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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爱情和流浪

时间:2023-08-16 02:41:02  状态:完结  作者:乌亭雪

  纯白的雪山沐浴在灿烂晃眼的日光中,在高远的天穹之下闪闪发光,圣洁而遥远。

  徐影春其实不信神明,可是在经过那些庙宇的时候,看见僧人们紫红的面庞上的安然和虔诚,她心中忽然也一动,第一次把愿望寄托于虚无的神佛,对着巨大的神像许了愿。

  逝者已矣,徐影春不信这世上有天堂,不信死后有世界,人死如灯灭,她只为现世的人祈求。

  她没有祈求希望能够再次和她重逢,更没有一丁点奢求于对方能够喜欢自己……是那种超出朋友和邻居家妹妹界限的喜欢。

  她在心里单方面越了界,只希望她在远方一切都好。

  她已经如少女时期所愿离开了故乡落后贫穷的小镇,徐影春希望她今后的生活也能如她所愿,顺遂安康。

  徐影春仰起头,感觉眼眶之中酸涩温热,看见头顶神佛无悲无喜的神情,忽而明白——

  原来当一个人的执念太过深重,哪怕知道是无用,也难免会寄托于虚无的神明。

  只是因为太喜欢这个人了。

  准备离开拉萨的前一夜,徐影春再次失眠,晚餐时她只在旅店吃了清淡的藏式酸奶,夜里腹中饥饿难忍。走出旅馆,看见街边有推着车卖烤串的小摊贩,牦牛肉劲道,蔬菜新鲜。

  大约也是那个时候,失眠成为常客,她开始抽烟。就站在拉萨的夜里吃完了烤串,她吐出一口白雾,素面朝天的脸沉在丝丝缕缕的烟后头,看不清。

  明天就要回姑河了,可在这样深沉安静的夜色里,她忽然想起,年少的时候,林白将她带回自己家里,老宅的二楼,她的房间里,她们挤在单人床上一起读她从姑河市中心的那个小破图书馆里借回来的书。

  她想起她们一起看地理图册,看到西藏一节,她露出向往的神情,但最喜欢的,还是墨脱。

  神秘的莲花之境。梦中的白玛岗。

  徐影春发现林白喜欢的东西差别很大,其实有某种相通性,她喜欢人潮拥挤的大都市,也喜欢古老宁静的边陲秘境。在高原峡谷之中的秘境难以抵达,人迹罕至,而大都市之中也可以万人如海一身藏。

  她吃过宵夜回到旅店,没有思量,当即退了回姑河的票,改道前往墨脱。

  那时候公路还没有修好,交通很不便利,进入墨脱最主要的方式就是跟着背夫的队伍翻山越岭,翻过嘎隆拉雪山,穿越雅鲁藏布峡谷,雪崩、泥石流,人极有可能丧命于此,那是一段惊险的旅程,每天晚上躺下之前你不能确定自己能够看见明天的太阳。

  徐影春是一时兴起,没有做完善的计划,刚好赶上夏季,暴雨引来山洪,她每天都在被泥石流冲走的危险之下度过。

  可是若非行路艰难,怎能体会到美景的珍贵。

  雨季泥泞潮湿,树林密集的地方蚂蝗很多,徐影春到达墨脱的时候腿上有好几道干涸的血痕。

  可是到达之后又觉得值得。这笼罩在云雾里的县城像是世外桃源,与世隔绝,不在人间。

  墨脱有藏地江南的称号,的确风景美丽。可是徐影春站在那里,总觉得难过。

  明明是林白说喜欢这里,可是最终站在这儿的,却只有她一个人。

  那是她第一次去墨脱,后面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完全没有任何准备,到达这样的殊胜之地,却只有一双眼睛可以记录美景,徐影春觉得遗憾,后来她带了相机,又来到这里。

  一次次,不辞辛苦。

  她也没有想到,她拍的照片,后来上传到了个人博客里,会有杂志社专门找来,邀请她与她们合作。

  那时候去墨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徐影春答应了杂志社的邀约,因此更有正当的理由前往各地采风,除了纹身,她一年有一半时间都泡在外面。

