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是把猪找回来呢?呈哥儿的地窖里可是冻着整整两只的猪肉呢,野猪和家猪的样子区别还是很大的,几乎不用证明,一眼就能看出猪肉的品种。 过年之前,呈哥儿就能好好的赚一笔了,这可是没有成本的意外之财。 于丁一在村子里转了一圈,发现剩的几个房子早就被瓜分完了,除了村长和那个小哥儿家,自已一家独占一个房子,剩下的也和公房一样,是几家挤在一起,处处是摩擦。 他们几乎是连夜把地窖里的粮食运走了,有的运气不好的,连粮食都烧没了,只能求着邻居亲戚的施舍过日子了,好在番薯这玩意儿产量大的很,都是一个村的,肯定是饿不死。 于丁一在房鸿运家瞅瞅,再去曹阳刘波家打个招呼,都没受什么影响,拒绝了他们热情的挽留,溜溜达达的走了,一直走到了卖豆腐那家。 他家住的挺偏,影响不大,但是也根本没有心情做豆腐,看于丁一来了,婶子喊他: “冻豆腐还剩了,你要不要啊,于小子。” 冻豆腐,好玩意儿 ,不自已来逛逛,于丁一都快忘了还有冻豆腐了,天这么冷,正好整个炖菜。 “要要,婶子还有多少啊,我多来点。” 这里的冬天漫长,冻豆腐能保存很久,于丁一大手一挥,就把冻豆腐包圆了,“都卖给我吧,婶子。” “行啊,我给你算便宜点啊。”过年之前,她家都会冻很多这样的豆腐,买不起肉,冻豆腐哏啾的口感配上带着猪油的汤,跟肉似的,根本不愁卖。 结果今年刚冻上点,猪跑了,猪跑了就算了,房子还烧了,这样的情况下,谁家还有闲钱买冻豆腐啊,只能看着没有出路的冻豆腐发呆。 这回见好不容易有人要,婶子给了很好的价格,只比成本高一点,就是赚个辛苦钱,于丁一也敞亮,自已扛着婶子收拾好的冻豆腐回家了。 “呈哥儿 ,我回来了。”于丁一刚到院子,就往屋里喊,他放下满满当当的冻豆腐,挑出几块,剩下的放到地窖里。 呈哥儿披着毛毯站在门口接他,外面太冷,他就不想出去了,快到饭点了,清哥儿都走半天了。 于丁一进屋,先搂住呈哥儿嘴一个,才拿出手里的豆腐给他看,“今天吃这个,好吧。”
第144章 感觉 看着在于丁一手里显得分外小巧的冻豆腐,无意识的勾起了嘴角,这就是呈哥儿家过年的标志,他家条件好,他爹会在过年前买整整一板的冻豆腐。 过年前几天就能吃到用猪油炖的豆腐,好像吃肉一样,接下来的每天就都是好吃的冻豆腐,一直到除夕那天的正主——肉,上场。 冻豆腐的替身生涯仍然没有结束,过年五天,豆腐就是最好的美食,根本吃不腻。 呈哥儿冷不丁的看见冻豆腐,少时对于过年的记忆才忽然像潮涌一样出现在脑海里,那样纯粹的期待和欣喜即使再久远,也能清晰的回忆出来。 没有新衣服,甚至连块肉都是奢望,给孩子一小块糖甜甜嘴,就已经是平时得不到的幸福了,根本想不到像现在这样,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是怎样的幸福。 冻豆腐的空隙很大,能浸入饱满的汤汁,想想就要流口水了,呈哥儿拿过于丁一手里的冻豆腐,笑意吟吟的说:“我来给你露一手。” 于丁一从善如流把手里的豆腐递给他,默默地跟在呈哥儿身后打下手,帮呈哥儿去地窖里拿白菜,切已经冻硬的猪肉。 