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念“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他把沈巍这个哥哥看得比什么都重,才会在万载之前恨极了沈巍。 因为,他除了哥哥,两手空空什么也没有,世间又待他以恶,才会在重见沈巍后,一边怨着沈巍的“背叛”,一边恨旁人夺走自己的哥哥,更因自身吞噬的异能,在自卑自怨中成了个变态的疯子。 如果不是陵端的出现,不是他妄图吞噬陵端,却在被揍个半死后,得到个能正确教导他的师尊,也许沈念就真成夜尊了。 沈念依恋自己的哥哥,在变小的这些年,他也完全体会到沈巍那看似平淡,实则深重的手足情,所以,他不想沈巍有事。 沈念用力抱紧沈巍,转过头,小脸上全是泪,哽咽的对陵端请求: “师尊,让哥哥和赵哥修仙好不好,念念不想他们离开念念,念念求您。”
第二十六章 番外之陵端在镇魂挖坑的日常(三) “修仙?” 赵云澜迟疑的看向陵端,身处在这人类科技爆炸的年代,赵云澜连人有灵魂都不相信,又怎么相信古籍中荒谬的仙神之说? 可是,自从见过陵端后,见识过他那无法想象的神奇力量后,赵云澜也不敢铁齿,说世无仙神鬼怪了。 只是,修仙? 赵云澜看向沈巍削瘦单薄得象纸片似的身体,咬咬牙,决定,就算荒谬,也要试试,他不想沈巍有事。 他这里应了,却不知陵端对他很是嫌弃,以陵端的眼光来看,赵云澜的性格过于跳脱,纵然聪颖,却依旧太糙。 至少这形象,就太过邋遢,难以入眼,比起中二期时的夜尊来,更是辣眼。 尽管当时,陵端也看不上夜尊那挂脸旁的两根“龙虾须”,也比赵云澜要顺眼几分。 不过,徒弟和弟弟的作用是什么,不就是这时候用来当挡箭牌的? 陵端在天墉城已然受够了教导熊孩子的日子,所以,果断决定,让念念和霄宝宝上手。 童工犯法?这俩只又不是真小孩,犯的哪门子法? 再说,沈巍只是暂时恢复神志,他的身体已是千疮百孔,急需要休养,所以学校和研究就交念念顶上,双生兄弟不就是这么用的? 何况赵云澜和沈念也熟,由他教,比由见面就揍赵云澜对熊猫眼的霄宝宝教要强。 否则,赵云澜只怕修仙法门还没摸到,先让霄宝宝给揍死了。 霄宝宝很会照顾人,而且性子不错(只要你别先惹急他),沈巍就交他好了。 无良的陵端,就这么擅自决定了四人的组合后,一丝灰也不沾的又去醒酒睡大觉了。 ——天知道,他这酒,什么时候算醒! 也许,等沈巍和赵云澜学成以后? 赵云澜对上一秒长大的沈念,不觉胃疼,特别是沈念架着金丝细框眼镜,穿着一身米色休闲外套,歪着头冲他笑得一脸邪魅时,妥妥的夜尊再现,让赵云澜瞬间头大。 比起沈巍的保守稳重,儒雅温润,沈念就象是行走的荷尔蒙,邪魅而风流,举手投足尽显倜傥不羁,随时随地不分男女老少迷翻一堆人,难怪有做传销头子的资质。 对着这样的沈念,赵云澜很难想象他小小软软的样子,无法把他和成日同自己撒娇,抱着肥猫大庆耍赖的小念念挂上勾。 也就因此,赵云澜才会在沈念浅笑挑眉拿出刮胡刀时,没能第一时间逃走。 要知道,沈念对他的胡子,怨念已久。 等赵云澜想逃时,却发现,自己被屋里摆来净化空气的绿萝,牵出长藤绑了个结实,而沈念手拿刮胡刀,笑得眼眉弯弯煞是开心。 