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边说,边给纸月乌捞了一大碗热腾腾的关东煮,鱼籽福袋、溏心蛋、白萝卜、手打牛肉丸、鸡肉脆骨丸、魔芋结、海带丝...在碗里冒了尖儿,纸月乌另要了一只烤海胆和烤螃蟹,就着酒慢慢品尝。 “那种鬼,很多吗?” 旅馆主人摇摇头:“这我可不知道,上头也从来不说,是多是少,也只能我们这些老百姓自己瞎猜。但先生您说,怎么会有一种生物专门吃人呢?这人又不比其他动物多高贵,说难听点都是肉,它怎么不去吃猪羊什么的,要是这样,反而挺好养活的。” 纸月乌品着酒,淡淡道:“它要是专吃村里的牛羊,说不定早就被人灭了。” 主人一愣,随即明白了,也是,这鬼偷偷摸摸地吃人,只要不吃到自己头上,谁会去管闲事,和它们作对呢?但要是到处吃牲畜,损失了大部分人的财产,这可就忍不了,所有村子都能联合起来,一起打鬼。 毕竟人太多,就显得轻贱,牲畜是大家出钱养的,比单单一条人命可贵重多了。 唉,这个世道。 一夜无话。 之后几天,纸月乌便雷厉风行地办妥了事情,并请来工人给店里装修,在店铺装修完毕前,他还是得住在旅馆,于是打算趁着有空,抓一只鬼来研究一下。 入夜,他赶往旅馆主人说的那个村子,看到了办丧事的白布和纸钱。 在村外,他支起大锅,开始熬汤。 对于抓妖魔鬼怪这事,他太熟了。大抵就是熬汤-守株待兔-抓,三步。无聊得很。 锅里熬得不是普通的食材,而是一种香气独特的肉芝,对于妖魔鬼怪有致命的吸引力,有点儿像学校门口卖奥尔良烤鸡的香味。 果不其然,没过一会儿,几个穿白衣的小小身影冒了出来。 眼冒绿光,一副馋得不行的模样。 为首的小男孩留着白色卷发,表情还比较矜持,但说出的话十分凶残:“我饿了...爸爸妈妈哥哥姐姐,我要喝人肉汤。” 其他四鬼阴阴一笑,朝纸月乌扑了过来—— 三秒后。 “唔唔唔唔!” 锅里多了四个鬼。 纸月乌朝小男孩望去,道:“再说一遍,你想喝什么?” 累:“...我,我想喝蔬菜汤。” 等把锅里的鬼煮得吱哇乱叫,鬼哭狼嚎,纸月乌终于熄了火,审问起五鬼。在他们七嘴八舌的讲解下,纸月乌大致了解了此界中鬼的特点:怕太阳、怕紫藤花、怕砍脖子、有特殊能力、忍不住总想吃人。 如果是百年之前的纸月乌,这会儿肯定忍不住嫌恶,杀了了事。 但如今的纸月乌,已经能耐着性子,挑选有用的留下,没用的送它去死。 纸月乌道:“两条路,一是现在就死,二是洗心革面,重新做鬼,但可能会痛苦得想死。” 他的眼神很澄澈,满满都是选第一条,选第一条吧。 担当爸爸的鬼智商不是很够用,趁体力恢复过来,一个滑铲飞过来,想把纸月乌铲倒,面对他的攻击,纸月乌的回应是飞起一脚,直接踹断了他的脖子。 剩下的四个鬼瑟瑟发抖。 纸月乌冷冷道:“选好了吗?” “选...选好了,就听您的。”那名担当妈妈的鬼抱住了三个孩子,希望展现出一点母性,让纸月乌心软。 纸月乌道:“很好。那就戴上这个吧。”
