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那辆马车在马路上一露头我就感觉不妙,因为我后背的羽毛全都炸起来了,我感受到了来自生命本能的危险。 在前面三年的鸟生中,这野兽的直觉曾无数次救过我的命。 我深信不疑。 果然,路面上亮起一阵红光,五个刺客同事连声都没发出来,就全殉职了。 唉! 可惜了,他们没相信我的提醒。 夜风吹来一阵浓烈的血腥味,我忍住打喷嚏的冲动,静默的把自己站成了一块石头。 我藏的这里很稳妥,所谓灯下黑,马车上的人即便怀疑刺客有同伙,也不会想到,在刺客刚刚藏身过的地方——的附近,还会藏着一个。 而且,这个漏网的刺客只想自保,不想杀人。 早早躲一边去了。 他都这么自觉了,老天都不忍暴露他。 然而,老天不仁。 当头顶上的石头冷不丁被拿开时,我落网了。 我成了这次失败的刺杀行动里,唯一的俘虏。 被倒提着脚往马车走时,我不禁想起我上一次参加的刺杀行动里,那个跟我一样唯一的活口,当时受刑时叫的那个惨…… 即便他都招了,也没妥了一死! 我:…… 我做好随时逃跑的准备了。 提着我的是个黑衣青年,面无表情。 捏我脚捏的紧紧的,仿佛生怕我跑了。 没给我思考的时间,他几步来到了车前。 靠近了车子,我又感受到了那种后背炸毛的感觉。 车里有个很吓人的东西! 只听马车里一个清冷的声音道:“捉了?” 黑衣青年恭敬的应了一声。 马车里道:“进来。” “喏。”黑衣青年打开车门,把我恭敬往前一递。 看这架势…… 不是,兄弟,你不进来吗? 我害怕! 里面的人把我吃了怎么办?! 妖肉很补的,我也就两口肉。 只需要两口,我就离世了! 在这紧要关头,我急中生智,祭出全部修为,变成了人。 至少我不用两口就没了。 但是,太过惊慌,我操作失误,没来得及幻化出衣服,就因为落地不稳,猛地扑进了车里。 眼睛发花摔下去的时候,我的内心是绝望的。 我感觉我扑倒了一个人。 这人身上的气息很凛冽也很肃杀。 我的寒毛竖了起来。 我立刻起身举起手,为自己申辩:“我没有刺杀你,真的,我都没穿衣服。” 身前身后皆是一阵静默。 我说完这句话,才敢看被我压倒的人。 这一看不得了,简单两个字:美人!!! 凤眼,冷白皮,玫瑰色的嘴唇,一身白衣,通身的清冷感! 是个成年男子,低垂着眼,五官秀丽,眉目如画,他身后的车厢顶上镶嵌着一圈发光的明珠,珠光从他身后照下来,使得他整个人都发着光一般。在这圆润柔和的光晕中,他低垂眼帘下露出的眸光里,像有泉水在流淌。 好看极了! 他浑身还带着一种矜持端庄,十分禁欲的劲儿。 我突然不怕了。 美色当前。 什么逃跑,什么酷刑,什么吃掉两口肉,我都混忘了。 我眼睛瞪圆的看了他两眼,然后突然觉得,我这样赤身果体,对美人实在是唐突了。 我道了一声抱歉,立刻变回了小乌鸦的模样,然后抬头纯洁无辜的用黑珠子似的眼睛看着他,来表示我的纯良。 美人没有表情,也没看我,他垂着眼皮,缓缓坐起来,整理了一下被我撞开的衣领,遮住领口下露出的那片皓白的肌肤。 然后,他才抬起眼,略略看了我一眼。 就这一眼,我就眼睁睁看着他皱起了好看的眉,眉眼间略有嫌弃。 我也一愣,怎么了,我长得很磕碜吗?! 不应该啊,即使是鸟样,我也很袖珍很可爱的。 我挺了挺圆圆的肚皮,不信你摸我毛,可软了。 不等我挺两下,美人给我解惑了。 清冷的一个字:“脏。”又说,“带它出去洗洗。” 这个洗洗不是对我说的,是对门外的黑衣人说的。 洗洗,嘻嘻,只是嫌弃我脏,不是嫌弃我丑,那我就放心了。 我毫无排斥感的被黑衣人抓回手里,跟着黑衣人往外移动。 “阿酷,”里面的人又说:“不急。” 黑衣人阿酷又应了一声。把捏住我身体怕我跑了似的手,改为了拢。 我站在阿酷拢着的手心,在这逃跑的好时机里,思考了一下我要不要逃跑。 答案是否定的,我不跑了。 我觉得我没有危险了。 因为,他说让阿酷慢点,这是对我的怜惜呀! 这是喜欢我了! 我心里美了! 就是嘛,看到我鸟身的英姿与可爱,怎么会不喜欢我呢! 我自信的昂起头。阿酷找了块路边的石头,先是解下腰间的水囊,用水囊里的水冲刷了一遍石头上的灰,然后把我放在了石头上面。 我在石上站好,然后配合着阿酷淋下的水,抬头低头,侧身扭屁股,还有左右抬腿,让阿酷把我充分的冲刷了一遍。 大抵是我身上的土太多,毕竟草窝里趴过,石头底下塞过,但也只是表面一层浮土,冲刷一遍就干净了,但阿酷不放心,给我冲了三遍,把水囊的水几乎用完了。 我对阿酷的龟毛没有计较,我还大度的跟阿酷打招呼,“嗨阿酷,你可以叫我小黑。” 