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意外的是,这里居然能通网。 四个人共用一台老手机,安格斯一掏手机身边就能凑三个头。 安格斯说要是他们赚的钱够就顺便去一人买台手机,他说他一个人打游戏还怪孤独的。 莱昂指了指界面上的队友:“他们不是人吗?” 此刻聊天栏里正腥风血雨: “这么菜回家种地吧!” “家里几个人啊打这么垃圾?” 这还是攻击力低的,界面已经灰了,安格斯的游戏人物死了,一向可靠的头儿咳嗽几声,“骂我的这能是人吗?” 三人面面相觑,谁都没看出个所以然来。 手机还是要买的,不能只让塔希天天只能拿个小本本写写画画,有个手机她看外面的世界也方便。 于是莱昂就问安格斯他们除了打猎还有什么收入,安格斯指了指工作台上的工具,“帮忙刻个碑,做点木头手工。” 莱昂风风火火就拽着莫德雷德出去了,问了安格斯接的预订单具体要求,就去帮忙刻石头去了。 现在有了妹妹,是万万不能亏待的,得富养,这还是他在手机上看到的。 在安格斯的指导下,莱昂很快熟练掌握了这一技艺,甚至超过了他的手艺。 安格斯知道莱昂在离开他们后有流浪了很多年,他以为他变得与龙一样的能活,就会在岁月长河的流逝里忘却前尘。 可是莱昂刻得每一座石碑都没有记错过,甚至很详细,比如谁谁谁以前教过他侦查啊,谁谁谁想找个老婆结果没人要啊,谁谁谁跟谁谁谁打了一架最后他押注亏钱了,所以他又跟输的那边打了一架,莱昂压了自己,可惜他的赔率太高,根本没得赚。 他说他还想把除佣兵团以外离开的朋友亲人也刻了,他觉得他以前在他们死后,一点身后事都没做,就顾着仇恨,让他们一点都不省心。 他站在旁边看着看着眼眶也就湿润了,连他都免不了记忆变得模糊,但这些回忆在莱昂的脑海里却如同扎了根一般根深蒂固。 这位团长突然就想到这样做的莱昂,活在回忆里的莱昂,这么多年,到底是怎么样熬过来的呢? 新的记忆总是覆盖不了回忆,只会勾起它,让其更加深刻。 而对莱昂来说,他的后半生很少再有能睡得着的时候,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一遍遍的回想美好的记忆,让自己做梦梦到,最终不愿意起床,就想着做梦。 安格斯想他得带着崽子出去看看这个更加新奇的世界,说不定就想开了呢? 想他每次把蓄了一年的胡子一刮,那深邃的眉眼,那坚毅的深绿眼睛,一整个就是魅力中年人,他又想起莱昂这家伙从活到死,就没有一次感情史,好吧他那个遭遇,想必已经没什么跟人共度一生的欲望,只想跟那条龙能混一天是一天,对得起别人,对不起自己。 头一次想把老实孩子带进花花世界,这么一想还怪不好意思的,安格斯摸了摸剃的光滑的下巴,决定先带他们去买新衣服。 塔希的衣服很少有合身的,小衣服都是皮毛粗糙的裁出来的,放出去一整个小毛球,莱昂和莫德雷德就是大毛球。 巧了,就算安格斯不带他们去买衣服,莱昂也要给塔希买新衣服,拜托这可是小女孩,怎么能养的这么糙,必须大买特买。 光小裙子他们三就在那个旧手机上挑了不下十条,就是不知道城镇上有的卖没的卖。 据安格斯所说,他们还能暂住在城里,为一些有需要的人现场做东西,也可以带些预订时间长的单子带回去做,因为他们没人能模仿的手艺,其实赚下来是一大笔钱。 只不过安格斯以前一个人忙不过来罢了。 他们还要挑一些不错的工具和石料带回去,以前带不了,现在有莱昂和莫德雷德这俩苦力不用白不用。 莱昂咋舌,不愧是自己的头儿,压榨人的技能那是一点没变。 不过,压榨就压榨吧,毕竟现在的日子有奔头。 作者有话要说: 这里解释一下安格斯明明也失去的佣兵团里的朋友为什么没有变成莱昂这样呢,反而是跟这个世界融合的很好。 首先他来的时间久一些,而且生活在禁区给他带来了缓冲,这也会给莱昂他们带来缓冲。 更关键的一点是莱昂和安格斯本质上的自我身份认同就不一样,莱昂一开始可是正规的骑士,正儿八经的受了骑士守则熏陶的,但安格斯大半辈子全都在当佣兵,小时候也过的苦,他清楚的知道各种各样的死亡才是佣兵的常态,能安度晚年的少之又少,所以他看的很开。 而且前面也提过安格斯一直把莱昂当做老实孩子,他大多时间是不认同莱昂这个半吊子佣兵的,只是带着入行,多带个类似实习兼职的“少爷”,后来小部分认同的时间是莱昂家破人亡他反而融入到这个团体里去了。 所以在众多莱昂上辈子的关系网里,选择了安格斯这个有点粗糙甚至感情没有深到兄弟发小地步的人,他是莱昂以前后半辈子的人生导师。 现在是三个老年人的智能手机复健时间,这是一个快速理解世界的方法。 第53章 习惯一种生活很容易,这座离他们最近的城镇一年最多能来两次,每次莱昂都把自己和莫德雷德当驴使,往家里大堆大堆添东西。 挺意外的是,安格斯这个在他印象里不是很擅长交际的人,在这个城镇里还很有点名气。 