没有哀嚎遍野。因为父皇下令全面降低宫中开支用度,用以救济灾民,自己都开始穿布衣,那群臣自然也都要节俭用度、穿布衣。 宫中的贵妃也就是玉珩的后母们,有人没有及时上行下效,仍有人穿着锦缎衣物被陛下当面训诫。 玉珩自己当然是再也不会穿锦制、纱制的衣服了,堂堂一个将军、天潢贵胄也穿的是葛布麻衣。麻布衣颜色单调,服饰简单,自然是失了绫罗绸缎的贵气,不过胜在五官俊美、身材修长、气质高贵,就是穿个麻袋也是好看的。 可爱的是楚燃这孩子,高了不少呢?现在肯定是不能穿远山蓝暗绣卷云纹锦缎长衫了,跟着玉珩穿葛布麻衣。 头发不用掐丝镂空双鹤银制束发髻了,改用一个样式及简单的束发髻,一根木簪,高扎马尾就好了,少年模样已然展现,不再是粉雕玉镯的孩子了,透出了英姿勃勃的少年气。 父皇考虑如此灾害下,百姓一定是欠收的,就下令减少税收,先以百姓能吃上饭为前提。 各州、郡、县都要开粮仓救济百姓,本地没有粮食可以调拨,如果再发现易子而食的残事,当地官员必有严惩。各级官府节约开支,适度的降低了官俸,所有节约下来的钱粮,全部用来救灾,要求所有皇族、世家、门阀、大族、富户必须施粥救济百姓。 因为大灾一直连续了三年,为了能多重粮食多产粮,父皇在宫里开了一片地自己种植粮食,以此带动朝中勋贵、皇室节约的风气并要求自己的儿子们也以此执行。 玉珩对父亲的要求当然是严格执行了,在民间领了片地开始种植粮食作物,(怎么写成种田文了?)可爱的小楚燃,不,这个时候已经是少年楚燃了,当然也是跟前跟后的跟着玉珩,两个人一个是将军,一个是皇子,哪会做这个啊! 玉珩自是一身麻布衣,最近他经常这样穿都快穿习惯了,除了上朝穿朝服和去京郊大营督导兵马操练换衣服外,基本就是穿布衣了。 自是楚燃实在是可爱,因他是鲜卑血统,皮肤实在是白而细腻,带了帽子整张脸晒了后还是会变红,但是却不会晒黑,汗水从雪白的皮肤滴落,脸颊、脖间、喉结上都有汗水。 有点累就站了一会,玉珩离的稍远些见他站着,以为他是累了让他去乘凉,他反而到玉珩跟前“哥哥,你说如果我不是皇子,你不是将军,咋们就这样一对兄弟,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多好,我种地,你养猪。” 玉珩一听简直没笑死,你真是什么时候都能把我逗笑。“为什么是你种地,我养猪,为什么不是你养猪、我种地?为什么脏活归我干,你不是我弟吗?你咋不养猪?” 这个孩子、这么多年,已经完完全全走进他的心里,他以为这是对晚辈的喜欢,就这样一直宠着楚燃。 楚燃摸头笑了“我觉得,养猪可能挺脏的。” 玉珩更是笑的开心,笑起来似春风拂面“就你觉得脏,哥哥就不觉得了,养起来应该还要喂草吧?”两个人一个是将军、一个是皇子种地都是第一次,怎么会知道这些。 此次的灾害不只因为天旱还因为蝗灾。古代,蝗虫是一种非常厉害的害虫,现代可以用农药祛除。但是当时就没有,一起来就是呼呼啦啦的一大片,遮天蔽日的来,覆盖在地里,所到之处颗粒无收。 但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个时代,人们都认为蝗虫是上天派下来的虫子,因为蝗虫的肚皮上有三横,类似一个王字,所以称之为蝗。 这样的虫子铺天盖地的来,老百姓也不敢去灭,认为是天降灾祸,是大不吉之兆。还有一个原因是蝗虫非常能生一年里可以多次繁殖,古代人生育率低下,生下的孩子很难养活,所以还有人为蝗虫建庙拜祭它们,取子子孙孙无穷尽的意思。 我朝之前,就有朝代因为蝗虫带来的□□,人民逃难、流离失所,成了灾民、流民后因活不下去起义了,最后推翻整个王朝的,所以此事对一个帝国而言是大事,天大的事情。 大家都不敢去扑灭但是朝中王丞相不同意,坚定的认为蝗虫就是虫子,危害粮食作物的虫子就应该扑杀,又是反对声一片,理由是蝗虫是上天派下来惩罚魏国的不能扑杀,扑杀了会遭天谴的,种种、种种。父亲和丞相的意见是一致的,一律扑杀! 而后派遣专人去蝗虫密集区扑打、火烧,所派去的官员也是个人才,说应该奖励灭蝗虫灭的好的农户,以灭蝗虫的数量给予奖励,一斗的大蝗虫可以奖一斗粟米,一斗的小蝗虫可以奖一斗糙粟,那时的天下北方还是以粟为主。 在丞相的主导下蝗灾方才扼制,王朝才得以继续,长安城的百姓才得以生活,魏国的人民才没有再一次尸横遍野、村庄才不至于一个一个的灭绝。 