呈哥儿洗着白菜,看于丁一切猪肉,忽然笑着转头说:“今天清哥儿过来说,那个要不卖给咱们猪肉的小哥儿家的猪跑了。” “啊,还有这事?我还以为这猪直接被烧死了呢。”于丁一一边回答着呈哥儿的话,一边用力的切着手里的猪肉,这肉冻的太硬了,而且野猪肉确实比家猪更硬一些。 “那咱们什么时候,卖猪啊,我也不卖给他。”呈哥儿洗着白菜,眼睛都笑弯了,不知道又想到了什么,哼哼哼的发出小猪声。 于丁一本来一心放在切猪肉上,被呈哥儿可爱了一脸,要不是手上沾了肉和水,他真想好好的亲亲呈哥儿。 “小年后吧,咱们把猪肉卖了,留着也没什么用,你还不喜欢吃。”自从呈哥儿说了想要卖掉野猪的想法后,于丁一就留够自已吃的,剩下的冻在了外面。 他把地窖的猪肉分成小块,到时候直接按块卖,一块多少钱,免得上秤还得分部位,麻烦人的很,先到先得。 要是按照于丁一给猪肉分的肉块大小,肯定不能每一户都买到肉,那就他们自已分,自已合买,要是卖不光,自已留着吃也是好的。×| 呈哥儿对着于丁一眨眼睛,拿过他手里的切好的肉片,热锅烧油,放肉,大锅的饭菜就是这样的香味,永远也学不会矜持,永远猛烈的,热情的抓住你的鼻腔。 盖上锅盖,只等着柴火收汁,就是呈哥儿儿时过年的大菜,只有除夕夜才能吃的。 于丁一做好一个合格的小跟班,正准备盛饭呢,呈哥儿小手一摆,表情严肃:“一碗就可以,我要吃馒头蘸着汤,不吃饭。” 于丁一挑眉,“还怪会吃的。”他把饭勺一扔,傲娇道:“那我也要吃馒头,不想吃米饭了。” “学人精,就讨厌你这样的,和二林子一样烦人。” 呈哥儿小手一掐,小嘴叭叭的。 于丁一大手直接搂住他的腰,声音里带着笑意,“怎么,故意的是吧?二林子又是哪来的人物,我一点也不想知道他是谁,知道吧?” 越往后说,声音越是带着咬牙切齿,他当然知道呈哥儿是故意说着逗他玩的,只是这“二林子”不能细想,越想于丁一越遗憾,他很想参与呈哥儿的童年,看看小时候的呈哥儿是不是一样的聪明。 要是他真的是于丁一的儿子,真的在于丁一身边长大,可能过的还没有现在快乐,呈哥儿那点小聪明最后都用会在于丁一身上。 呈哥儿有脑子,但是不喜欢学习,于丁一肯定不会惯着他自由散漫的,会看着他学习,看着他读书,看着他背题,这小子惯会撒娇,又哭又求的不想学习,难道他还能狠下心吗? 大概呈哥儿挨的揍会更多吧,不写作业,要挨揍,考试考得不好,要挨揍,老师找家长,更要挨揍,要是早恋呢? 漂漂亮亮的小哥儿,眉心带着红艳艳的小痣,就像神仙座下的小童子下凡,皮肤雪白细嫩,说话轻声细语,好像从来都不会生气似的。 “我真的一点也不想知道,你告诉我,我也不想知道。”于丁一的嘴和他的肌肉一样硬,明明心里想知道的不行,嘴上还是不想知道。 “啊~,不想知道啊。那我就不说了,他就是我一个远房亲戚罢了,小时候玩过几天而已。”而已两个字而已咬音很重,尾音发飘,忍不住笑意。 于丁一哼哼,一口咬在了呈哥儿露出的单薄肩背上,上下齿轻轻研磨,留下浅淡牙印。 呈哥儿掀开锅盖,升腾的雾气带着家常菜的香味,闻着就很下饭,盛出来是满满的一盆,连汤带水,这道菜和呈哥儿记忆里不一样的地方就是肉,他小时候根本不会放这么多。 “走喽,开饭。” 呈哥儿还端来了爽口小菜,这样的一桌,简直比过年还要丰盛了,他把馒头掰成两半,带着汤汁的冻豆腐比肉还要好吃。 