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无奈地笑了笑,默默拿出第二副墨镜,戴回脸上。) 经数周后这些症状消失,进入真正的潜伏期,此期间可能长达十年、短至五个月。 (他向老青幼三位女性挥手道别,继续开车往北。行驶至树林间,忽然一个转弯,一台大货车以高速向他冲撞而来,竟硬将他的悍马车头撞烂,双双翻覆。 废车场内、一组巨大引擎躺在一边,破烂的黑色悍马车壳则被回收厂的铁爪抓了起来,眼看即将扔进机器里压缩,他突然冲上前去,一跃跳上半空中的车壳,紧紧抱著黑仔痛哭失声。) 第二阶段为轻度症状阶段,患者会有疲劳、体重急遽下降、间歇性发烧、淋巴腺肿大、夜间盗汗、下痢等症状。 (他开著由悍马引擎改装的越野车,转眼便驶进另一片浩瀚的草原,他拿著骨灰瓮下车,走在蓝天绿地之间,在徐风吹拂中打开骨灰瓮,任由白灰飘散於四方。 一手持菸、一手挥著青色哈达,在风中高高扬起。) 第三阶段时,体内的免疫系统会全面被抑制,免疫功能十分脆弱。 (他在清如明镜的湖边掬水洗脸,反射在湖面上的视线不禁一顿,拉开衣领,发现颈子上长了点点红疮。沉默,轻轻抚摸红疮,此时风声划乱倒影,拂乱他的脸。 倏地一笑,他将衣领整理好,一边吹口哨一边起身,走向越野车。) 进一步感染或癌症等亦较易侵入人体,终至死亡。 (越野车一发动,走向草原尽头……) <尾章> 他开著越野车,奔腾在呼伦贝尔大草原上,阳光,绿草,无边无际的蓝天。 还有一阵阵夹著沙的风,很狂的风。 山不高,缓缓起伏,一个上坡,然后下坡,又过了一个山头。 突然想起在关边加油时,在加油站里收音机传出的歌声,皱著眉,努力回想。 是了,就是这旋律。他轻声哼著。 「问你有什麼值得哭泣 天空从未黯淡无光 除非你的眼中失去色彩 爱会在绝望中重生……」 踩著油门,固定在某个时速上,视线往蓝天飘忽而去。 低头一瞧,咦?快没油了? 嗯……算了,能开多久算多久吧。 摊坐在驾驶座上,一脚踩著油门,另一脚踩著离合器。 突然觉得累了,脑袋一片空白,连方向盘都懒得握。 点完菸后,双手摊在身旁,让车子自行走往地平线。 不断向前、不断向前,直到油箱耗尽每一滴油。 直到不能走为止。 《弃降》全文完
第61章 <后记> 每个人在生命中总是会遇到一些人、一些事,因为这些人事物而影响自己,甚至彻底改变自己的生命,选择不一样的活下去的方式。 张起灵如此,陈墨亦然。 两年前,我应了好友邀请,开始编写<弃降>的大纲,写了黑与白的对比、对於过去与未来的执著,对於长生与短寿的恐惧与无奈,当时写著写著,听了朋友传来了林志炫的「没(这有什麼好河蟹的你给我解释清楚啊度娘)离开过」,再从这首歌找到原唱Celine Dion的I surrender,听著听著,心情跟著澎派起来。 ’Cause I’d surrender everything 因为我放弃一切 To feel the chance, to live again 去感受改变 重新再活一次 Surrender有放弃、臣服的意思,最后取之作为标题。 弃降,意指「弃械投降」与「放弃投降」,要瞎子对小哥弃械投降,也要他放弃对自己的宿命投降,并且好好活著。 事实证明,要让这两个死脑筋的家伙投降,还真不是件简单事。 关於结局,我知道并非人人满意,也曾挣扎过:对於小哥的努力、瞎子的拚命,是否应该有个HE好好补偿他们呢? 但我选择尊重大纲以及尊重两年前的我的想法,因为他们真正要的不只是HE而已。 不过我自己不太意外会写出这种结局就是了(笑)其实小哥小黑这样应该算不错的了,好歹都活著(再笑) 最初,瞎子与小哥的感情定位在「还没开花就飘落」的感情,在<弃降>演变成长篇之后,竟演变成「还没结果就落泥」的爱,这倒是始料未及的部份。 是的,他们的感情是小黑从口中唱出的「在那风吹的草原 有我心上的人」也是小哥从未来得及说出口的「我爱你」,他们都承认自己心中的感情,只是,他们也忘了承认对方的感情。 所以错过了。 我爱小哥,这点无庸置疑,从他在盗一甫现身,那个不苟言笑的冷面公子(谁?)、那个挥洒宝血驱粽子的帅大侠(谁?)、那个失血昏倒的软绵绵小哥(谁?),总之,日后数集盗笔,只要小哥出现,立刻尖叫:呀~~~~好帅喔>///<~~~~←我是花痴无误 在我心目中,小哥其实非常自我。当他对某项事物不表示意见,并非他个性随和,而是他根本无所谓;当他有任何想法时,一溜烟就跑了,谁也追不上。 套在小黑身上,当小哥不在乎「黑瞎子」时,他可以把他当空气,或是一个曾经合夥过的人,仅此为止。 一旦他开始在乎小黑,并且终於发现自己远比想像中还要在乎这个人时,他便强迫性地自我推销,从此巴住小黑不放(笑 我想,盗墓本文中地小哥不是个见死不救之徒,否则当霍玲对他耍花痴时,他大可一把推开,或者吴邪又在危急时瞬间放空,他不会冒死去救。 但,这仅止於小哥眼中没情人的时候。他的情人是谁?当然是过去的记忆。 为了记忆的线索,他可以轻易舍去身边任何一个路人,包括吴邪。所以常常闹失踪。 