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张宜他可不是溺死的。” “啊呀,原来如此!” 戚知锦忽然跳了起来,朝众人脚下一指: “他、他是被电死的!” 顺着戚知锦的指点,其他人终于注意到,一条浅灰色的电线一端插在浴室外间墙角一个不起眼的插座上,另一端伸进池水里。 浸在水中的电线末端铜丝暴露,明显是人为的陷阱。 “卧槽,太阴毒了!” 陆秀啐了一口,气得直跺脚: “这电线颜色跟地毯那么像,趁着张宜没注意的时候戳进水里,一下子就能把人给电死了吧!” “是的。” 沈莳走到墙角,拔掉电线的插头,回头对众人说道: “这样一来,凶手甚至不用下水。” 他将湿漉漉的电线从水里拽了出来。 电线沾了水,在硅藻泥的地毯上甩出一道长而逶迤的水渍。 “我懂了!” 戚知锦睁大双眼,瞪着地毯上的水迹,大声叫道: “因为这里铺了地毯,如果凶手下水杀人,就算脱掉裤子鞋袜,上来时也一定会留下脚印的,对吧!” “没错。” 沈莳点了点头: “不管是脚印还是鞋印,只要现场对比一下,应该不难找出凶手是谁,所以他若是打算杀死浴池里的张宜,只能使用一个不用进入浴池的方法。” 众人面面相觑,都觉得沈莳的分析甚是在理。 这浴池说大不大,但说小也绝不小。 张宜的陈尸地点在水池的最深处,而现在池水的深度不过刚刚到人的小腿肚的位置,这水深肯定不够让尸体整个漂浮起来。 换而言之,张宜不是死后才飘到现在的位置,而应该是直接倒在那儿的。 若是凶手想要接近张宜,就必须进入水池,想要完全不沾水,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而且不管是在地毯上留下足以暴露身份的足迹,还是衣服裤子上的水痕,都会给凶手带来巨大的麻烦。 哪怕凶手是脱光了带着大毛巾下水的,可但凡有过泡澡经验的人都知道,在到处都是吸水材料的环境里,想要滴水不留也是很困难的。 更何况,处理用过的大毛巾本身就是一件巨大的麻烦,若是擦身时不小心蹭掉一两根头发,基本上就原地GG了。 “不过,还是不要太武断。” 沈莳想了想,建议道: “我们把张宜的尸体弄上来,检查一下有没有其他什么痕迹吧。” 当场给死者验尸,是剧本杀里的基本操作。 然而在剧本杀里只需要一句带过,在高度仿真的现实世界里执行起来却艰难无比。 既然是沈莳提议的,那么他自然得自己下去,而为人厚道的戚知锦也主动开口说要帮忙,两人脱掉鞋袜,卷起裤脚,将长袍下摆挽起扎在腰上,颤巍巍地下了水。 浴池有自动恒温系统,水温保持在37℃,沈莳两脚浸在水中,倒也不觉得冷。 只不过,当沈莳硬着头皮来到张宜身边,真正伸手去触碰一具尸体的时候,他还是感到一股寒意从脚跟直贯头顶,不由硬生生打了个冷颤。 ——冷静点,不要慌! 沈莳在心中对自己说:这只是一场剧本杀而已! “我抬他脚,你抬他肩膀。” 沈莳对戚知锦吩咐道: “一二三,起!” 两人借住池水的浮力,抱着张宜被热水泡软了的尸体,艰难地挪到池边。 果然如他预料的那样,两人带着尸体爬上岸时,已然半身是水,在硅藻泥的地毯上留下大片大片的水渍。 “我去给你们拿两套浴袍来!” 管家说着,匆忙转身,朝男更衣室跑去。 这时戚知锦注意到,张宜的袍子前襟口袋里似乎放了什么东西,他伸手一掏,摸出了一个黑色的信封。 “沈哥你看!” 他拆开信封,从里面抽出了一张塑料卡片,“是张宜的任务提示!” 戚知锦将卡片递给了沈莳。 沈莳接过卡片一看,只见上面印着四行诗: 【浴室烟雾缭绕,寒冬亦如暖春。】 【池水波光荡漾,不知隐藏多少秘密?】 【低头细细寻觅,或有意外惊喜。】 【繁星归于本位,开启崭新篇章。】 卡片上的字迹与沈莳自己那份别无二致,实在看不出有何特殊之处。
第13章 1.钟楼山庄-12 普罗米修斯 众人并未在张宜身上发现其他可疑的伤口。 既然没有外伤,他们也只能认定张太子爷是死于触电,发现尸体的温泉浴室则是第一现场了。 另外,挂在浴室里的挎包、裤子和鞋袜也被确认是张宜本人的东西。 挎包里只有一份地图和一枚怀表。 沈莳很是细心,还特意将张宜那份地图翻了一遍,确认没有被做过手脚才作罢。 众人将张宜的尸体安置在浴室的角落里,再盖上毛巾,便匆匆赶往东馆三楼。 “我说过了!” 陆秀跑得气喘吁吁,仍不忘对其他人说道: “汪二朋的死亡现场也、也很诡异!咳咳!” 他咳嗽两声: “我说不出那是在模仿什么,但他的尸体弄得奇奇怪怪的,比张宜那儿恐怖多了!” 根据陆秀所言,当时他正在东馆顶楼的水塔上做任务,突然听到玻璃破碎的声音,他连忙从水塔上探头去看,便看到正下方的三楼处,有什么东西破窗而出,落到了雪地上。 听他这么一说,伍洛汀立刻抢白道: “你既然看到凶手把雕像扔下去,难道就没看到他站在窗前吗?” 