最后剩下的竟然是求之不得的肉,呈哥儿失笑,怪不得清哥儿说他现在太狂了,满满的一盆菜,剩下的怎么会是肉呢? “二林子是谁?”于丁一的声音突兀的响起,呈哥儿还沉浸在冻豆腐里呢,“你不是不想知道吗?” 于丁一还是嘴硬,“我不想知道啊,谁想知道二林子是啊?你的青梅竹马吗?” 呈哥儿拍于丁一的肩膀,结果被神奇的手感吸引,变成了捏他的肌肉,“你瞎说什么,当然是我的青梅竹马啊。” 于丁一故意绷紧了自已的肌肉,气定神闲的说道:“我才不信,清哥儿早就告诉我了,你俩两个小哥儿,根本没人带你俩玩。” 呈哥儿捏不动了他的肌肉,换成自已的牙去咬,好家伙,原来早就打听过了,怪不得这么淡定。,囔着:“二林子就是清哥儿家的狗。”
第145章 狗啊 于丁一没听清呈哥儿含含糊糊的话,放松了自已手臂上的肌肉,随便他咬,暗自琢磨着二林子到底是谁,什么时候出现的这号人物。 他早就问过清哥儿了,他俩小时候就是小可怜来着,根本没有人带他俩玩,所以只能他们两小只自已跟自已玩,别说和他们玩的小汉子了,连个和他们玩的小狗都没有。 那这个二林子是谁呢,是亲戚家的孩子?古代表亲是可以结婚的吧,越想越是了不得,这二林子可别是什么娃娃亲之类的吧? 他一把拉过正在专心致志啃于丁一手臂的呈哥儿,装作不经意的拿出呈哥儿馋了很久,于丁一都没给他吃的炸薯条。 简单的半成品,做起来很简单,但是毕竟是油炸食品,能少吃就少吃。 呈哥儿看见薯条眼睛都亮了,他就是个土豆脑袋,明明什么好吃的都吃过了,最爱的还是土豆,在于丁一超市里保存过的食品仍然保持着刚出锅的样子。 表壳酥脆,内里带着土豆的香甜,呈哥儿吃薯条什么都不喜欢沾,就是吃土豆自已的香味,自已吃一口不忘给于丁一一口。 于丁一咽下薯条,偏头躲开呈哥儿接着递上来的薯条,装作漫不经心的问:“二林子,他吃过薯条吗?” “肯定没有,它怎么可能吃过?”呈哥儿一口一根薯条,吃的正开心,胡乱的答应着于丁一的话。 “那咱们以后给二林子吃薯条啊?”于丁一故作镇定的试探。 呈哥儿噗嗤一笑,顾不上手里的最后一根薯条,沾着油的手捧在于丁一的脸上,嘟起嘴唇碰了一下于丁一线条冷硬的嘴唇,说: “二林子,就是清哥儿家的狗啊,你怎么找它吃薯条啊?” 于丁一被呈哥儿的手捧着,听见自已的假想敌忽然变成了狗,没有尴尬,反而松了一口气似的,他知道呈哥儿很爱他,也绝对不会离开他。 只是他会想,没有他参与过的呈哥儿的过去,有这样的一个不知道的“二林子”替他参与,只要想想,于丁一就嫉妒至极。 没有这样的“二林子”,于丁一也不想,那样的话,呈哥儿的小时候得有多孤单啊,只有清哥儿一个玩伴儿,这个玩伴儿的亲娘还是一个觊觎爹技术的坏女人。 亲爹想要儿子,周围的亲戚虎视眈眈的看着这家绝户,只等着四处瓜分,连个一起玩的朋友都没有。 “唉。”于丁一搂过自已的小夫郎。 猫冬的日子就是这样的悠闲,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吃喝玩乐,好像唯一能代表时间流逝的就是天上挂着的反复运动的太阳和月亮。
87 首页 上一页 80 81 82 83 84 85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