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半途夭折,杨红玉提着包又回去了。 按理说今天这么不顺利,她另找机会也是可以的,但是这件事压在她心里太久了,已经濒临爆发边缘,越是遇见困难,她越是迫切地想把这只笔扔出去,也是扔出一个大麻烦。 焦急地在屋里转悠了一圈,看见放在桌子上的书本,她灵机一动。 几个孩子都不喜欢学习,她拿着书,绝对不会再拦着她,还有家里人也是,因为她考上了京大,涉及到学习的事,没人敢在她面前多嘴。 果然,她抱着书出去,说一会儿回来,家里人一句话都没有多问。 出了门,杨红玉用身子挡着,偷偷捏了一下中间那本书。 中间鼓起来一点儿,她把钢笔夹在了书中间。 大院很多都是认识的人,今天又正好周末,大家都不上班,小孩子也不上学。 杨红玉一路上遇见好几波熟人,也不能当没看见,只能上去打招呼。 她生怕钢笔掉了,走一段就摸一下,摸着摸着,突然僵住——她出来就是为了丢掉钢笔,如果掉了…… 掉也不能掉在这里,拿远一点儿扔掉,反正不能联系到她身上。 提心吊胆心不在焉的,走一会儿就摸一下书,都快成了一个下意识的行为。 可等她走出大院,又摸了一下,突然发现,书平了…… 平了…… 钢笔呢? 杨红玉脑子嗡得一下,一瞬间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在原地愣了不知道几分钟,才晕乎乎地沿着原路往回走。 一路走一路找,她也不清楚,自己是想找到还是不想找到。 要是真的丢了,好像也好。 然后她迎面撞上了等在路边的一家人,看见陆成岭的那一刻,杨红玉瞬间想起了他弟弟陆远峰,紧接着又想到陆远峰的女朋友方锦绣,瞬间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红玉,回家呢。”翁华笑着跟她打招呼。 杨红玉步伐艰难地走过去,叫人:“陆大哥,翁姐,小钧……” 她的眼睛不受控制地落在陆钧手里捏着的钢笔上,她曾经无数个夜里偷偷拿出来看,也曾摸过不知道多少回,对它的外形再熟悉不过。 “你们这是……”杨红玉两眼发直。 “我捡到一支钢笔!”陆钧举起钢笔说。 “对,小钧看到这里有支钢笔,可能是谁不小心弄丢了,我们在这里等等失主。”翁华解释道,又说:“红玉,你看看这支笔,上面还有字呢,好像是名字,也有个玉,你见没见过,知不知道是谁的?” “不,我不知道!”杨红玉退后一步,拒绝的话脱口而出。 一直没说话的陆成岭,拧眉看了她一眼,翁华见她反应这么大,也觉得奇怪。 不过杨红玉拒绝,他们就没有多问,笑笑就算了。 可是杨红玉也没走,她跟翁华尬聊了几句,忍不住问:“翁姐,要是等不到失主怎么办?” 陆成岭说:“要是找不到失主,就放到保卫科,告示栏贴个失物招领。” 钢笔是在大院捡到的,应该是这里的人丢的,笔身上还有名字,前两个字磨得有些看不清了,隐约能看出第二个字有“木”,第一个字像是张。 有这么个记号,不管是找失主还是确认失主都方便。 杨红玉心头一跳,以保卫科的管理,去领钢笔的人肯定得登记身份。 陆成岭已经看到钢笔上的名字了,他是陆远峰的哥哥,跟方锦绣有联系…… 不敢冒险,杨红玉跟翁华又寒暄了几句,逃似的跑回了家。 “你在看什么?”翁华问丈夫。 陆成岭把陆钧手里的钢笔拿过来,指了指笔帽和笔夹中间的一丝丝锈红色:“看。” “血?”翁华疑惑道。 “什么?哪有血?我也要看!”陆钧立刻伸着脖子扒拉他爸的手。 陆成岭掰了一下笔夹,用手指蹭了一下,指腹上染上淡淡的红色。 “刚沾上的,十有八九是失主的,杨红玉她……” “她怎么了?她是坏人吗?”陆钧脑洞大开:“她是偷钢笔的?偷钢笔的时候手受伤了?” 他觉得,要是钢笔是杨红玉的,她刚才直接说是她的就行了。 而且钢笔上有名字,根本不是她的名字。 “陆钧,没有证据,不能随便怀疑别人,给人扣帽子,知道吗?”陆成岭严肃地说。 陆钧撇了撇嘴,闷声道:“知道了。” “红玉手上有伤?”翁华接了丈夫刚才的话。 他们都是军人,有敏锐的观察力,尤其是陆成岭,当过侦察兵,眼利如鹰。 她刚看见了,杨红玉手指上有一道划痕,像是不小心被什么尖锐的东西划伤的,看伤口很新鲜,应该是刚刚受伤不久,指侧还有没擦干的血渍。 翁华看见的,陆成岭也注意到了。 “那咱们现在怎么办?”陆钧听得两眼放光:“继续找证据吗?” 他听着怎么都觉得杨红玉有问题,一心想抓住一个坏人,显出他的能耐。 陆成岭斜他一眼:“刚不是说了,送保卫科。” “啊?就这?”陆钧不满地喊道。 陆成岭懒得搭理他,光凭一点儿血渍,就断定杨红玉偷东西,这是不合理的。 哪怕最后澄清了,对杨红玉这样一个小姑娘的名声也不好。 钢笔送到保卫科,丢笔的人自然会来领自己的笔,回头他问一下是谁的,看看跟杨红玉有没有关系就知道了。 如果没人认领,再去提供线索。 陆钧闷闷不乐,他小,说话不如他爹管用,只能跟着父母去保卫科交钢笔。 