于是莱昂和莫德雷德被带来到这里的酒吧时,他俩极具特色的长相很快引起了酒吧里众人的热烈反响。 你说他们是亲兄弟嘛,又长得不大像,你说他们不是亲兄弟嘛,眼睛和发色,还有默契都说不过去。 什么你说他们长得不像普通人,谁都知道鬼世界的那些食用儿童出来了,谁也知道人一直在研究鬼,甚至搞出了不少混血,不过最近好像这些事都停止了一样。 他们一次最多再这停留一周左右,早上的时间就在集市上挑选东西,没交货的时候莱昂还整天背着一大块石碑走路,连店都不好进。 石碑交给买家后,莱昂火速领着莫德雷德和塔希,去手机店买了四个新手机,怎么着以后也能一起打游戏了。 头儿除了在莱昂和莫德雷德去酒吧的时候偶尔看一下塔希,其他时候都是自己一个人行动,他负责找渠道卖掉自己的猎物,再去找他们会和。 安格斯喝了点小酒,看到被一激就上了吧台唱歌的两位愣头青激情对唱,惹得人家老板出来想要聘请他们当个临时驻唱。 莱昂和莫德雷德唱歌是真的有点好听在身上的,他们的咬词带着特殊的调子,嗓音又好听。 只不过他们一个不唱情歌,一个唱过但觉得没意思,前者是莱昂,他说哪有对伴侣以外的人唱情歌的道理,后者是莫德雷德,不怎么会也没什么感情,而且觉得没意思没内涵。 莱昂对塔希的解释是,莫德雷德是一条单身龙,不理解也懒得去理解爱情是什么,对一条龙来说,孤独到死很正常,他们基本都是独居,但莫德雷德很幸运,他会负责给他刨个坑安顿好,再放一堆他讨厌的东西气他。 莫德雷德勃然大怒,反口就骂莱昂不也是单身狗,还爱情,要不是知道他以前时间什么样子,他真信了他的鬼话,分明是他自己那破烂性格剪掉自己的桃花。 “那能叫桃花吗?你说。” 安格斯觉得,可能是心态的问题,他俩身上的少年气现在就很突出,两个幼稚鬼凑一起鸡飞狗跳,吵吵闹闹又形影不离的。 塔希是问过莱昂的,问他想不想诺曼他们,当时莱昂的面色复杂了一会儿,最后回答:“想。” 有没有想过他们可能不会找到你呢? 金发少年看到自己的好布瓦泽——莫德雷德刚好站在积了雪的树下,突然起脚,莫德雷德反应何其之快,一个横跳就跳出了他腿能够到的范围。 哪想莱昂踹的是那棵树干,树干抖了抖,把积雪全部抖下来,在树下的莫德雷德银发变白发,整个人都被雪均匀的盖了一层。 塔希就看那损色笑得捂肚子,指着怒气蓄力中的莫德雷德为她解答困惑:“可是啊,小塔希,人要度过自己的一生,最重要的就是知足。” “如果可以,为什么不让大家都开心的过下去呢?” 因为害怕失去,所以不再愿意去贪恋更多。 这就是莱昂的真实写照。 他们的眼神比之过往平和了太多,他们原来到现在为止都不认为他们值得更加幸福。 现在就够好了,能弥补遗憾,能跟故人以及塔希凑成完整的一家人。 诺曼他们也会好好的,所有人都在。 塔希已经不用本子了,直接拿起手机点了几下,又记下了什么东西。 莱昂看了看塔希,对莫德雷德使了个眼色。 他俩打开了手机音乐,塔希直接落荒而逃。 酒吧老板以前是玩乐队的,硬是给莱昂塞了把旧吉他让他练习,留在镇里的时候,每天晚上来唱个几首就好了。 莫德雷德以前是经常跟着莱昂一起唱歌解闷的,他嗓音比莱昂要低沉醇厚,而莱昂比他沙哑轻快,两人一起哼哼调时,塔希都有种两只猛兽靠在一起取暖,一起呜呜地嗥叫的错觉。 当然这只是他们温和的时候。 上次他俩在台上坐着,突然听到下面有人在嘲笑安格斯就是一个破野人,不知道能不能给自己提前做个石碑。 世界上总有人这样,明明毫不相干,但只知全貌一角就恶语相向。 这个人很明显只觉得莱昂和莫德雷德是软柿子,在这个酒吧就是服务于他这个只点了廉价酒品客人的。 哪想两人对视一瞬间,一个起身把吉他放下,一个马上拿了两瓶酒,递给另一个一瓶,当场在桌上一砸给酒瓶子干碎,踹开椅子就要給那人颜色瞧瞧。 几乎是同时,他俩喉咙里都发出了类似猛兽的低吼声,好像下一秒就要出击咬断猎物都喉咙。 嘴碎的人连滚带爬,躲在角落老板后面。 说起来,老板其实是个小年轻,这件事不仅没怪他们,反而把这个人拉进黑名单,再一脸神秘兮兮的跟莱昂和莫德雷德推荐摇滚,说他们的这种进攻性特别合适。 前面一直没征得两人同意,一直没拿他们大肆宣传,这是份人情,而这个推荐也不是什么麻烦事,甚至还是帮他们,也就答应下来。 塔希不想开口唱歌,因为她第一次尝试走了调,莱昂和莫德雷德看着她笑,她是个神,第一次有种羞恼的感觉。 虽然他俩本意只是想鼓励她,但是这种鼓励还是算了吧。 她想到了自己耍手机看到的词汇,她塔希要做个社恐。 而且手机也太好玩了,她最近爱上了看小说,塔希看了看要被莫德雷德用雪埋起来的莱昂,突然有了个自己写故事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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