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傅栖眠来到片场,也收获了不少惊叹。 “就是要这个效果!”林北恩竖起大拇指,示意傅栖眠坐下。 然而傅栖眠先是动作凝滞片刻,才坐在了片场的小马扎上。 ——江焕诚拿着混混演员的台本,正在串台词。 “既然人都到齐了,那我们就先来讲一下这场戏——其实跟原来的版本出入不大,没有什么亲热的场面,改动主要还是在混混这边。” 傅栖眠早就已经看过台本,也看了原著中的内容,这段戏主要讲的,其实就是对沈小凤垂涎已久的混混撞见了沈小凤的杀人现场,来威胁沈小凤从了他,结果却被反杀。 在全文中,这一段描写即便是意识流,但也极为香、艳,也是全书最着重描写沈小凤如何如何诱人的地方,林北恩也抓住了观众的心理和傅栖眠本身的优越条件,决定将这一场戏的片段插入到官方先导片当中。 可惜美中不足的是,混混这个角色充满了原作者的恶趣味,原著中的混混只能用猥琐、丑陋来形容。如果按照原文的设定来挑演员的话,之前那个混混演员从某种程度上还挺贴合人物形象。 但在定下了傅栖眠来演沈小凤后,林北恩就一直有意换掉混混的形象,弥补上原剧本中的遗憾。 正巧出了这档子事儿,混混演员辞退了,林北恩也算如愿以偿。 不管是一部戏,还是一本小说,要吸引人,首先要能够满足观者的视觉欲望,这是林北恩在国际上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总结出来的一条经验。 原著中最吸引人却又一直被诟病的地方,电视剧拍出来如果改编效果很好,那便是非常容易被放大的优点,因此林北恩要在这上面做文章,用咖位大、样貌好的演员,跟傅栖眠的颜值演技一结合,就是完美。 讲戏的过程非常顺利,摄像机很快就对准了已经站在位置上的傅栖眠。 昏暗的画室内,青年光滑的后背格外醒目,他身体好了很多,围裙的系带稍稍勒出一点肉,更加令人垂涎。 “啪嗒”一声,灯被打开,白炽灯的光使得沈小凤本就白皙的皮肤越发晃眼。 江焕诚的眼底是铺不开的墨色,在灯光亮起的瞬间,他难以控制地出戏了两秒。 但他很快调整好了状态,伸出手,似乎在想象那泛着淡粉的肩上留下自己指痕的样子。 “跟我睡一晚,全部给你处理好。”混混完全无视画室中“请勿吸烟”的标志,自顾自点燃了一根,吞云吐雾,表情中有说不出的顺畅——天意让他那天晚上出门买烟,正巧撞见沈小凤在画室里处理地上的血迹,“没想到你这细胳膊细腿还敢杀人。” 说完,他不仅不害怕,还满脸向往与玩味:“真够辣的。” “真的?”沈小凤的发丝跟随着身体轻轻颤动,他拨弄了一下,随手抓起桌上的一只笔刀,把头发挽起来。 “我说话,还能有假?”看着栗色卷发下被掩盖的细长脖颈,一想到上面有可能布满自己的吻痕,混混就难掩欲望,舔了舔发痒的后槽牙,靠近正在作画的青年“——怎么穿这么少?” 沈小凤不理他,自顾自蘸上颜料,往画布上涂抹:“天太热,就没穿衬衫。” 说着,他活动了一下,稍显宽松的牛仔裤从腰间滑下去一点,露出精致的腰窝,连带着一道巨大又狰狞的伤疤。 常年打架的混混自然能分辨出,这种伤疤应该是肉被活生生刮下来一大片造成的,像一条残忍的腰带,环住青年,却又更添几分野性的艳丽。 混混没有忍住,手指捻住一小撮栗色卷发,哑着声音:“跟了我,我给你买舒服的衣服,你别用那些笔盘头发了,我让我大哥从国外给你带进口发绳。” 语罢,沈小凤正在作画的笔停住了,他放下画笔,藕臂绕到身后,解开了腰上的围裙带。 邀请的意味,不言而喻。 混混的理智一下子被斩断了,突然掐住沈小凤的肩膀,强制性地让他转过身,随后将瘦弱的青年紧紧抱在怀里。 沈小凤面无表情,棉花人一样地任他摆布,过了几秒后,他伸出手,拔出了缠着头发的笔刀。 蓬松的栗色卷发落下,盖住肩头和锁骨,混混拥着沈小凤,贪婪地嗅着他头发上的香味。 “用的什么洗发水,这么香?”混混很是激动,“为了见我,专门洗了澡么?” “不是。”沈小凤语气淡淡的,用手臂环住混混的脖子,然而双手却握紧了笔刀,对准咽喉的位置,“因为刚杀过人,去去血腥味。” “可惜今晚要再洗一次,毕竟还得多杀一个你。” 话音未落,混混便闷哼一声,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被杀人经验已经丰富过不少的沈小凤割断了动脉。 “呼吸,呼吸,深呼吸——”沈小凤的力气大得吓人,他慢慢托着混混,将其缓缓放在地板上,用沾满血的手摸了摸那张即便快死了都还俊俏的脸,“好孩子,放松。” “作为保密的奖励,死前就再让你看一眼我有多漂亮。” 随即,黑暗再次降临。 “——咔!”林北恩意犹未尽,连连鼓掌,“这条过了!” 片场上下也一片欢呼声。 “结束了,江老师。”