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呈哥儿的衣服合适的就一套,剩下的就要自已做了。 这块布很大,素色的,没有什么花纹,但是颜色很特别。和村里人常用的那种粗布发闷的颜色不一样。 这个好看的颜色用来当头绳都会很好看,剪裁剩下了碎布就放在一个小竹篮里。 赵娥盘腿坐着,看着荷哥儿洗衣服,衣服已经穿了很久了,布本来就有些糟了,而且这种纯植物的布料本来就容易坏。 荷哥儿一个不小心就把衣服磨薄的地方破了一个洞,就这一下,赵娥就炸了。赶紧下来,揪着荷哥儿的耳朵说:“怎么这么不加小心,我就这一件补丁少的衣服。” 荷哥儿也不吭声,赵娥更来气了,直接就要上手。呈哥儿赶紧把碎布递给赵娥,说:“反正也破了,就赶紧补上吧。” 赵娥听见了,眼睛左右转了转,说:“这布料都不一样,补上多难看。”眼神却盯着那一整块布,虎视眈眈的。
第35章 拿乔 呈哥儿见她眼睛看着自已的新布,真是无话可说,她这人就是改不了占便宜的性子,也不惯着她,直接把自已的布料收回来了。 虽然不多,我还不乐意给呢,赵娥就是蹬鼻子上脸的人,还好意思惦记新布。 呈哥儿不理他,自顾自缝衣服,赵娥见他不接话着急了,赶忙找补说:“虽然不一样,但是也比破个洞强。”还想要自已上手拿。 呈哥儿不乐意了,好心给你布,你还拿乔,这回你想要,我还不想给了。 低着头缝衣服说:“我家的布确实和你的衣服颜色差了不少,你还是用你自已的布补吧。”说完就不理她了。 给了赵娥没脸,还挺解气。 反正于丁一也在家,他什么都不怕,王强这几天把地收拾完了,竟然在村里找到了一个活儿,不知道在干什么,反正赚到了粮食,赵娥尾巴都翘到天上了。 他们家这几天确实吃的好了不少,连荷哥儿都吃饱了。前几天她家都是吃的番薯叶子和干粮揉的,咸菜就是番薯叶子拌的。 有钱,就是不换粮,估摸着给儿子攒彩礼呢!真是烦人。 正想着,于丁一拿着小杯子进屋了,不知道这回里面放的什么,外面包着布以免烫手。 有点热,这次煮的是小吊梨汤,里面有银耳,梨,红枣等一起放锅里煮。 于丁一小心的把杯子递给呈哥儿。 胶胶的,很滋润,秋天喝最好不过了,有点烫,呈哥儿喝了一口,就要分给于丁一。 他说什么都不喝,搂着呈哥儿咬耳朵:“我最不喜欢喝的就是这样的东西。” 呈哥儿不解:“为什么,黏黏的,多好喝。” 于丁一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种口感的东西,小时候,姥爷学过中医,天天就吃这种东西,天天喝汤。 他是真的不喜欢,昨天夜里呈哥儿一直在小声的吭吭,秋天干燥,他嗓子应该是不舒服,这才煮了一碗给他。 呈哥儿的身体才有养好的意思,可别生病,好不容易养出来的那点肉再掉下去。 于丁一看呈哥儿喝的开心,就坐在旁边陪着,根本没注意到身后的赵娥眼神不善。 呈哥儿每天穿的都是没有补丁的衣服,却吝啬的连个碎布都不愿意给,看着于丁一给呈哥儿煮东西送来吃就更生气了,什么人呐。 心里有再多不满,却只能撒气让荷哥儿把衣服补上。 于丁一顺手拿起做到一半的衣服,用手捏捏厚度,贴心的说:“这衣服是不是做的有点薄啊,过几天穿是不是会冷?” 呈哥儿拿起来左右看看,说:“不会吧,不是说冬天的棉袄已经有了吗?这个春秋就穿几天。” 于丁一仔细摆弄了一会儿,说:“我也不知道,棉花有的是,不要整薄了就行。”说着就把奶奶给于丁一做的衣服从包袱里拿了出来,让呈哥儿照着这个厚度絮棉花。 五六件一样大小,厚度不同的衣服摆在一起,只有花色,款式不同,但是针脚都很密。 一看就是老人家用心做的,呈哥儿摸着这么细的针脚,甚至在袖口还有包边,领口都是很精致的小圆扣。 真是特别好看,呈哥儿也没见过这么精致的衣服,比府城卖的还精致呢。 因为是给于丁一准备的,奶奶并没有用什么花里胡哨的布料,只是有几个精致的小兜,总之,穿在于丁一身上就是很好看。 要是老人知道以后这个是要给孙媳妇穿的,肯定会更用心,更精致。 衣服做的勤,衣服厚度变化就很小,温度冷几分,就有不同厚度的外套穿,根本不考虑要省不省棉花,就只是为了穿的舒服。 村里人哪有衣服做的这么勤的,有一个棉袄,一个夹棉的就不错了。能穿就行,呈哥儿要是早知道有这么多,呈哥儿就不自已做了,这不是太浪费了吗。 于丁一不觉得,不管那个厚度的,都要有换洗的不是,直接告诉呈哥儿:“就按照这个厚度做就正好,还能有换洗的。”村里的小哥儿不管多大,都是少年身形,根本不会有宽肩啤酒肚,都是细窄窄的一条。 赵娥看见这么多的衣服,眼睛都快羡慕红了,真是奢侈啊,即使有这么多的衣服,却连个碎布头都不愿意分。 呈哥儿看了一眼财大气粗的于丁一,默默闭嘴,这么多天吃的用的,要是全用钱来买,少不了五六两银子。 加上盖的小木屋,零零总总的没有十两下不来,怪不得这么招人呢,呈哥儿放下衣服,寻求安全感一样靠在于丁一的身上,黏糊的腻人。 