说着,伍洛汀还拍了拍自己的挎包——里面搁着他捡到的沾血的自由女神铜像。 “卧槽你讲点道理!” 陆秀炸毛了: “我当时人在东馆楼顶的水塔上哎,跟汪二朋的命案现场几乎垂直,怎么可能看到窗户里的人影!” 可惜伍洛汀对陆秀的怀疑已然根深蒂固,对方的这套说辞根本无法说服他。 “照你这么说,那会儿我就在你正对面的温室里,应该能看到你才对,可我压根儿就没看到水塔上有人!” 他瞥了伍洛汀一眼,目光中满满都是怀疑: “而且你是汪二朋现场的第一发现人,本身就很可疑啊!” 陆秀一步蹿到伍洛汀面前,拦住他的去路,神色很是难看,很有点要撸袖子和对方干一场的架势: “我说你这就是污蔑了!我听到动静跑去三楼看看,难道不是很正常吗?” 说着他朝旁边的冯杉杉一比划: “再说了,按照你的说法,只要是发现尸体就可疑的话,那么刚才是冯杉杉首先注意到张宜陈尸的浴室,那是不是意味着人是他杀的呀?” 冯杉杉万万没有想到,两人的争吵会把火烧到自己头上,顿时急了。 但他还没来得及为自己辩解,陆秀已经反将了伍洛汀一军: “还有,你当时在温室里也是你自己说的,我在水塔上可没看到温室有人啊!” 眼看着两人就要吵起来,其他人连忙打岔,说你们别吵了,咱们先看看现场再说。 几句话的功夫,六人穿过东馆三楼长长的走廊,来到了最末一个房间门前。 房门洞开,众人一眼便瞧见了房中的景象,全都倒抽了一口凉气。 张宜触电死在浴池里,毕竟死相并不狰狞,还为了模仿《奥菲利亚》撒了满池假花,乍看上去还能跟死亡美学扯上点关系。 然而到了汪二朋这里,却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感。 汪二朋的尸体躺在靠窗的墙上,双目圆睁,嘴巴张开作嘶喊状,半边脸上全是血。 而他的双手双脚大张开来,两只手腕被锁链缠住,分别拴在沙发和桌子脚上。 除此之外,汪二朋的胸口还插着一把匕首,肚子上则放了一只大鹰,血迹晕透了尸体的长袍。 死者身后的窗户破了一个洞,冷风夹着飞雪灌入房间,几乎将原本就不大的暖气卷得半点不剩,血水和雪水混合在一起,室内的每一寸地方都是湿哒哒、黏糊糊的。 可怜沈莳一个沉迷文学创作的宅男,平日里别说死人,连只活鸡都没杀过,猝然看到一具血淋淋的尸体躺在眼前,他得承认,有那么一瞬间,他仿佛晕血一般感到双腿发软。 为免在其他人面前出糗,沈莳伸出手,不着痕迹地扶住门框。 好在眩晕的时间只持续了几秒钟。 沈莳暗中用力掐了掐自己的胳膊,稳住心神,再深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记住现场的细节。 这时,冯杉杉从背后推了推沈莳的肩膀,“怎么样,你能看出这又是在模仿什么吗?” 沈莳点了点头。 他确实看出来了。 “是雅各布?约丹斯的《普罗米修斯》。” “盗火的普罗米修斯”实在太出名,沈莳也省去了科普的功夫。 希腊神话里,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取火种,宙斯震怒,遂将他用铁链捆缚在高加索山上,每日受鹫鹰啄食之苦。 当然钟楼山庄里不可能找出真正的鹰,不过东馆三楼的楼梯间布置成了猎户小屋的风格,墙壁上挂了一些植绒的仿真动物标本,其中就有一只假鹰。 沈莳指了指汪二朋的尸体,转头问陆秀: “你先前来看的时候,他就已经这样了?” “没错!没错!” 陆秀点头如捣蒜,一叠声道: “我只是开门看了一眼,根本没进屋!真的,我没有碰他,我发誓,我连一步都没踏进房间!” 沈莳微一颔首,对另外五人说道: “既然如此,那我们现在就一起进去检查汪二朋的遗体吧。” ——— “致命伤在这里。” 沈莳小心翼翼地拨开汪二朋被血黏住的额发,一条长长的伤口从他的额角一直延伸到太阳穴,“他是先被人用硬物敲死,再摆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 众人都默默地盯着沈莳看。 终于,戚知锦忍不住开口问他: “沈哥,你怎么知道的?” 沈莳勾了勾唇,说出了大实话,“因为,我喜欢看侦探小说啊。” 他指了指死者额头上的伤口,向众人解释道: “人死了以后,心脏停止泵血,血液就不再流动,因此生前所受的伤,出血量会比死后所受的伤大得多。” 说着,他指向汪二朋胸前的刀伤,“你看,这刀子插得那么深,居然只出了这么点儿血,所以我猜,应该是凶手在汪二朋死后布置现场时才刺进去的。” “原来是看侦探小说学会的知识吗?” 沈莳听到站在他身后的冯杉杉用轻到近乎耳语的声音嘟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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