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屏幕亮起来的时候我才发现宋与眠在十几分钟前给我发了一条消息,简短的问句,回去了? 也亏得她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注意到我离开,又从十几个新的微信好友中翻出我,再在那么热闹的聚会里,不痛不痒的送上一句好像我们很熟的关心。 这让我有些惶恐,因为我觉得我和她的关系根本没有要好到需要私聊的地步,更何况,我刚刚的态度于是说是算不上好,不如说是非常差劲。 这么想着我又没来由地觉得有些愧疚,宋与眠一路过来哪一次不是众星捧月,偏偏到了我这挨了一顿冷脸,而且我的理由还挺矫情,挺把自己当回事的。 于是我也非常客气地回复了一句,嗯,我想起来有点事,先走了。 宋与眠也没再说什么,对话戛然而止,像极了我们今晚的重逢。两句话聊得索然无味,翻来覆去连带着网上冲浪也再让人提不起兴致,我干脆把手机扔在了一边,躺平了对着空空的天花板等待着睡意降临。 宋与眠一向不是多话的人,这一点我很早就知道,在我们短暂的同班时光里,我们还是前后桌的关系。但在大多数时间里,我们之间的交流仅限于考试时传卷子和收卷子时偶尔客套的“给”和“谢谢”,就算小组讨论时转过头来,脸上也总是挂着寡淡的表情,我们都不爱参与这种集体活动,四个人的讨论,大多数时间都是我的同桌和她的同桌在交流,只有在最后确定讨论的结果时,才偶尔有上那么几次不值一提的默契。 喜欢宋与眠的人有很多,即便她冷淡得让人根本不知道从哪里开始表达自己的喜欢,也丝毫没有影响她在大多数男孩们心里的女神地位,连带着坐在她附近的我似乎也得到了另眼相待,放学后的停车棚里,总有成群的男孩蹲在我的车边,只为了拜托我转交一下爱的号码牌,一来二去的也算是混了个脸熟,后来有的人干脆还直接连情书都拜托我给写了,这一条龙服务走下来,还给我创造了不少的创收。 但故事的最后大多数人都铩羽而归,想必宋与眠也是不堪其扰,终于在我转交第三十二封情书的时候,忍不住皱了眉,开口问我:“常乐,你很闲吗?” 这真真是直白到一点也不懂语言的艺术。 我确实很闲,早早的放弃了听不懂的数理化,每天掰着指头等待文理分班,但被这么一问,心里多少有些不爽,再加上这枪手当的多少也有些真情实感,莫名的有一种跟宋与眠很熟的错觉,干脆也没好气的破罐破摔:“对啊,我很闲。” 这情书,你爱收收,不爱收,我就出去。 瞧给你惯的。 没想到下一秒我还没把自己送出去,宋与眠就接着开了口:“那你帮忙把这周的流动随笔给写了吧。” “我为什么要帮你?” “因为,我觉得你文笔挺好的。”宋与眠说着,从抽屉里掏出了七八张五颜六色的信纸,张张都是我煞费苦心换着左右手和语气代写的求爱文学,“这些都是你写的吧,与其放了学给那些人做枪手,不如实打实的给班级做点贡献。” 我擦。 我本来还想辩解,可这破嘴也不听使唤,没头没脑地就跳过了狡辩,直接承认了:“你怎么看出来是我写的?” 宋与眠把那踏纸又放回了抽屉里,重新拿起手里的小说:“秘密。” 然后再也没分给我眼神,直到我浑浑噩噩地收拾完书包要离开教室时,才从书页里抬起头,喊了我一声,常乐。 我还在苦苦思索宋与眠到底是怎么发现那些风格迥异的情书是我写的,听见有人喊我,条件反射地应了一句:“干嘛。” 空荡荡的教室里女孩子瘦削的肩膀逆着光显得特别的单薄,教室门口不知道谁挂了风铃。风吹过来的时候丁零当啷的响,搞得我分不清宋与眠是真的开口说了话,还是我做贼心虚有了幻听,我听见她说,记得回去写随笔。 然后我就真的写了。 他妈的,好没面子。 结果也不知道到底是因为老师对宋与眠的偏爱,还是真的是我文采斐然,我替宋与眠写的那篇随笔居然得了个最优,换来了班主任热情洋溢的赞赏,和以资鼓励的零食礼包。 当宋与眠把奖来的零食递给我的时候,我的内心是拒绝的。因为我在她眼里看到了一丝像是目睹了浪子回头的欣慰,这让我又非常的不爽,但面对女神的突然示好,我的同桌已经激动的说话都结巴了,结巴还不忘手快的把东西接了过来。 这就让我很难做人。 “我不喜欢吃零食。” 但拒绝的话还没说出口,就被她抢先一步堵了回去,看着我别别扭扭地收下以后,宋与眠就像完成了什么社交任务一样,争分夺秒地转回了身子,只留下我和我那贼头贼脑的同桌,对着一桌子零食面面相觑。 回去的路上我就被我的长期雇主,也就是被拆穿了的代写情书的主人陈一格拦住了去路,陈一格在学校也算是半个有头有脸的风云人物,一是因为他这个人自来熟,像我这样萍水相逢的枪手兼邮递员他都自顾自的当做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二是因为他家真的有矿,箱洲算是一座山城,而他家就是采矿的,明明白白的富二代,明明白白的游戏人生。 代写的情书被发现后我当天就找上了他负荆请罪,没想到这哥们心比女娲要补的天还大,大手一挥,说没事儿,他追宋与眠也不过就是看大家都追,图个热闹罢了,这下出局就出局吧,也不是什么大事。 