一个助理上前,把满脖子血、面容呆滞的江焕诚扶起来,递上一杯冰咖啡。 另外一个助理送上了湿毛巾,他接过,顺便脱掉了身上碍事的衣服,露出结实的腹肌,用湿毛巾将流到衣服里面的人造血浆擦干净。 见这场面,几个男妆师有点按捺不住,小声又激动地说着什么,眼睛时不时就往江焕诚身上瞟。 “真是嫉妒薛付之,有这么好看还有实力的男朋友,家世又好,长得也好看,还受欢迎。” 江焕诚都听见了,不以为意,擦完身上的血,目光不自觉地开始搜寻那个瘦削背影的踪迹。 温暖,手上还有拥抱过青年后留下的体温和触感。 然而体温的主人早就头也不回地进了化妆间,卸妆,穿衣服,一气呵成。 等江焕诚再看见他时,已经是在横店的停车场了。 此刻已经接近傍晚,停车场昏暗的灯光让江焕诚想起了刚刚拍戏时的场景——画室,颜料,伤疤,青年的后背。 脖子微微刺痛时,他随着入戏而如坠冰窟——但心脏却在猛烈跳动。 如果他此刻亮起车灯,傅栖眠应该会直接屁颠屁颠上来打招呼,或者问他去不去吃晚饭吧? 江焕诚觉得自己一定是会拒绝的,毕竟以前他都是这么做的。 可当车子启动,控制面板打开时,他优先选择了地图上的餐厅地址。 接下来,就是打开车灯—— “来了!”刚刚还面色沉重的青年,表情忽然阳光又明艳,一辆黑色的迈巴赫停在了他的对面,从后排车窗伸出一只白皙丰腴的手,腕上带着最新款的奢侈品手链。 江焕诚认出来了,那是傅桓烨的车。 他没来由地烦躁,可又不能弄出太大动静,于是仰头靠在座椅上,掏出一根烟。 “怎么这么迟呀?看你从片场离开都好久了。”傅母手上拿着一盒马卡龙,刚买的,很酥很香甜,是傅栖眠最喜欢的口味。 接过马卡龙,傅栖眠自然地坐在了后座:“卸妆换衣服不也要时间吗?” “原来是这样。”傅母摸摸傅栖眠的脑袋,手指在柔软的卷发里揉了两下,“马卡龙是刚做好的,快点吃——别管你哥。” 如果是一个人在傅桓烨的车上,傅栖眠是绝对不敢吃东西的,但只要傅母或者傅父在,傅栖眠就会毫不顾忌地大吃特吃——他最喜欢透过后视镜,看傅桓烨板着脸,忍着脾气的样子。 刚做好的马卡龙还有温度,上下两层特别酥。傅栖眠吃相其实很好,即便傅桓烨发动了车子,也没有掉下碎屑。 男人则注视着前方,看见了江焕诚的车,故意切了一秒远光灯,然后很快离去。 “我们家小宝演得真好!”马卡龙吃了一口,傅母又递上茉莉奶茶,“妈妈都吓了一跳。” “不过那个江焕诚抱住你的时候,我可紧张了,他看着真像个混混,还以为要打你呢。” 一听就知道,傅母这是来探班了,并且看完了全程。 平时傅母就喜欢管江焕诚叫“混混”,傅栖眠总是会噘着嘴否认,试图让傅母真心接纳江焕诚。 但这一次,他没有反驳,只是点点头,吃完了手上的马卡龙。 ——如果傅母看完了全程,那陪着她的傅桓烨,是不是也看了呢? 傅栖眠下意识地看向驾驶座的位置。 果然,后视镜中,驾驶座的人目视前方,眉头却隐忍地蹙着,握着方向盘的手青筋毕露。 “怎么不说话?”傅母揪揪傅栖眠的鼻尖,“还想着那混混不成?” “没有——”小狐狸抱着花茶,缩进傅母怀里,声音突然小了下去,“其实……我已经不喜欢他了……” 话音未落,车子先震了一下,前面是红灯,傅桓烨来了个急刹。 “什么?!”傅母来不及数落傅桓烨,先把傅栖眠扶正了,瞪大眼睛看他,“小宝,你再说一遍?” “哎呀,就是……腻了呗。”傅栖眠倒是一脸轻松,还品了一口花茶,“老看那张脸,难受。” 迈巴赫又开始平稳地运行,傅母激动地抱住傅栖眠,左亲右亲:“小宝——我的小宝,你可算把那混混给踹了!——想换个人喜欢吗?妈妈给你物色,绝对是又帅又板正的公子哥儿!” 后半句话落下,迈巴赫又抖了抖。 “今天这车怎么回事?大宝,你酒驾了?” “没有。”傅桓烨语气依旧冷冰冰的。 “那你好好开,别一惊一乍的。”傅母回过头,笑眯眯,“说吧,喜欢什么样儿的?你放心,妈妈认识好多姨姨,他们的儿子都好看,一天换一个都行!” 傅栖眠被这热情冲得有点晕乎乎的,眨了眨上挑的眼睛:“……再看吧,有合适的再说,不麻烦妈妈。” “行,都听你的!” 傅母很高兴,晚上亲自下厨做了不少好菜。傅栖眠多吃了半碗饭,晚上一起看电影的时候撑得慌,傅母就让他去小吧台拿点果汁助消化。 当他打开小吧台的保鲜柜,却发现里面已经保存着切好的水果,很新鲜,刀也是刚洗过的,榨汁机插好了点,只要把搭配好的果切放进去就可以。 保姆都睡了,这个点,谁会专门知道傅栖眠要喝果汁,准备好水果呢? 此时,与果汁间隔着一扇半透明玻璃墙的酒柜处,一个高大的身影动了动。 看来,答案已经揭晓。 傅桓烨没有跟着一起看电影,而是在书房看文件,有些疲了,便拿出子弹杯自调夜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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