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只是一时上头呢? 如果他没几天就不喜欢仝若了呢? 到时候难道他要抛弃仝若?怎么可能! 但让他现在就放弃仝若,把仝若还给仝冠今,那也绝不可能。 如果他今日带仝若走了,那就是对仝若的一个永远的承诺,除非仝若主动抛弃他,否则他定会谨守承诺。 戈云翰清清楚楚地知道此时自己在做一个人生中最重要的决定,是进是退,是松手还是握紧,他的选择决定了两人的一生。 天将亮时,他问了自己一个问题:如果现在放仝若回去,他只能眼睁睁看着仝若继续被仝冠今折磨,仝若也许将永远困在父亲的控制中,他能接受这种结局吗? 朝阳自东升起,当第一缕晨光透过窗帘缝隙照耀在仝若的身旁时,戈云翰在心中回答了自己的提问——他不能接受。 他要带仝若走。 戈云翰目光灼灼地望着仝若,仝若回视戈云翰的眼里却闪烁着复杂的微光。 戈云翰完全理解仝若,乍然间和一个刚认识一个月的人远走,继而放弃自己的父亲,换做是谁也不能马上接受,所以戈云翰接着又道:“这些年你事事都依着你的父亲,你完全没有自己的生活,为什么不尝试开展一次属于自己的旅行呢?再说这次你和父亲吵成这样,难道你准备一会就回去,接受他继续训斥吗?或者就当做去散散心也好。” 戈云翰真诚地邀请道:“欢迎你去我的城市看看,坐飞机两个多小时,很快,不喜欢你再回来。” 虽然戈云翰知道说谎不对,但他没办法,他想保护仝若,第一步就是把仝若带到自己身边,骗到也好,强行拉到也好,他必须和仝若绑定。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戈云翰继续道,“走,先去拿身份证。” 两人打车来到离云里最近的公安ju,仝若的身份证早就办下来了,他一直没去拿。 当拿到身份证的那一刻,戈云翰被仝若的年龄惊到了。他一直以为仝若二十多岁,肯定比自己小,但没想到小这么多。 再转身看仝若的时候,戈云翰觉得自己身上的担子更重了。 无怪乎仝若这样依赖父亲,无怪乎仝冠今听到两人互相喜欢时那样生气,仝若还是个小朋友啊,虽然法律意义上成年了,但这个年龄离成熟还差得太远。 但从某个角度来说年龄小也是好事,这意味着仝若有大把的时间纠正以往偏激的生活状态。仝若以后的人生还很长,他有的是机会,有的是可能。 想到此戈云翰心潮澎湃,他将成为仝若人生步入正轨的引导者。 为了怕仝若后悔,戈云翰一分钟都不耽误地拿出手机定了机票。 三小时后飞机起飞,两小时后飞机落地,也就是说五个小时后,他们将彻底离开云里,来到他生活的城市。 戈云翰牢牢抓住仝若的手,就算仝若现在反悔,他也要把仝若带走。 戈云翰拦了辆出租车,上车后他给连伟发了条信息:出了点事,你有空去我的酒店帮我收拾下行李寄到我家。 连伟:没问题。 戈云翰想起要与他结伴回去的朋友们,便又发信息告诉他们不和他们走了。 一个半小时后,两人到了最近的机场。 两人都没有行李,所以非常迅速地进入了候机大厅。 很快两人就登机了。戈云翰买的是商务舱,两人并排坐到了一起。 飞机起飞,因为不是就餐时段,空姐只发了点心和水。戈云翰接过后说了声“谢谢”,但他没有打开。 而仝若全程都非常安静,安静到令戈云翰有些担心。 但担心终被兴奋盖过,马上仝若就是他一个人的了,仝冠今以后休想再染指仝若的生活! 仝若年龄这么小,如果他想的话可以去上学,当然他会全程资助。如果仝若不想上学,也可以找份工作。戈云翰认识许多从事艺术工作的朋友,有必要的话也可以找他们帮帮忙。 戈云翰连自己的人生都没这么认真规划过,但对于仝若的将来,戈云翰投入了极大的热情。 戈云翰打开了自己的房门,怀着激动地心情对仝若说:“这就是我家,两室一厅,那边是卧室,这边是书房,厨房在这里。平时会有阿姨来打扫,但阿姨不是每天来,大概两三天来一次。你想吃什么?我叫外卖。” 终于,戈云翰成功把仝若拐到了自己的地盘。 +++++++++++ “我想起来了!”常晴的眼里闪着熠熠光亮,“我想起来了!” “啊?真的吗?你想起来了?” 戈云翰的讲述停止在了这里,当他听到常晴说想起来时,眼里也跟着闪耀出高兴的光。 “我想起来了,他的好多事……我都想起来了!”常晴抓住戈云翰的手臂,兴奋地说。 “他……?”这个他字让戈云翰的心情直落谷底。 “嗯!”常晴重重点头,“你知道你们第一次在酒吧见面时,他为什么看你吗?” 戈云翰努力咽下心中的失落,配合着常晴问:“为什么?” “我觉得他对你一见钟情!” “啊?”戈云翰一蒙。 两人后来没直接聊过这个话题,戈云翰自己总结出,当年仝若是因为第一次被人理解才慢慢爱上他的,为什么常晴会说仝若对他一见钟情? “我能清楚地想起那天他的感觉。穿越层层人群,他一眼就看到了你,他被你吸引,一时移不开眼,以至于直到你走到他身边,他才想起来别过脸,这不是一见钟情是什么?”常晴激动道。 “啊……是这样吗?”戈云翰有点飘,仝若对他一见钟情?真的吗?霎那间他的失落就被开心取代。 仝若对他一见钟情? 这个新发现够他开心一个月的了。 仔细想想,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合理了。他当时之所以以为仝若在勾引他,就是因为仝若的眼神太过直白,如果仝若第一眼看他就喜欢他喜欢到忘了移开眼,那当时他误会仝若也就情有可原了。 ----