沈念开心的结果就是,下掉了特调处所有人的下巴。 天知道,赵云澜一向衣着随意,胡子拉碴,还自诩是自己够酷有魅力的标志,可今天,这位居然刮胡子了。 赵云澜胡子拉碴,油头乱发的邋遢样,已被整齐柔顺的乌发和白净的面庞所取代。 一身干净整洁的休闲运动套装,衬上那大叔秒变小鲜肉的脸,这样的赵云澜,把特调处的人吓个不轻。 祝红手足僵硬的起身,她梦游似的往外走,走得七扭八倒,两眼无神,口中喃喃自语自语: “我一定是没醒,一定在做梦,赵云澜会刮胡子?天,这梦也太扯了些,他就是宁可戒了饭不吃,也绝不肯动他那些胡子的。 更别说,他还把头发洗得干净顺滑,这不做梦吗? 疯了,疯了,这梦也做得太奇怪,太真实了。” 祝红梦呓般向外走着,大庆两眼无神的瞪着,连叼在嘴里的小鱼干掉在地上也不知道,嘴巴还一动一动的空嚼。 汪徵呆在当地忘了动作,林静一不小心翻倒地上难以起身,连楚恕之也有些同手同脚的呆沮。 赵云澜不自在的伸手,想要耙耙自己的脑袋,却又在下秒僵停住,他是想起了,沈念在他耳边的低喃: “小云澜,你要敢再邋里邋遢的乱抓头发,不刮胡子,我就把你那乱七八糟的衣服全丢干净,再让所有特调处的人来围观,我给你刮胡子。 不信,咱们走着瞧。” 胡子事大,面子事更大,被人围观他被捆起来剃胡子,理头发,赵云澜宁可战略性低头,尽管,这有些掩耳盗铃之嫌。 其实,沈念和赵云澜除了“胡子之争”外,还意外的合拍,这俩都是爱玩爱闹的,自然相处愉快,也就更利于赵云澜向沈念学习修仙之道。 所以,除了每天赵云澜发愁要早起整理洗漱,别的还真很开心。 沈巍却不然,他交到霄宝宝手上后,才发现,这世上最难的事情,就是休息。 自沈巍出生,便颠沛流离,没一日安稳。 遇见赵云澜扮的昆仑前,除了寻找弟弟,就是终日为族众而厮杀,明明仅是个少年郎,日子却苦得没一丝甘。 所以,才会那么珍惜给自己甜的那人,心甘情愿负重逆行,并为此吞下一切苦,也笑颜以对。 即使,因此让亲弟误会,受尽世间苦痛,也不为苦。 也许就象他自己说的,苦惯了,伤惯了,如今闲下来,反是有些不惯清闲。 沈巍靠在床头,他这次病发,身上自幼时起所受的伤都发作起来,不仅痛苦万分,且难愈合,也亏得是陵端出手,否则还真没人救得了。 所以,这会儿的沈巍,已然裹成个木乃伊,连指尖也动不得。 王霄,不,自承神印后,他已是齐霄,冥神陵端的同魂兄弟,齐霄罢了。 齐霄要照顾沈巍,总不能顶着兔宝宝的样子办事,所以还是化回人形方便。 虽然齐霄的样貌与陵端无二,但那双杏核眼却明媚风流,比之陵端的清冷寒凛,要温柔可爱多了。 不仅是容颜,齐霄的性格也要温软许多,他看沈巍实在辛苦,也为调理沈巍那破败得跟筛子一样的身体,便不假人手为沈巍做起药膳。 沈巍过得辛苦,纵是赵云澜对他很好,也不曾为他递过一杯茶,盛过一碗饭,更别说亲手做的。 淡淡的药香混合着米粥的饭香,绕鼻而来,让沈巍也不竟有些口舌生津,轻轻动了一下喉结。 “粥还有些烫,你先喝点儿药茶等一下,待会儿我喂你。” 齐霄把晾得温温的药茶放在沈巍唇边,扶着他靠在自己肩上,细心嘱咐: “小口点儿,这药茶有些涩口,可对你身上伤口有好处。