此后的多年里魏国一直不断推进汉化改革、鼓励农桑,大力发展农业、将农业生产当做第一要务。 不久淮河流域发生水患,丞相派遣得力官员前往,自己实地督导,修复、新建堤坝、责令官员不断开垦良田,大大提升了魏国粮食产量,几年下来新增多个大型粮仓,各地粮食储备丰盈。在牧场饲养大量的战马。国内再没有饥荒、饿殍、易子而食的事情发生。 ------- 王府的书房内,楚燃端正跪地在水滴纹金丝楠木书案上写字,握笔的手白皙、骨节分明、十指纤长是双极美的手,这般漂亮的一个人是该生出这样漂亮的一双手方能配,身形甚是挺拔、优美。阳光通过直棂窗照在他的脸上,少年极致的美,玉珩看见心跳竟也无端的漏了两拍。 楚燃写的是“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 玉珩看了知道是来自《庄子》,玉珩屋内的纸张,自然是当世极好的纸张,自汉朝蔡伦发明纸到现在,已经过了几百了,纸张不断的推陈出新,楚燃写字用的是凝光纸,纸张白洁、细腻,但是价格也是极贵的,绝非普通人能碰。 回想以前,那时楚燃人还小,刚住进宁安王府时间不久,字写的是端正,但是缺乏刚柔并济之美,刚是说字要铁划银钩,柔是说字要行云流水;八面出锋,讲的是要自然的显出墨色浓淡、淡中有干、干中有湿、浓中有淡、淡中有浓……而楚燃的字就是端正。 玉珩初时是一笔一划握着楚燃的手教的,横如千里阵云,竖如万岁枯藤,钩如劲弩筋节,楚燃的悟性是极好的,那时的楚燃还小,还没长大只是个孩子,那时书房里光阳正好,照在这两个人身上,两人跪坐着,一人教,一人写。 金丝楠木的小案上,鎏金镂空博山炉雕刻云风纹,形状如山峦般层叠而起,淡淡白色轻烟飘入空中是淡雅的灵犀香,两个人清浅、美好。 字写的多了就常常碰到玉珩的手,发现哥哥的手也非常好看,完全不似一双杀人的手,根本不是割人喉管、血溅当场的手。整只手骨节纤细,手指修长似白玉般,握笔的时候更显纤巧、十指流云。 后来时日久了楚燃的字,玉珩再也教不了了,便寻来些大书法家的真迹或是拓本,让他自己临摹,再后来就到了楚燃教自己的地步也是尴尬。 很多东西确实是悟性,年龄长几岁也是没用的。还好的是骑马玉珩一直比楚燃强,打了这么多年的仗,若是连骑马都不如楚燃,那真是没脸在长安城里呆下去了。 但是看楚燃写这句,也觉得他这般小怎么会写这个?再一想他哪里小了,他已经长大是个少年了。而玉珩虽有岁月过去,但是他的脸上并未有沧桑,这位少年将军更加成熟、英气蓬勃、男子气概愈发突显,时光从不败美人。 璀璨的阳光从书房的窗口直灌而入,照亮在白色铺地砖上而后四散在一整个书房间里,楚燃的脸已经完全褪去稚气,从孩子到少年白驹过隙,他的美如果要和玉珩比较,你很难说谁更英俊,只能说两人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 玉珩的王府有一处湖景在府里的□□。柳树低垂、松柏伴旁,阳光铺在水上,碎一湖春波;微风起兮,推满池春水送于这对少年面前,风景是极美的。 但是这般美景下干的却不是什么好事情,玉珩在考楚燃学问。楚燃长大了,丞相安排的国家义务课程结束了,夫子也不用再来授课了。 但是玉珩觉得学业不能荒废,还是让楚燃多看看书,自己平时有了空也会教,自然也要测测学问。本来义务教育学完了,楚燃以为没事了还挺开心的,结果开心了没几天。 玉珩初时是世子,东林王也是请了很好的夫子教习。后来王丞相来了,受了父皇之托也教习过玉珩。再后来成了皇子,教授他的都是儒学大家、不世之才。最讨厌的不是这个,是父皇时常也考他的学问,父皇自己就是个从小习儒学的,对儒家文化造诣颇深,小时候的玉珩也是没少被收拾。只得好好学着,刚好这一套东西拿来教楚燃,也是驾轻就熟,经验都是现成的。 “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出自哪?何解?” “出自《中庸》,最隐秘、最细微的言行最能体现一个人的品质,君子便是一人独处也应当恪守、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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