阿酷没有回答我,应该是个内向的人。 等我抖干羽毛,被阿酷送回车厢里时,我发现大美人已经换了一件衣服。 他正襟危坐的坐在一张案桌后面,桌上垒着一些文书,他正在观看。 我站在门口,车门在我身后关上,大美人忙着,没搭理我。 我现在是彻底放心了,俘虏没这种坐车还不被捆绑的待遇。 我找了一个角落,舒心的坐下。 然后开始思考大美人抓我来的目的。 喜欢我,还让我坐车…… 正在思考,面前突然多了一个盘子,上面放着三块竹叶形的糕点,看起来很好吃! 我抬头看了一眼,大美人还是那个坐姿,也没看我,但是手刚收回去。 我低头,开始品尝糕点。 好吃,清凉,软糯! 我吃的很开心,然后继续思考。 嗯,喜欢我,让我坐车,不计较我是刺客,还喂我吃糕点! 我若有所思的把所有糕点吃完,打了个满足的饱嗝。 然后捧着鼓囊囊的肚子坐下,着重看了看自己坐下后鼓出来的小肚子,上面的毛毛蓬松又柔软,看起来很好摸的样子……综合以上几点,于是,我悟了! 他这是觊觎我的软毛和手感,喜欢我的袖珍与可爱,要养我,当宠物的节奏。 我又斟酌了一下。 其实,做宠物,也不是不可以。 我这人很好养活的,只要让我吃饱饭,我就挺满足。 想到这里,我抬头观察了一下我收养人的环境,明珠,地毯,车内奢华的装饰,收养人身上衣服的金线与肩膀上的宝石…… 两个字:有钱! 五个字:看起来很有钱! 我还没跟过这么有钱的雇主。 很好,我换职业了。 从今天起,我要结束我的刺客生涯,安心当有钱人的宠物了! 吃饱喝足,了了心事。 一片静谧中,伴随着收养人安静的翻纸声,我坐在静谧的角落里,安心当宠物鸟。 不知不觉中,心大如我,很快就睡着了。 事实证明,我想的太美了。
第4章 七日后,清晨,我从分配给我的二十平米的小屋宿舍里起床,端着一个小盆出屋,从门口的大缸里打水洗漱,然后穿上杂役服,戴上我的瓜皮小帽,拿起门后的大扫帚,出门步行二百米,来到山下,拾级而上,步行至半山腰的平台,然后低头弯腰,沉下扫帚,开始扫台阶。 我的打扫区域是从半山腰的平台,一直扫到山下。 至于半山腰以上的台阶,我资格不够,没权利上去。 打扫的间隙,拄着扫帚休息时,我会抬眼看一眼山顶,或者远眺一下山下,或者举目四望一下周围的山景。 这里的风景确实好,周围群山环绕,花树遍地,郁郁葱葱,山间萦绕薄雾,有如仙境。而这边是主峰,峰顶可远眺到那巍峨的琉璃屋瓦,那里有个建筑群落,仅从半山腰偷窥到的一角便可见其富丽巍峨程度。 据阿酷说,那边是凤鸣阁的主殿,这座山包括周围的一片山头,都属于凤栖山,是妖族王者统领的地域所在。 这里聚集了众多种类的妖族,算是妖族的大本营。 那日我在马车上睡着后,等再醒来,眼前就只有黑衣人阿酷了。 阿酷为我分配了住房,领我去徭役处领取了服装和设备,正式聘我为凤栖山的杂役,并为我划定了打扫的区域。 管吃管住,虽然没有工钱,但可以免费上进修课。 从好吃懒做的宠物梦里醒来,我对杂役的现状接受良好,并为自己之前不切实际的幻想反省了一下。 我问阿酷,为何要收留我。 阿酷说,我算是他们半路从路边捡来的可怜小妖了,而且看鸟龄还似乎是没成年的小妖。 误入人族,在里面摸爬滚打,还去学人当刺客,饿得营养不良还面黄肌瘦,他们觉得可怜,就把我捡来了。 阿酷告诉我,我现在属于外门的杂役,等我把字认全,从幼小班毕业,可以考虑进修妖学班,提升妖力和修为,成为一名合格的妖修;也许等我妖力足够,可以考一下外门弟子的比试,等合格了,我可以继续进修,运气好撞大运,再次考过门槛,也许我还能成为一名内门弟子;到那时,我就可以进入凤鸣山的上半段,有幸去那辉煌的建筑群落里进修了。 也许还能有幸再见妖主,或者也可以称呼为山主。 妖主就是那天马车上的大美人。听见我大美人的词,阿酷赶紧捂住我嘴,告诉我慎言,那可是妖主,不可口头亵渎。 我点头受教。 对于阿酷为我展开的美好畅想,我对阿酷表示了感谢,请他吃了半山腰打扫时从路边野林里采来的酸果吃。 阿酷吃的呲牙咧嘴,抿着酸出的口水对我表示了感谢。 自在这里以杂役身份定居以来,阿酷对我照顾良多,我很感激他。 每次一来,我都请他吃酸果,吃了两次,他开始敬谢不敏,隔天给我送来一捧小包子,义正言辞的打消了我再送他酸果的念头。 我遗憾的将酸果收起来,开始跟他分吃小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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