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昔道:“高昌?” 豁臣道:“回大汗,是一群高昌人,他们穿着短衣长裤,裹着头巾,带着翻译和路引,说要献宝物给大汗。” “宝物?”兴昔冷笑,“什么宝物?” “听说是一颗夜明珠。” 众人听罢,亦忍不住发笑,阐丁道:“可汗的夜明珠足以将整个骨裴罗城照亮,还要他们的夜明珠做什么?快快让他们滚蛋。” 兴昔刚欲开口,慕椿突然睁开眼,细微的举动被兴昔察觉,不禁轻轻抚摸她的脸颊:“怎么?你喜欢?” 慕椿摇了摇头。 “那就让他们进来。” 百人乐队弹唱着更为欢快的乐曲,牛羊肉的香气与瓜果的甘甜、鲜花的馥郁交杂,被风吹在面上。豁臣去而复返,紧跟其后的是一群汉人面孔,短衣长裤裹着头巾的商人。 慕椿眉头抽动,见苏郁着白衣束蓝带,饶是换了这样一身打扮,她还是一眼就认出她来了。坐在一旁的哈日珠朗也认出了这些人,圆睁着的眼中露出了不可置信的颜色,可她并未直接开口告诉兴昔实情,只是默默低下头,一言不发地攥紧了裙子。 一行人拜见过了兴昔。 苏郁头巾下的眼望着黄金王座上好整以暇的女人,不禁暗暗感慨,难怪这样的人能一统丹辽大漠。 兴昔对负责翻译的默咄讲,她想看一看他们的夜明珠,苏郁听罢,命人取来一只香木匣子,大约手掌大小见方,匣子上雕刻着一只喜鹊,鹊目是一颗镶嵌在匣子上的红宝石,鹊羽则是用真的羽毛点成,那羽毛不知何故,竟能在日光下熠熠生辉。 兴昔接了过来,并不觉得有何稀奇,打开匣子时,里面也不过一颗鸽子蛋大小通体纯白的珍珠罢了。她屈起手掌挡了挡光亮,却不见那珍珠夜明,不禁冷笑:“怎么?行走天下的高昌人也会用一颗普通珠子来骗人了?” 苏郁的目光在她身旁那抹红衣上逡巡,闻言道:“这珠子的确是一颗夜明珠,不过只能在匣中夜明。”她请兴昔交还夜明珠,随后将香木匣子合上,轻轻拨弄鹊目上的宝石,那宝石竟是活的,拨动之间发出的动静却似真的鹊啼。只见原本冷硬的木匣忽然散出光芒来,苏郁将雕刻鹊鸟的那一面对准了兴昔的食案,食案上立即有一只鹊影招摇飞舞。 众人不禁大骇,纷纷啧啧称奇。 苏郁再次将木匣打开,取出那颗夜明珠,这回鹊纹依旧在,只是鹊影早已没了踪迹。 兴昔亦忍不住笑道:“这是从哪里得来的?” 苏郁道:“这是中原的一位工匠在东海之滨得到的夜明珠,匣子亦是他亲手雕刻的,高昌的商人从一个中原人手里将它买了下来,但却卖不出去,几经转手,便到了我这里。” 别勒阖道:“既然是宝物,如何卖不出去呢?” 苏郁道:“只因这珠子离了匣,便不能夜明,这匣子离了珠,便只是一方寻常木匣,二者不可分离。若欲买珠之人不要匣,欲买匣之人不要珠,得到了不过是俗物,是以便无人愿买下。” “珠匣不可分……”兴昔道,“你是说,换了旁的匣子,这珠子也不会夜明?” 苏郁道:“正是如此。” “这倒有趣。”兴昔道,“你们将此物献给我,想要什么赏赐?” 苏郁道:“我们不敢奢求大汗赏赐,只愿大汗不叫我们虚行一趟便好。” 兴昔道:“那就请远方的高昌客人在我的王城稍作休整,待我仔细想一想,究竟是什么,才能换走这样的宝物。” 兴昔命人赐这些商人上座,恰逢大巫祝的弟子上前祝祷起舞,兴昔见慕椿还是昏睡着,不禁有些懊恼,她唤来哈日珠朗吩咐了两句,后者双颊顿时红透,去而复返时,也带了一只匣子奉给兴昔。