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烨抬手,捧着他的一侧脸颊,用大拇指蹭了一下脸蛋。 哇~手感不错~ 皮肤好嫩,好滑,和我这个糙汉子不一样…… 这一触碰,萧烨心尖莫名一颤,更加不好意思了。 为了掩盖心虚,他故作娇矜,吼道, “墨景琛!你骨头好硬!你硌到我了!竟敢蓄意谋害本王!该当何罪!” “抱歉~” 墨景琛眉眼温顺,很敷衍地吐出两个字,就低头看书,再不理人了,内心却在回怼: 【一手老茧,谁能硌过你?明明是你硌到我了】 【唉,希望天下早日没仗打,小傻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西域和亲也维持不了几年的安定,到时候,皇上怕是会派小傻去】 【征战西域的话,会比北疆更加艰辛吧……】 萧烨可不想他思虑这些烦心的事情,听到这里,立即打断了他的心声, “景琛,咱们别在马车里闷着了,赛马如何?” “不赛。” “那咱们慢慢骑,一边骑,一边看风景如何?” “赶路要紧,回来时,再看风景。” “也是……我可是真心为陈老太傅奔丧的。我好羡慕他,人生七十古来稀,他竟然活到了八十。” “你也可以。” “那我分二十年阳寿给你,咱们都活到六十,寿终正寝。”
第42章 亲自下厨投喂 墨景琛想起自己诓萧烨的话,骗他自己能活到四十,不想进行这个话题, “九公子实在太无聊了,可以找本书看。” 萧烨拖着懒倦的长音,道, “不看,你给我的兵书都看完了。” 墨景琛不可置信地从医书上抬眼, “你什么时候看的?” 萧烨勾唇浅笑,玩味道, “自然是趁着你睡觉的时候~” 墨景琛默默低下了头: 【骗子……】 萧烨心中怨艾: 不这么说能怎么办?难道要我告诉你,你从翰林院给我拿的那些兵书,我是上辈子读完的?不仅读完了,还付诸实战,还大获全胜? 你听了,怕是会以为我疯言疯语,幻想成魔,再拿针给我扎成刺猬…… 萧烨提着在脚下睡觉的小狼的后脖颈,抱入怀中, “小狼小狼,父王抱抱你~” 墨景琛拧眉,撇了一下嘴, “以后双手抱,不要拎它后颈。” 萧烨辩驳, “你是没看着过,母雪狼就是这么叼孩子的。” 墨景琛凤眸闪现一缕得逞的光芒, “那你这是娘亲带崽的方法。” 萧烨龇牙,凶他, “我才不是娘亲!”旋即,又低下了头,双手托起了小狼,眉开眼笑, “我是父王,是不是,小狼?” 夜幕降临,住店。 孙太医端来了他新研制的止吐汤,墨景琛彬彬有礼地道谢。 等人一走,他就当着萧烨的面,把药倒花盆里了。 随后,拿出针灸包,准备在自己身上找寻能封住嗅觉的穴位。 萧烨看见银晃晃的细针,立觉头皮发麻,浑身骨头酥软,眼睛发晕,实在见不得,赶紧起身, “景琛,你自己研究吧,我出去走走。” “嗯,别走太远,半个时辰后回来。” “嗯!” 萧烨欢快地出门。 墨景琛先取出两枚银针,对着铜镜分别扎入自己发际上的上星穴和眉心的印堂穴。 又取出一枚银针,扎入鼻唇沟上的迎香穴。 想以此,暂封自己的味觉。 一炷香的时间后,墨景琛取下银针,走向桌上的一只烧鸡腿。 撕下一块鸡皮,放进嘴里,闭眼吞入腹中。 好似,真的没有感到腥臭味道了。 不多时,萧烨兴冲冲地举着一个兔子糖人,推门进来了。 他无比欢快的语气, “景琛,你看,我给你买了什么?” 萧烨往里走着,目光突然就瞥向了盘中的鸡腿,赫然少了一半肉,他无比讶异道, “呀,墨景琛,是你吃的吗?” 墨景琛放下手中的医书,朝他点点头,嘴角的笑意明显。 【震惊吧?想不到吧?快夸我】 萧烨十分买账,立即开口夸赞道, “景琛,你可真是个千年一遇的医学奇才啊!喏,这个小兔子,是奖励你的!” 天气热,萧烨手中的兔子糖人都快化了,竹签,都有些粘手了。 墨景琛看着糖人,眉眼温柔: 【既然是小傻的好意,我就接受吧,虽然,我现在吃什么,都一样】 萧烨有些听不明白他的心声,笑眯眯地看着他啃着糖人,一脸期待地问道, “甜吗?” “嗯” 【应该很甜吧,可惜,我现在穴位堵了,尝不出来,大概会持续几日吧……】 萧烨脸上的笑容,有些僵住了: 他不会是用银针扎自己了吧? 食之无味,甜都吃不出来了,那多遭罪啊…… 可是,他不吃肉的话,身体就不会变好。 萧烨心中隐隐作痛,有些无法面对这个场景,扔下一句“我去沐浴了”,就逃离了现场。 一双桃花眸,水雾朦胧…… 自然,墨景琛把自己成功开荤的功劳,都记在了孙太医头上。 老头子一路上骄傲得跟只大公鸡一样,连微驼的后背,都变直了。 萧烨为了补偿墨景琛,凡是野外吃饭,必定亲力亲为狩猎,炙烤,就是为了让他看在自己的面子,多吃点。 