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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送老婆要不要?

时间:2024-01-01 08:00:49  状态:完结  作者:狗蛋的爹

  火气方刚的年纪,男人嘛,有点什么反应很正常,但瞎撩拨,就是安向晨的不对了。这小傻子一看就不会提供售后服务,他何必自讨苦吃。

  等方臻整理好衣服再抬头,见安向晨还是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想了想从他手中拿走了掸子,随后抓起他的左手,掌心向上摊开用掸子柄打下去,“行了,你抽我一下,我打你一下,扯平了。”

  那一下说是打,还不如叫碰,轻轻一碰,不疼,还有点痒。

  安向晨左手握成拳,指尖触在掌心,仿佛这样,就能止住心中莫名的痒意。

  方臻瞧着安向晨神色不再像刚才那么难看,便放下心来。自己不知从哪里也翻出一块布巾,胡乱扎在头上,仗着自己全屋个子最高,站在炕上把屋顶的边边角角扫了一遍。

  在方臻穿过来之前,整个院子要多破旧有多破旧,后来在方臻的努力之下焕然一新。

  初秋修葺房屋那次,他就给屋子做过一遍扫除,所以屋顶还算干净,只有偶尔一个角落里会有一张蛛网,蜘蛛早就不知所踪。

  在方家村有一个好处,干旱不仅对人有影响,对其他的生物来说同样生存艰难。像是南方常见的各种巨大昆虫,在这里是见不到的,毒虫也很少。

  通常是在某个角落发现有蜘蛛一类的虫子时,它早就死了,只剩下一层干瘪的皮。

  不过也不是所有虫子都不适合生存,蝗虫就很多,尤其是碰上灾年,除过旱灾水灾,蝗灾对当地人来说也是一种天灾。

  还有一种虫子,村子里相对少,山里很多,都不用进深山,村子四面的这些荒山上随处可见,那就是蝎子。

  只不过这些蝎子白天不见,夜里出动,不然叫安向晨见了,怕是再不敢出门一步。

  这里的蝎子,不是苗疆那种又黑又亮的大毒蝎,一看就渗人。这儿的蝎子个头小,通常不超过一个巴掌大,身体呈灰色,有点类似透明的感觉。

  方臻记得以前看毒物介绍时见过,这种蝎子被称为中华药蝎,其价值和使用途径,一看名字便可知晓。

  他刚穿来时,就想过要不要干脆晚上出去抓蝎子卖钱,后来觉得不好存放,也不知道毒性如何,这玩意儿万一是个缝就能钻,他放哪里都不合适,别钱没赚着,把自己先给坑里边。

  上辈子家住西北的战友就曾说过,他们村有一段时间不知从哪里听说有人收购蝎子,于是全村人都出动抓蝎子,夜里村里没光,山上一团团微弱的光跟鬼火似的。

  那一阵子,家家屋里都有好几十个喝饮料的塑料瓶,瓶里都是满满的蝎子。

  后来因为村民的“坚持不懈”,中华药蝎一度在当地绝迹。

  他正想着呢,就听安向晨一声惊呼。刚转过头,安向晨已经穿着鞋踩在了炕上,一把扑进他怀里。

  如果不是安向晨从小培养的仪态刻在骨子里,这会儿估计能把两条腿都盘上来。

  方臻还以为想什么来什么,定睛一看,地上那黑乎乎一坨,哪里是蝎子,分明就是一只蜈蚣,哦不是,看腿型,应该是一只蚰蜒。

  这玩意儿吧,说毒不毒,跟蜈蚣蜘蛛没得比,但它能钻进人耳朵里,总归不是什么好事。

  “钱串子,你没见过?”方臻拍拍怀里的人,这话一方面是转移安向晨的注意力,一方面也是真好奇,现代社会城市里见得少,古代这种虫子不该是遍地跑?

