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淋着雨没走几步,前头又出现沈曜。隔着一点距离,他面目在闪电过后晦暗不清。他没用轻功却拔足狂奔。他不辨方向地踉跄了两次,身形没入金桂林中。 我疑惑,顺他足印跟上去,跑了近两里才远远看到他。 他停在一株金桂树下,站了一会儿,仿佛被暴雨打脱力一般,扶着树干缓缓跪倒在泥泞上。我躲在树后,他似乎一无所觉。他将手撑在地上,稳住微微发抖的身体。又是一道闪电划过,他十指深深插入了柔软的泥土里。他竟然会这样痛苦而脆弱。 天空忽明忽暗,远方闷雷滚滚。不知过了多久,雨声哗哗,天地间最终剩下倾盆暴雨。 “出来。”他止住颤抖,哑着嗓子叫我。 我沉默着走到他面前。他仰头看我,面上道道水流顺脖颈流到泥地上。他双眼微微泛红。但我知道他微红双眼只是被暴雨所激。他流血流汗,却绝不会流泪。因为他是沈曜。 他一下跪起身,猛地将我揽过去,死死抱住我的腰,头埋在我的心口。力度之大,几乎令我无法喘息。 他喃喃:“容妹处处都好,待我情深意重。李平,可是我…我…” 可是什么?我不明白他的痛苦,只得一动不动任他紧紧抱着。我抬手解他发带,取下他发上鸟衔花巾。五指成梳,理他被雨打乱的头发。由于长年酗酒,我双手不像过去那样稳定。我过一阵儿才完全束好他泼墨长发。我宽慰他:“今日是十月十日。你都二十五岁了,头发还弄得这样乱。” 在我心口,他反复闷闷地说:“李平,你染黑了头发。你完全回来了。你完全回来了。” “嗯。我想戒酒。”我插回鸟衔花巾环,打算明日再提另一件决定好的事,“不过旁人都说为了不理会共感,没死的人都戒不掉酒。” 沈曜说:“李平,你可以。尽管你不会武平日还怕痛,但卫侯没击垮你,赌神没吓退你,你进过苗域失去过挚爱,一路撑到现在,是我仅见的坚强。你没有什么办不到的。” 我叹气:“我哪有这样厉害?只是小时候对你好些,你就将我看得很好。” 然后在暴雨中静静地等他恢复。 暴雨渐小,头顶上的金桂花繁盛非常。一些金黄被雨打到地上,有些则沾到了沈曜的发上身上。 此情此景,犹似梦幻泡影。 第71章 标题:同生共死 概要:对,就是这样,你只能看着我,想着我,以我喜怒定你生死 永熙七年十月十一日,我收拾了一整天营帐。晚上打包袱,我鬼使神差地将三枚掌心雷塞进去。 我去中军帐中找沈曜。路上风头如刀面如割。几个兵卒经过,明光铠甲夜不脱。入帐时,沈曜着红色单衣,正独自低头看桌上地图。旁边放着小空碗,壁上挂龙泉。他抬头,有些忧虑:“李平,我看地图入了神,还没来得及给你放心头热血。”我走到他身旁:“不急。如今已与天一军和谈了……你在琢磨如何拿下鄂渚?”沈曜否认:“没有,我早知道如何拿下鄂渚了。只是推翻李昌祐之后,咱们盛军必然还要和天一军一战。”我诚心诚意:“盛军有你在,一定赢的。”他桀骜一笑,却又摇头:“我不担忧败给天一军。只是战祸一起,又有十几万家胆破心惊。硬攻下的儒州西满目疮痍。我至今耿耿于怀。”我那三枚掌心雷,不知能否帮上他。 “到时候再说吧,先拿鄂渚。”我另起话头,“律依去了海上龙王那里。”沈曜侧颜唇角一勾,凤目一弯:“她老惦记闯荡江湖。她虽然才十五岁,但轻功好,有事跑开,别人也莫可奈何。” “我也这样想。”我说,“沈曜,我也想离开盛军。” 