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予想上前帮忙,谢庭宣拦住了她,顺便又游刃有余的一脚踹飞一名仆从。 她不想把林予会点功夫的事情暴露,再说,对付这几个人,还用不上林予出手。 就算加上那名锦衣公子,这几个人也不再话下,不够她看的。 锦衣公子的最大错误就是以貌取人,谢庭宣虽然没有林予高,也没有吴征壮,可她不止身体强壮,力气也比一般人大,还在现代社会学过一些格斗技术。 之前几次山上的大虫怎么死的还记得吗?锦衣公子不知道,但是林予和吴征知道。 他们可是真的身临其境,亲眼目睹谢庭宣一个人对战大虫,然后取得胜利的。 这几个小喽啰,抵得过一只成年大虫的攻击力? 不费吹灰之力撂倒这四名仆从之后,谢庭宣朝锦衣公子走了过去。 此刻的锦衣公子也明白了,根本不是他要弄死谢庭宣,现在就求着谢庭宣别弄死他就不错了。 谢庭宣朝前走,锦衣公子朝后退,没退两步,摔倒在地上。 体如筛糠,哪有之前的嚣张跋扈的姿态。 他此时如丧家之犬,哪里能面对此刻谢庭宣强大的气场,更何况,谢庭宣是真的动了怒气。 一脚踩在锦衣公子的胸前,居高临下的问他:“知道自己错哪儿了吗?” 锦衣公子一脸痛苦,却不得不回谢庭宣的话:“爷,您是爷,我不该对那位姑娘起了坏心思,我错了,我在也不敢了,您饶了我吧。” 谢庭宣轻哼一声,脚下用力,就听见轻微的骨头碎裂的声音:“我再问一次,你知道自己错哪儿了吗?” 锦衣公子险些疼昏过去,他的仆从想上前又不敢上前。生怕谢庭宣一个不高兴,被踩在脚下的人就变成了自己。 锦衣公子现在吸气都觉得疼,但是又不敢不回话,他还想活着,他不想死。 “您说我错在哪儿了,我改,以后一定不再犯了。” 他的一名仆从也给谢庭宣跪下了:“这位相公,我家公子他不懂事,冲撞了您和夫人,求您绕他一命。” 另外的仆从也都跪了下来。 谢庭宣冷冷的看着跪在地上的几人:“他欺负我夫人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会有现在?如今打不过了才想到跪地求饶是不是晚了些?” 脚下的锦衣公子也出口求饶:“求您饶了我,我保证再也不敢了。” 呵,这种一看就是纨绔子弟的家伙,一时的失势求饶很正常。可等他们没有了危险,怕是要追到大槐村去闹她。 纨绔子弟好面子,也多的是时间呵金钱挥霍。 她和林予还想过个安生日子,更何况,这个时代,稍不注意就会牵连家人。 可这次林予被欺负,算是给她上了一课。 之所以不是说给她提了醒,是因为已经发生了,而且如果她没有及时赶到,林予能不能顺利脱身还未可知。 据她所知,林予的身手还不足以同时面对四个人的围攻。尽管在她看来,那四个人都是小趴菜。 今天发生的这件事情,让她又惊又怕。 惊的是居然有人真的当街强抢民女,怕的是,如果林予出了什么事情可怎么办! 想到这里,越想越气。 这些人为什么就不能做个好人,仗着自己家里有钱有势就为所欲为,不把律法放眼里。古代律法的执行力度这么差的吗? 这些人的眼里难道只有权势,没有是非? 山高皇帝远,有钱有权的就是爷。这个时代到底还是有太多漏洞,本想做个守法的好公民,可她如今身处的大衍王朝,给不了她想要的公平和正义。 这种当街强抢民女未遂的情况,就算是放在现代,那也是判不了死刑的,更何况是在法律还未完善的千年之前。 她从没想过杀人,但是她是真的十分气愤。 脚下继续用力,锦衣公子刚缓上来的一口气,险些被谢庭宣给踩没了。
第62章 不再低调 谢庭宣脚下用力,心里有数。 这人顶多是断了几根肋骨,死,还不至于。 “错哪儿了?” “爷··爷···您说··您说我错哪儿了··我就错哪儿了··” “旁人如果当众抢你娘回去当夫人,你待如何?” 这个比方,让一时紧张的气氛缓和了下来。 因为是在街上,周围也围了一些看热闹的人群。听了谢庭宣的比喻,他们有些人笑了出来。 锦衣公子也是在想,这是什么破比方。怎么被抢的就变成了他的娘亲大人了呢! 虽然谢庭宣的比方不恰当,可他不敢不说话:“当然是不愿意,跟他拼命!” “如果有人强抢你夫人回去呢?” 锦衣公子丝毫没有犹豫:“谁敢!那不得打死他!” “是了,所以我打死你,也是合情合理的,是不是。” 谢庭宣这话说完,锦衣公子打了个冷颤,难不成他要被打死了? 万贯家财他还没来得及继承,出来游玩碰到了美人,想调戏一下的,还没碰到呢,怎么就把自己玩死了? 他不能死,他还不想死。 突然冒出来的求生欲,让他忍着骨头断裂的痛苦请求谢庭宣饶他一次。 他从小养尊处优,哪里受过这样的苦? 几度要昏厥过去,就是那一丝求生欲和不甘心留住了他一丝清明。 “爷,您放了我,我保证不再做坏事。还有,我家里有很多钱,可以给您花不完的钱。