  “不曾……似乎是见过。”安向晨一愣,在方臻身边安心多了,便大着胆子仔细去看。方臻说的钱什么的名字虽没听过,但看样子,的确眼熟。

  他刚才在出神,还没从方臻的“打一下”里回过神来,结果一低头就看见黑乎乎的东西跑得飞快,直冲他而来,所以才被吓了一跳。

  缓过神定睛一看,原来是千足虫。他在家中也见过的,只是那时家中下人众多,即便是他,里外伺候的三四人至少是有的,区区一条虫,只怕他还没看清,就被下人踩死扔远了。

  “千足虫。不过并不多见。”安向晨没打算下去,幸好打扫前被褥床铺都先收了起来,他虽穿着鞋,也只是踩在了炕板上,“府中日日洒扫,若这样还有许多虫,便是下人办事不利,要受责罚……”

  安向晨这么说方臻就明白了,丞相是什么地位,虽然府里的日子跟嫡子嫡女没法比,勾心斗角也少不了,至少同是庶子的情况下,是比别家的庶子要过的好一些。

  而且古代人,有条件的人家对生活质量的讲究要求只怕有时候比现代人还要高,那么多下人伺候着,家里干净到没虫子也不奇怪。

  哦,苍蝇蚊子除外,那是人类难题,现代社会都灭不掉的噩梦。

  方臻下了炕,将那只蚰蜒处理掉扔出了院外,到时候会有别家散养的鸡路过时当做点心吃下肚,不会在门口再吓安向晨一次。

  见方臻回来,安向晨跳下炕。

  有了虫子风波的闹剧,之前鸡毛掸子事件才算是彻底过去,两人间又恢复了日常相处的氛围和节奏,很快就将整个屋子洒扫一新。

  别看安向晨当惯了少爷,这半年长进也不少,而且方臻虽然宠着他,却不会什么事情都大包大揽,该让安向晨做的也没少。

  例如做饭时烧火,平时洗个衣服,这些力所能及的事情,都是两人分工合作。

  就算方臻喜欢安向晨,也没想过给自己找个主子,天天伺候人。如果安向晨就等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他们也走不到一块儿去。

  安向晨可能依然会被方臻的能力打动,方臻可未必会喜欢上他。毕竟再好看的皮囊,配上一个不正向的内在,只会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他能接受安向晨做的少一点,学的慢一点,但不能接受一个人把照顾和宽容当做理所应当。

  只有一味付出的感情,不叫爱情。


第116章 大福团(一更)

