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一直给她剥虾,哪怕她真的是剥虾比赛的冠军,哪怕她甚至是剥虾比赛的世界冠军。 ——就算我亲眼看见这一切,我也会想: 可是我很爱她,我很愿意给她剥无数只虾。 /23/ 但她一分钟能剥六个虾。 我得比她剥得更快,才会让我们的节奏更舒服,才会让黎南梨无话可说。 上次和我们一起吃饭的时候。 我给阿尔卑斯山小姐剥着虾,看到了黎南梨脸上很怪异的表情,我要让黎南梨脸上怪异的表情消失。 从那以后。 每次在医院食堂吃饭,我都会拿几只虾,当作饭前练手。偶尔纪西阮会和我一起吃饭。 纪西阮这个人不太自觉,总是看见别人餐盘里的菜就想夹走。当纪西阮把我餐盘里剥好的虾夹走之后,我有些生气,但是我没表现出来。 虽然最后纪西阮把剥好的虾还给了我,恭恭敬敬地说很尊敬我。但我晚上回家之后,还是和阿尔卑斯山小姐说了这件事。 阿尔卑斯山小姐听了也很气愤,“她怎么能这样呢!” 我很高兴。 因为这种时候,阿尔卑斯山小姐总是站在我这一边,哪怕我有点无理取闹。 我爱她,比我这几天剥的所有虾都多。 /24/ 这篇还是要写剥虾。 有一次,我们正进行着节奏非常舒服的剥虾进程,她又在看《宇宙探索编辑部》,因为看第一遍的时候她困得没看进去,所以又看第二遍。 所以我们又进行了和上次一样的事情。 她看着一模一样的电影,我给她剥着一模一样的虾。 但一个突如其来的电话会议将所有的进程打乱。她被迫从沙发上转移到了书房电脑面前。 紧紧皱着眉,即使嘴角保持微笑,但还是显得有些严肃。 她在工作的时候偶尔会这样。 我端着所有的虾,坐在她电脑摄像头看不到的地方,听着她说那些我不太了解的名词,很安静地剥着虾。 剥到准备的餐盘装不下那些被脱光衣服的虾的时候。 我摘下手套,打算去厨房拿一个新的餐盘。 转身的时候,手指却被软软地牵住。 我回头,看到她的表情仍然有些严肃,目光仍然停留在电脑屏幕上,没有看我,在很认真地和其他人讨论着工作。 只看她上半身,会觉得她严肃得好像能马上去公司开会;但我知道,她穿着一条墨绿色的短裤和很可爱的白色狗狗拖鞋,她牵着我的手指捏了捏,好像在向我撒娇。 我笑着,指着我剥好的那些虾。和她比着口型,说我去拿餐盘。 她看了那盘虾一会,有些不舍地放开我的手。 等我拿着餐盘回来的时候,她的会议还在继续。剩下的时间,她也没有再走神注意我。我剥着虾,看着新拿来的小青蛙餐盘,想到我常用的那个青蛙跳舞的表情包。 好吧,其实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联系。 但是。 等她结束电话会议之后,就会看到青蛙餐盘里的虾,都被无聊的我进行了一番很无聊的操作。它们开始被逼迫着成双成对。 十六只虾,被拼成了八个爱心。 我还在这篇excel片段里写: 我爱她,比八倍爱心的虾多十六倍。 好奇怪的数字,其实不止十六倍。 /25/ 关于婚礼日期,她想了很久。 要凑到尽可能多的朋友,要凑到一个特殊的、具有纪念意义的日期,这非常不容易。 我觉得后者更重要。 至于朋友什么的,就算她们不去,也会祝福我们的。我始终这么觉得。 但她会觉得可惜。 我不想让她觉得可惜,所以询问了所有朋友和家人的日程安排,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把婚礼定在了六月一号。 儿童节。 她问我,为什么是儿童节。 我想了想,说,因为这样的话,以后的这一天,我们可以同时过儿童节和纪念日。 双倍节日。 其实,我因为某种心思,没有和她说真实的原因。很小的时候,我们曾经在一个很幼稚的动画片里,看到一只猫和一只狐狸打算在儿童节结婚。 她曾经说过,要是以后结婚的话,也会像这只猫和这只狐狸一样,选在儿童节。这样的话,就能同时收到儿童节礼物,以及这辈子最珍贵的礼物。 我的记忆力很好,足以记得这样的小事。 但显然,她的记忆力没有这么好,关于自己的一切她总是能不小心地忘记,比如她小时候最喜欢的花和运动,但她也总是能记得与我有关的一切。 其他事我都可以毫无负担地和她说。 但这件事我不打算现在就告诉她。此时此刻,我心满意足地享受着她的迷茫和迟钝。 ——关于我将会在六月一号这一天,同时收到儿童节礼物,以及我这辈子最珍贵的礼物这件事。 我要写在我的婚礼誓词里。 /26/ 第一次完成自己主刀手术的那天,我紧张得一整天只喝了一瓶矿泉水,和吃了一个红豆面包,以及一根草莓味的阿尔卑斯棒棒糖。 连纪西阮都很慷慨地把抽屉里的小熊泡芙塞了一大把在我手里,但我把这些小熊泡芙揣在兜里,一整天,都没能想得起来。 我的一助是丁医生,他第一次在手术后没有提前走,而是在我旁边看着我,等到了最后一步。 