您只要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向天起誓,往后我孙若飞绝对不会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被打了这么久,此时才报上名号来。 不论他现在说什么,谢庭宣都是不信的。 此刻他处于劣势,所以对上位者言听计从。往后如何,只有以后观察了才好评说。 “确定会改过自新?” “确定,确定,一定会改过自新的!” 谢庭宣抬起了脚,这人再不去救治,怕是会有危险。 “右边走,不远处有家百草堂,你们带他去瞧瞧,我可不想沾上人命官司。另外,沈大夫的医术还是不错的。” 孙若飞和他的仆从们,一听说谢庭宣松口放人,慌忙上前扶住孙若飞,对谢庭宣真是又怕又敬。 抢也似的把孙若飞带走,逃的飞快。 他们的表现,好像谢庭宣是什么杀人狂魔,离近了可能会被灭口的感觉。 林予失笑,这些人怎么回事?她家宣宣把人放了,他们居然说跑就跑了? 真是有够怂的! 被这个插曲耽搁了进县城的时间,日头都要到头顶了! 瓜果蔬菜不能耽搁,晚一天就直接影响新鲜度和口感。 镇子上都推广的差不多了,只差把货理在店里了。 到时候她的瓜果蔬菜店开起来,不怕没有人,凭借她田里那些果蔬的品质,多的是口耳相传的推广。 人们对于新奇事物的好奇心,那真是不容小觑的。 县城里的酒楼,第一家自然是她之前露一手的那家。熟人好办事这是肯定的,更何况,她做菜的手艺是得到县城里广大食客认可的。 当谢庭宣和吴征带着蔬果来到县城里的时候,谢庭宣首先让人在街上摆了个摊。 李行和李墨白都跟她说让她搞个铺面,在县城里,人流量大,机会也就更大。 她本来是不准备在县城里开店铺的,又不是多缺钱,也没什么太大的意思。 店铺开在镇子上,不是太忙碌,离家也比较近。 总觉得,县城离家里太远了。 在这个交通不发达的时代,她是真的不想出远门。 出远门对于她来说,真的是太折磨人了。 她也不想和林予分开太久,她不想和林予相处的时间都没有。 本不想太过招摇,惹人惦记,奈何她的瓜果蔬菜太给力,无病无虫灾,个个都是精品。 今天林予被人欺负,她这个警钟会长鸣的! 也算是明白了一个道理,在这个并不自由的时代,她可以不要一些关系,可是她不能没有。 就算是为了林予和谢庭月往后多一些保障,有些事情,她还是得去做。 在这个封建社会,自己的命,始终都不在自己手里。 执掌地方生死大权的是县令,县令上面还有州府,这些人才是真正的掌握地方生杀大权的人。 虽说皇帝最大,可也是说天高皇帝远,离都城太远,皇帝还真不太好管。 带过来一车寒瓜,送给李墨白一筐,她又留了一筐之后,剩下的都拉去了李行的府上。 这车寒瓜,是她准备在县城留下名号的一个问路石。 县城里的几家酒楼,她只去了之前认识的那家和李行和李墨白牵线的那几家。 剩下的那些酒楼餐馆,她并不准备挨家过去。 所以吴征在李墨白的帮助下把摊位支在了李氏酒坊的门口旁边,真是还没开始摆摊,就借了酒坊的方便。 买酒的人就会经过他们的摊位,看到吴征他们一筐一筐往外卸货,还以为酒坊又要出什么新花样的酒了。 盖住菜筐的叶子一片片打开,露出里面又粗又长的黄瓜。 黄瓜的尾端都还挂着花朵,因为改良了牛车,减少了颠簸,黄瓜上的嫩刺都还在。 整齐摆放的胡萝卜,让人根本认不出它是胡萝卜。 因为这个时代的胡萝卜种出来,它是发黄的,又细又小。 她种出来的胡萝卜又粗又大不说,长得也很光滑。 可能丢在路上,一般人都认不出那是胡萝卜。 水份足,洗干净了直接生啃,它也是一个很好吃的小零食。 加上谢庭宣把多吃胡萝卜的好处写在了木板上,售卖的人只要会背她写的那些东西就已经足够吸引顾客了。 都知道吃东西能补充营养,这种卖个蔬菜还能卖出个新花样是他们所预料不到的。 首先她的东西品质是一级棒,个头也是个顶个的,新鲜也是真的新鲜。 其次她把黄瓜和胡萝卜都切块放在盘子里端着,先不说卖不卖,总之先尝尝再说。 至于能不能吃到寒瓜,那就看路过的人对胡萝卜黄瓜感不感兴趣了。 李墨白家的酒坊,在县城里繁华的地段,来来往往客流量非常可观。
第63章 晒黑 谢庭宣的瓜果品质很快就吸引力一大群人的围观,吴征和他们几个忙的不行。 林予和谢庭月也帮忙洗黄瓜胡萝卜,谢庭月还偷偷吃了盘子里的寒瓜。 谢庭宣切开一个寒瓜,就这样对半切开,并没有继续全切,而是拿出去一半做展示。 今天带来的瓜果蔬菜都没有售卖,除了送去酒楼里的那些,这里剩下的都被送给了过路人品尝。 看到谢庭宣切开的寒瓜是红彤彤的颜色,又尝过寒瓜的人都在追问谢庭宣还有没有寒瓜,他们愿意高价来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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