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谣没告诉她其实自己来过,还和沈澜沧坐在窗边接吻。这束花她是特意按照店里的颜色选的,她梦想中的森林小屋里,就应该插着这样的花。 水野问罗谣要喝点什么,罗谣看着菜单,咖啡的名字都非常特别,有麦田群鸦、夜游者,还有阿让特伊的雪景。罗谣喜欢夜游者这个名字,水野告诉她那是爱德华·霍普的一幅画。 夜游者是一杯苦涩的咖啡,罗谣接过杯子在沈澜沧旁边坐下,加了好多糖。她的对面坐着高颖,高颖饶有趣味地观察罗谣,看得罗谣浑身不自在,手指紧张地捏在一起。 “你不要总是看她。”沈澜沧说。 高颖嘴巴“喔”起来,鄙夷地说:“你不会已经吃醋到这个程度了吧?” “吃什么醋,你这么看她会让她不自在。” “噢,”高颖赶紧堆满笑容,“不好意思。” 罗谣腼腆地笑了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高颖终于移开目光,对沈澜沧说:“你朋友好美。” “那是当然。”沈澜沧承认得没有半点犹豫。 罗谣不是那种乍见之下会感到惊艳的人,但如果盯着她看久了,就会发现她的美已经深入心中。相较而言,水野才是初见就让人眼前一亮的人,她漂亮得非常直观。 “沈澜沧很喜欢你呢,”高颖又对罗谣说,“我从没见过谁用画世界名画的气势画电影分镜。” 罗谣听了开玩笑:“把我画成了蒙娜丽莎吗?” “不,应该说她是夏加尔,而你是她笔下的爱人。”水野说。 “夏加尔?”虽对绘画毫无研究,罗谣却仍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一句电影台词蓦然出现在她的脑海中,她幽幽地说:“感觉爱情就该像那样,漂浮在湛蓝的天空。” “还有山羊拉小提琴。”高颖接道。 “没有山羊拉小提琴,就不算幸福了。”沈澜沧说。 “《诺丁山》。”高颖说。 前天晚上罗谣和沈澜沧一起看了这部电影,她记得墙上挂着的那副夏加尔的画,一片深蓝中站着一个红衣新娘,旁边有一只拉小提琴的山羊。她对新娘没什么感觉,她喜欢那只山羊。 水野和她讲起夏加尔,讲他执着地追求梦想,坚持自己的绘画风格,当然还有他和贝拉之间动人的爱情。当年水野的毕业论文写的就是夏加尔,她迷恋他的风格、他的色彩,但更迷恋的是画里永恒的感情。 “对,感情。”高颖说,“沈澜沧的分镜里也有那种热烈的感情。” “是吗?”罗谣笑得花枝乱颤。 “是啊,我当时还问她,是不是很喜欢分镜里画的那个人。” 罗谣来了兴致,问:“那她怎么回答的?” 高颖眼睛瞟沈澜沧,那个人正在抽烟,对这样揭老底的行为表示无奈。可罗谣想听,她身子支在桌上,让高颖快说。 高颖说:“她说她不知道。真是不开窍,你知道第一次看到她的分镜时,我觉得它们像什么吗?” 罗谣刚刚张口,沈澜沧就抢答:“像情书。” 高颖气得直拍桌子,说她破坏了悬念。罗谣低着头笑得不能自已,她借口上厕所,跑到卫生间。她走后,高颖悄悄问沈澜沧:“你们到底是怎么在一起的?” 那么多离奇曲折的情节,最后被沈澜沧归结为:“顺其自然。” “她答应拍电影了?”高颖问。 沈澜沧点点烟灰,说:“没有,她不喜欢面对镜头。” “太可惜了,你拍她一定会拍得很美。” “没关系,她开心就好。” 高颖真是受不了恋爱中的人,她眉毛眼睛挨在一处,说:“我闻到了爱情的酸臭味。” 沈澜沧对着窗外吐了一口烟,像唱歌一样说:“爱情只有烟草味。” 水野若有所思的看着她,沈澜沧不知道她是否想起了自己失败的婚姻。她问水野离婚之后有什么计划,她说先一边开咖啡店,一边撰写艺术评论,等攒够了钱就去学烘焙。 结婚之后她辞去了工作,无事时喜欢在家做蛋糕。沈澜沧也品尝过她的手艺,已经逼近专业水平。其实水野喜欢的事都做得很好,只是被一纸婚姻束住了手脚,才迟迟没找到自己的价值。 “姚岑最近还好吗?”水野犹豫了一下才问。 沈澜沧小心措辞,说:“她去了夏令营,感觉很开心。” 其实姚岑偶尔会来找她抱怨,说夏令营无聊得很,早知道不来了。沈澜沧猜出她的潜台词,不去夏令营的话还能在东京多待一段时间。只是回国后,她再也没有提过水野的名字,好像这个人已经在她记忆中被抹去了。 “她开心就好。”水野也说出这句话,然而却是与沈澜沧截然相反的心境。 罗谣回来后,四个人把店里从头到尾打扫了一遍。墙上金色的画框擦得闪闪发亮,柜台焕然一新,正中央放着罗谣送的鲜花。她往花上喷了些水,花瓣上残留的水珠就如清晨的露珠般闪耀。 沈澜沧为水野重新画了一张菜单,加上几个水野新学的咖啡。罗谣怂恿她在边角画上一个魔女,作为这间森林小屋的住客。 沈澜沧按照她的样子,画了个虎牙尖尖,带着黑色巫师帽、手拿魔杖的小女巫,坐在一间种满鲜花的房间里。 水野搬来梯子爬上屋顶,把杂草修剪干净。爬山虎比初夏时节更盛,肥厚的叶片欣欣向荣,迎接着盛夏的阳光。 这时她们发现,门的上面挂着一块蓝色的木头招牌,之前都被爬山虎的叶子挡住了。招牌上写着这家店的名字,只有两个字。 “寂寞。”罗谣轻轻念出声,“寂寞咖啡馆。” “以前随便起的。”水野苦笑道。 “是贩卖寂寞还是消解寂寞?”沈澜沧问。 “都不是。”水野说。她望着面目一新的咖啡店,夕阳像糯米粉一样铺满小小的空间,被地板上还未干透的水渍和温热的空气一蒸,咖啡店像大福一样可口。 她就是在这里遇到了姚岑和沈澜沧,从而发生了一系列奇遇,甚至驱使着自己开启了第二人生。可是她仍有遗憾,也依然觉得寂寞,但这就是生活的常态,人人都要面对。 她重新回答了沈澜沧的问题,说:“只是舔舐寂寞的伤口,而它永远不会愈合。”