兴昔取出匣中那枚龙眼打的铜球,二指衔着,送入那裙下人的体内,原本枕在她腿上的慕椿忽然脸色一变,按着小腹推拒着,双唇上下嗫喏,却发不出半点动静。 兴昔直接抓了她的手,用蜿蜒下来的金链绑住。 慕椿恶狠狠地剜着她,还要忍受体内此起彼伏的撞击,顿时汗如雨下,蜷着身难耐地动着。 兴昔笑了笑:“看你总也醒不过来,在客人面前也太失礼了。”她拍了拍慕椿的脸颊,“受不住了就叫出来。” 慕椿闭上眼,羞愤已极,只得死死咬着唇,生怕泄出一点动静来叫苏郁忧心。 瞥见这片红衣不安颤动的苏郁迫切地想看清楚,可偏偏她什么也看不见,其室则迩,其人甚远,原来是这样催人心肝的感觉。她正心如刀割时,身旁的默咄暗暗按了一下她的掌心,低声道:“主人千万不可叫兴昔察觉……” 苏郁只好强忍着不发作,冷然扫过兴昔身后的哈日珠朗,奇怪此人为何不向兴昔当即揭发众人身份。然而她亦不能长久注视哈日珠朗,于是在奴仆献酒时,默默收回了目光。 ---- 就是,兴昔往椿椿身体里塞什么了呢,俺不知道,俺一点不知道。 谢谢大家~祝大家看得开心!
第95章 郁子救妻倒计时第三日 “那些人,是不是来救你的?”哈日珠朗一圈一圈按揉着慕椿双腕上的红肿,后者睁着眼,却还是如失神一般盯着床头的香木匣。 她被兴昔折腾了一整日,洗澡时解下金链,方察觉她手腕早已红肿不堪,才知她挣扎成了什么模样。 慕椿叹了口气:“你为什么不叫兴昔知道……” “我在想,要不就让他们把你带走,不也正好?”哈日珠朗道,“浑忽,大汗把长生冠戴在你头上,是不是想将汗位传给你?” 慕椿合上眼:“不知道。” “那如果她愿意把汗位传给你,你还走吗?” “当然。” “为什么?”哈日珠朗道,“丹辽的大汗是最尊贵的人了,你去到中原,中原的公主会把你当成尊贵的人吗?” “在她眼里我就是最尊贵的人。” “在她眼里有尊贵有什么用?”哈日珠朗叹了口气,“你得让她给你黄金,财宝,牛羊,封地,奴隶,当你真正拥有了这些之后,你才是尊贵的人。” 慕椿忍不住笑了笑:“可兴昔封我做公主,将长生冠戴在我的头上,可她又像圈禁一只鸟儿一样将我关在笼子里,那你说,现在的我是不是尊贵的人呢?” 哈日珠朗愣怔地想了想,却只能叹息,“可你至少有尊贵的名号,而我向来是卑贱的。” 慕椿又道:“尊贵并不是看别人施舍了你多少,而是看你能自己拥有多少。当你拥有了自己想要的一切时,你就是尊贵的,没有人会在意你卑贱的过去,反而会因为你曾活于卑贱中而歌颂你。” 哈日珠朗默默地记下了,却没有再说话,她给慕椿的手腕上了药之后,解下钥匙,开了她颈上金链的锁,替她擦了擦那里柔嫩的肌肤,又抹了一些药上去。终于得以摆脱束缚的慕椿稍稍活动了一下,然而就在这时,兴昔掀开帐帘走了进来。 她命哈日珠朗退下,而后略有些不满地看了看被解开的镣铐,但一看见慕椿颈上一圈红痕时,也不好发作,便坐在床边,打量那香木匣子道:“怎么?不喜欢这个东西?” 慕椿低着眼眸,一言不发。 “还不说话?”兴昔将那镣铐再次锁回去,无奈道,“那个东西都不能叫你开口,看来……我是听不到你说话了。”她有些落寞地看着慕椿,“春日节上,那些女孩子唱歌的时候我就想,什么时候我的浑忽也能为我唱一首歌呢?你小的时候,是很喜欢给我唱歌的。” 