换句话说,就感情层面而言,这世上没有任何人对他而言是重要的。没有亲人、没有爱人,连朋友是什麼都无所谓,夥伴这种东西还可以汰换,多方便。 所以吴邪才会在塔木陀发飙。 写同人的好处是,你可以用故事扭转原著角色的个性。 当时写大纲时,因为设定是短篇,故事内容多半跟著直觉走。我的直觉告诉我,小哥,你这麼孤僻很不好喔。 这成了<弃降>里的角色动机之一,当张起灵放慢脚步,愿意回头看看身边的人时,也许他会发现,只要他愿意,他不会是孤独一人。 再来说说瞎子,其实一开始我把原著中吴邪所称的”黑眼镜”看成”黑框眼镜”,所以我对黑瞎子的第一印象是个带著黑框眼镜的文艺青年(?) 当然事实证明并不是XDDDDDD 要说爱滋这个设定有多坑爹,我自己胡思乱想扯出这种设定后,自己也囧了一下。但是.......没办法,我太忠於直觉了,莫名奇妙的灵光一闪让瞎子成了一个没有未来的人、一个终生在死亡阴影下苟活的疯子,尽情放纵於生死交关的惊险刺激,待火花燃尽后,清醒地面对过去的美好及丑陋的回忆,然后疲惫地面对未来每一个日出、日落。 既然小哥与小黑是黑与白的对比,自然也是生与死的反相。若小哥的角色动机是放慢脚步回头看,小黑便是放下过去,继续往前走。 不过这个设定写在两年前,前阵子三苏写”他们在干什麼集”里居然让瞎子吐出那句”我活不到那个时候”......坑爹啊~~~真是坑爹中的坑爹啊!(喷哭)三苏你以为你在写同人笔记吗吗吗吗吗吗吗吗吗为什麼要这样对待瞎子~~~(泪奔 最后,谢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弃降>的支持与指教,因为你们的爱护与回应,让我知道爱黑x瓶的心一点都不寂寞T////////T。也谢谢留言为我加油打气的客倌们,每一则留言都是我继续更文的动力。 距离写完弃降结局已经两个多月,经过这段时间的沉淀,终於能坦然接受当时写这个结局的决定。这两年来写著小哥也写著自己、写著小黑的挣扎也等於写了自己的疯狂,我想,当他们得到他们想得到的,其实也是我希冀以久的愿望。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其实小哥和普通人一样,终其一生都在找寻自己的归宿。 而小黑呢? 希望大家在人生旅途中找到自己的归宿,那可能是某人、某项成就、也可能就是一个家。 或者是--自由。 最后补充一些大家可能不大感兴趣的东西: 关於李袭奕: <弃降>的主线之一,路线为宋将斗→镖子岭楚墓→百柳之林,最后自葬於乐斗中。 关於百柳之林: 吴邪说这里埋了耶律留哥的儿子耶律薛闍+黑瞎子说这里埋了万奴王的老婆李仙娥=这里埋了耶律薛闍和李仙娥,设定上是个夫妻墓。 关於药局老板: 老爹早年是医学院的学生,家里发生一些意外迫使自己中断学业,后来沦落江湖;期间,认识一个医术高超的老中医,学了十多年功夫。他在一次帮派大火拚中受重伤,趁机退出江湖,带著妻小逃到北方,开了现在这间小药局,从此平凡地过日子......才怪。 少数知道药局老板身分的”兄弟”若有病有伤还是会跑来求救,例如黑瞎子XD 关於那条咬了黑瞎子的手的扁冠蛇: 说到这条蛇,原本他在塔木陀里可说是蛇蛇称羡,不仅有条美丽的老婆,还有十多条聪明可爱的孩子,更重要的,他有个超大超红的大鸡冠。 如同孔雀开屏越大越美、猩猩捶胸越猛越有异性缘、男人的老二越长越......咳咳,总之,有著一头大红冠在野鸡脖子的眼中几乎与幸福、金钱、权威画上等号,这条蛇在塔木陀的地位自然不言可喻。 但幸福的日子太短暂,一次搬运粮食兼育婴床的任务中,他的大红冠莫名其妙地被对讲机砸个正著,就此「一蹶不振」,不仅出门被邻居耻笑、朋友相继引以为笑柄、回家被老婆看不起、小孩认不出自己的父亲......最后老婆带著小孩回娘家。 经过一连串的打击,这条蛇积怨太深,终於找到黑瞎子,踏上他的复仇之路...... ↑以上,我是认真的XD 写文时的背景音乐: 弃降:Celine Dion - I surrender 黑瞎子:Kate Price - Mystic Warrior 张起灵:古筝曲 - 鸥鹭忘机 阳台喝酒全部场景:HAYA&黛青塔娜 - 寂静的天空 泉乐斗:Linkin Park - Leave out all the rest 上四管机关音乐:南管谱 - 梅花操 公路旅行:练习曲电影原声带 - 出发 十九章至二十一章(过场):The Egg - Lost at sea 戈壁:Sumunya - Mahoroba 沙暴&沙迪尔 - 沙迪尔传奇 三十六章-回家:莫文蔚 - 爱(不要问我为什麼XD就是个Fu~) 三十八章-自残:Broken Chord - Improvisation 四十七章:General Lee - Ro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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