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是吗?” 我学着他刚才不屑一顾的样子嘲讽道: “嘿!你家光有钱,又没势力,我们都是混混出身,什么没见过,我旁边这人还是桥西区当家的,你拿什么跟我们打?你不会真认为他们混黑的缺钱拿吧?” “他妈的那老子家还是煜……” “煜!什么!!” 他像是被戳中骨头一样,紧急闭上嘴。 哈哈……看来有只小狐狸露出尾巴了。 久长时道:“呵!原来你知道你家干什么的。” 不得不说,他的演技很逼真,我竟然真的认为他不知道乞家做的事情。 他以为双方底牌都亮出来了,索性破罐破摔道:“既然如此,你们还敢抓我!小爷要把你们灌水泥! “趁早放了我,老子到时候找人揍你们一顿这事就算完了,最多也就废掉你们几根骨头之类的。” “你他妈来试试啊。” 久长时又想揍他,被我及时拦下了。 天哪,这毕竟是黑帮小爷,要真把他弄残什么的,我是真的惹不起。 算了,敢对一不做二不休,要逼我出绝招了。 “你们都离开。” 另外两个大汉离开仓库,一直躲在暗处的狩礼慢慢从阴影里走出来。 “我觉得吧,你可能见过这个标志的人,或者说……不是人。” “你、你说什么呢?不是人是什么。” “我是说……某种怪物……” 乞朝暮语气刚刚蛮横,气势瞬间弱了一半。 他就好像被我戳中了心事,上半身颤抖起来了。 我拍了拍狩礼:“交给你了。” 狩礼无奈的笑道:“我花了几个小时来到这儿,不过问出点什么回去也不值当。” “嗷呜呜——” “哇塞,有他妈好看的了。” 久长时在一旁看热闹。 乞朝暮还想再狡辩,但下一秒却直接颠覆了他人生三观。 只见狩礼在众目睽睽之下,原本温文尔雅的男人瞬间尖牙利爪、满口獠牙,口水垂涎三尺,舌头吐出来是密密麻麻的倒刺,金眼尖耳,浑身尖毛,休闲服被瞬间撑爆,体型胀大了一倍多,从平平无奇的男人变成为一个浑身怪毛的庞然巨物。 “啊啊啊啊!!!!妖怪啊!!!” “辣个……”狩礼粗狂的嗓音却满怀不好意思:“他好像被吓晕了。” 我跑过去翻了翻他的眼皮,还真晕过去了。 狩礼身体又慢慢缩小,逐渐变回人样。 久长时给他拿来新的衣服,兴奋地说:“帅呆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贝原的原样呢,真是狼人啊!” 狩礼吐槽道:“我上回这样还是一年前的月圆之夜。” 我死皮赖脸的抱上去:“哎呀,狩礼哥你最好啦!回头我去你酒吧多买点冲冲业绩。” “算了算了。你还是看看他吧,快被吓死了。” 我往他身上泼了一盆冷水: “喂喂,你醒了吗?醒了吗?” “嗯,这是哪儿?” 乞朝暮意识朦朦胧胧,第一眼又见到狩礼,吓得哇哇大叫。 “别过来!别过来!” “冷静冷静!”我不断地安慰他:“都过去了,都过去了。” “有怪物有怪物。” 狩礼对于他的惊叫表示很不满:“哦,得了吧。任何人见到我都得说一句怪物,怎么就没人说我旁边这位,她可比我们可怕多了。” 乞朝暮明显没听进去,脑海里全是狩礼刚才的样子。 狩礼一脸凶狠地薅住他的领子:“那个纹身是什么,否则我就吃了你。” “我说我说!” 这个黑帮小爷还是很范儿的,我记得上一个见到的人是直接吓尿了的。 “我根本不认识这个纹身。一年前,在孔印码头,我第一次走货,有一个跟这家伙差不多的,但浑身光秃秃的,它偷袭了我们!你们不信可以看我后背,我后背有抓伤,就是那个怪物留下的!有人说他是蜥蜴人,他偷了我们的货物,还吓疯了我一个手下。它警告我不能向任何人说这件事,否则就会找我的麻烦!” “它竟然没有灭口?” 如果他说的是实话,那乞家跟这件事情完全没有关系。 我靠。。。还真抓错人了。。。 我撕开他的衣服,这细皮嫩肉白白净净的,后肩膀的抓痕引人注目,有三道,几乎都有三十公分长,绝对不是人为能做到的。我甚至都能想象到当时惨烈的场景,绝对是皮开肉绽! 看来没说谎。 我瞅了眼久长时,他不知道咽了几口唾沫了。 我抽了一下他的头:“快给他解开。” “啊?” 绳索解开,乞朝暮就迫不及待地跑向仓门,没出两步就摔倒在地。 久长时说道:“他是不是忘了自己腿瘸着呢?” 我们三个将他团团围住,他打颤着:“你……你们还要干嘛?我都说了!” 我们最喜欢以理服人,既然他与这件事没有关系,那我也不会找他麻烦。 “出去之后,今天的事情全部都要保密,尤其是他!”我指着狩礼说道:“他要是出了事,我真的会让你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我看乞朝暮都快哭了,原本白嫩的、能掐出水的脸蛋,被揍得青一块紫一块的。 我有几分过意不去,道:“其实,我原本只是想看看你的品行如何,现在看来,你果然还是混了黑道。给她妈的老子离莫由人远点儿!或许你的品行没那么糟,但是我希望你记住,她纯洁无瑕,是纯白的茉莉花,希望你自己好好掂量掂量。” “还有一点!” “啊呃!” 久长时一脚踢到乞朝暮的肚子上,疼的他面目狰狞。 “今天就算过去了,我打你了两次纯属意外,他妈的听到了吗?” “他妈的你们给我等着!狗娘养的和臭婊子!” 我又朝他手上踩了一脚,与他冷眼相对: “我说过,我惹不起乞家。但是我和久长时是主谋,要找就找我们两个,他妈的听清没!” 见他没反应,我扔了个纸团给他:“这是我住的地方,你想知道这类怪物的事,就来找我。你是聪明人,出了这道门怎么做你最清楚。” “客醉!” 久长时担忧地看向我,我摇摇头。 今天过得真快,又是值得辱骂的一天啊。 最终呢,在我们的圆满处理之下,我们把小太子爷安然无恙地送了回去! 可千万不要批判我们,毕竟…… “接下来的话我来说!” 久长时抢过我的话筒,站在酒吧中央,对着所有人喊道: “我们从未说过……是好人啊!”