慕椿自从哑了之后,神思愈发恍惚,一路西行病了几场,便连抗拒也少了,只偶尔还会露出些负隅顽抗的目光来,但兴昔稍微用一些手段便能将她收服。她将人按在怀里,轻轻按揉着一双纤细手腕,忍不住道,“你如今越来越乖巧了,其实乖巧些的你多好,只要你乖,想要什么我给不了你……” 慕椿眼光微微一震,不觉露出一二分笑意来,其实某种程度上来说,兴昔与当初的苏郁都是一样的人,她们乐得将她当作一个桀骜不驯的宠物来驯服,被顶撞了,也只会更加用心思来叫她痛,瞧她痛又会心疼,但瞧见她痛得乖巧了就会觉得还是非此法不可,慢慢地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咀嚼快感与餍足。 她们都是天生的王,也是天山的猎人,只可惜她不是一个猎物,更不是会被驯服的宠物。越是用强,她表面越是乖巧,内里便不知何时就盘算好了如何反咬一口。 那么当猎物变成猎手时,这一切也就在悄无声息地改变着。 她合上眼,但眼下有人送上门来了,她不知究竟是哪处关节变生不测,怎么还将苏郁送到丹辽汗庭来了?何况哈日珠朗如今算不得一个牢固的盟友,如若自己诱不住她,还得想法子灭了她的口以绝后患……她忍不住叹了口气,这叹息叫兴昔察觉,不禁问道:“怎么了?是哪里疼吗?” 慕椿只好点了点头,往她怀里缩了缩,心中想再该如何与苏郁取得联系,她如今时时被囚禁在兴昔身旁不得脱身,只怕还得找一个能够传话的人。 兴昔搂着她时,恍惚看见床头的匣子,想起白日里那高昌商人的话语,匣与珠是不能分离的,不然再稀世的珍宝也都成了俗物,忽然想,若有人叫我与浑忽分离……这念头立即被她掐断——决计不能,没有人可以将浑忽夺走,她必须将这个人永远锁住,锁住,这样才不能叫她离去。 她命人打造了一副黄金镣铐,将这副镣铐扣在慕椿手脚上时,华美的玛瑙与绿松石在熠熠生辉。兴昔还是不够放心,命人用华美的丝绸做了一块幕布,将金笼遮掩起来,不准任何人用目光窥伺她的浑忽。 慕椿被锁在笼子里,连最后一点光亮都没有了,周遭一片漆黑,绝望仿佛与生俱来,根本无从解脱。 然而她天生就是一个习惯舔舐伤口的人,很快就在平静中默默抚平了黑暗带来的恐惧,她将这种恐惧化作对于兴昔的怨恨,坚定不移地要让这个女人去死,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 与此同时,在丹辽东部边境,陆续有玉樽遗民响应玺暮公主,投入玉樽的云雀旗下,战火蔓延在春末夏初的大漠,逐渐逼近丹辽国境。草原上有一句古语,先长出的耳朵不如后长出的犄角坚硬,但在这时,还没有人想过,那覆灭了近二十年的西域小国玉樽,会在不远的将来,成为与丹辽两分大漠的广阔王国。 然而兴昔的疯狂却没有停止,她找来大巫祝,要了一副以人脑入药炼制的符水。 大巫祝有些忌惮地说:“这种东西吃下去便没有回头的机会了。” 兴昔却笑道:“一副就够了吗?” 大巫祝佝着身,颤巍巍的目光注视着兴昔:“瑟……瑟觅妃,不想您变成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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