第37章 == “你为什么没带仝若去圣家族教堂?”常晴问。 “啊?哦,因为……”戈云翰期期艾艾道,“因为后来仝若病了……他……” 不待戈云翰说完,常晴忽然起身跑到了楼上,片刻后他拿着画框跑了下来。 “这幅就是他送你的《向日葵》吧?” “嗯,是的。” 常晴注视着这幅画,当时仝若画画时的情景历历在目。 那时仝若以为今生再也见不到戈云翰了,所以怀着诀别的心情倾注了所有心意绘制了这幅画。这是他画《向日葵》最认真的一次,也是他人生中最后一次画《向日葵》。 仝若一直认为自己是个情感愚钝的人,直到遇到戈云翰,他如一潭死水的心被戈云翰恣意搅弄,他生出了喜、怒、哀、惧、爱、恶、欲,他体验到了极乐与极痛的交织。 从此他不再只是爸爸梦想的延续,他终于可以从自己的视角去体会属于自己的人生了。 常晴的内心充盈而感动,他像做了一场巨大宏伟的梦,他借由仝若的视角体验到了从麻木到满盈的过程。 常晴抚着手中的画,对戈云翰说:“你知道常晴是什么吗?” 戈云翰望着常晴说:“是仝若的笔名。” 仝若以前画油画时用这个笔名,但后来就不用了。 常晴却摇了摇头,“不,这不是他的笔名,是他妈妈的。” “常晴这名字的意思是‘常常有晴天,常常有好心情’。”常晴解释道,“仝若沿用这个名字是为了纪念妈妈。” 仝若妈妈是个恬淡温和的人,她喜欢笑,但从不大笑,只微微抿嘴一笑。妈妈说人不用整日开心至极,只要过得踏踏实实、平平静静,每天有一个好心情就足够了。 常晴默念了几遍“自己”的名字,常晴……常晴,常晴,原来是这个意思。 他忽然想通了李见为什么说“常晴死了”。 仝若刚认识李见时,李见看着摆在一旁的画问道:“常晴是谁?” 那时仝若和李见还不熟,仝若不便交浅言深,便只大概说:“常晴是油画家,已经生病去世了。” 仝若没细说常晴是他的妈妈,所以李见也不知道。 原来如此。 就在常晴思绪万千时,戈云翰也同时顿然了悟。戈云翰理解了常晴为什么会认为自己的名字叫常晴。 “常常有晴天,常常有好心情”,这也是仝若妈妈对仝若寄予的希望。不同于仝冠今刚愎乖戾的性格,仝若妈妈常慧是个温和淡然的人,她不要求仝若大富大贵或扬名立万,他只希望仝若能有一个平平凡凡、开心快乐的人生。所以当“常晴”醒来时,潜藏在内心中最大的渴望爆发,他才会认为自己的名字是常晴。 原来如此。 “你……还能想起别的吗?”戈云翰试探地问。 “很多……很多。”常晴饱含情绪地道。 “那……你能想起自己和仝若有什么联系吗?”戈云翰又问。 常晴一愣,他……和仝若有什么联系?在仝若的回忆中,完全没有他的身影,或者……有没有可能他是仝若回忆中的某个人,只是他自己想不起来了而已? 常晴一时思绪纷乱。 戈云翰见常晴低眉沉思,心中难免又是一阵失望。他以为回忆至少能唤醒些什么,但目前看来并没有本质作用。 “对不起,我让你失望了。”常晴低垂眼帘,向戈云翰道歉。 戈云翰赶紧道:“没有没有!我没失望。” “你不要骗我,你很失望。” “我……”戈云翰一时语塞,他确实很失望,但不是常晴认为的那样。 “你很善良,也很温柔,我知道你怕我难过,所以即使失望也不愿表现出来。”常晴幽幽道,“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不该占据仝若的身体……” 见常晴的神情肉眼可见由兴奋转到自责,戈云翰恨不得抽自己两嘴巴,说好的不能急呢?怎么又挂脸了。 “不不……不是你的错,是意外!我们都不想这样,这是意外,是病,不是任何人的错,你千万不要自责,要保持一个平和的心态。” 常晴兀自沉浸在自责情绪中,事情发展成这样,虽不是他的本意,但结果就是他占据了仝若的身体,害仝若无法恢复意识,害戈云翰无法见到爱人。 而他前些日子竟然还生出了永远占领这具身体的想法,他简直是一个小偷,他想偷走戈云翰的爱,他想偷走仝若的人生,他这样很卑鄙…… 当他听完戈云翰和仝若的故事,又回忆起了许多仝若的往事,他更责怪自己了。 仝若是善良的人,他为了父亲甘愿埋葬自己的人生。仝若也是可怜的人,为了父亲他只能埋葬自己的人生。如果不是戈云翰,仝若大概会永远困在父亲的掌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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