  他们两人打扫完主屋,将暂放在院子里的桌椅一应物件重新搬回屋内,并且用抹布擦拭了一遍,那头两个小鬼也牵着大红从河边回来了。

  在厨房和马厩之间,方孝主动选择了马厩,方臻把孩子们和安向晨都赶去了厨房,自己收拾马厩。

  四人分工合作,不到半天时间,家里焕然一新。

  其实说焕然一新有些夸张,都是土房子,又在黄土地上,怎么搞,总免不了还是土苍苍的。不过新年图的就是个气氛,意思到位就行了。

  方臻以前没讲究过,安向晨跟着他日子过得忙碌,什么冬至腊八小年,两人一个都没过。要不是方立一家逢节日还给他们顺带送点饺子粥,他俩稀里糊涂日子就翻篇了。

  做了自家的洒扫,方臻还有别的任务,他们还要去杨大圭家帮老人做扫除。

  自从杨大圭和方臻有了联系之后,两家人的关系一直不错。即便入了腊月,安向晨不用再借用杨大圭家的房屋做教室和学生宿舍,他们的交情也没有变浅。

  两人时不时就会去杨大圭家里陪老人吃顿饭,唠唠家常,或者把老人请到家里来一起吃饭。

  这些都是两人自愿的,并不全是为了那份存疑的卖身契。

  要帮杨大圭家做大扫除,是方臻一早就答应好的。杨大圭一个老人,肯定没办法做那么多事。

  方家村的习俗是二十八二十九两天前后进行洒扫,只是安向晨前几天一病,这才耽搁了下来。

  安向晨病来的突然,他们当时傍晚从方家村出发,走得本来就急,根本来不及告诉其他人,杨大圭自然也蒙在鼓里。

  杨大圭好几天没有两人的消息,还自己颤巍巍跑去方臻家确认了一趟,这才从方立的口中,得知了两人去环山县看病的消息。

  方孝听说他们要去杨大圭家帮忙,也要跟着去,方孝就带上了他们一起。

  四人来到杨大圭家,等了许久杨大圭才来开门,依旧是那副不紧极慢的样子,但看上去身体似乎比上一次见面差了许多。

  方臻暗自观察,想着年后要找个大夫来给杨大圭检查身体。年纪大了是一方面,要是有什么疾病还能尽早治。

  “你们回来了。”杨大圭开门先开一条缝,见是方臻二人,这才将院门打开,眼睛在安向晨身上扫视几遍,“病好了?”

  “都好了。只是风寒,原就不是什么大病,不碍事。”安向晨点头应答。

  杨大圭虽然动作迟缓,却不喜欢别人搀扶,大家知道他的脾性,因此只是站在一旁与他说话,等他自己慢慢挪动到屋里。

  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问候,方臻却能看出不同。

  从安向晨生病到他们二人回村,路上也遇上不少人。

  不了解情况的人不提,但像盛子这种,是知道安向晨生病才去县里的,可他们见着了安向晨和方臻,却对安向晨一句不提,只和方臻说话,甚至有当安向晨不存在的嫌疑。

  哪怕只是客套,按常理来说,也会顺嘴问一嘴,然而没有。

  即便安向晨在村里办了学堂,近乎义务地给孩子们上课,这些村民心中,依旧改变不了旧有的观念。

  因此,虽说不排除知道安向晨真实性别的因素在,杨大圭对安向晨第一时间的问候,依旧显得珍贵。

  进了屋,杨大圭就要给四人倒水喝,被方臻阻拦了,还给了杨大圭一份冰淇淋。

  考虑到杨大圭的年龄,方臻没敢多给,就当给老人尝个鲜,并且说明了他们四人的来意。

  “还扫啥,我这儿有什么可扫的,年年都这么过,别瞎忙活了。”杨大圭对大扫除并不上心,口中含了口冰淇淋,“你这冰啥的,好吃。”

  “晚上还有别的,今晚上我们家吃饭。”老人喜欢就行,方臻邀请道。

  杨大圭也没推辞,他跟方臻没那么生疏,不需要客套。倒是安向晨一听晚饭还有别的,就想起了中午的奶油饺子,脸色古怪了一分,很快便恢复正常。

  “这次不是饺子,别怕。”方臻小声宽慰安向晨。

  “那便好。”安向晨将信将疑。

  在安向晨看来,方臻的厨艺一直是个迷。他有时候能做出花样百出的东西,有的能有万香楼的排场,有的拿出去卖也不错,但有的,就一言难尽。

  这些想法从何而来,方臻又为何会做,安向晨一概不知,他只知道,吃方臻做的东西,要有心理准备,例如烤肉、奶油、冰淇淋,例如奶油饺子……

  虽然杨大圭说着不用,来都来了,方臻四人还是动了手。

  杨大圭家房屋多,但因为不住人,杂物很少,那些空屋子只要将尘土扫去即可,四人忙碌了一阵子,赶在晚饭前将屋子整个收拾了一遍。

  当晚,几人便去方臻家里吃饭,方臻正常做了一桌子菜,又另做了一份点心。

  这次他没用面粉,而是改用了糯米粉,然后凭借着昨天白天从糯米团子的摊主那里看来的做面皮的方法,成功包出了奶油馅的糯米团子,也就是现代社会所说的大福,雪媚娘之类的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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