正好明天晚上就是七夕,呈哥儿就先换了一件夹棉的小衣服,颜色偏蓝,是这么多件里最抢眼的颜色,很秀气。 于丁一是不太看的出来差别,但是他觉等呈哥儿穿着这衣服好像更白了,显得人小了不少,帅气的不得了。 他让呈哥儿转了一圈,说:“这衣服好看,比那个灰的好看多了。” 呈哥儿也喜欢这个颜色,“那明天就穿这个。”便把别的都收了起来,还悄悄的看赵娥的脸色。 她现在是不敢使坏的,但是那点情绪都写在脸上,眼睛一直盯着放在一旁的蓝色衣服。 在这里,真的很少见这么特别的颜色,小哥儿其实没太爱美,但是这么好看还特别的颜色谁不心动啊。连荷哥儿都看了好几眼这颜色,确实太少见了。 看着小心收拾东西的于丁一,呈哥儿小声的问:“明天穿这个会不会太张扬啊?” 于丁一不觉得,肯定道:“根本不会,一点都不张扬,咱们有这衣服,为什么不穿?” 呈哥儿安心了,明天就穿这个去,又看见赵娥,悄悄让于丁一把衣服收起来,不想给赵娥使坏的机会。 拿着小线板,又想着明天要带一样菜去,都是自已带一份拿手好菜的。要不常吃,不能太小气,他就不知道拿些什么了。 呈哥儿拍拍于丁一,问:“带点什么好吃的去呢?” 于丁一从窗户往外看,看今天的天气还不错,直接拉着呈哥儿上山了,盖房子这么多天都没上山,当然是鸡肉好吃而且不常见了。
第36章 再进山 斜斜的阳光顺着树叶之间的缝隙,留下斑驳的树影,秋天的傍晚总是最让人舒适,温度也刚好,阳光也刚好。 沿着河水往上走,收获总是更丰富一些,在一处密林里,有一种树的叶子大的很特别,呈哥儿说是山核桃树,这种树结的核桃,壳非常硬,果实也小的可怜,得用针来挖出来。 在以前的村子里的时候,油比现在要便宜些,但是也没有人吃素油的,还是太贵了。 有些灵巧的妇人,耐得下性子,就会在低矮的山里找到坚果,这种东西油性很大,炸出来的油很多,呈哥儿也没有真正见过,他猜可能是核桃。 留下标记,等着秋天来摘,山里的东西要早点来摘的,不然,就会被别人摘走。 虽然平时村里人不上山,但是秋天都会来看看,大家很多人一起,胆子也会变大,把果子之类的东西都捡回去。 甚至还发现了一颗野苹果树,花还没落太久,果实只有手指大小,但是呈哥儿很开心,这样秋天就有果子吃了。 这种大果树是很不好碰见的,一般只能碰见山丁子,一种果实不好吃的树。 继续走了半天,还是没有什么收获,不能再往上走了,再走就太深了,没办法于丁一只能带着呈哥儿打道回府了。 呈哥儿踩着小路,手里捡捻着着一片特别大的叶子转圈圈,说:“没有野鸡也正常,要是每次来都想抓就抓,怎么还会没有肉吃呢?” 于丁一知道呈哥儿在安慰他,大手牵着呈哥儿,说:“没有野鸡就拿点腊肠吧,也能算个荤菜。” 回去又路过了那棵果树,上面正落着一只野鸡,正在舔自已繁复的羽毛,于丁一立刻卡住呈哥儿。 他搭弓拉箭,箭羽发出破空的风声,直中猎物。 准度真是越来越好了,这次没有一点失误,直中要害。两人拿着野鸡去河边清洗,照例呈哥儿收下了最好的几支尾羽。 这只野鸡真是肥啊,肉多的都快赶上家养的了。 会院子的时候,赵娥不在,孩子也不在,凡哥儿和夫婿竟然也不在,只剩两个混混正在啃番薯,番薯当干粮又干又不怎么甜,不好吃。 但是他们两个看起来还是吃的很香,见两人拎着鸡回来,脖子缩了缩,显然想起了当初的事。 故作镇定的和两人打着招呼,好像一切没发生的样子,呈哥儿相处这么久下来,发现两人还行。 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也不算十恶不赦吧,只要以后他们不干坏事,他也不会揪着当初的事一直不放。 混混也抢过东西,但多数都是抢的那种不是物的无赖的东西,虽然在多数人眼里,他们一帮人都是无赖,但是他们也是好无赖。 刘波曾经小心的和呈哥儿澄清过,说没偷过东西,这个真的是污蔑。 刘海脸都气红了,不甘心的争辩,但是大多数人都不信他们。 可能觉得呈哥儿是个很好的哥儿吧,还是努力的想澄清一下,果然呈哥儿选择相信了他们,连高飞都是肉眼可见的开心,别提刘海了。 他们只是选择了一种方式保护自已,几个人聚在一起当混混,但是还是做了坏事的。 有时听说谁家有钱,就会去打秋风,上次于丁一家的鸡,单纯是因为馋了,他们也没打算全拿走。 从这以后,和呈哥儿的关系开始破冰,这回,刘海和高飞还要分给呈哥儿一个番薯尝尝,呈哥儿没拒绝,吃了一块小的。 果然味道也就那样,呈哥儿还把自已家拌的咸菜拿给二人。 这个咸菜是于丁一亲自拌的,辣椒调料都放了不少,特别好吃。果然高飞赞不绝口,说:“这咸菜可真好吃啊,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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