这种没事找事的渣男态度确实惹怒了我,这边我冥思苦想写了一礼拜的情书,差点假戏真做的自己写出感情了,这边他压根没把这当一回事,好一个一场游戏一场梦,那天我单方面在心里将他拉黑删除并暴打一顿后就愤然离开了,没想到一礼拜还没过呢,这哥们又自来熟的重新凑了上来。 我实在是不想理他,刚要绕道走,就被他拉住了:“听说宋与眠给你送零食了?” 靠。 我还没感慨完我们学校的八卦传播速度,他就自顾自地说了起来:“你行啊常乐,你们关系还挺好?” “我们不熟。”这零食说到底还是拜他所赐,我重新骑上车,“只是因为她不爱吃零食而已。” “诶,你等等我。”陈一格非常没眼力见地骑上车跟了上来,“那也是给了你啊,说明她喜欢你呗。” 靠。 我一手刹车刹猛了,差点没把自己甩出去。 “你有病啊,我是女的。” 陈一格也刹了车,两个人就跟树桩似的杵在了路边。 “你有病啊,我又没说那种喜欢。” 那还是我自作多情了。 “哪种喜欢都没有。”我神魂未定地稳住车子,把宋与眠的话送给了这货,“陈一格,你是不是很闲?” “我是挺闲的。” 我重新上了路,陈一格还留在原地一个人念念有词,也不知道是不是流年不利,上了高中以后我感觉我身边的人一个两个多多少少脑子有点问题,还没骑出去多远,只听见身后传来恍然大悟的一声啊,没多久,那哥们就吭哧吭哧的踩着单车又一次跟我并肩而行。 “常乐。” “干嘛。” “有句话我不知道当不当说。” “那就不要说。” “我觉得你和宋与眠——” 我又一次把车刹住了:“我不是让你不要说吗?” “我知道啊。”陈一格也跟着在我边上停了下来,“但我这不是憋不住嘛。” 有病啊,那你还问我个毛线。 还没等我再说话,陈一格便直接说了。 “你说宋与眠那么多男生追,都无动于衷的,是不是喜欢女的啊?” 然后也没打算等我回答,只是深深,深深地打量了我一眼,看的我鸡皮疙瘩起了一身。再开口,就是石破天惊。 “常乐,我觉得你们两个还挺配的。”
第3章 回忆到了这里,我终于想明白了些一切的一切应该怪谁。 不是常喜,也不是我,而是那单方面不把自己当外人的陈一格。 十六岁那年的雨季,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陈一格那张嘴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开过光,从那以后也不知道是造化弄人还是心诚所致,我和宋与眠居然又阴差阳错的在班里四十八个学生中通过抓阄被选在了一起,成了学校图书馆的轮流值周生的班级代表。 而我那天被陈一格的话说得心烦意乱,晚上刚想换个发型换换心情,结果倒霉起来连喝水都塞牙,楼下的tony老师不知道是失恋了还是喝多了,一剪刀直接把我好不容易养到了肩膀的头发给剪坏了,亡羊补牢越补越短,第二天我顶着一头比男生长不了多少的齐耳短发到班里的时候,面对着同学们惊异的眼光,我连想死的心都有了。 不顾我的冷淡,一直对我不离不弃的我的好朋友,同时也是我的吊车尾伙伴黎畅倒是非常满意:“哇,常乐,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子好好看哦,我从小就想要嫁给王子,今天看到你,我终于——知道了梦想的样子。” 终于个屁。 后来黎畅的评价也随着无所事事的女高中生八卦一起传遍了班级,短短两天后,我彻底失去了姓名,得到了常乐王子这一做作又不要脸的绰号,在抓阄结果出来的那一刻,只听班长洪亮的嗓音念到,让我们恭喜常乐王子,和宋与眠—— 喜结值周情缘。 顿时班里一片沸腾,宋与眠要做值日生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快便传到了整个年级,我如坐针毡地收到了大半个班级男孩艳羡的目光,抬眼看向宋与眠不为所动的背影,只觉得发闷得很。 两个藤井树阴差阳错地成了图书管理员的故事,最后成了感动无数人青春的细腻似水年华;而我和宋与眠的图书管理员故事,就是两棵结结实实的树,我坐在桌子的这头,她坐在桌子的那头,大家各干各的事情,双方也没什么想说话的欲望,一个礼拜过去,放学路上对上陈一格兴奋的眼,在表示我们什么故事也没有后,我看见那货眼里的光肉眼可见地暗淡了下去。 “你怎么没在借书卡上画画?” 我老老实实给他科普:“我们学校公共物品禁止涂鸦。” 陈一格跺脚,痛心疾首地大骂学校不近人情,那气急败坏的样子让我特别想介绍黎畅和他认识认识,感觉他们会很聊得来。 最可恶的是,后来他们两个还真一见如故,一起推波助澜地让我去和宋与眠表白,结果可想而知,全方位的一败涂地,正如我如今全方位的追悔莫及。 第二天我就被常喜那催命一样的电话给打了起来,果不其然第一句就是质问我为何昨晚早早跑路,在我还没说完我那苍白的解释时就自顾自的抛出了新的话题。 “算了,知道你不喜欢热闹,那你来帮我搬东西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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