  第一次抵达墨脱,离开的前夕,徐影春去当地的商铺转悠,想买点特产带回去给郑清芬和店里的其他人当礼物。她买了一些当地的茶叶和红米,又在街上被一位老婆婆拉住,推销藤竹编的各种小玩意儿。

  老婆婆说了很多,徐影春却没听进去,她的注意力被老婆婆的镯子吸引了,目光垂落在对方腕间。

  很快,老婆婆也注意到了她的视线,不再推销东西,而是抬起手笑呵呵地问:“你喜欢我的镯子吗?”

  徐影春不否认,嗯了一声。

  这镯子古朴漂亮,透着岁月沉淀的安静气质,第一眼看见,她就觉得很适合林白。

  “这是藏银的,不怎么值钱。”老婆婆很大方,把镯子摘了下来,“你要是喜欢,就送给你了。”

  徐影春怎么能白要东西,推拒了半天,付了一些钱买下了这只银镯。

  但她还是觉得很不好意思,因为虽然不是白拿买下了镯子,但却没有照顾对方的生意。老婆婆却不以为意,冲她露出一个淳朴慈祥的笑容。

  那只镯子被徐影春塞进行李箱,一路携带到了成都,后来又带回姑河,搁在书房的抽屉深处。

  徐影春回到纹身店里,把特产分发给店里的人,郑清芬看见她说:“回来了?”

  跑出去大半年,徐影春晒黑了不少,但眼睛却比之前要亮,不再是空空茫茫的一片,看了让人难过。

  徐影春点了点头。

  郑清芬又问:“是不是出去走一趟,看看天地,发现自己那些小哀小愁都不算是事了?”

  徐影春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

  她不知该如何作答。她那点求而不得,那点青春期的敏感、矫情和哀愁,跟她一路上见到的滚滚红尘,见过的许多贫穷、信仰、尊严比起来,的确实在不算什么。

  她知道这个道理,却还是做不到。要她违心说不喜欢,说能忘记,那是假的。

  大抵人都是如此,大道理一套一套,再清楚不过,可是要办,却办不到,不然岂不是人人都成圣人了。

  郑清芬见她不答,并不追问,说:“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又问,“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徐影春说:“我想回姑河。回家乡开一家自己的纹身工作室。”

  郑清芬挺意外,但也不阻拦,她的态度一直就是她说的那样——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

  徐影春不是个会把心事到处张扬往外说的人,郑清芬只隐约知道她在姑河有个忘不了的人,可那人不是走了吗?

  这回她多说了一句,拿出了长辈的架势,有点儿语重心长:“你要真是自己思念故乡,想回去,那可以。但如果你是为了回去抱着一点儿希望,巴巴地等某个人,听我一句劝,那不值得。”

  “人这一生啊,是很长很长的。就算过去再美好,再值得留恋,你心里有再多的遗憾和不舍,我们最终也得往前走,向前看。时间会教给我们这个,逼着我们走。再多的情绪都会被时间冲淡的。执着地抓着过去不放,徒劳无功,只会受到伤害。”郑清芬叹道,“你未来还会遇到更好的人的。”

  徐影春却摇了摇头,说:“我没有等她。”

  她真如她所说的那样,一意孤行,很快回到了姑河,开了一家自己的纹身工作室。她的纹身工作室第一次开张,却不是因为接待任何一个来访的客人。

  那一天,她自己动手,从设计图案到操刀纹身,仔细地在自己的无名指上纹了一个L。

  林白的林,首字母。

  她从来没有这样认真地纹过一个图案,每一个动作都缓慢、郑重。

  如果忘不掉,那就记着,记一辈子。留下这个纹身,跟着自己一辈子。

  她没有准备等她,就像她把那只银镯买下,收在抽屉的深处,从未希望过有一天能给她带上——她只是对自己的心服了软,认了输。

  她无望地、一厢情愿地在远处爱着她。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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