第59章 西餐厅的相亲 三个月后, 橙灯巷里开了一家西餐厅。 于这个时代来说,西餐算是一种新潮玩意儿,一般人不会去轻易尝试。但上流社会的贵族却很喜欢, 仿佛到西餐厅里用餐, 才算匹配自身的格调,至于味道, 那是次要的。 “只要有雪白的桌布、银亮的刀叉、光洁的盘子和剔透的红酒杯, 我就心满意足了...”抚子小姐进门前这样想。 她穿着美丽的茶色洋装, 头发盘得高高的, 点缀着新鲜的粉色玫瑰和满天星。耳后喷了淑女气质的书卷香水, 雪白的颈子上,戴着一颗水滴形状的绿宝石。 这身行头是她向一位好友——一位真正的贵族小姐借的,而她本人,其实是一位百货商场的服务员, 因为想跻身上流社会,所以她花了很大的心思和功夫, 和那些挑选商品的夫人小姐们搞好关系。 抚子小姐长得不美,但也绝不到丑的地步。相反, 她的长像让人看了很舒服。 有一种气质无害的人,令人觉得亲切自然, 没有威胁性, 更不会过分显眼, 因此往往不会招惹事端。反而比容貌出众的女子更受欢迎, 更能赢得好人缘。抚子便是这一类女孩。 而且, 她言语动听, 口才精妙, 总能说到顾客的心坎上;她目光毒辣, 判断精准,一眼就能分辨出贵族、知识分子、富商,亦或是假装阔人的寄生虫;她肯思考、能吃苦,自己报了夜班学习,并认真练习贵族的仪态和礼节。 除此之外,她还十分留意搜集、整理、利用小道消息,投其所好地讨大主顾的喜欢——久而久之,她便成了贵族小姐与夫人们交口称赞的‘抚子小姐’,甚至很多年纪尚小,还没有将贵贱尊卑刻在骨子里的小姐,愿意将她视作姐妹,并热心地提供给她跻身上流社会的机会。 比如今晚,她就将和一位朋友介绍的子爵相亲。 这位子爵的含金量并非很高,当然,含金量高的也轮不上百货商场的女服务员。 子爵的家族在百年前或许显著一时,如今却只剩下一个空壳,据说连马车都是租借的。 不但如此,这位子爵的性情也很古怪,怎么个古怪法儿大家也说不出来,‘像天天活在梦里似的’她的朋友,也就是借给她行头的贵族小姐点评道。 当时,抚子正在为她搭配新鞋子,她挑选的奶油色的小圆头鞋和薄荷绿的缎面尖头鞋,这位小姐都非常中意。 她伸出自己新做的指甲,让可爱柔和的颜色交相辉映,道:“反正我是不喜欢这样阴柔怪气,飘飘忽忽的男人,我知道自己的脾气,忍受不了男人不做正经事,整天诗啊歌的,我更崇尚有骑士精神的绅士。” 她顿了顿,继续道:“不过,或许你可以试一下,他家里人都死光了,只剩下他和一个老女仆,虽然落魄,但好歹还有子爵的头衔和一座大宅子,以抚子的能力,或许能操持得不错呢。” 不得不说,朋友很了解她。抚子的目光很长远,她晓得身份地位,有时比财富更重要,而她个人的能力,使她不惧接手一个穷困的子爵大宅——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于是她愉快地答应了。 今晚,就是赴宴之时。 餐厅也是朋友挑选的,说是新开的西餐厅,环境和味道都很上乘,最重要的是主人很帅,但抚子心想,再帅也不会有金光闪闪的子爵头衔帅。 然而,当她走进餐厅,看到了那个年轻人,不由张了张嘴。 她得承认,自己被打脸了。 “你好,我是抚子,玛利亚小姐帮我预定了。”抚子望着那位穿白衬衫的漂亮青年,脸有些红,目光随着他的钻石耳坠摇晃。 纸月乌想起来了,道:“七号桌,请跟我来。” 他走向窗边的一张桌子,辉煌的灯火映在玻璃上,有种阑珊的意味。抚子看了一眼洁白无瑕的桌布,精致的餐具,和幽香的香薰蜡烛,满意地点点头。 纸月乌拉开椅背,请她坐下,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立即殷勤地赶过来,请她用拧干的热毛巾擦手,并倒上一杯柠檬茶。 