到了之后,翁华跟保卫科的工作人员说清楚情况,他们当着陆成岭一家的面,写了一张招领启事,钢笔的特征都写上去了,并表示一会儿就贴出去。 陆成岭一家这才往回走,刚进家门,陆钧就往陆老爷子面前跑,边跑边嚷嚷道:“爷爷,我刚才捡到了一支钢笔。” “钢笔?钢笔怎么了?”陆远峰端着茶壶进来,笑着跟陆成岭夫妻说:“我估摸你们应该到了,看,茶都给你们泡好了。” “小叔!”陆钧猴儿一样往陆远峰身上窜,他好久没看见小叔了。 翁华也打趣道:”远峰这段时间忙什么呢?多久没回家了,是不是处对象了?” 这只是一个嫂子,对于“大龄”未婚小叔子的习惯性调侃,且并没有指望能得到正面的回复。 这个时候二十四岁没有结婚也没有处对象的青年,确实算大龄青年了。 以往陆远峰听到这个话题,都是一笑而过,哪怕他生了一副讨女孩子喜欢的相貌,可是平时身边干净得让家里人怀疑他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但是今天,陆远峰一笑……一笑没有过。 他今天的笑容格外不同,那股炫耀得意劲儿,简直藏都藏不住:“嗯,谈了个对象。” “没处对象要抓……什么?”翁华惊讶地看着他:“你处对象了?” 不光是她,陆老爷子、陆成岭,还有陆钧,都盯着他看。 陆钧傻傻道:“爸,你不是说小叔要当和尚,打一辈子光棍吗?” 陆远峰笑容僵了僵,咬牙看着他哥,您在家里,就跟孩子这么编排我? 陆成岭毫不心虚地跟他对视,他又没说错,按照他那个样子继续下去,打一辈子光棍毫不意外。 翁华拍了他一下,让他不要插嘴,又问小叔子:“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子?” 陆老爷子也说:“怎么不带回家来。” “是京大的学生。”陆远峰骄傲地说。 “刚确认关系,等再处处,再带她回家。” 绣儿想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来! “行,行。”陆老爷子一听说是京大的,连连点头:“人姑娘什么时候来咱家,你可提前说一声。” 京大的,嘿! 他自个儿是个文盲,进了部队扫盲班才开始识字,两个孙儿,大孙子十几岁就进了部队,大孙媳妇儿也差不多,小孙子还算是家里高学历的,高中毕业。 底下最小的陆钧,也是个不爱学习的。 一家人堵着问了好半天陆远峰女朋友的事,都好奇的不得了。 陆远峰挑挑拣拣说了,眉宇间难掩甜蜜,看得陆成岭贼腻歪,皱眉道:“看他那得意的样儿。” “你闭嘴,让远峰说!”陆老爷子可爱听他未来的京大孙媳妇的事。 陆成岭:“……” 大人们关注,小孩子听一会儿就觉得没意思了,毕竟是没见过的人,而且陆钧小朋友还是个不喜欢学习的,对叔叔京大的女朋友,只有畏惧没有期待。 好不容易等他们说完了,陆钧凑到陆远峰跟前,表功道:“小叔,我跟你说,我刚才捡到一支钢笔,然后……” 他把刚才发生的事说了一遍,开始陆远峰还默默听着,越听越觉得不太对劲。 刻着名字的钢笔?张什么玉?怎么听着都这么耳熟啊…… “小叔,我觉得那个杨红玉有问题,可是我爸妈都不让我管,不然我们两个去……” “陆钧,怎么能直呼人家的名字,红玉比你大。”翁华说。 “杨红玉?”陆远峰欻地一下站起来,问:“嫂子,那支钢笔上,是不是刻着’张琳玉‘三个字?” 翁华一愣:“应该是吧。” 第一和第三个字都对得住,第二个字也确实有“木”。 “远峰,那是你的钢笔吗?”翁华问。 “是我女朋友的。”他急急往外走,一边走一边说:“我女朋友的妈妈留给她的遗物,结果被人偷了,一直没找到。” 这两年他和方锦绣虽然没有确定关系,但一直都是极好的朋友,方锦绣过去的一些事,都跟他讲过,包括她和景年曾经被方老太一家欺负的事。 她就是想给陆远峰打个预防针,提前揭露方老太一家的真面目,免得以后万一有碰面的时候,陆远峰不知道情况,还把他们当长辈尊敬着,那她要呕死了。 陆钧精神一振,嚷嚷起来:“妈,我就说,她是小偷!” “别胡说。”翁华瞪他一眼,跟陆远峰一起往外走:“那我们赶紧去把钢笔拿回来,你放心,在保卫科,不会随随便便给别人的。” 陆远峰也知道钢笔在保卫科很安全,他就是觉得奇怪,按照陆钧的说法,杨红玉真的有很大嫌疑。 况且绣儿的钢笔弄丢的时候,她恰巧在方家坪村当知青,难道真是她拿了绣儿的钢笔? 陆远峰觉得不太对,杨家跟他家没法比,但条件也不差,杨红玉不是苦着长大的,可能最苦的几年也就是下乡当知青那几年。 她要想偷东西,偷钱偷米偷什么不好,要偷一支钢笔,上面还有明显的记号,拿出来用都不方便。 想不通,不过当务之急是先拿到笔,给绣儿送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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