第17章 送与回,迷失的孩子 夜间九点半—— 莫由人放假之后整天无所事事,她还有一份社会实践没有做,但是她想留到后面再做,现在多珍惜时光。 从游乐场回来之后,她再一次陷入了空虚。 “喔喔——喔喔——” 一份神秘来电直接充实了她未来的人生轨迹。 “喂?你是?” “桥西仁义酒吧,宋客醉要离开了。” “什么?” 莫由人怀疑是她听错了,这是在搞恶作剧吗? 对方不再说话,并且迅速挂断。 只留下一头雾水的莫由人抱着电话发愣。 尽管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份电话打来,但是没有人还是决定去酒吧看一看。 她紧急换装,恰巧上官醉梦等在门口。就像已经预知莫由人今晚要离开一样,一早就守候在门口。 “上官醉梦哥哥?你怎么在这里?” “我想和你今晚去吃饭。软软,你这么着急去哪里呀?” 莫由人不停地拨打着那个神秘号码,但是就是无人接通。 “一个陌生女人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姐姐要离开,我不清楚她是什么意思。现在这个号码没有人接了!” 她有些暴躁,从桥东到桥西开车最起码要两个小时,路上每一分时间流逝,她都焦躁难安。 什么叫做阿姊要离开了?阿姊在这里好好的为什么要离开?她会去哪里?为什么会这样? 上官醉梦也不明所以,那女人明明前两天还好好的,怎么会突然离开,但是看着莫由人如此紧张,他不由得也重视起来。 他命令司机全速前进。 期间还不停地安慰她:“软软,你别着急,她要走了怎么会不跟你说呢?” 莫由人知道,但她就是忍不住担心。 “我知道!但是……” “你别慌软软,有我陪着你呢。” 上官醉梦趁机牵住莫由人细嫩的小手。 “阿姊不会真的出了什么事吧?小时候我们活得很难,阿姊拉扯着我们长大,她从来都是一个人承担着所有,这回……这回要是她出了什么事,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活了。” “我们?” 上官醉梦没想到还有意外收获。 莫由人微微一怔,思索再三后还是决定解释一下:“阿姊不仅仅是养着我,我还有一个干哥哥,就比我大三岁。” “干哥哥?”上官醉梦警觉地问道:“没听你提过。” 原本一个宋客醉已经是麻烦重重,现在又一个干哥哥,他到底要解决多少人啊…… 莫由人嘴角微微抽动,恐怖的经历席卷她大脑的空白,道:“他叫顾归路,据说是阿姊亲自取的名字,这是他的‘字’。” “字?小名儿吗?” “嗯。他常以小名示人,我要说‘顾归路’无人知晓,但我要说大名,在穷是市应该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嗯?” 上官醉梦漫不经心的回复。 “顾……回!” “顾回!?” 上官醉梦如五雷轰顶般,原本紧握着莫由人的手也像被烫到,瞬间松开。 他哪怕现在已经不住在穷是市了,但是“顾回”这二字时隔多年依旧印象深刻。 “他……他是你干哥哥?” “嗯!他不太正常,要不是阿姊拦着,我可能就被他杀了。” 莫由人记忆闪回到年幼时为了一个面包,自己差点被他活活掐死的景象,光是想想就已经不寒而栗。 上官醉梦试探性地问道:“他的……是宋客醉取的名?” “嗯!”莫由人点点头,甚至莫名增生出几分嫉妒:“他的名,字,都是阿姊取的。我都没有‘字’……他衣服上缝着一个‘顾’,阿姊就给他做姓氏了。” 就算对宋客醉厌恶至极,他必须承认,这名字取得好极了。 顾,古意里有“回头看”的意思,取一个“回”字,而小名取“归路”,姓、名、字百变不离其宗,其意不言而喻。 事实上,顾回的确是穷是市的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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