墨景琛真的十分给萧烨面子,对于他的投喂,无论是野鸡田蛙螃蟹鱼虾,都是来者不拒。 其实,萧烨很不擅长厨艺。 上一世东征西讨的时候,他有的吃就行,吃生肉都是常事。 不过,这辈子为了墨景琛,他每次都会特意把肉烤熟了。 经过长途跋涉,一行四人终于到达余杭。 城门外,有总督府设立的粥铺。 听百姓说,粥铺施的粥,很浓稠,是总督府为了给陈老太傅积阴德,施粥百日行善。 江南总督陈敬亭率领陈家老小二百多号,在府门口迎接镇北王一行。 威风凛凛的镇北王,高大健硕,意气风发,俊朗得不可方物。 他只需要往那里一站,什么都不说,就能让人感觉到王者的威压。 陈敬亭立即生出了攀附之心: 镇北王好样貌啊! 颇有皇上年轻时的风姿!还是九个皇子里第一个封王的,更胜皇上当年一筹,将来必能继承大统。 我得想办法做他老丈人! “微臣,拜见镇北王!” 陈敬亭跪地行大礼。 萧烨双手把他搀扶起来, “陈总督,免礼。” 陈敬亭再抬眼打量,堂堂镇北王,出门就带了三个随从,很是吃惊: 这么寒酸,难道,皇上不是真心喜欢他吗? 陈敬亭再一细看镇北王身后那位如玉恬淡,傲然风骨,身长玉立的白衣公子,更是震惊。 不用问,看长相和气质,就知道是故人之子。 顿时,心中感慨万千, “啊呀,你是子期兄的儿子,景琛吧?长得太像你爹了。” 墨景琛抱拳,躬身行礼, “景琛见过世叔。” 一声世叔,喊得陈敬亭眼泪汪汪,连忙扶人, “一晃二十年了,上一次,你父亲来江南,刚刚和你的母亲认识……” 墨景琛心里打起了算盘, 【知道的还挺多啊,得空了,可以打听一下,我爹娘是怎么认识的】 【不过,跟这种贪渎犯说话,多少有点恶心人】 【算了,为了好奇心,忍一忍就过去了】 萧烨和墨景琛腰间系上了孝带,前往大厅为陈老太傅上香。 墨景琛跪在蒲团上,心中的碎碎念,就没有停下来过: 【太傅,我是景琛,一别十余载,再见已是天人两隔。 感谢您当年,把我送进宫去给九殿下做伴读,让我阴暗的童年时光,从此有了救赎……】
第43章 是刺杀还是自荐枕席? 萧烨从来都不知道,自己在墨景琛心里的形象这么伟大。 我竟然是他的救赎?我们竟然互为救赎! 墨景琛心中的话,还在继续: 【……那一次,我被大伯母找茬,罚跪了一夜祠堂,五更就送去宫里早读了。 早饭都没得吃,天又那么冷,我真以为,我会熬不过去。 没想到,九殿下给我带了半个红糖馒头。 他说,是他昨夜去御膳房偷的,自己吃不完。 真是个小傻,昨夜吃不完,早上怎么不吃? 明明是特意给我留的。 那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以后什么稀奇糕点,都没有那半个红糖馒头珍贵。 他可真傻,自己都吃不饱,还在想着我。 一个五岁的孩子,竟然能忍住口腹之欲。 我那时候就知道,他将来是个能成大事的。 如今十六岁就封王了,他很厉害,是不是……】 萧烨身份贵重,没有跪灵,高高地站在一边默哀。 他静静地听着墨景琛细数他们从小到大的种种回忆,还一直夸自己,萧烨禁不住热泪盈眶,随之,潸然泪下: 墨景琛,你不懂我…… 依稀记得,我抱着那半个红糖馒头,闻着香甜的气息,流了一夜口水呢。 我之所以能忍住,那是因为,我想让你吃饱饭,好有力气帮我抄书,我才有功夫去练武。谁让你模仿我的字迹那么像…… 万幸,我忍住了,没有吃掉那半个红糖馒头…… 此情此景,萧烨流泪很合理。 落在陈敬亭眼里,他就想当然地把镇北王的泪水,当作是为了自己的祖父而流: 镇北王可真是个性情中人,武夫耿直,心思单纯,好拿捏。 我一定得把薇柔嫁给他做王妃! 哪怕现在不方便给名分,也要他先把人带回京城,把位置占着,免得被人抢先了! 一定要让镇北王成为我的保护伞! 镇北王身份贵重,不用参与守灵。 上香以后,只等陈老太傅停灵满百日,于出殡之日参与扶灵即可。 陈敬亭单独辟出府中一处安静的院落给镇北王一行居住。 还安排自己的小女儿陈薇柔,给王爷端茶倒水。 萧烨还没来得及推辞,墨景琛就腹诽开来: 【陈敬亭果真不是什么好东西!】 【祖父正在治丧,就安排自己的女儿往王爷卧榻上爬了】 【读书人中的败类!呸!】 萧烨还真不知道端茶倒水和自荐枕席是一个意思,他还以为陈敬亭安排自己女儿来做粗使丫鬟,是对他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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