我的二助是陶医生,她眼巴巴地望着我,开始前很小声地和我说了一句加油,然后看起来比我更紧张,甚至还在手术过程中没能准确找到我要的器械。 但这次手术,结束得比我意料之中的更顺利。 下了班,走出医院大楼的时候,我还有些恍惚。 阿尔卑斯山小姐开着那辆墨绿色的可爱甲壳虫,很准时地来接我。她从车上跳下来的时候,我看到她手里捧着的一束很漂亮的粉色玫瑰,就像是在一群顶着火柴脸的人里,突然出现的漂亮公主。 而我呢? 就像是灰姑娘找到了爱丽儿,白雪公主找到了睡美人,童话世界里发生奇迹般的时空碰撞。我找到了我的阿尔卑斯小姐,并被她很好很柔和地抱住。 她摸了摸我的头,说, “季医生很棒啦!” 我抱了她很久,问她,“粉玫瑰是在哪里买的?” 她有些犹豫,但还是说,“好吧,我又去祈医生那里薅的,她今天和我说,因为我们,她已经把粉玫瑰种腻了,所以明年再也不打算种粉玫瑰了。” “那明年我一定要自己种。”我说。 “好。”她点了点头,很可靠地说,“季医生种的粉玫瑰,肯定比祈医生种的更漂亮。” 她的偏心总是显得很真诚,一点也不刻意。 让我把我在兜里揣了一整天的小熊泡芙,全都拿了出来,一颗不漏的,全都送给了她。 她说很好吃。 我记住,就连小熊泡芙,她都最喜欢草莓味。 /27/ 上一个冬天,我们一起喝了一点酒。 暖烘烘的阳光罩在身上,搭配有些甜蜜又有些炙热的酒精,让我们两个身上都很暖。 然后我们醉着,很随意地从酒馆出来,然后很随意地坐了一辆公交车,不知道目的地,从头坐到尾。 醒来的时候,已经到站。 迷迷糊糊间,还是觉得自己被牵住,被牵得紧紧的。下车的时候,我微微睁着有些沉的眼皮,看到她系着那条有些熟悉的围巾。然后再没有意识。 再醒来的时候。 入目是飘摇的雪,头顶是暖黄色的顶,雪花被风吹进来的时候,我下意识地伸出手去接,雪花在手心里缓慢消融,但我不觉得冷。 因为我的另一只手牵着她。 我用着有些昏沉的脑袋,发现我们正坐在一个空无一人的公交站的时候,她窝在我的肩膀上,厚厚绒绒的围巾将我们两个一起围住,像是一层隔绝这场雪的保护罩。 我想起昨天看的天气预报,说今天会下初雪,所以我们才会一起出门喝酒。 好奇怪。 这场初雪,一点也不冷。 雪还在往下落。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了我一会,捏了捏我的脸,问我,“我们怎么会在这里?” 我摇头,说,“不知道。” 然后她低头,看到自己手上拿着一束粉玫瑰,有些茫然,又问我,“我手里怎么会有花?” 粉色玫瑰在白茫茫的大雪里显得格外娇嫩。 我看了看,发现自己的记忆里并没有与粉玫瑰相关的片段,“不知道。” “好吧。”她有些困倦地在我肩上蹭了蹭,安静了一会,然后突然笑出声。 我也不自觉地跟着笑,但还是要问,“为什么突然笑?” 她笑得停不下来,连手上握着的粉玫瑰都颤颤巍巍,等笑完了,才说,“我觉得我们好好笑哦,季青柚。” 我当时看着这一场纷纷扬扬的大雪,以及手里拿着粉玫瑰的她,说,“好吧,我们确实好笑。” 但我心里想: 好奇怪,是因为我变乐观了吗?什么时候连这种“惊喜”,都只会让我们觉得快乐了。 回去之后。 我发现我的手机里多了一张照片,是我们拿着这束粉玫瑰,站在雪中的某个钟前面拍下的合照。 很明显,这是某个好心人为我们拍下的合照。 感谢她。 愿意理会两个醉鬼的要求,为我们拍下了这张拿着粉玫瑰的合照。也许此时此刻,这个世界上会有一个人,也正在和自己的同伴分享: 哎,我今天在路上,碰到两个拿着粉玫瑰在雪里要合照的傻子,喝了不少酒应该,两个人脸上的笑就没停下来过。 她们好傻,但看起来感情挺好。 (好吧,这句话是我擅自加的。) /28/ 上个秋天,天气很好,我们一起去山顶上露营。 爬山的过程很辛苦,因为这几年总是生病的关系,阿尔卑斯山小姐的体力开始变差。 我笑着喊她,小病秧子。把这个外号还给了她。 她不服气,要和我比赛谁先登顶。 我不想要和她比赛,但她的胜负欲总是很难消散,如果不和她好好比赛一场,我晚上应该会很难看到星星。 我不能让着她。 所以我赢了,她心甘情愿地认输,却还是在亲我的时候轻轻咬了我一下,以示不服。 搭好帐篷,山风变凉。我们并排坐在露营椅上,营地里的篝火烧出《私奔到月球》的音调,原来是她唱的调跑到了篝火里开始跳舞。 月朗星稀,我们盖着同一片薄毯,在薄毯下面偷偷牵手。 她恶狠狠地捏我的手指,不服输,说下次再来。 我看着她漂亮的侧脸,将她的手牢牢地牵在手里,笑,说好啊,下次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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