第64章 “从前有一个人,他出门旅行,住在一家旅馆。旅馆老板说,房间的衣柜里有一个笔记本,请不要翻看,不然会发生恐怖的事情。” “什么恐怖的事情?” “不要打岔。那个人答应了,于是他就住进了房间。他打开衣柜,发现里面真的有一个笔记本。他左思右想,还是按捺不住好奇心,悄悄将它翻开。” “这个人怎么不听劝。” “因为人家有好奇心。” “好奇害死猫。” “你不要打岔!” “好,你接着讲。” “我讲到哪里了?” “你讲到他翻开了笔记本。” “他翻开了笔记本,只见第一页上写着:血淋淋的大腿进城了。他往窗外看去,果然看到一条血淋淋的大腿出现在视线中。他又翻开第二页,上面写着:血淋淋的大腿到楼下了。他眼见那条腿来到了旅馆门口。第三页写着:血淋淋的大腿上楼了。他听到楼梯上传来一阵脚步声。第四页写着:血淋淋的大腿在敲门。你猜怎么着?” “怎么着?” “突然!他就听到了邦邦邦的敲门声!” “啊?这么恐怖?然后呢?” “然后,他就打开了门!门口站着一条血淋淋的大腿!笔记本的最后一页写着:血淋淋的大腿吃掉你!” “天呐,太吓人了!” “是吧!然后他就被血淋淋的大腿吃掉,他们变成了一双血淋淋的大腿……你笑什么?” 罗谣拿开下巴上的手电筒,生气地看着沈澜沧,此人从沙发上笑到地上,捂着肚子缩成一团。 “一双血淋淋的大腿……”沈澜沧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屋里没有开灯,窗帘也紧紧拉着,罗谣专门买了一支蜡烛放在茶几上,幽幽火光放大了墙上的乱影,房间似有鬼怪出没。 今天,就是她鬼故事大王罗谣放鬼的日子,她立志要把沈澜沧吓住。一想到她毛骨悚然、魂不附体的样子就好笑。 可讲完第一个故事,沈澜沧不仅没被吓到,反而笑得直打滚。罗谣生气了,说:“我明明讲得这么好!” 沈澜沧从地上爬起来,坐回她旁边,说:“确实讲得好,刚刚吓死我了。” 罗谣推开她凑过来的脸,说:“你哄小孩呢。” “你再讲一个,我肯定会被吓到。” 罗谣又高兴了,说:“那好,我再讲一个。” 她盘起腿,打开手电筒照着嘴巴,压低声音说:“从前,一个男人背叛了他的女友,女友伤心,跳楼而死,头七时变成鬼回来找他复仇。” “他没烧纸吗?” “没有吧。他去找了道士,道士让他藏起来,说鬼看不到他就伤害不了他,于是他藏在了床底下。晚上的时候,他听到一阵上楼的声音……” “又是上楼……我不打岔!” “但那不同于脚步声,而是‘噔噔噔’的声音。他听到家里的门轻轻地开了,他屏住呼吸,想等鬼走了再出来……可是!!!” “……吓我一跳。” “他最后还是被鬼发现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这是脑筋急转弯?” “这是鬼故事!” “鬼怎么会发现他,他不是躲在床底下吗?” “因为鬼是用头走路的!” “啊?” “女友是跳楼死的,所以死后就保持着那个姿势,‘噔噔噔’就是用头走路发出的声音。” “这样啊。” “怎么样?吓人吧!” 沈澜沧愣了一下,好像想起了自己的使命一样,说:“好吓人!吓死我了!” 罗谣睨了她一眼,关掉手电筒说:“你骗我的,你根本就不怕。” “对不起,但实在太好笑了。”沈澜沧又想笑。 罗谣委屈,问:“真的吗?可我小时候被这两个鬼故事吓到不敢睡觉。” “小时候什么都不懂当然会被吓到,现在已经……” 她话还没说完,茶几上的蜡烛摇曳两下突然熄灭了,骤然而至的黑暗让屋里伸手不见五指,眼睛只能模糊视物。她们尖叫着抱在一起,沈澜沧虚着声音问:“屋里不会真的有鬼吧?” “不会的不会的,鬼神退散,鬼神退散!” 她们的头挨在一起,屋里安静了片刻,然后沈澜沧听到一阵很细微的笑声,就在她的耳边。是罗谣在笑,笑声宛如一种奇怪的动物。沈澜沧身上起了鸡皮疙瘩,她抬起罗谣的脸,问:“怎么了?” 罗谣不说话,只是面无表情地盯着她笑。她嘴角的弧度非常诡异,下唇机械地一张一合,像一个木头雕刻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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