抚子看着两个孩子,惊奇于他们天使般的脸蛋,和他们戴着的黑色半脸面具,紧紧地扣在嘴上,画着些许哥特式的花纹,她问道:“这是贵店的特色装扮吗?” 闻言,小女孩难为情地低下了头,而小男孩很不高兴的样子。 纸月乌瞥了他们一眼,道:“不是。防止乱咬人的嘴套而已。” 抚子:“...” 男女相亲,理应男方先来等候女性,这样才不失绅士风度。 但子爵的放诞古怪,抚子是知道的,所以并没有计较自己多等一会儿,不过,餐可得等到子爵到了再点。 纸月乌听说她是来相亲的,还特意让那个小男孩侍应生——也就是下弦之五,累,(现在改了名,叫‘不累’),去鲜花店买了一束玫瑰花,用印着文字的牛皮纸包着,上面还喷了一点水雾。 抚子接过不累送来的花,异常惊喜,遥望着纸月乌轻轻点头致谢,又忍不住摸了摸不累的头,打开小手包,掏出了一把亮晶晶的玻璃糖,塞进他手里,道:“去吃吧。” 累抿了抿嘴,握紧了糖,被人摸头这种事,他还真没有过。虽然他给自己造了‘爸爸’‘妈妈’‘哥哥’‘姐姐’,他们或许会说话哄他、在他的要求下抱一抱他,但都透着一股恐惧和拘束,结果常常是索然无味。 这个女人今晚相亲,也就是马上要结婚了?结婚的话,就是要有她自己的小孩儿了? 不累想得倒是挺远。 钟表渐渐指向约定的时间,超过30分钟时,相亲对象才悠悠地进来。 纵使抚子风度再好,也禁不住有些恼怒,在心里不住地加粗标亮‘子爵’头衔,才能扯出一个微笑。 今晚客人很少,这对儿相亲的年轻人简直像在包场,三个小鬼无事可做,都挤在吧台后,偷偷观察。 他们没见过相亲。 纸月乌擦着杯子,淡淡道:“闲着就来帮我擦杯子,别瞪着眼睛看人家,太失礼了。” 鬼哥哥、姐姐吓了一跳,不敢再看,不累却迟疑道:“先生,我...我总觉得那个女人的相亲对象有点儿眼熟。” “哦?”鬼姐姐看纸月乌没吭声,压低声音道:“我,我觉得他长得很像以前村里的醉鬼,就是那个神态,简直一模一样。” “虽然长得好看,但不太精神呢。” 听他们这样说,纸月乌才施舍出一点余光,瞥向那位子爵。 那是一个并不高大的年轻人,黑色的头发垂至肩膀,像狂放不羁的艺术家似的,染上了一些赤和青。他穿着体面的西服衬衫,但裤脚处能看到一点线头。脸蛋长得相当小巧美丽,迷蒙的双眼仿佛沉浸在梦里,举止做派像是歌剧中的人物,夸张却不失优雅。 但这副皮囊下隐藏着的... 眼镜下的双眼,微微一眯。 “这种人不靠谱吧,还迟到了。” “就是,如果真的重视,根本不会迟到。”鬼姐姐抱怨了一句,转而骄傲道:“你姐当年在村里,也是相当有人气的,我要约谁出去钓鱼,都是人家提前等我,哪儿有我等别人的。” 自从跟着纸月乌呆了三个月,除了经历一番惨无人道的培训,从此一辈子不能摘嘴套、每晚要保护城中治安、惩戒那些趁夜作恶、抢劫偷盗的坏人、护送单身女性回家,以及打工不发工资,折合成物资给他们伤害过的人家送去,暂时还可以忍受。甚至过得挺快乐的。再加上纸月乌严禁他们打架,所以鬼姐姐的胆子也大了起来,敢在不累面前说这样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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