他转头,凤目近在咫尺,压迫感满满:“为何?” “一来,杨文裕大夫处理军中伤患绰绰有余,再不济他可以带徒弟。”我诚恳地说,“二来,我是医者,长年累月看这些兵卒受伤殒命有些累了。沈曜,我想回长安城,我想回草市镇,我想回家。” “袁州到长安城一千四百里。你不谙武功,要找谁送你?”我还没回答,他忽然冷笑, “是不是石慕?” “是,”我有帮沈曜的打算,“石教主叫我有事找他。” 沈曜凤目中生出缕缕血丝,面上的森冷残酷不加掩饰。“李平,你不公平!”他嘶哑,“香榧树结果尚且只要三年,李平,可我等你五年,你无动于衷。你见他一面,立即缠绵。现下你还要和他走?” 我迷惑中不由自主往后退。后背抵到营帐,退无可退。 他右手拔下鸟衔花巾环,勾开发带,泼墨长发披散开来。“你以为西江苗寨的老嬷嬷为何执意说你是我的情人?你几时见过父子兄弟立下同生共死之盟?”他手指纤长雪白,冷冰冰地游弋上我的脸,“李平,你猜不到吗?同生共死本就是情、人、之、盟!” 我脊椎涌上战栗。吞咽两口空气后,我尽量维持镇定:“你知道我一向拿你当至亲。而你带我种共生,我很感激。你我可否两清?” “你我之间…不可能两清。你应过做我娘子的,七年了,你忘了不要紧,”他古怪一笑,声音轻柔,令人毛骨悚然,“我记得。” 他解开红单衣,露出结实胸膛。鸟衔花巾环被他有力手指握着,沿他胸膛慢慢划下。我定的白玉巾环原本边缘光滑,此刻被他灌了劲,锋如龙泉,所到之处沁出血珠。最后那温润停在他心口。 沈曜凤目通红,左手慢慢按上我的胸腔。我胸腔里正有什么躁动不安。外力强加的不适一路肆虐。他低头看着我说:“好好感觉。” 【完美】【渴望】【欲望】 【烙印他】【烙印永世不消】 我难以置信,望回他。【对,就是这样,你只能看着我,想着我,以我喜怒定你生死 】 他收回手端起空碗,将巾环刺入心口,接了一些血后递给我。我无言接过吞咽。 他平常说:“喝完你走吧。我与容妹的喜酒,想必你也不来吃了?” 我喝完放下碗:“嗯,不来了。” “时候未到。我只能先让你走。”他凤目中血红褪去,“一年后务必回禾木医馆…喝我心头热血。”他掩起红单衣。红衣半狼藉,堪堪遮住他白皙胸膛。 我回到自己营帐,将包袱背在身上,失魂落魄地走入金桂林中。 沈曜容貌世间难有匹敌,智谋堪称无双。要是其他人知道他心悦于我,说不定个个都会羡我艳福不浅。可我只当他是至亲。 林中经历昨夜暴雨,又飘起零星小雨。金桂花被雨打散,显出迷茫,落到我面上肩上。 我摸出掌心雷,未抱太多希望拉开。夜空中炸开的九瓣红莲分外醒目。 下一刻石慕面无表情,出现在我面前。我含糊地挤出单字:“走…走…” 他利落拎起我,展开轻功,我昏过去。 胸膛一痛,我醒过来。我身在浴桶中,热水烫烫的。桶沿搭有裘衣。石慕收回手,闪回屏风后面的凳子上。我拿起巾帕揩水,套上裘衣。 我开口,喑哑到不能发声。“着凉。”石慕说,“不说话。”然后他开门出去。两个伙计进来,一人问:“官人洗完啦?”我以气声勉强问:“哪儿?”伙计说:“袁州城里啊。”两人合力搬走浴桶。 石慕回来时,将一张纸,两支毛笔放在桌上,端坐对面椅子。 稍微活动右腕,我提笔倒写:“教主怎么来得这样快?” 石慕在纸的另一端同样倒写:“跟着你。”他倒写的字迹歪歪扭扭,认不出原本写字优劣。 