你先喝几口润着嗓子和胃,免得待会儿吃粥时药力过重,会想吐。” “我没那么娇弱,身上,也不太疼了。” 沈巍苍白的脸上唇色浅淡,他尽管还是没力气,却努力想自己坐起身来喝,免得太过麻烦齐霄。 可是,沈巍低估了自己身体所受的伤,只是微微轻动,他就痛出身冷汗,气息不稳,微张着唇吐气,强自平息那仿佛被撕裂身魂的痛苦。 “别动,你现在历年旧伤全都被激发出来,也亏得端哥出手,否则谁也救不了你。” 齐霄小心的把药茶喂给沈巍,并用手轻触他的咽喉,以免喂太急会呛到,那份细心,让沈巍有些茫然。 从来都是沈巍强悍的为他人付出一切,还从没有人这么照顾过他,象对待婴孩一样细心而温柔,让他有种别样的陌生感。 “这药茶能止疼,你喝了它,再吃粥,就可以睡会儿。你昨晚一夜都在喊疼,应该也没睡好,待会儿就可以好好睡了。” 齐霄放下杯子,查看了一下沈巍身上包扎的伤口没再渗血,才笑开来,那明朗得似夏日骄阳的笑,让人心里也暖暖的。 沈巍有些怔忡,如果齐霄昨晚没守着他,是不会知晓他昨晚因神志不清,所以才会不加忍耐的呼痛。 ——病中有人守护,是件很幸福的事!那代表,你是有亲人的,不是孤孤单单存在这世上。 轻垂眼帘,长长睫羽微颤,象墨蝶轻扇羽翅,别样动人。 沈巍垂眸,不想让人发现他眼中晶莹,可唇角却悄悄勾起浅浅笑影浮动,薄红轻染他白皙得几近透明的耳朵,象开在山中远离喧嚣尘烦的株野桃,有种脱俗的昳丽与明艳。 齐霄很会照顾人,陵端他们三人中,以他的性格最骄矜,却又最温柔,他就象天上艳阳,可以暴虐,也能温暖。 齐霄喂沈巍吃粥,他知道沈巍别说吃东西,就是喝水,也会牵动伤势痛苦不堪,但又不能不吃,否则光是营养的缺乏,就能要他的命。 所以,齐霄边喂沈巍吃粥,边分散他的注意力,免得他疼得太厉害吃不下去东西。 沈巍是个万事较真的,齐霄就索性把天墉城的旧事说给他听,听得入神的沈巍竟真被分散心神,居然不知不觉把粥吃完。 “……已是掌教的陵越再也寻回不了陵端,昆仑失了镇守,不仅天墉城败落,天下仙门也渐消亡。 好了,你吃完粥,这故事也完了,我去洗碗,你先休息。” 齐霄放下空碗,细心用指尖轻拭去沈巍嘴角一点残渣,让他躺下后起身收拾碗筷,他身后,沈巍原本腊白的脸染上缕轻红。 齐霄收拾完厨房,回到房间,却看到沈巍在发呆,有些讶异的问: “怎么不睡?身上很疼吗?” “不,我只是在想,天墉城失去镇守会败落消亡,那么地星呢?你说过,我和小念生来便是地星的双子星,代表日月更迭的镇守。 那么是不是说,那幻境并非幻境,其实是真实发生过的。 因为我和小念的相互厮杀,才会让地星陷入死地,连累赵云澜变成灯芯,永世焚魂?” 沈巍的脸上有种难言的自责与痛苦,他太过细致敏感,才会猜中陵端并不想让他知晓的事。 “你不用多想,所有的事,在端哥出现时就已然逆转,你只需要记住好好对沈念,一切,就不会出错。” 齐霄象对小孩子一样,把沈巍抱在怀里拍哄,他的语声轻柔似水,沁润人心,也成功安抚住沈巍的不安,依恋,在他们之间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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