我写:“从哪里开始的?” “一直。” “玉潭城到袁州大营?” “是。” 想起那一夕风流,我边赧颜边接着下笔:“为何跟着我?” 他又提笔。我有点想笑,他没着凉可以说话的。这是一心学我了? 我抽出他的笔,写:“教主的舌头可有大碍?” 石慕呆了一下,总算懂了:“担忧你。”他犹豫着说,“中军帐,不知道,进不进。他爱你。”石慕强调,“很爱你。” 我悬在半空中的手腕顿住。一滴墨滴到纸上晕开,我才落笔:“多谢你带走我。” 石慕不再说话,嘴角僵硬地向上扭曲。他似乎有些开心。 第72章 标题:金沙白雪 概要:陇山千万仞,鹦鹉巢其巅 我着凉并不严重,养精蓄锐两日后就恢复了。客栈中,我问石慕:“能否送我回长安?”“好。”他一口答应,但提出,“去塞外,见酒神。” “好啊,四神中只有酒神我没见过了。一年之内回长安就行。”我同意了,并告诉他,“我在戒酒,教主多担待些。” 于是我和石慕一道骑马北上。入冬后天气一日冷过一日,初时我常因戒酒而失眠,睡着后却往往冻醒过来。醒后手足冰冷发麻。犯起酒瘾时,又要发很多虚汗。酒虫在喉中蠢蠢欲动。我恨不得以铁丝将酒虫勾出来踩死。 一晚客栈中,我腹中绞痛,不得不下床蹲地,手捂小腹等这阵疼痛过去。手不听话地颤抖不已。石慕原本安睡如山,一下蹲到我旁边,擦去我额上汗,又在我周身游走一遭。他掌心暖烘烘的,蒸走我一身冷汗。他收回手,将我揽进怀里,熨烫舒适。我跟他道谢:“我扛酒瘾有你陪着,好受多了。谢谢你。”他说:“不谢。” 到凉州首府金城时,我戒掉了酒。来往行人冬服大多皮毛向外。石慕说:“冷,加衣。”我说:“凉州靠近西域,胡风盛行,荷毡被毳者众。长安城中少有人这么穿,容易被憎恶胡人的人骂。”石慕评论:“穿什么,管不着。” 我们去裁缝铺中购置冬衣。入店有小鸟招呼:“官人来啦!官人来啦!”那小鸟体羽雪白,羽冠淡黄,颊上有橘黄色圆斑。伙计跑过来迎接,我问:“这鸟就是‘陇山千万仞,鹦鹉巢其巅’中所说的鹦鹉吗?”伙计说:“是啊,西域的白鹦鹉。之前一位客官拿来换走了店中的袍子。”石慕食指轻轻顺一下鹦鹉被毛。伙计递给我一件大虫袍子:“店中新制的虎皮袍,暖和得很。胡人都以有虎豹皮为荣的。”我摇头:“太招摇了。”石慕拿一件纯黑的披上身:“要这件。”伙计说:“好嘞,黑羔羊皮披袍一件。”石慕又取一件雪白的对我说:“要这件?”伙计忙不迭说:“白鼬皮翻领披袍正好与这位官人的发色一致。官人的一头白发不似凡人啊。”我摸着月余未染的头发说:“有没有什么能挡白发的?”伙计往里小跑:“有的,冬天正该戴胡帽了。”他回来递过两顶皮毛帽子,一黑一白,说:“帽两边有护耳,垂下来盖住耳朵。不仅盖住头发,还很暖和的。”石慕边给我放下护耳边说:“要这些。”我说:“多少?”伙计引我们掌柜那里说:“一两五钱银。”石慕递银元宝,掌柜找银开票据。掌柜蘸墨的砚台绿油油,我问:“这砚台是什么做的?”掌柜吹吹票据说:“洮河绿石所制的洮砚。”我说:“洮砚乃是四大名砚之一。你们店生意真好。”掌柜给我票据:“咱家做的老实买卖,名声好,生意就不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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